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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1章 文 / 王小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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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從很小時開始,我就想當藝術家。藝術家穿著燈芯絨的外套,留著長頭髮,蹲在派出所的牆下──李家口派出所裡有一堵磨磚對縫的牆,顏色灰暗;我小舅經常蹲在這堵牆下,鼓起了雙腮。有些時候,他身上穿的燈芯絨外套也會鼓起來,就如渡黃河的羊皮筏子,此時他比平時要胖。這件事留給我一個印象,藝術家是一些口袋似的東西。他和口袋的區別是:口袋絆腳,你要用手把它挪開;藝術家絆腳時,你踢他一下,他就自己挪開了。在我記憶之中,一個灰而透亮的垂直平面(這是那堵牆的樣子)之下放了一個黃色(這是燈芯絨的顏色)的球,這就是小舅了。

    在派出所裡能見到小舅。派出所是一個灰磚白牆的院子,門口有一盞紅燈,天黑以後才點亮。那裡的人一見到我就喊:「啊!大畫家的外甥來了!」有種到了家的氣氛。正午時分,警察在門邊的小房間裡煮切面,麵湯的氣味使人倍感親切。附近的一座大地咖啡館裡也能見到小舅,裡面總是黑咚咚的,不點電燈,卻點臘燭,所以充滿了嗆人的石臘味。在咖啡館裡看人,只能看到臉的下半截,而且這些臉都是紅撲撲的,像些烤乳豬。他常在那裡和人交易,也常在那裡被人逮住,罪名是無照賣畫。小舅常犯這種錯誤,因為他是個畫家,卻沒有畫家應有的證件。被逮住以後,就需要人領了。

    派出所周圍有一大片商店,是上世紀五十年代建造的大頂子瓦房。人行道上還有兩行小銀杏樹,有人在樹下生火烤羊肉串,烤得樹葉焦黃,景色總像是秋天;後來那些樹就死掉了。他住的地方離那裡不遠,在一座高層建築裡有一間一套的房子──那座樓房方頭方腦,甚是難看,樓道裡也很髒。不管你什麼時候去找──我舅舅總不在家,但他不一定真的不在家。

    我舅舅是個無照畫家,和別人不同的是,他總在忙些正事。有時他在作畫;有時他賣畫,並且因此蹲在派出所裡。他作畫時把房門鎖上,再戴上個防震耳罩,別人來敲門聽不見,打電話也不接,獨自一人面對畫架,如癡如狂。因為他住在十四層樓上,誰也不能趴窗戶往裡看,所以沒人見過他作畫,除了一個賊。這個賊從十三樓的陽台爬上來,打算偷點東西,進了我舅舅的客廳,看到他的畫大吃一驚,走過來碰碰他說:哥們兒,你丫這是幹嘛呢?我舅舅正畫得入迷,嗚嗚地叫著說:別討厭!老子在畫畫!那個賊走到一邊蹲下看了一會兒,又忍不住走過來,揭掉小舅左邊的耳罩說:喂!畫可不是這種畫法!我舅舅狠狠地搡了他一把,把他推倒在地,繼續作畫。那人在地上蹲了很久,想和我舅舅談談怎樣作畫的問題,但始終不得機會,就打開大門走掉了,帶走了我舅舅的錄相機和幾千塊錢,卻留下了一張條子,鄭重告誡我舅舅說:再這樣畫下去是要犯錯誤的,他自己雖然偷東西,卻不忍見到小舅誤入歧途。作為一個善良的賊,他對失主的道德修養一直很關心。我舅舅說,這條子寫得很煽情──他的意思是說,這條子讓他感動了。

    後來有一天,我舅舅在派出所裡遇上了那個偷他東西的賊:他們倆並排蹲在牆下。據我舅舅說,那個賊穿了一雙燈芯絨懶漢鞋,鞋上佈滿了小窟窿。此君的另一個特徵是有一頭亂蓬蓬的頭髮,上面全是碎木屑。原來他是一個工地上的民工,有時做木工的活,這時候頭髮上進了木屑;有時候做焊工的活,這時腳上的鞋被火花燙出了很多洞;有時候做賊,這時候被逮住進了派出所。我舅舅看他面熟,但已不記得他是誰。

