五、文章寸心 談看書 文 / 張愛玲
近年來看的書大部分是記錄體。有個法國女歷史學家佩奴德(ReginePernoud)寫的艾蓮娜王后傳——即《冬之獅》影片女主角,離婚再嫁,先後母儀英法二國——裡面有這麼一句:「事實比虛構的故事有更深沉的戲劇性,向來如此。」這話恐怕有好些人不同意。不過事實有它客觀的存在,所以「橫看成嶺側成峰」,的確比較耐看,有回味。譬如小時候愛看《聊齋》,連學它的《夜雨秋燈錄》等,都看過好幾遍,包括《閱微草堂筆記》,儘管《閱微草堂》的冬烘頭腦令人髮指。多年不見之後,覺得《聊齋》比較纖巧單薄,不想再看,純粹記錄見聞的《閱微草堂》卻看出許多好處來,裡面典型十八世紀的道德觀,也歸之於社會學,本身也有興趣。紀昀是太平盛世的高官顯宦,自然沒有《聊齋》的社會意識,有時候有意無意輕描淡寫兩句,反而收到含蓄的功效,更使異代的讀者感到震動。例如農忙的季節,成群到外鄉「插青」的農婦,偶爾也賣淫,當地大戶人家臨時要找個女人,她們公推一個少婦出來,她也「俯首無語」。夥伴間這樣公開,回去顯然瞞不住,似乎家裡也不會有問題,這在中國農村幾乎不能想像,不知道是否還是明末兵燹,滿清入關後重大破壞的結果。手邊無書,可能引錯。這又已經六七年了,也說不定都纏夾,「姑妄言之」(紀昀的小標題之一)。
又有三寶四寶的故事:兩家鄰居相繼生下一男一女,取名三寶四寶,從小訂了婚,大家嘲笑他們是夫妻,也自視為夫婦。十三四歲的時候逃荒,路上被父母賣到同一個大戶人家,看他們的名字以為是兄妹,鄉下孩子也不敢多說。內外隔絕,後來四寶收房作妾,三寶抑鬱而死。四寶聽見這消息,才哭著把他們的關係告訴別的婢媼,說一直還想有這麼一天團聚,現在沒指望了。長嚎幾聲,跳樓死了。轉述這件新聞的人下評語說:「異哉此婢,亦貞亦淫,不貞不淫。」惋惜她死得太晚。紀昀總算說他持論太嚴,不讀書的人,能這樣也就不容易了。
這裡的鬼故事有一則題作《噴水老婦》,非常恐怖:一個人宿店,夜裡看見一個肥胖的老婦拿著燙衣服用的小水壺,嘴裡含著水噴射,繞著院子疾走。以為是隔壁裁縫店的人,但是她進屋噴水在大炕上睡的人臉上,就都死了。他隔窗窺視,她突然逼近,噴濕了窗紙,他立刻倒地昏迷不醒,第二天被人發現,才講出這件事。這故事有一種不可思議,而又有真實感,如果不是真事,至少也是個噩夢。但是《閱微草堂》的鬼狐大都說教氣息太濃,只有新疆的傳說清新渾樸,有第一手敘述的感覺。當地有紅柳樹,有一尺來高的小人叫紅柳娃,衣冠齊整,捉到了,會呦呦作聲哀告叩頭。放它走,跑了一段路又返身遙遙叩首,屢次這樣,直到追不上為止。
最近讀到「棉內胡尼」的事,馬上想起紅柳娃。夏威夷據說有個侏儒的種族,從前佔有全部夏威夷群島,土著稱為棉內胡尼(Menehuni)。內中氣候最潮濕的柯艾島——現在的居民最多祖籍日本的菜農——山林中至今還有矮人的遺民,晝伏夜出,沿岸有許多石砌的魚塘,山谷中又有石砌溝渠小路,都是他們建造的。科學家研究的結果,暫定棉內胡尼確實生存過,不過沒有傳說中那麼小。像愛爾蘭神話中的「小人」(littlepeople)與歐洲大陸上的各種小精靈,都只是當地早先的居民,身材較瘦小。棉內胡尼與夏威夷人同種,是最早的一撥移民,西曆十二世紀又來了一撥,自南方侵入,征服了他們。柯艾島似乎是他們最後的重鎮,躲在山上晝伏夜出,有時候被迫替征服者造石階平台等工程。據說只肯夜間工作,如果天明還沒完工,就永遠不造成。
後來他們大概絕了種,或者被吸收同化了,但是仍舊有人在山間小路上看見怪異的侏儒,神出鬼沒。有個檀香山商人,到這荒山上打獵,夜間聽見人語聲,是一種古老的夏威夷方言,而他們這一行人始終沒看見這山谷裡有人煙。檀香山又有個科學家到這島上收集標本,在山洞裡過夜,聽見像是釘錘敲打石頭的聲音,驚醒了在洞口張望,看見小徑上有一點燈光明滅。他喊叫著打招呼,燈光立即隱去。第二天早上看見地下補上新石頭,顯然在修路。以為是私販釀酒搬運下山,告訴老夏威夷人,卻微笑著說:「棉內胡尼只打夜工。」——見夏威夷大學葛羅夫·戴教授(A.GroveDay)編《夏威夷的魅惑》(「TheSpelofHawaii」)散文選。人種學家瑟格斯(R.G.Suggs)說:「夏威夷的『棉內胡尼』傳說,在南太平洋有些別的島上也有,其他的太平洋島嶼也有。出自一個共同的神話底層……夏威夷從來沒有過漆黑的侏儒。」原來棉內胡尼非常黑,會不會是指菲律賓小黑人?馬來亞、安達門群島、新幾內亞、澳洲東北角森林也有小黑人,台灣殘存的少數「矮人」想必也是同種。現在零零碎碎剩下不多了,原先卻是亞洲最早出現的人種之一,結集處分佈很廣。戴教授說科學「暫定」夏威夷有過矮人,大概因為夏威夷從未有過小黑人,所以認為與夏威夷人同種。同種而稍矮,似乎不會給傳得這麼玄乎其玄。
前面引瑟格斯的話,在他的書《泡麗尼夏的島嶼文化》裡面。夏威夷、塔喜堤等群島統稱泡麗尼夏,書中說島人來自華南,廣州、海南島一帶。因為漢族在黃河流域勢力膨脹,較落後的民族被迫往南搬,造成一串連鎖反應,波及到東南亞。考古學發現四千年前華南沿海居民已經有海船,在商朝以前就開始向海外發展。港台掘出的石器陶器,代表當時華南的文化,用石頭捶搗樹皮作布,也跟夏威夷一樣——為求通俗,以下概用夏威夷代表泡麗尼夏——尤其是一種梯級形鑿子,柄部一邊削掉一塊,拿著比較伏手,是夏威夷石鑿的特徵,起源於華南內陸與沿海,亞洲別處都沒有。
夏威夷人相信他們來自西方日落處一個有高山的島,「夕陽裡的故鄉夏威基(Hawairi)」,原來夏威基就是多山的華南越南海岸,也確是在西邊。
夏威夷又有大木筏,傳說有人駕著七級筏子回夏威基,兩層在水底。有的回去了又出來,也有的留在大陸被同化了。這樣說來,他們是最早的華僑,三四千年前放洋,先去菲律賓,南下所羅門群島,也許另有一支沿東南亞海岸到印尼。西漢已經深入南太平洋,東漢從塔喜堤航行三千英里,發現夏威夷,在太平洋心真是滄海一粟,竟沒錯過,又沒有指南針,全靠夜觀星象,白天看海水的顏色,雲的式樣。考古學家掘出從前船上帶著豬、雞、農植物種籽,可見是有計劃的大規模移民,實在是人類史上稀有的奇跡。同一時代西方中東的航海家緊挨著海岸走,都還當樁大事。
我們且慢認僑胞。語言學家戴安(I.Dyen)根據計算機分析,認為夏威夷人另有發源地,在所羅門群島東南,紐海不列地斯或邊克斯群島,島人打漁為生,約在五千年前就在大洋面上航行,往西到印尼、菲律賓、台灣通商,又不知道在東南亞什麼地方學到農業,印尼等地都還沒有。倒了過來自東而西,推翻了前此一切從亞洲出海東行的理論,——日本人相信他們的祖先來自東方日出處,不知道是否指這批東來的航海者。當地本來已經有土著,但是他們有理由對這一支引以為榮。許多民間傳說都像荷馬史詩一樣在近代證實了。
夏威夷人究竟是亞洲出去的還是西太平洋上來的,論爭還在進行中,是傾向後一說的較多:先向西發展到東南亞,再向東擴張,商朝中葉的時候發現塔喜堤,是少數人遇見風暴漂流去的,內中有印尼人。他們有計劃的移民只限二三百英里之遙,長程的都是颶風吹去或是潮流送去。此外又有秘魯的印第安人乘筏子漂流到塔喜堤,都混合成為一族。後來發現夏威夷,也是無意中漂流到的,不是像名著小說與影片《夏威夷》中的壯舉。——見魏達(A.P.Vayda)編《太平洋的民族與文化》——事實往往就是這樣煞風景。瑟格斯說夏威夷黑侏儒的傳說,許多別的島上都有,「出自一個共同的神話底層」,換句話說,是大家共同的意識下層醞釀出來的神話,也就是所謂「種族的回憶」。南太平洋島人的潛意識裡都還記得幾千年前在菲律賓、台灣、馬來半島遇見的小黑人。
夏威夷與塔喜堤語言大同小異,至今塔喜堤人稱下層階級的人為「棉內胡尼」,這名詞顯然是他們先有,帶到夏威夷去的。瑟格斯認為在史前的夏威夷,大概「棉內胡尼」也是指下等人,然後移用在神話中的矮人身上,「是輕侮下層階級的表示」。
我覺得可能有個較簡單的解釋:夏威夷人稱神話中的矮人為「下等人」,因為矮人曾經被奴役,是下等人。非洲也有小黑人,躲在剛果森林裡很少露面,但是對當地的黑人一向臣服。黑人不但體力優越,已經進化到鐵器時代農業社會,小黑人打了獵來獻上野味,交換香蕉、鐵器、陶器。夏威夷人當初在東南亞,與小黑人也許是類似的情形。夏威夷神話裡的矮人只肯做夜工,那是被迫服役,而又像非洲小黑人一樣怕羞,膽怯避人,所以乘夜裡來砌牆築路。如果是這樣,那麼「棉內胡尼」這名詞有一個時期兼指小黑人與下層階級,因為二者是二而一的。塔喜堤人移植夏威夷,失去聯絡後,語言分別發展,各自保存了「棉內胡尼」兩個意義中之一,另一失傳。這樣似乎也還近情理。