    那個賊很親熱地打起了招呼:哥們兒,你也進來了?我舅舅發起愣來,以為是個美術界的同行,就含混地亂答應著。後來賊提醒他道:不記得了?上回我到你家偷東西?我舅舅才想了起來:啊!原來是你!Goodmorning!兩人很親切地聊了起來,但越聊越不親切,最後打了起來;原因是那個賊說我舅舅滿腦子都是帶顏色的豆腐渣。假如不是警察敲了我舅舅的後腦勺,小舅能把那個賊掐死;因為他還敢說我舅舅眼睛有毛病。實際上我舅舅眼睛是有外斜視的毛病,所以老羞成怒了。警察對賊在藝術上的見解很贊成,假如不是他屢次溜門撬鎖,就要把他從寬釋放。後來,他們用我舅舅兜裡的錢給賊買了一份冰激凌,讓他坐在椅子上吃;讓我舅舅蹲在地下看。當時天很熱,我舅舅看著賊吃冷食,饞得很。

    我常上派出所去領小舅,也常在派出所碰上那個賊。此人是唐山一帶的農民,在京打工已經十年了。他是個很好的木工、管子工、瓦匠,假如不偷東西,還是個很好的人。據說他溜進每套房子,都要把全屋收拾乾淨,把漏水的龍頭修好,把廚房裡的油泥擦乾淨,把垃圾倒掉;然後才翻箱倒櫃。偷到的錢多,他會給檢查機關寫檢舉信,揭發失主有貪污的嫌疑,偷到的錢少,他給失主單位寫表揚信,表揚此人廉潔奉公。

    他還備有大量的格言、人生哲理,偷一家、送一家。假如這家有錄相帶,他都要看一看,見到淫穢的就帶走,以免屋主受毒害。有些人家錄相帶太多,他都要一一看過,結果屋主人回家來把他逮住了。從派出所到居委會,都認為他是個好賊,捨不得送他進監獄,只可惜他偷得太多,最後只好把他槍斃掉,這使派出所的警察和居委會的老大媽一齊掉眼淚。這個賊臨死還留下遺囑,把屍體捐給醫院了。我有個同學考上了醫科大學,常在福爾馬林槽裡看到他。他說,那位賊兄的傢伙特別大,躺在水槽裡儀表堂堂,絲毫也看不出是個賊,雖然後腦勺上挨了一槍,但不翻身也看不出來。每回上解剖課,女生都要為爭他而打架。

    我舅舅犯的只是輕罪,但特別的招人恨。這是因為他的畫誰也看不懂,五彩繽紛,誰也不知畫了些什麼。有一次我看到一位警察大叔手拿著他的畫,對他厲聲喝斥道:小子──站起來說話──這是什麼?你要是能告訴我,我替你蹲著!我舅舅側過頭來看看自己的作品,又蹲下去說:我也不知這是什麼,我還是自己蹲著好了。在我看來,他畫了一個大漩渦,又像個松鼠尾巴。當然,哪只松鼠長出了這樣的尾巴,也實屬可恨。我舅舅原來是有執照的,就是因為畫這樣的畫被吊銷了。在吊銷他執照之前,有關部門想做到仁至義盡,打出了一個名單,上面寫著:作品1號,「海馬」;作品2號,「袋鼠」;作品三號,「田螺」;等等。所謂作品,就是小舅的作品。引號裡是上級給這些畫起的名字。冠之以這些名目,這些畫就可懂。當然,那些海馬、袋鼠和田螺全都很古怪,像是發了瘋。只要他能同意這些名稱,就可以不吊銷他的執照。但小舅不肯同意,他說他沒畫海馬和袋鼠。人家說:你不畫海馬、袋鼠也可以,但總得畫點什麼;我舅舅聽了不吭氣也罷了,他還和人家吵架,說人家是傻逼。所以他就被從畫家隊伍裡開除掉了。

    如你所知,我的職業是寫小說。有一次,我寫了一個我大舅舅的故事,說他是個小說家、數學家,有種種奇遇;就給自己招來了麻煩。有人查了我家的戶口存根,發現我只有一個舅舅。這個舅舅七歲上小學,十三歲上中學,美術學院油畫系畢業,現在是無業遊民。人家還查到他從小學到中學,數學最好成績就是三分,如果他當了數學家,無疑是給我國數學界抹黑。為此領導上找我談,交給我一個故事梗概,大意是:我舅舅出世時,是一對雙胞胎。因為家貧難養,就把大的送給了別人。這個大的有數學才能,也能編會寫,和小舅很不同,所以他和小舅是異卵雙胞胎。有關這一點,梗概裡還解釋道,我過世的姥姥是山東萊西人,當地的水有特殊成份,喝了以後卵子特別多。就因為是萊西人,我姥姥像一條母黃花魚。領導上的意思是讓我按這個梗概把小說改寫一下,但我不同意──我姥姥帶過我,我和她感情極深。我還以為,作為小說家,我想有多少舅舅,就有多少舅舅,別人管不著。我因此犯了個錯誤,被吊銷了執照──這件事已經寫過,不再贅述了。