前面引戴教授書上說,棉內胡尼與歐洲民間傳說的小精靈一樣,不過是比較矮小的較早的居民。現在我們知道棉內胡尼其實不是夏威夷本土的,而是夏威夷人第二故鄉的小黑人。歐洲沒聽說有過小黑人。傳說的小人會不會也就是小黑人,也是悠遠的種族的回憶中的事,不在歐洲?歐洲的小精靈裡面,有一種小妖叫「勃朗尼」(Brownie——即「褐色的東西」),人形而極小,是成年男子,脾氣好,會秘密幫助人料理家務,往往在夜間,人不知鬼不覺,已經給做好了,與棉內胡尼的行徑如出一轍,不過一個在家裡當差,一個在戶外幹活。現代英美有一支女童子軍穿褐色制服,叫勃朗尼,顧名思義,是叫她們做主婦的助手。也有男童勃朗尼。又有勃朗尼牌子的廉價攝影機,後來凡是便宜的照相機都叫勃朗尼。美國人常吃一種粗糙的巧克力果仁糕,節小長方塊,也叫勃朗尼。諺語「勃朗尼工作」指無報償的辛勤工作,為人作嫁。兒童故事插圖上畫勃朗尼總畫他們穿著咖啡色的中世紀緊身呢襖,同色褲襪,通身褐色,其實「褐色的東西」指膚色的可能性較大。顯然是替白人服役的小黑人——小黑人都是棕色皮膚,不很黑。
歐洲沒有小黑人,這是亞洲還是非洲的?威廉·浩伍士(Howells)——著有《人類在形成中》(「MankindintheMaking)——認為兩大洲的小黑人同是非洲黑人變小,亞洲的是從非洲去的,但也承認兩處的小黑人並不相像,倒反而是亞洲的比較像非洲黑人。非洲的小黑人頭大身小,臂長腿短,不像亞洲的勻稱。黑人行多妻制,有時候貪便宜,娶小黑人做老婆,黑女人卻沒有肯嫁小黑人的,也吃不了剛果森林裡生活的苦處。——賽亞國(前剛果)今年二月初征了一千名小黑人入伍當兵,不知道是否吸收同化的先聲。
亞洲附近沒有真正的黑人,所謂「海洋洲黑人」如所羅門群島人並不鼻孔朝天、厚嘴唇,頭髮也不一定是密鬈,也有波浪形或是直頭髮。亞洲小黑人頭髮卻與非洲大小黑人一樣。身量高矮,兩千年左右就可以變過來,面貌毛髮卻不容易改變。浩伍士認為這種特殊的頭髮,倘是適應環境分別進化,也不會這樣完全一樣。
他推測非洲小黑人是因為乾旱避入森林,適應環境,才縮小的,在林中活動較便。然後沿著「熱帶森林帶」,一直擴展到南亞、東南亞,途中只有阿拉伯是沙漠,史前氣候雖然屢經變遷,始終沒有過熱帶森林,小黑人過不去。浩伍士也承認這是個疑問。但是他們縮小的原因並不確定,有人認為是缺乏鈣質與鹼。(見胡騰——E.A.Hooton——著《出身猿猴》「UpfromtheApes」)在森林裡藏身,是被大一號的人壓迫,那是他們的避難地區,起初到處住得,例如柏賽爾(J.Birdsell)等發現小黑人最初到澳洲遍佈全大陸,顯然並不是必須依附熱帶森林。
究竟非洲小黑人是否黑人變小,也還是個疑問。根本黑人本身的來源就是個謎。至今沒有發現黑人遠古的化石骨殖。這可能是因為黑人發源於西非熱帶森林內,氣候濕熱,骨胳很難保存。先有黑人還是先有小黑人,像「先有雞還是先有雞蛋?」也是個謎。大小黑人並不怎麼相像,小黑人比亞洲小黑人還更不黑,也許是世代在森林裡曬不到太陽,變白了。膚色灰黃,至多淡褐色,有的眼睛也淡褐色,窄長臉,薄嘴唇,鼻孔不掀,比黑人眉骨高,頭圓,鬍子多,仟毛重,往往渾身紅毛。但是天生老相,臉上頸子上都是極深的皺紋,確是像「老縮了」的人。多數人種學家相信他們另有多毛的個子不矮的祖宗,不是黑人,黑人是後起的種族。中國春秋的時候,波斯人、迦太基人到西非,都說人口稀少,只有小黑人。——見庫恩(C·S·Coon)著《人類的故事》(「ThestoryofMan」)——四○年代有個人種學家莫維斯(H.L.Movius)在地圖上劃了道線,沿著天山,下接喜馬拉雅山,到印度洋為止,人稱「莫維斯線」;過去一百萬年間,直到一萬年前最後一個冰河時代結束,這一帶地方都沒有人類,兩千英里的「無人區」,隔離了黃種白種人。只有夏季有個溫暖的走廓穿過新疆,可能突破莫維斯線——至少突破過一次,抵達山西,南邊也有一次從印度到印尼。但是直到一兩萬年前冰河解凍,莫維斯線以東可以說沒有白人,只有黃種人與澳洲人種——澳洲土人是從東南亞下去的,本來華南也有。——近兩年世界女網球單打冠軍賽選手伊鳳·古萊剛就是澳洲土人,大家也許都看見過照片,是個黑裡俏的少女。土人都是波浪形黑頭髮,膚色蒼黑,不像黑人黑得發亮,也有金黃色鬈發,有些人種學家稱為早期白種人,體型也相近,毛髮特別濃重,像北海道的蝦夷。庫恩只承認蝦夷是白種,來歷不清楚,也許是最近一萬年內來到東北亞。他將澳洲土人列為另一主要人種,視為最古老的人類,還保留人猿時代有些特點,如多毛,眉骨特高等等。這兩派主張其實分別不大,因為另一派認為白人是最古老的人種,澳洲土人又是白人中最古老的一支。庫恩也將白人列為一個古老的人種。
他寫澳洲人種在東方與黃種人平分秋色,幾千萬年來邊界開放,華南兩廣是他們的接觸區。在與黃種人接觸之際或之前,不知道什麼時候,澳洲人種有一部分人變小了,成為海洋洲小黑人,與非洲小黑人不相干。
庫恩提出血型、指紋的研究作證。指紋的式樣分三種。我們小時候只聽見說有「螺」與「簸箕」的分別,螺是圓的,十隻手指上,螺越多越好,聚得住錢,但是又說「男人簸箕好,會賺錢,把錢鏟回家來。女人螺好,會積錢」。「手上沒螺,拿東西不牢。」老是掉在地下砸破了。第三種指紋卻沒有聽見過,叫「穹門形」,幾乎全是平行線,近指尖方才微拱,成為一個低塌的穹門。我們沒聽見說,大概因為少。全世界各種族,穹門形指紋沒有超過百分之八的。唯一的例外是非洲小黑人與南非另一種五短身材黃褐皮色的「布史門」人(Bushman),與幾個新近與小黑人通婚的黑人部落,穹門形佔百分之十至十六。在歐洲、西亞、非洲、印度(限印度教徒),簸箕最多,佔百分之五十二至七十五;包括非洲小黑人、布史門人,也包括蝦夷。印度人雖黑,也是白種。換句話說:白種人與非洲人簸箕最多。黃種人(包括印第安人)螺較多,最高有百分之五十以上。澳洲土人、海洋洲小黑人螺最多,最低限度也有百分之五十以上。
因此從指紋上看來,海洋洲小黑人與澳洲土人是近親,而與非洲小黑人毫無關係;凡是非洲人,都與白種人接近。莫維斯線以西,黑白種人顯然打成一片,但是內中非洲兩種矮人又自成一系。印第安人是一兩萬年前冰河時代末期從西伯利亞步行到美洲的,黃種成份居多,「紅種」這名詞已經作廢。澳洲土人雖然黑,雖然長相像白種人,卻與黑白種人相距最遠,倒是黃種人居中。這也符合庫恩書上,根據血型多寡排列的一張種族關係表。——書名《現今的種族》(「TheLivingRaces」)。
個人的血型不是像父親就是像母親。中國從前判案,當堂滴血測驗父子關係,還真有點道理。當然如果像母親就冤枉了,但是也可能父母同型,而且遺傳性是父方的影響更強,所以還是出岔子的可能性不太大。
一個種族內,名種血型多寡的比率,以及指紋、耳蠟——黃種人耳蠟松碎,黑白種人耳蠟油膩,澳洲土人則末經調查——這幾種遺傳性,不是適應環境養成的,比較固定,用來判別種族比較可靠。但是也有人指出,可能移民年代太久,同族也會分道發展,異族接壤通婚,也會同化。而且血型多寡雖說與適應環境無關,有些血型——例如B型——對於有些流行病抵抗力較強。如果瘟疫流行,AO血型的人大批死去,這地區B型的比率勢必增加,所以血型多寡還是受環境影響。根據血型等等推斷種族來源,也不能完全作準,只能供參考。海洋洲小黑人與澳洲人種血型指紋相像,也許是長期雜居的結果。
剛恩(S.M.Garn)——著有《人類的種族》(「HumanRaces」)認為兩大洲小黑人可能是一個來源,也可能不是,「但是至少可以說:大概有個共同的原籍在太平洋岸」——指東亞沿海。
胡騰相信澳洲土人是早期白種人攙入小黑人血液,現代人裡面最與蝦夷相近。蝦夷從前可能橫跨亞洲,蔓延到歐洲俄國西部都有。俄國農民大概蝦夷的成份很大。