    我去領小舅的年代,我媽也在世。我舅舅有外斜視的毛病,雙眼同時往兩邊看,但比胖頭魚的情況還要好一些。我媽的眼睛也是這樣。照起鏡子時,我媽覺得自己各方面都漂亮,只有這雙眼睛例外,她抱怨自己受了小舅的拖累。因為她比小舅先生出來,以誰受誰拖累還不一定。她在學校裡教書,所習專業和藝術隔得很遠,但作為小舅的姐姐,我媽覺得自己應該對他多些理解,有一次說,把你的畫拿來我們看看。小舅卻說:算了吧,看了你也不懂。我媽最恨人說這世界上還有她不懂的事,就把盤子往桌子上一摔說:好,你請我看也不看了!你最好也小心一些,別出了事再讓我去領你!小舅沉默了一會兒,從我家裡走出去,以後再也不來。去派出所領小舅原是我媽的義務,以後她就拒絕履行。但是小舅還照樣要出事,出了事以後放在派出所裡,就如郵局裡有我們的郵件,逾期不領要罰我們的錢。所以只好由我去了。

    從很小的時候我就渴望愛情。我的第一個愛人是小舅。直到現在,我還為此而難為情。我舅舅年輕時很有魅力,他頭髮烏油油的,又濃又密,身上的皮很薄──他很瘦,又很結實,皮膚有光澤;光著身子站著時,像一匹良種馬,肩寬臀窄,生殖器雖大,但很緊湊──這最後一點我並不真知道。我是男的,而且不是同性戀。所以你該去問小舅媽。

    小時候我長得細胳臂細腿,膝蓋可以往後彎,肘關節也可以往後彎;尖嘴猴腮,而且是包莖。這最後一點藏在內褲裡面看不見。我把小舅從派出所裡領了出來,天氣很熱,我們都出了一身臭汗。小舅站在馬路邊上截「面的」,要帶我去游泳。這使我非常高興;甚至浮想連翩。忽然之間,膝蓋後面就挨了他一腳。小舅說:站直了!這說明我的膝蓋正朝前彎去,所以我在矮下去。據說膝蓋一彎,我會矮整整十公分。又過了一會兒,我又挨了小舅一腳。這說明我又矮下去了。我不明白自己矮點關他什麼事,就瞪眼看著他。小舅惡狠狠地說道:你這個樣子真是討厭!我確實愛小舅。但是這個壞蛋對我不好,這很傷我的心。

    我舅舅外斜視,我覺得他眼中的世界就如一場寬銀幕電影,這對他的事業想來是有好處的。從科學的角度來說,眼睛隔得遠,就會有更好的立體感,並且能夠更好地估計距離。二十世紀前期,激光和雷達都未發明,人們就用這個原理來測距,用一根橫桿裝上兩個鏡頭,相距十幾米。因為人的眼珠不可能相距這麼遠,靠外斜視來提高視覺效果總是有限。

    後來車來了,我和小舅去了玉淵潭。那裡的水有股泥土的腥味,小舅還說,每年冬天把水放乾淨,都能在泥裡找到幾個只剩骨頭的死人。這使我感到在我身下的湖底裡,有些死屍正像胖大海一樣發開,身體正溶解在著墨綠色的水裡;因此不敢把頭埋進水面。把我嚇夠了以後,小舅自己游開,去看岸上女孩子的身材。據我所見,身材一般,真有一流身材的人也不到湖裡來游水。不管有多少不快,那一天我總算看到了小舅的身體。他的傢伙確實大。從水裡出來以後,龜頭泡得像蘑菇一樣慘白。後來,這慘白的龜頭就印在了我腦海裡,晚上做夢,夢見小舅吻了我,醒來擦嘴唇──當然,這是個惡夢。我覺得這個慘白的龜頭對世界是一種威脅。從水裡出來以後,小舅的嘴唇烏紫,眼睛裡佈滿了血絲。他給我十塊錢,叫我自己打車回去,自己搖晃著身軀走開了。我收起那十塊錢,小心翼翼地跟著他,走向大地咖啡館,走向危險。因為我愛他,我不能讓他一人去冒險。