胡騰把小黑人分作「嬰兒型」與「成人型」(也就是老相)兩種。據他說,剛果森林裡兩種都有,新幾內亞內地山上也兩種都有,馬來半島大概也都有。菲律賓、安達門群島只有「嬰兒型」,稍微高些、黑些,黑眼睛,體毛鬍鬚不多,但是比黑人多毛。「嬰兒型」大概後起。非洲與海洋洲都是兩種都有。他認為兩大洲小黑人同源,發源地應當是一個中間區域——亞洲。亞洲別的種族比他們高大健壯,又比他們進化,把他們排擠到邊遠地區,分投東西兩端,到他們現在的居留地。小黑人的祖先並不矮,是最初還不分種族的人,比較接近早期白種人。多數人種學家相信非洲小黑人的祖先是普通身材、多毛的「非黑人」,也跟胡騰心目中的一切小黑人的祖宗相差不遠。「非黑人」也「非黃種」,因為黃種人不多毛,而早期白種人比現在還更是「老毛子」。
胡騰分析印第安人的血統,敘述他們在一兩萬年前遠足赴美的時候,黃種人、「澳、蝦」早期白人、現代型白人、與剛變小的小黑人都在東亞「轉來轉去」。不論小黑人變小是在亞洲哪一部分,從東亞去非洲,從西亞或南亞到東亞,新疆都是必經之地,應當有過小黑人。「紅柳娃」就是躲在紅柳樹林裡的小黑人,當然沒有後來傳說的那麼小,而且非常原始,不穿衣服,不會衣冠楚楚。把他們打扮成華麗的玩偶,這是新疆人的幻想加上去的唯一的裝點。
關內就沒有小人的傳說。筆記裡偶然有狐仙幻化小人的故事,但是那又是一回事。——原因可能是黃種人裡的漢族始終與小黑人隔離,漢族擴展後,小黑人已經分投深山密林海島藏匿,東亞大陸上與小黑人共處過的,走的走了,留下的沉沒在漢文化裡,失落了種族的回憶。
新疆與俄屬中亞同是西域,直到一千年前還通行印歐系語言,大概是波斯話。印歐系語言最初傳入歐洲,是三四千年前從俄國南部帶到英倫三島,稱為早期賽爾梯克(Celtic)語言,大概是德國人帶去的。同時也帶到法國、西班牙,後來羅馬興起,才被拉丁文取代。歐洲神話裡的小人似乎在愛爾蘭、威爾斯這兩個賽爾梯克國度傳說最盛,德國次之。顯然這民間傳說是跟著第一波印歐語言西來,在拉丁國家就沒紮下根。英國本身被腦曼人征服過,多少有點拉丁化,對這些小精靈不太認真。荷蘭鄰近德國,也有地仙式的矮人的傳說,殖民美洲的時候帶到北美,寫進華盛頓·歐文的《李伯大夢》小說。格林童話《白雪公主與七矮人》裡面的,也同是與現實生活裡的侏儒一樣大,頭大身小,發育不均,顯然就是胡騰所謂「成人型」小黑人,是原有的一種——「嬰兒型」後起。神話中的矮人當是傳說初期,還是小黑人的原形,後來逐漸加油加醬,種類繁複,如褐衣小人「勃朗尼」只有尺來高,都是渾身勻稱。
字典上「勃朗尼」歸入小仙人(fairy)類,都是人形而較小,也大小不一。小仙人有翅膀會飛。非洲小黑人能像猴子似的在樹梢飛躍,「會飛」大概是從這上面來的,所以不像天使的翅膀有羽毛,而是蟬翼式,透明,似有若無。大仙人大都是美貌的成年人,也有男有女,有好有壞,最小的只有兩三寸高,但是多數有「三尺之童」那樣——小黑人身長四英尺以上。我覺得這一點最有興趣,因為凡是臆造的小人國,小人總是至多一兩尺高,決不會只比我們矮那麼一截子。其實比例稍微改變一點,會有一種超現實的怪異感。專憑幻想就是想不到。這一點,西方電影戲劇也從來沒有表達出來,總是用小女孩演小仙人,連灰姑娘的教母也沒扮出成年婦女的模樣,再不然就是普通女演員,穿上有翅膀的小仙人服裝,顯得狼犺笨重。近代由於影劇的影響,已經漸漸忘了小仙人比人小。
另有一種穿綠的小人叫「艾爾夫」(Elf),大都在山區——海洋洲的小黑人也是大都在多山的地方——愛捉弄人,所以漸漸給說成頑童,本來似乎多數是青壯年,在草叢中出沒,運氣好的人遇見他們,碰他們的高興,有時候會發現一小罐金子。聖誕老人有許多艾爾夫幫他製造玩具,分贈全世界兒童,這是近人附會。艾爾夫似乎不事生產,代表不馴服的小黑人,對人好起來非常好,但是喜歡惡作劇,容易翻臉。綠衣似是象徵性,住在樹林裡的原始人都擅於隱蔽自己,往往對面不見人,所以在傳說中變成穿著保護色的衣服,像俠盜羅賓漢麾下的「綠色人」。
又有一種醜陋的老頭子叫「諾姆」(Gnome),住在地洞裡守礦或看管寶藏,像守庫神一樣,會嚇唬人,使可怕的事故發生。也像一群艾爾夫看守一罐子金子,窖藏的主題屢次出現,使人聯想到太平天國的藏鏹、北非維希政府埋藏的金條,都是戰敗國藏匿資金的傳說,引起無數掘寶的故事。顯然原始人在土地被佔領後,轉入地下,也有他們珍視的東西埋在地裡。至於礦藏所在地,古代部落本來都秘不告人,淪陷後也許仍舊暗中守護,嚇退開礦的人,或者暗加阻撓。也不一定是老頭子出馬,也就是天生老相的小黑人。現代有個英文名詞:「祖利克的諾姆」,指瑞士銀行家——祖利克這城市是瑞士金融中心——為了吸收資金,特創隱名存戶制度,代守秘密,在國際金融界特別具有神秘色彩,像看守窖藏的地底小老妖。
還有一種隱形的叫「格軟木林」(Gremlin),調皮淘氣,與這些小老頭子同屬妖魔類,都對人類不懷好意。韋布斯特字典上說:「二次世界大戰,有些飛行員說有格軟木林作祟,使飛機發生故障。」二十世紀中葉的空軍還相信這些,真是奇談,也可見這傳說源久流長。
格軟木林這名詞有時候也活用,例如本年一月初美國《新聞週刊》上,華盛頓「議會僱員格軟木林們」選出十大邋遢議員,衣著最不整潔,不入時。稱議會僱員為格軟木林,因為是議員各自僱用的幕僚與職員,沒沒無聞,做幕後工作,永不出頭露面,等於隱形小妖。
汽車也有個新出的牌子叫格軟木林,號稱「成本最低的美國制汽車」,表示坦白,成本低當然廉價。取這名字是極言其小而神出鬼沒。原先的格軟木林當是小黑人被淘汰後剩下極少數遺民,偶爾下山偷襲,做破壞工作,事後使人疑神疑鬼。
至今英美兒童還買來玩的有一種小型煙火,叫「仙光」(fairylights),一尺多長的一根木簽握在手裡,另一端不斷地爆出藍色火星。大概算是小仙人作法的魔杖,但是最初可能是代表點火棒,也是「火攻」的武器。原始人常常隨身攜帶火種。
有些民族已經發現了火的功用,但是不懂得怎樣鑽木取火,例如安達門群島的小黑人。這一群島嶼剛發現的時候,島上不許別的種族上岸,因此小黑人成份最純,他們就不會取火。那更要把火種帶來帶去,不讓它熄滅。
又,草地上生一圈菌類,叫「仙環」(fairyring),是一群小仙人手牽手跳圓舞,像「步步生蓮花」一樣生出來的。蘑菇有時候有毒,這是小黑人絕跡後已經被美化,仍舊留下的一絲戒備的感覺。
這一大套傳說,內容複雜豐富,絕對不是《鏡花緣》或《葛利伐遊記》裡面的穿心國、大人國、小人國可比。是傳統,時間與無數人千錘百煉出來的。傳到後來神話只有孩子們相信,成了童話。西方童話裡超自然的成份,除了女巫與能言的動物,竟全部是小型人,根據小黑人創造的。美妙的童話起源於一個種族的淪亡——這具有事實特有的一種酸甜苦辣說不出的滋味。
前面引了許多人種學的書,外行掉書袋,實在可笑。我大概是嚮往「遙遠與久遠的東西」(thefarawayandlongago),連「幽州」這樣的字眼看了都森森然有神秘感,因為是古代地名,彷彿更遠,近北極圈,太陽升不起來,整天昏黑。小時候老師圈讀《綱鑒易知錄》,「綱鑒」只從周朝寫起,我就很不滿。學生時代在港大看到考古學的圖片,才發現了史前。住在國外,圖書館這一類的書多,大看之下,人種學又比考古學還更古,作為逃避,是不能跑得更遠了。逃避本來也是看書的功用之一,「吟到夕陽山外山」,至少推廣地平線,胸襟開闊點。
前文引庫恩等,也需要聲明一點,庫恩在他本國聲譽遠不及國外,在英國視為權威,美國現在多數人種學家都攻擊他的種族研究跡近種族歧視。胡騰是哈佛教授,已經逝世,那本書是一九四六年改寫再版,年代較早,所以不像庫恩成為眾矢之的。我覺得時代的眼光的確變得很厲害,賢如《金銀島》作者斯提文生,他有個短篇小說,不記得題目是否叫《瓶》(The·Bottle),套《天方夜譚》神燈故事,背景在夏威夷,寫土著有些地方看著使人起反感。這是因為現代人在這方面比前人敏感——當然從前中國人也就常鬧辱華,現在是普遍的擴大敏感面——但這是道德與禮俗的問題,不應當影響學術。庫恩書中一再說今後研究種族有困難,有人認為根本沒有種族這樣東西,只有遺傳的因子。大概他最招忌的是說黃種、白種人智力較高,無形中涉及黑人教育問題,是美國目前最具爆炸性的題目之一。其實庫恩認為黑種、白種人在史前也就一直摻雜,對於有種族觀念的白人是個重大的打擊。但是反對派認為用骨胳判別種族不可靠,光靠血型也不行,而且血型往往無法查考,因此絕口不談來歷,只研究社會習俗,以資切磋借鏡,也就是社會人種學。
二次世界大戰末,是聽了社會人種學家的勸告,不廢日皇,結果使日軍不得不「齊解甲」,——見黑斯(H.R.Hays)編《自猿猴到天使》選集引言——可見社會人種學在近代影響之大。這本書特別提到瑪格麗·米德研究撒摩亞——也是個泡麗尼夏島嶼——的青少年,促進西方二○年代末的性的革命——比最近的一次當然中庸些——此後她研究新幾內亞幾個部落,又發現兩性陽剛陰柔的種種分別大部分都是環境造成的。這學說直到最近才大行其道,反映在「一性」化的髮型衣飾上,以及男人帶孩子料理家務等等,不怕喪失男子氣。近十年來也許由於西方的一種傍徨的心理,特別影響社會風氣,難怪米德女士成為青年導師、婦運領袖,一度又提倡「擴展家庭」,補救原子家庭的缺點,例如女人被孩子絆住了,妨礙婦女就業。「擴展家庭」比大家庭更大,不拘父系母系,也不一定同住,姑母舅父都有責任照應孩子,兒童也來去自由,鬧彆扭可以易子而教。也是一種「夏威夷」制度,印尼馬來亞與泡麗尼夏諸島都有。熱帶島嶼生活比較悠閒,現代高壓的個人主義社會裡恐怕行不通。歷史是週期性的,小家庭制度西方通行已久,所以忘了大家庭的弊病,只羨慕互助的好處。美國有些青年夫婦組織的「公社」是朋友合住,以親族為單位的還沒有,也住不長,大概是嬉皮型的人才過得慣。但是小家庭也不是完全不需要改進,弗洛依德式的家庭就是原子家庭。「擴展家庭」有許多長輩給孩子們作模範,有選擇的餘地,據說不大會養成各種心理錯綜,至少值得作參考。
西方剛發現夏威夷等群島的時候,單憑島人的生活情調與性的解放,瘋魔了十八世紀歐洲,也是因為狀貌風度正符合盧騷「高貴的野蠻人」的理想,所以雅俗共賞,舉國若狂。直到十九世紀中葉還又有「南海泡泡」(SouthSeaBubble)大騙局,煽起南太平洋移民熱、投資熱,英法意大利都捲入,不久泡泡破滅,無數人傾家蕩產,也有移民包下輪船,被送到無人荒島上,終年霖雨的森林中,整大批的人餓死病死。
這些都是《叛艦喋血記》這件史實的時代背景。兩次拍成電影我都看過,第一次除了卻爾斯·勞頓演船長還有點記得,已經沒什麼印象。大致是照三○年代的暢銷書《邦梯號上的叛變》——諾朵夫、霍爾合著(NordhoffHall)——寫叛艦「覓得桃源好避秦」之後,就不提了。馬龍·白蘭度這張影片卻繼續演下去,講大副克利斯青主張把船再駛回英國自首,暴露當時航海法的不人道。水手們反對,當夜有人放火燒船,斷了歸路,克利斯青搶救儀器燒死。
燒船是事實,荒島當然不能有海船停泊,怕引起注意。近代辟坎島上克利斯青的後裔靠雕刻紀念品賣給遊客度日,一度到歐洲賣畫,五○年間向訪問的人說:當初克利斯青「一直想回國投案,」曾載《讀者文摘》。照一般改編劇本的標準來說,這一改改得非常好,有一個悲壯的收梢,而且也不是完全沒有根據。
十八世紀英國法律本來嚴酷,連小偷都是流放的罪名。航海法的殘忍,總也是因為帆船遠涉重洋,危險性太大,不是實在無路可走的人也不肯做水手,所以多數是囚犯,或是拉案拉來的酒鬼,不用嚴刑無法維持紀律。叛變不分主從,回國一定處絞,稍有常識的人都知道。片中的克利斯青自願為社會改革而死,那又是一回事,手下這批人以性命相托,剛找到了一個安身處,他倒又侃侃而談,要他們去送死。我看到這裡非常起反感,簡直看不下去。
名小說家密契納——著有《夏威夷》等——與前面提過的戴教授合著《樂園中的壞蛋》散文集(RascalsinParadise),寫太平洋上的異人,有的遁世,有的稱王,內中有鄭成功,也有「邦梯號」的布萊船長。布萊對於太平洋探險很有貢獻,並且發現澳洲與新幾內亞之間一條海峽,至今稱為布萊海峽,可算名垂不朽。這本書根據近人對有關文件的研究,替他翻案。他並不是虐待狂,出事的主因是在塔喜堤停泊太久,島上的女人太迷人,一住半年,心都野了,由克利斯青領頭,帶著一批青年浪子回去找他們的戀人。但是叛變是監時觸機,並沒有預謀。那天晚上克利斯青鬱鬱地想念他的綺薩貝拉——是他替她取的洋名——決定當夜乘小筏子逃走。偏那天夜間特別炎熱,甲板上不斷人,都上來乘涼,他走不成。
剛巧兩個當值人員都怠職睡熟了,軍械箱又搬到統艙正中,為了騰出地方擱麵包果樹——這次航行的使命是從南太平洋移植麵包果,供給西印度群島的黑奴作食糧,但是黑人吃不慣,結果白費工夫——克利斯青借口有鯊魚,問軍械管理員拿到箱子鑰匙。更巧的是幾個最橫暴的海員都派在克利斯青這一班,午夜起當值,內中有三個在塔喜堤逃走,給捉了回來,共有七個人犯事挨過打,都在午夜該班。於是克利斯青臨時定計起事,其餘的員工有的脅從,有的一時迷亂,不知道是怎麼回事。
那「拜倫型的大副」那年二十四歲,臉長得一副聰明相,討人喜歡,高個子,運動員的體格。布萊事後這樣描寫他:「『身坯結實,有點羅圈腿,……有出汗太多的毛病,尤其手上,甚至於凡是他拿過的東西都沾髒了。』」布萊形容他自然沒有好話。騎馬過度容易羅圈腿,英國鄉紳子弟從前都是從小學騎馬。手汗多,似乎是有點神經質。
諾朵夫也寫他脾氣陰晴不定,頭髮漆黑,膚色也黑,再加上曬黑,黝黑異常——倒和綺薩貝拉是天生注定的一對。——諾朵夫認為他想單獨逃走是為了跟船長屢次衝突——因為對他不公,並不是主持公道——後來臨時變計,佔領了這條船,宣佈要用鐵鏈鎖住船長,送回英國治罪。同夥的船員一致反對回英,這才作罷。事後他與少年士官白顏談起,又強調他的原意是把船長解回英國治罪。最後與白顏等兩個士官訣別,還又托他們回國後轉告他父親,他本意是送船長回國法辦,雖然父親不會因此原宥他,至少可以減輕他的罪愆。
再三鄭重提起這一點,但是船長究竟犯了什麼罪?鞭笞怠工逃跑的水手,是合法的。密契納代船長洗刷,但是也承認他「也許」剋扣伙食——吞沒九十磅乳酪,多報鹹肉,造假賬。至於扣食水,那是他太功利主義,省下水來澆灌麵包果樹。後來他第二次銜命去取麵包果,澳洲海洋探險家馬太·福林德斯那時候年紀還小,在那條船上當士官,後來回憶船上苦渴,「花匠拎水桶去澆灌盆栽,他和別人都去躺在梯級上,舐園丁潑撒的瓊漿玉液。」士官尚且如此,水手可想而知。邦梯號上有個少年士官偷了船長一隻椰子,吃瞭解渴。船長買了幾千隻椰子,一共失去四隻,怪大副追查不力,疑心他也有份。在這之前幾天,派克利斯青帶人上岸砍柴汲水,大隊土人攔劫,事先奉命不准開槍,因為懷柔的國策。眾寡不敵,斧頭、五爪鐵鉤都給搶了去。土人沒有鐵器,異常珍視,拿去改制小刀。回船艦長不容分辯,大罵怯懦無用。
在塔喜堤,船長曾經把土人饋贈個別船員的豬只、芋頭和土產一律充公,理由是船上只剩醃干食品,需要新鮮食物調劑,土產可以用來和別處土人交易。大副有個土人朋友送了一對珠子,硬沒給他拿去。但是這都不是什麼大事,等回國後去海軍告發,還有可說,中道折回押解交官,一定以叛變罪反坐。不但是十八世紀的海軍,換了現代海軍也是一樣。五○年代美國著名小說改編舞台劇電影《凱恩號叛變》(「TheCaineMutiny」)——亨佛萊波嘉主演——本來是套《叛艦喋血記》,裡面一碗楊梅的公案與那四隻椰子遙遙相對,但那只是鬧家務,要不是戰時船長犯了臨陣怯懦的罪嫌,不然再也扳不倒他。
克利斯青不是初出道,過了許多年的海員生活,不會不知道裡面的情形,竟想出這麼個屎主意,而且十分遺憾沒能實行,可見他理路不清楚。影片中遲至抵達辟坎島後,才倡議回國對質,更不近情理,因為中間有把船長趕下船去這回事,有十八個人跟去,全擠在一隻小船上,在太平洋心,即使能著陸,又沒有槍械抵禦土人,往西都是食人者的島嶼。這一個處置方法干係十九條人命,回去還能聲辯控訴船長不人道?
密契納這篇翻案文章純是一面倒,也不能叫人心服:「無疑地,福萊徹·克利斯青的原意是要把船長與忠心的人都扔到太平洋底,但是叛黨中另有人顧慮到後果,給了布萊一干人一線生機……」這未免太武斷,怎見得是別人主張放他們一條生路,不是克利斯青本人?書中並沒舉出任何理由。而且即使斬草除根,殺之滅口,一年後邦梯號不報到,至多兩年,國內就要派船來查,這條規則,克利斯青比他手下的人知道得更清楚。
還有白顏等兩個士官、五名職工沒來得及上小船,擠不下,船長怕翻船,喊叫他們不要下來:「我不能帶你們走了!