    我舅舅常去大地咖啡館,我也常去。它是座上世紀中葉建造的大屋頂瓦房,三面都是帶鐵柵欄的木窗。據說這裡原來是個副食商場,改作咖啡館以後,所有的窗子都用窗簾蒙住了。黑紅兩色的布窗簾,外紅裡黑,所以房子裡很黑。在裡面睡著了,醒來以後就不知是白天還是黑夜。除非坐在牆邊的車廂座上,撩起了窗簾,才會看到外面的天光和滿窗台的塵土。所有的小桌上都點著廉價的白色臘燭,冒著黑煙,散發著石臘的臭氣,在裡面呆久了,鼻孔裡就會有一層黑。假如有一個桌子上點著無煙無臭的黃色臘燭,那必是小舅──他像我一樣受不了石臘煙,所以總是自帶臘燭。據說這種臘是他自己做的,裡面摻有蜂蠟。他總是叫杯咖啡,但總是不喝。有位小姐和他很熟,甚至是有感情,每次他來,都給他上真正的巴西咖啡,卻只收速溶咖啡的錢。但小舅還是不喝,她很傷心,躲到黑地裡哭了起來。

    我希望自己能看到小舅賣畫的情形,下功夫盯住了他,在大地咖啡館的黑地上爬,把上衣的袖子和褲子全爬破了。服務小姐端咖啡過來,手裡打著手電筒,我也爬著躲開她們。偶爾沒爬開,絆到了她們的腳上,她們摔了盤子高叫一聲:鬧鬼啊!然後小舅起身過來,把我揪出去,指著回家的路,說出一個字:「滾」。我假裝走開,一會兒又溜回來,繼續在黑地上爬。在黑暗中,我感覺那個咖啡館裡有蟑螂、有耗子,還有別的一些動物;其中有一個毛茸茸,好像是只黃鼠狼。它咬了我一口,留下一片牙印,比貓咬的小,比老鼠咬的大。這個混帳東西的牙比錐子還要快。我忍不住叫了一聲「他媽的!」又被小舅逮住了。然後被他揪到外面去,然後我又回來。這種事一下午總要發生幾回,連我都煩了。

    後來,我舅舅終於等到了要等的人,那人身材粗壯,頭頂禿光光,不住地朝他鞠躬,大概為不守時而道歉罷。我覺得他是個日本人,或者是久居日本的中國人。他們開始竊竊私語,我舅舅還拿出彩色照片給對方看。我認為,此時他正在談交易,但既沒看到畫,也沒看到錢。當然,這兩樣東西我也很想看一看,這樣才算看清了藝術家的行徑。他們從咖啡館裡出來後,我繼續跟蹤。不幸的是,我總在這時被我舅舅逮住。

    他藏在咖啡館門邊,或者小商亭後面,一把揪住我的脖領子,把我臭揍一頓──這傢伙警覺得很。他們要去交割畫和錢,這是可以被人贓並獲的危險階段,所以總是往身後看。在跟蹤小舅時,必須把他眼睛的位置像胖頭魚考慮在內。他的視野比常人開闊,不用回頭就能看到身後的事。一件事我始終沒搞清楚:警察是怎麼逮住他的。大概他們比我還要警醒吧。

    有一天,我在街上遇上那個日本人,他穿著條紋西裝,挎著一個身材高挑的女郎。這位女郎穿著綠色的絲質旗袍,身材挺拔,步履矯健,但皮膚粗糙,看上去有點老我往她臉上看了一下,發現她兩眼間的距離很寬,就心裡一動,跟在後面。她蹲下整理高跟鞋,等我從身邊走過時,一把揪住我,發出小舅的聲音說:混蛋,你怎麼又跟來了!除此之外,她還散發著小舅特有的體臭。開頭我就懷疑是她是小舅,現在肯定了。我說:你怎麼幹起了這種事?他說:別胡扯!我在賣畫。你再跟著,我就掐死你!說著,小舅捏著我肩膀的指頭就如兩道鋼鉤,嵌進了我的肉。要是換個人,準會放聲大哭。但我忍得住。我說:好吧,我不跟著你,但你千萬別這樣叫人逮住!等他放開手,我又建議他戴個墨鏡──他這個樣子實在叫人不放心。說實在的,幹這種事時把我帶上,起碼可以望望風。但是小舅不想把我扯進去,寧可自己去冒險。假如被人逮到,就不僅是非法交易,還是性變態。我還聽說,有一次小舅在身上掛了四塊硬紙板,蹲在街上,裝做一個郵筒,那個日本人則裝成郵遞員去和他交易。但這件事我沒見到,是警察說的。還有一次他裝成中學生,到麥當勞去掃地,把畫藏在麥當勞的垃圾桶裡;那個日本人裝成垃圾工來把畫收走。這些事被人逮到了,我所以才能知道。