只要有一天我們能到英國,我會替你們說話!」克利斯青不得不把這幾個人看守起來。大船繼續航行,經過一個白種人還沒發現的島,叫拉羅唐珈,島上土人膽小,也還算友善,白顏不明白他為什麼不選作藏身之地,卻在英國人已經發現了的土排島登陸,土人聚集八九百人持械迎敵,結果沒有上岸,駛回塔喜堤,補充糧食,採辦牲畜,接取戀人,又回到土排島。這次因為有塔喜堤人同來,當地土人起初很友好。
他們向一個酋長買了塊地,建造堡壘。克利斯青堅持四面挖二丈深四丈闊的水溝,工程浩大,大家一齊動手,連他在內。不久,帶來的羊吃土人種的菜,土人就又翻臉,誓必殲滅或是趕走他們,一次次猛攻堡壘,開炮轟退。漸漸無法出外,除非成群結隊全副武裝。生活苦不堪言,住了兩三個月,克利斯青知道大家都恨透了這地方,召集會議,一律贊成離開土排島,有十六個人要求把他們送到塔喜堤,其餘的人願意跟著船去另找新天地。
密契納為了做翻案文章,指克利斯青拋棄同黨,讓他們留在塔喜堤,軍艦來了甕中捉鱉,其實是他判斷力欠高明,大家對他的領導失去信心,所以散伙。回塔喜堤,諾朵夫認為是怪水手們糊塗,捨不得離開這溫柔鄉。大概也是因為吃夠了土人的苦頭,別處人生地不熟,還是只有塔喜堤。仗著布萊一行人未見得能生還報案,得過且過。克利斯青為了保密,大概也急於擺脫他們,把白顏一干人也一併送到塔喜堤上岸。
第一次船到塔喜堤的時候,按照當地風俗,每人限交一個同性朋友,本地人對這友誼非常重視,互相送厚禮,臨行克利斯青的朋友送了他一對完美的珍珠,被船長充公未遂。這種交友方式在南太平洋別處也有,新幾內亞稱為「庫拉」(kula)——見馬利腦斯基(B.Malinowski)日記——兩地的友人都是一對一,往來饋贈大筆土特產或是沿海輸入的商品,總值也沒有估計,但是如果還禮太輕,聲名掃地,送不起也「捨命陪君子」。收下的禮物自己銷售送人。這原是一種原始的商業制度,朋友其實是通商的對手方,也都很有大商人的魄力。連南美洲西北部的印第安人也有同樣的制度,直到本世紀五○年代還通行。都是交通不便,物物交易全靠私人來往,因此特別重視通商的搭檔,甚至於在父子兄弟關係之上——見哈納(M.J.Harner)著《吉伐若人》(「TheJivaro」)——塔喜堤過去這風俗想必也是同一來源,當時的西方人容易誤解,認為一味輕財尚義。克利斯青最初準備隻身逃亡,除了拋撇不下戀人,一定也是憧憬島人的社會,滿想找個地圖上沒有的島嶼,投身在他們的世界裡。但是經過土排島之難,為了避免再蹈覆轍,只能找無人荒島定居,與社會隔離,等於流犯,變相終身監禁。不管這是否他的決定,不這樣也決通不過。
白顏住在塔喜堤一年多,愛上了一個土女,結了婚。英國軍艦來了,參加叛變的水手們被捕,白顏等也都不分青紅皂白捉了去。原來出事那天晚上,克利斯青正預備當夜溜下船舷潛逃,在甲板上遇見白顏,托他回國代他探望家人,萬一自己這次遠行不能生還。白顏一口應允。克利斯青便道:「那麼一言為定。」不料船長剛巧走來,只聽見最後兩句話,事後以為是白顏答應參加叛變。
出事後,布萊指揮那只露天的小船,連張地圖都沒有,在太平洋上走了四十一天,安抵馬來群島,是航海史上的奇跡。回國報案,轟動一時,英王破格召見。跟去的十八個人,路上死了七人,剩下十一個人裡面,還又有兩個中途抗命,「形同反叛,」,一個操帆員,一個木匠。到了荷屬東印度,布萊提出控訴,把這兩個人囚禁起來,等到英國候審。結果只有木匠被堂上申飭了事,另一個無罪開釋。
布萊在軍事法庭上咬定白顏通謀。白顏的寡母不信,他是個獨子,好學,正要進牛津大學,因為醉心盧騷、拜倫等筆下的南海,才去航海,離家才十七歲,這是第一次出海,與布萊是世交,他母親重托了他。案發後她寫信給布萊,他回信大罵她兒子無行。這母子倆相依為命,受了這刺激,就此得病,白顏回來她已經死了。
布萊對白顏是誤會,另外還有三個人,一個軍械管理員,兩個小木匠,布萊明知他們是要跟他走的,經他親口阻止,載重過多怕翻船,不防留在賊船上,他回去竟一字不提。遞解回國途中,軍艦觸礁,來不及一一解除手鐐腳銬,淹死了四個。這三個人僥倖沒死。開審時,又幸而有邦梯號上的事務長代為分辯,終於無罪開釋。布萊不在場,已經又被派出國第二次去南海取麵包果。
這時候距案發已經三年,輿論倒了過來,據密契納說,是因為克利斯青與另一個叛黨少年士官,兩家都是望族,克利斯青的哥哥是個法學教授,兩家親屬奔走呼號,煽起社會上的同情。而且布萊本人不在國內,有人罵他怯懦不敢對質,其實他早已書面交代清楚,並且還出版了一本書,說明事件經過。不管是為了什麼原因,也許是「日久事明」,軍事法庭第二次審這件案子,結果只絞死三名水手,白顏等三人判了死刑後獲赦。
十八世紀末,英國海軍陸續出了好幾次叛變,都比邦梯案理由充足,最後一次在倫敦首善之區,鬧得很大。但是鎮壓下來之後,都被忘懷了,惟有太平洋心這隻小型海船上的風波,舉世聞名,歷久不衰,卻是為何?未必又是克利斯青家庭宣傳之力。我覺得主要的原因似乎是:只有這一次叛變是成功的。不能低估了美滿的結局的力量。主犯幾乎全部逍遙法外,享受南海風光,有情人都成眷屬,而且又是不流血的革命,兵不血刃,大快人心。出事在西曆一七八九年,同年法國大革命,從某些方面說來,甚至於都沒有它影響大。狄更斯的《雙城記》可以代表當時一般人對法國革命的感覺,同情而又恐怖憎惡,不像邦梯案是反抗上司,改革陋規,普通人都有切身之感。在社會上,人生許多小角落裡,到處都有這樣的暴君。
布萊除了航海的本領確是個人才,也跟克利斯青一樣都是常人,也是他成為一個象徵之後,才「天下之惡皆歸之」。邦梯事件後二十年,顯然已成定論。船名成了他的綽號:「邦梯·布萊」。但是官運亨通,出事後回國立即不次擢遷——軍事法庭上法官認為有逼反嫌疑,責備了他幾句,那是沒有的事,影片代觀眾平憤的——此後一帆風順,對拿破侖作戰,又立下軍功。生平下屬四次叛變,連邦梯出事後歸途中的一次小造反算在內。最大的一次叛亂,是他晚年在澳洲做新南威爾斯州長,當地有個約翰·麥卡塞,現代澳洲教科書上都稱他為偉大的開荒畜牧家,奠定澳洲羊毛的基礎,但是同時也是地方上一霸,勾結駐軍通同作弊,與州長鬥法,手下的人散佈傳單罵「邦梯·布萊」:「難道新南威爾斯無人,就沒有個克利斯青,容州長專制?」
布萊無子,有六個女兒,那次帶了個愛女與生病的女婿,到錫尼上任。現在的大都市錫尼,那時候只是個小小英屬地,罪犯流放所。布萊的掌珠不但是第一夫人,而且是時裝領袖,每次有船到,她母親從倫敦寄衣服給她。一次寄來巴黎流行的透明輕紗長袍,粘在身上。——法國大革命後開始時行希臘風的長衣,常用稀薄的白布縫製,取其輕軟,而又樸素平民化,質地漸趨半透明。那時候不像近代透明鏤空衣料例必襯裡子,或穿襯裙,連最近幾年前美國興透明襯衫,裡面不穿什麼,廢除乳罩,也還大都有兩隻口袋,遮蓋則個。拿破侖的波蘭情婦瓦露絲卡伯爵夫人有張畫像,穿著白色細褶薄紗襯衫,雙乳全部看得十分清楚。拿翁倒後,時裝發展下去,逐漸成為通身玻璃人兒。布萊這位姑奶奶顧慮到這是個小地方,怕穿不出去,裡面襯了一條長燈籠褲,星期日穿著去做禮拜,正挽著父親手臂步入教堂,駐軍兵士用肘彎互相抵著,喚起彼此注意,先是嗤笑,然後笑出聲來。她紅著臉跑出教堂,差點暈倒。布萊大怒,沒有當場發作,但是從此與駐軍嫌隙更深。不久,他下令禁止軍官專利賣酒剝削犯人,掀起軒然大波,釀成所謂「甜酒之亂」(TheRumRebellion),部下公然拘捕州長,布萊躲在床下,給搜了出來,禁閉一兩年之久,英國派了新州長來,方始恢復自由,乘船回國。諾朵夫書上末了也附帶寫「甜酒之亂」,但是重心放在白顏二十年後重訪塔喜堤,發現愛妻已死,見到女兒抱著小外孫女,因為太激動,怕「受不了」,沒有相認。這書用第一人稱,從白顏的觀點出發,一來是為了遷就材料,關於他的資料較多,而且他純粹是冤獄,又是個模範青年。側重在他身上,也是為了爭取最廣大的讀者群。無如白顏這人物,固然沒有人非議,對他的興趣也不大。書到尾聲,唯一興趣所在是邦梯號的下落。
白顏出獄後,曾經猜測克利斯青一定去了拉羅唐珈,是他早先錯過了的,一個未經白人發現的島。「過了十八年,我才知道我這意見錯到什麼地步。」就這麼一句,捺下不提了。讀者只知道未去拉羅唐珈,是去了哪裡,下文也始終沒有交代,根本沒再提起過。所以越看到後來越覺得奇怪,憋悶得厲害,避重就輕,一味搪塞,非常使人不滿。
這本書雖然是三○年代的,我也是近年來看了第二部影片之後才有這耐性看它。報刊上看到的關於邦梯號的文字,都沒提到發現辟坎島的經過。在我印象中,一直以為克利斯青這班人在當時是不知所終,發現辟坎島的時候,島上有他們的後裔,想必他們都得終天年。最後看見密契納這一篇,才知道早在出事後廿年左右——就在白顏訪舊塔喜堤的次年——英艦已經發現辟坎島,八個叛黨只剩下一個老人,痛哭流涕「講述這塊荒涼的大石頭上兇殺的故事」,講大家都憎恨克利斯青殘酷,「不顧人權」,正是他指控布萊的罪名。綺薩貝拉在島上給他生了個兒子,取名「星期四·十月」,那是模仿《魯濱遜漂流記》,裡面魯濱遜星期五遇見一個土人,就給他取名「星期五」。孩子顯然是在叛變後五個多月誕生。次年十月底,產子一年後,綺薩貝拉生病死了。他要另找個女人,強佔一個跟去的土人的妻子,被那土人開槍打死了。
叛艦的故事可以說是跟我一塊長大的,儘管對它並不注意。看到上面這一段,有石破天驚之感。其實也是縮小的天地中的英雄末路。辟坎島孤懸在東太平洋東部,距離最近的島也有數百英里之遙,較近復活節島與南美洲。復活節島氣候很涼,海風特大,樹木稀少,又缺淡水,多數農植物都不能種,許多魚也沒有,不是腴美的熱帶島嶼,但是島上兩族長期展開劇烈的爭奪戰,叛艦初到辟坎島,發現土人留下的房屋,與復活節島式的大石像,大概是復活節島人逃避來的。有一尊斷頭的石像,顯然有追兵打到這裡來。但是結果辟坎島並沒有人要,可見還不及復活節島,是真是一塊荒涼的大石頭,一定連跟來的塔喜堤人都過不慣。也不怪克利斯青一直想回國自首。
他在土排島與大家一同做苦工,但是也可能日子一久,少爺脾氣發作,變得與布萊一樣招恨,那也是歷史循環,常有的事。主要還是環境關係,生活極度艱苦沉悶,一天到晚老是這幾個人,容易發生磨擦。也許大家心裡懊悔不該逞一時之快,鑄成大錯,彼此怨懟,互相厭恨,不然他死後為甚麼統統自相殘殺,只剩一個老頭子?
老人二十年後見到本國的船隻,像得救一樣,但是不免畏罪,為自己開脫,反正罵黨魁總沒錯。——書上沒說他回國怎樣處分,想必沒有依例正法。——當然,島上還有土人在,不是完全死無對證。所說的克利斯青的死因大概大致屬實,不過島上的女人風流,也許那有夫之婦是自願跟他,不是強佔。在缺少女人的情形下,當然也一樣嚴重。總計他起事後只活了不到兩年,也並沒過到一天伊甸園的生活。
老人的供詞並非官方秘密文件,但是近代關於邦梯案的文字全都不約而同絕口不提,因為傳說已經形成,克利斯青成為偶像,所以代為隱諱——白蘭度這張影片用老人作結,但是只說叛黨自相殘殺淨盡,片中的克利斯青早已救火捐軀——只有密契納這一篇是替船長翻案,才不諱言大副死得不名譽。諾朵夫書上如果有,也就不會是三○年代的暢銷書,那時候的標準更清教徒式。但是書上白顏自雲十八年後發現叛艦不是逃到拉羅唐珈,而下文不再提起這件事,這章法實在特別,史無前例。看來原文書末一定有那麼一段,寫白顏聽到發現辟坎島的消息,得知諸人下場,也許含糊地只說已死。出版公司編輯認為削弱這本書的力量,影響銷路,要改又實在難處理,索性給刪掉了,給讀者留下一個好結局的幻象,因為大多數人都知道辟坎島上有克利斯青一干人的子孫。
在我覺得邦梯案添上這麼個不像樣的尾巴,人物與故事才完整。由一個「男童故事」突然增加深度,又有人生的諷刺,使人低徊不盡。當然,它天生是個男童故事,拖上個現實的尾巴反而不合格,勢必失去它的讀者大眾。好在我容易對付,看那短短一段敘事也就滿足了。
郁達夫常用一個新名詞:「三底門答爾」(sentimental),一般譯為「感傷的」,不知道是否來自日文,我覺得不妥,像太「傷感的」,分不清楚。「溫情」也不夠概括。英文字典上又一解是「優雅的情感」,也就是冠冕堂皇、得體的情感。另一個解釋是「感情豐富到令人作嘔的程度」。近代沿用的習慣上似乎側重這兩個定義,含有一種暗示,這情感是文化的產物,不一定由衷,又往往加以誇張強調。不怪郁達夫只好音譯,就連原文也難下定義,因為它是西方科學進步以來,抱著懷疑一切的治學精神,逐漸提高自覺性的結果。
自從郁達夫用過這名詞,到現在總有四十年了,還是相當陌生,似乎沒有吸收,不接受。原因我想是中國人與文化背景的融洽,也許較任何別的民族為甚,所以個人常被文化圖案所掩,「應當的」色彩太重。反映在文藝上,往往道德觀念太突出,一切情感順理成章,沿著現成的溝渠流去,不觸及人性深處不可測的地方。實生活裡其實很少黑白分明,但也不一定是灰色,大都是椒鹽式。好的文藝裡,是非黑白不是沒有,而是包含在整個的效果內,不可分的。讀者的感受中就有判斷。題材也有是很普通的事,而能道人所未道,看了使人想著:「是這樣的。」再不然是很少見的事,而使人看過之後會悄然說:「是有這樣的。」我覺得文藝溝通心靈的作用不外這兩種。二者都是在人類經驗的邊疆上開發探索,邊疆上有它自己的法律。
現代西方態度嚴肅的文藝,至少在宗旨上力避「三底門答爾」。近來的新新聞學(newjonrnalism)或新報道文學,提倡主觀,傾向主義熱,也被評為「三底門答爾」。「三底門答爾」到底是什麼,說了半天也許還是不清楚。粗枝大葉舉個例子,諾朵夫筆下的《叛艦喋血記》與兩張影片都「三底門答爾」,密契納那篇不「三底門答爾」。第一張照片照諾朵夫的書,注重白顏這角色,演員掛三牌。第二張影片把白顏的事跡完全刪去,因為到了六○年代,這妥協性的人物已經不吃香。電影是群眾傳達器,大都需要反映流行的信念。密契納那篇散文除了太偏向船長,全是史實。所謂「冷酷的事實」,很難加以「三底門答爾」化。
當然忠實的紀錄體也仍舊可能主觀歪曲,好在這些通俗題材都不止一本書,如歷史人物、名案等等,多看兩本一比就有數。我也不是特為找來看,不過在這興趣範圍內不免陸續碰上,看來的材料也於我無用,只可自娛。實在是浪費時間,但是從小養成手不釋卷的惡習慣,看的「社會小說」書多,因為它保留舊小說的體裁,傳統的形式感到親切,而內容比神怪武俠有興趣,彷彿就是大門外的世界。到了四○、五○年代,社會小說早已變質而消滅,我每次看到封底的書目總是心往下沉,想著:「書都看完了怎麼辦?」
在國外也有個時期看美國的內幕小說,都是代用品。應當稱為行業小說,除了「隔行如隔山」,也沒有甚麼內幕。每一行有一本:飛機場、醫院、旅館業、影業、時裝業、大使館、大選籌備會、牛仔競技場、警探黑社會等。內中最好的一本不是小說,講廣告業,是一個廣告商傑利·戴拉·范米納(DellaFemina)自己動筆寫的,錄音帶式的漫談,經另人整理刪節,還是很多重複。書題叫《來自給你們珍珠港的好人》,是作者戲擬日制電視機廣告。
行業小說自然相當內行,沾到真人實事,又須要改頭換面,避免被控破壞名譽。相反地,又有假裝影射名人的,如《國王》(「TheKing」)——借用已故影星克拉克蓋博綽號,寫歌星法蘭克辛納屈——《戀愛機器》——前CBS電視總經理吉姆·奧勃瑞,綽號「笑面響尾蛇」——務必一望而知是某人的故事,而到節骨眼上給「掉包」換上一般通俗小說情節,騙騙讀者,也絕對不會開罪本人。這都煞費苦心,再加上結構穿插氣氛,但是我覺得遠不及中國的社會小說。
社會小說這名稱,似乎是二○年代才有,是從《儒林外史》到《官場現形記》一脈相傳下來的,內容看上去都是紀實,結構本來也就鬆散,散漫到一個地步,連主題上的統一性也不要了,也是一種自然的趨勢。清末民初的諷刺小說的宣傳教育性,被新文藝繼承了去,章回小說不再震聾發聵,有些如《歇浦潮》還是諷刺,一般連諷刺也沖淡了,止於世故。對新的一切感到幻滅,對舊道德雖然懷戀,也遙遠黯淡。三○年代有一本題作《人心大變》,平襟亞著,這句話在社會小說裡是老調。但是罵歸罵,有點像西方書評人的口頭禪「愛恨關係」,形容有些作者對自己的背景,既愛又恨,因為是他深知的唯一的世界。不過在這裡「恨」字太重,改「憎」比較妥貼。
《人海潮》最早,看那版本與插圖像是一○年代末或二○初,文筆很差,與三○年代有一部不知道叫《孽海夢》還是甚麼夢的同樣淡漠稚拙,有典型性,作者都不著名,開場彷彿也都是兩個青年結伴到上海觀光。後一部寫兩個同學國光、錦人,帶著國光的妹妹來滬,錦人稍有闊少習氣。見識了些洋場黑幕後,受人之托,回去湖北整頓一個小煤礦。住的房子是泥土地,錦人想出一個辦法,買了草蓆鋪在地下作地毯。有一天晚上聽見隔壁蓆子p卒縩作聲,發現帳房偷開鐵箱。原來是帳房舞弊,所以蝕本。查出後告退,正值國民軍北上,掃清一切魍魎。以北伐結束,也是三○年代社會小說的公式。錦人與國光的妹妹相處日久發生情愫,回鄉途中結婚,只交代了這麼一句。妹妹在書中完全不起作用,幾乎從來不提起,也沒同去湖北。顯然是「國光」的自述,統統照實寫上。對妹妹的婚姻似乎不大贊成,也不便說什麼。
這部書在任何別的時候大概不會出版,是在這時期,混在社會小說名下,雖然沒有再版,料想沒有蝕本。寫到內地去,連以一個大都市為背景的這點統一性都沒有。它的好處也全是否定的:不像一般真人實事的記載一樣,沒有故作幽默口吻,也沒有墓誌銘式的鄭重表揚,也沒寓有創業心得、夫婦之道等等。只是像隨便講給朋友聽,所以我這些年後還記得。
《廣陵潮》我沒看完,那時候也就看不進去,因為刻劃得太窮凶極惡,不知道是否還是前一個時期的影響,又「三底門答爾」,近於稍後的「社會言情小說」,承上啟下,彷彿不能算正宗社會小說。
這些書除了《廣陵潮》都是我父親買的,他續娶前後洗手不看了,我住校回來,已經一本都沒有,所以十二三歲以後就沒再看見過,當然只有片斷的印象。後來到書攤上去找,早已絕跡。張恨水列入「社會言情小說」項下,性質不同點。他的《春明外史》是社會小說,與畢倚虹的《人間地獄》有些地方相近,自傳部分彷彿是《人間地獄》寫得好些,兩人的戀愛對像雛妓秋波梨雲也很相像。《人間地獄》就絕版了。寫留學生的《留東外史》遠不及《海外繽紛錄》,《留東外史》倒還有。
社會言情小說格調較低,因為故事集中,又是長篇,光靠一點事實不夠用,不得不用創作來補足。一創作就容易「三底門答爾」,傳奇化,幻想力跳不出這圈子去。但是社會小說的遺風尚在,直到四○年代尾,繼張恨水之後也還有兩三本真實性較多。那時候這潮流早已過去,完全不為人注意。
一個是上海小報作者的長篇連載,出單行本,我記性實在太糟,人名書題全忘了,只知道是個胖子,常被同文嘲罵「死大塊頭」——比包天笑晚一二十年,專寫上海中下層階級。這一篇寫一個舞女嫁給開五金店的流氓,私戀一個家累重的失業青年,作為表兄,介紹他做帳房,終於與流氓脫離預備嫁他,但是他生肺病死了。這樣平淡而結局意想不到地感動人。此外北方有一本寫北大一個洗衣女,與一個學生戀愛而嫌他窮。作者姓王。又有個大連的現代釵頭鳳故事,著著都近情理,而男主人翁洩氣得誰也造不出來,看來都是全部實錄。
社會小說在全盛時代,各地大小報每一個副刊登幾個連載,不出單行本的算在內,是一股洪流。是否因為過渡時代變動太劇烈,虛構的小說跟不上事實,大眾對周圍發生的事感到好奇?也難說,題材太沒有選擇性,不一定反映社會的變遷。小說化的筆記成為最方便自由的形式,人物改名換姓,下筆更少顧忌,不像西方動不動有人控訴誹謗。寫妓院太多,那是繼承晚清小說的另一條路線,而且也仍舊是大眾憧憬的所在,也許因為一般人太沒有戀愛的機會。有些作者兼任不止一家小報編輯,晚上八點鐘到報館,叫一碗什錦炒飯,早有電話催請吃花酒,一方面「手民索稿」,寫幾百字發下去——至少這是他們自己筆下樂道的理想生活。小說內容是作者的見聞或是熟人的事,「拉在籃裡便是菜」,來不及琢磨,倒比較存真,不像美國的內幕小說有那麼許多講究,由俗手加工炮製,調入罐頭的防腐劑、維他命、染色,反而原味全失。這彷彿是怪論——
在西方近人有這句話:「一切好的文藝都是傳記性的。」當然實事不過是原料,我是對創作苛求,而對原料非常愛好,並不是「尊重事實」,是偏嗜它特有的一種韻味,其實也就是人生味。而這種意境像植物一樣嬌嫩,移植得一個不對會死的。
西諺「真事比小說還要奇怪」——「真事」原文是「真實」,作名詞用,一般譯為「真理」,含有哲理或教義的意味,與原意相去太遠,還是腦筋簡單點譯為「真事」或「事實」比較對。馬克·吐溫說:「真實比小說還要奇怪,是因為小說只能用有限的幾種可能性。」這話似是而非。可能性不多,是因為我們對這件事的內情知道得不多。任何情況都有許多因素在內,最熟悉內情的也至多知道幾個因素,不熟悉的當然看法更簡單,所以替別人出主意最容易。各種因素又常有時候互為因果,都可能「有變」,因此千變萬化無法逆料。
無窮盡的因果網,一團亂絲,但是牽一髮而動全身,可以隱隱聽見許多弦外之音齊鳴,覺得裡面有深度闊度,覺得實在,我想這就是西諺所謂theringoftruth——「事實的金石聲」。庫恩認為有一種民間傳說大概有根據,因為聽上去「內臟感到對」(「internallyright」)。是內心的一種震盪的回音,許多因素雖然不知道,可以依稀覺得它們的存在。
既然一聽就聽得出是事實,為甚麼又說「真實比小說還要奇怪」,豈不自相矛盾?因為我們不知道的內情太多,決定性的因素幾乎永遠是我們不知道的,所以事情每每出人意料之外。即使是意中事,效果也往往意外。「不如意事常八九」,就連意外之喜,也不大有白日夢的感覺,總稍微有點不以勁,錯了半個音符,刺耳,粗糙,嚥不下。這意外性加上真實感——也就是那錚然的「金石聲」——造成一種複雜的況味,很難分析而容易辨認。
從前愛看社會小說,與現在看紀錄體其實一樣,都是看點真人實事,不是文藝,口味簡直從來沒變過。現在也仍舊喜歡看比較可靠的歷史小說,裡面偶爾有點生活細節是歷史傳記裡沒有的,使人神往,觸摸到另一個時代的質地。例如西方直到十八九世紀,僕人都不敲門,在門上抓搔著,像貓狗要進來一樣。
普通人不比歷史人物有人左一本右一本書,從不同的角度寫他們,因而有立體的真實性。尤其中下層階級以下,不論過去現在,都是大家知道得最少的人,最容易概念化。即使出身同一階級,熟悉情形的,等到寫起來也可能在懷舊的霧中迷失。所以奧斯卡·路易斯的幾本暢銷書更覺可貴。路易斯也是社會人種學家,首創「貧民文化」(cultureofpoverty)這名詞,認為世代的貧窮造成許多特殊的心理與習俗,如只同居不結婚,不積錢,愛買不必要的東西,如小擺設等。這下層文化不分國界,非洲有些部落社會除外。他先研究墨西哥,有一本名著《五個家庭》,然後專寫五家之一:《桑協斯的子女》(「TheChildrenofSanchez」),後者一度醞釀要拍電影,由安東尼昆、蘇菲亞·羅蘭飾父女,不幸告吹。較近又有一本題作《拉維達》(「LaVida」),是西班牙文「生活」,指皮肉生涯,就像江南人用「做生意」作代名詞。寫玻多黎各一個人家,母女都當過娼妓,除了有殘疾的三妹。作者起初選中這一家,並不知道這一層,發現後也不注重調查「生活」,重心全在他們自己的關係上。其間的「恩怨爾汝來去」也跟我們沒什麼不同。
內容主要是每人自述身世,與前兩本一樣,用錄音帶記下來,刪掉作者的問句,整理一下,自序也說各人口吻不同,如聞其聲。有個中國社會學家說:「如果帶著錄音器去訪問中國人就不行。」其實不但中國人,路易斯的自序也說墨西哥人就比玻多黎各人有保留。大概墨西哥到底是個古國,玻多黎各也許因為黑人血液的成份多,比較原始。奇怪的是《拉維達》裡反而是女人口沒遮攔,幾個男人——兒子女婿後父——都要面子,說話很「四海」,愛吹,議論時事常有妙論,想入非非。也許是女人更受他們特殊的環境的影響,男人與外界接觸多些,所以會說門面話,比較像別國社會地位相仿的人。反正看著眼熟。
福南妲講她同居的男子死了,回想他生前,說:「他有一樣不好:他不讓我把我的孩子們帶來跟我們一塊住。」下一頁她敘述與另一個人同居:「我們頭兩年非常快樂,因為那時候我的孩子們沒跟我一塊住。」前後矛盾,透露出她心理上的矛盾,但是閒閒道出。兩次都是就這麼一句話,並不引人注意,輕重正恰當。她根本不是賢妻良母型的人,固然也是環境關係,為了孩子們也是嘔氣,稍大兩歲,後父又還對長女有野心。
長女索蕾妲是他們家的美人,也是因為家裡實在待不下去,十三歲就跟了三十歲的亞土若,「愛得他發瘋。」他到手後就把她擱在鄉下,他在一家旅館酒排間打工,近水樓台,姘妓女,賭錢,她一直疑心他靠妓女吃飯。他開過小賭場,本來帶幾分流氣。幾次鬧翻了,七八年後終於分開,她去做妓女養活孩子們——她先又還領養了個跛足女嬰,與自己的孩子一樣疼。他一直糾纏不清,想靠她吃飯,動小刀子刺傷了她,被她打破頭。但是她貼他錢替他照顧孩子,倒是比娘家人盡心。她第一次去美國,拖兒帶女投親,十分狼狽,一方面在農場做短工,還是靠跟一個個的同鄉同居,太受刺激,發神經病入院,遣送回籍。鎩羽歸來,家裡人冷遇她,只有前夫亞土若對她態度好,肯幫忙。所以後來她在紐約,病中還寫信給他,不過始終拒絕復合。
亞土若談他們離異的經過,只怪她脾氣大,無理取鬧,與小姨挑唆。直到後半部她兩個妹妹附帶提到,才知道她和他感情有了裂痕後也屢次有外遇,他有一次回家捉姦,用小刀子對付她,她拿出他的手槍,正要放,被他一把抓住她的手,子彈打中她的手指。她告訴法官是他開槍,判監禁六個月。他實在制伏不了她,所以不再給錢,改變主張想靠她吃飯,原來他是為了隱瞞這一點,所以謊話連篇,也很技巧,例如本是為了捉姦坐牢,他說是回家去拿手槍去打死一個仇人,索蕾妲勸阻奪槍,誤傷手指,驚動警察,手槍沒登記,因此入獄。入獄期間恐怕她不貞,因為囚犯的妻子大都不安於室,而且這時期關於她的流言很多。他一放出來就對她說:「我們這次倒已經分開很久了,不如就此分手。」但是她哭了,不肯。一席話編得面面俱到。
故事與人物個性的發展如同抽繭剝蕉。他寫給兩個小女兒的信——有一個不是他的——把她們捧成小公主。孩子們也是喜歡他,一個兒子一直情願跟他住在鄉下。索蕾妲姊弟有個老朋友馬賽羅也說他確是給這些孩子們許多父愛,旁人眼中看來,他身材瘦小,面貌也不漂亮,只有丈母娘福南妲賞識他有膽氣。但是他做流氓沒做成,並且失業下鄉孵豆芽,感慨地說他無論什麼事結果都失敗了。
索蕾妲去美之前愛上了一個賊,漂亮,熱情,但也是因為他比周圍的人氣派大些。是她最理想的一次戀愛,同居後不再當娼。有一天晚上他去偷一家店舖,是他們這一夥不久以前偷過的,這次店主在等著他。他第一個進去,店主第一槍就打中他胸部,同黨逃走了。第二天她跟著他姑母去領屍,到醫院的太平間,屍身已經被解剖,腦子都掏了出來擱在心口上。她擁抱著他,發了瘋,一個月人事不知。
據她的九歲養女說:是他去偷東西,被警探包圍,等他出來的時候開槍打死的。她二妹說得又不同:他無緣無故被捕,裝在囚車裡開走了,過了些天才槍斃,索蕾妲兩次都暈厥過去了。照這一說,大概是他犯竊案的時候殺過人,所以處死刑。索蕾妲講得最羅曼諦克。她母親的姨媽本來說她愛扯謊,自述也是有些地方不實不盡,反正不管是當場打死還是槍決,都不是死因不明,用不著開膛破肚檢驗,而且連大腿都剖開了,顯然是醫學研究,不是警方驗屍,地點也不會在醫院太平間,如果是把罪犯的屍首供給醫校解剖,也沒那麼快。看來這一節是她的狂想。她後來病中擔憂死了沒人收屍,給送去解剖,寧可把遺體贈予玻多黎各熱帶疾病研究院,不願白便宜了美國人:「讓他們拿他們自己的雞巴去做實驗。」念念不忘解剖,也許是對於賣身的反感與恐怖壓抑了下去,象徵性地聯想到被解剖。她發精神病的時候自己抹一臉屎,似乎也是譴責自己。她第二次還鄉,衣錦榮歸,在紐約跟一個同鄉水手邊尼狄托同居,自己又在小工廠做工,混得不錯。但是她家裡覺得她攀高,嫌髒,老是批評這樣那樣,相形之下使人心裡難受。帶來的禮物又太輕,都對她淡淡的,邊尼狄托又不替她做臉,喝得醉貓似的,她認為「那是我一生最不快樂的一天」。他先上船走了,她在娘家過年,與賣笑的二妹一同陪客人出去玩,除夕一晚上嫌了五十美金。在紐約也常需要撈外快貼補家用。
同一件事在她弟弟口中,先說邊尼狄托待他姐姐好:有一天我去看他們,他們吵了起來。是這樣:她回玻多黎各去了一趟,邊尼狄托發現她在那邊跟一個美國人睡過。她還是個有夫之婦!但是那次邊尼狄托幹了件事。我不喜歡。他等我回去了之後打她。這我不喜歡。我可從來沒跟他提起過。夫妻吵架,別人不應當插一腳。我後來倒是跟索蕾妲說過。我告訴她她做錯了事,她要是不改過,以後我不去看她了。我說不應該當著我的面吵架,夫妻要吵架,應當等沒人的時候。」
這一段話有點顛三倒四,思路混亂。他只怪他姐夫一件事:等他走了之後打老婆——是怪他打她,還是怪他等他走了才打?同頁第一段述及妹夫打妹妹,他不干涉;妹夫打二姐,雖然是二姐理虧,他大打妹夫。可見他並不反對打老婆,氣的是等他走後才打。但是如果不等他走就打,豈不更叫他下不來台?等他走了再打,不是他告誡大姐的話:等沒有人的時候再吵架?
下一頁他說:「我不喜歡我的姐姐們。她們光是一個男人從來不夠。她們喜歡尋歡作樂。……但是不管怎麼樣,我是愛我的姊妹們。我不讓任何人當著我說她們的壞話。有時候我甚至於夢見她們……」他常夢見在泥潭裡救出索蕾妲,她滿身爬著蛇。前文自相矛盾處,是他本能地衛護姐姐,遷怒姐夫。書中人常有時候說話不合邏輯,正是曲曲達出一種複雜的心理。
這種地方深入淺出,是中國古典小說的好處。舊小說也是這樣鋪開來平面發展,人多,分散,只看見表面的言行,沒有內心的描寫,與西方小說的縱深成對比。縱深不一定深入。心理描寫在過去較天真的時代只是三底門答爾的表白。此後大都是從作者的觀點交代動機或思想背景,有時候流為演講或發議論,因為經過整理,成為對外的,說服別人的,已經不是內心的本來面目。「意識流」正針對這種傾向,但是內心生活影沉沉的,是一動念,在腦子裡一閃的時候最清楚,要找它的來龍去脈,就連一個短短的思想過程都難。記下來的不是大綱就是已經重新組織過。一連串半形成的思想是最飄忽的東西,跟不上,抓不住,要想模仿喬埃斯的神來之筆,往往套用些心理分析的皮毛。這並不是低估西方文藝,不過舉出寫內心容易犯的毛病。
奧斯卡·路易斯聲明他這書是科學,不是文藝。書中的含蓄也許只是存真的結果。前兩本更簡樸,這一本大概怕味道出不來,特加一個新形式,在自序中說明添雇一個墨西哥下層階級女助手,分訪母女子媳,消磨一整天,有時候還留宿,事後記下一切,用第三人稱,像普通小說體裁,詳細描寫地段房屋,人物也大都有簡單的描寫。幾篇自述中間夾這麼一章,等於預先佈置舞台。
第一章,蘿莎去探望福南妲,小女兒克茹絲初出場:「克茹絲十八歲,皮膚黑,大約只有四呎九吋高。她一隻腿短些,所以瘸得很厲害。脊骨歪斜,使她撅著屁股,雙肩向後別著,非常不雅觀。」她給母親送一串螃蟹來:「『有個人在那兒兜來兜去賣,他讓我買便宜了』,克茹絲說。『他大概是喜歡我,反正他也就剩這幾隻了。』」談了一會,她說她要去推銷獎券:「不過我要先去打扮打扮。賣東西給男人就得這樣。他們買東西就是為了好對你看。」
她家裡人都沒答這茬。不久她銷完了回來了,已經換過衣服,穿著粉紅連衫裙,領口挖得極低,鞋也換了粉紅夾綠兩色涼鞋。「她雖然身體畸形,看著很美麗。」這是蘿莎的意見,說明克茹絲並不完全是自以為美。蘿莎從來不下評語,這也許是唯一的一次,因為實在必須,不說是真不知道。意在言外的,是這時候剛發現她肉感。豐艷的少女的肢體長在她身上,不是沒有吸引力,難免帶著一種異樣的感覺。克茹絲的遭遇當然與這有關。
至於為什麼不直說,一來與蘿莎的身份不合,她對這家人家始終像熟人一樣,雖然冷眼旁觀,與書中人自述的距離並不大。在這裡,含蓄的效果最能表現日常生活的一種渾渾噩噩,許多怪人怪事或慘狀都「習慣成自然」,出之於家常的口吻,所以讀者沒有牛鬼蛇神「游貧民窟」(slumming)的感覺。
但是含蓄最大的功能是讓讀者自己下結論,像密點印象派圖畫,整幅只用紅藍黃三原色密點,留給觀者的眼睛去拌和,特別鮮亮有光彩。這一派有一幅法國名題作《賽船》,畫二男一女,世紀末裝束,在花棚下午餐,背景中河上有人划小船競渡,每次看見總覺得畫上是昨天的事,其實也並沒有類似的回憶。此外這一派無論畫的房屋街道,都有「當前」(immediacy)的感覺。我想除了因為顏色是現拌的,特別新鮮,還有我們自己眼睛剛做了這攪拌的工作,所以產生一種錯覺,恍惚是剛發生的事。看書也是一樣,自己體會出來的書中情事格外生動,沒有古今中外的間隔。
《拉維達》等幾本書在美國讀者眾多,也未見得會看夾縫文章,不過一個籠統的印象,也就可以覺得是多方面的人生,有些地方影影綽綽,參差掩映有致。也許解釋也是多餘的,我是因為中國小說過去有含蓄的傳統,想不到反而在西方「非文藝」的書上找到。我想那是因為這些獨白都是天籟,而中國小說的技術接近自然。
太久沒有發表東西,感到隔膜,所以通篇解釋來解釋去,嚕囌到極點。以前寫的東西至今還有時候看見書報上提起,實在自己覺得慚愧,即使有機會道謝,也都無話可說,只好在這裡附筆致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