    但小舅不會次次被人逮到,那樣的話他沒有收入,只好去喝西北風。有一次我到百花山去玩,看到有些當地人帶著小驢在路邊,請遊客騎驢遊山,就忽發奇想,覺得小舅可能會扮成一條驢,讓那個日本人騎上,一邊遊山,一邊談交易。所以我見到驢就打它一下──我是這樣想的:假如驢是我舅舅,他絕不會容我打他,必然會人立起來,和我對打──驢倒沒什麼大反應,看來它們都不是小舅。驢主卻要和我拚命,說道:這孩子,手怎麼這樣賤呢!看來小舅還沒有想到這一出──這很好,我可不願讓舅舅被人騎。我沒跟他們說我在找舅舅,因為說了他們也不信。這是我游百花山的情形。

    有一陣子我總想向小舅表白:你不必躲我,我是愛你的。但我始終沒這樣說,我怕小舅揍我。除此之外,我也覺得這話太驚世駭俗。小舅的雙眼隔得遠,目光朦朧,這讓人感覺他離得很近。當然,這只有常受他暗算的人才能體會到。我常常覺得自己在危險的距離之外,卻被他一腳踢到。據說二十世紀的功夫大師李小龍也有這種本領,但不知他是否也是外斜視。

    警察叔叔說,小舅也有一點好處,那就是被「抄」著以後從來不跑,而是迎著手電光走過來說:又被你們逮住了。他們說:小舅不愧是藝術家,不小氣,很大氣。這個「抄」字是警察的術語,指有多人參加的搜捕行動。我理解它是從用網袋從水裡抄魚的「抄」字化出來的。在這種情況下,魚總是撲撲騰騰地亂跳,所以很小氣。假如它們在袋底一動不動地躺著,那就是很大氣的魚。可惜此種水生脊椎動物小氣的居多,所以層次很低。我舅舅這條大

    氣的魚口袋裡總是揣著一些賣畫得來的錢,就被沒收了。

    假如這件事就此結束,對雙方都很方便。但這樣做是犯錯誤。正確的作法是沒收了贓款以後,還要把小舅帶到派出所裡進行教育。小舅既然很大氣,就老老實實地跟他們去了。我總覺得小舅在這時跑掉,警察叔叔未必會追──因為小舅身上沒有錢了。我舅舅覺得我說得也有道理,但他還是不肯跑。他覺得自己是個有身份的人,不是小毛賊,跑掉沒有出息。有出息的人進了派出所,常常受到很壞的對待。真正沒出息的小毛賊,在那裡才會如魚得水。

    警察叔叔說,騎輛自行車都有執照,何況是畫畫。他聽了一聲不吭,只顧鼓起雙腮,往肚子裡咽空氣,很快就像個氣球一樣脹起來了。把自己吹脹是他的特殊本領,其中隱含著很深的含意。我們知道,過去人們殺死了一口豬,總是先把它吹脹,然後用原始的工藝給他褪毛。有一句俗話叫作死豬不怕開水燙,表示在逆境中的達觀態度。

    我舅舅把自己吹脹,意在表示自己是個不怕燙的死豬。此後他鼓著肚子蹲在牆下,等家屬簽字領人。這本是我媽的任務,但她不肯來,只好由我來了。我是個小孩子,走過上世紀塵土飛揚的街道,到派出所領我舅舅;而且心裡在想,快點走,遲了小舅會把自己吹炸掉,那樣腸子肚子都崩出來很不好看。其實,我是瞎操心:脹到了一定程度,內部的壓力太大,小舅也會自動洩氣。那時「撲」的一聲,整個派出所裡的紙張都會被吹上天,在強烈的氣流衝擊之下,小舅的聲帶也會發出挨刀斷氣的聲音。此後他當然癟下去了,攤在地面上,像一張煎餅;警察想要踢他都踢不到,只能用腳去踩;一面踩一面說:你們這些藝術家,真叫賤。我不僅喜歡藝術家,也喜歡警察。我總覺得,這兩種人裡少了一種,藝術就會不存在了。

    小時候,我家住在圓明園附近。圓明園裡面有個黑市,在靠圍牆的一片楊樹林裡。傍著一片半乾涸的水面,水邊還有一片乾枯的蘆葦。夏天的傍晚,因為樹葉茂盛,林子裡總是黑得快;秋天時樹葉總是像大雨一樣地飄落。進公園是要門票的,但可以跳牆進去,這樣就省了門票錢。樹林裡的地面被人腳踩得很磁實,像陶器的表面一樣發著亮;樹和樹之間拉上了一些白布,上面寫了一些紅字,算作招牌。這裡有股農村的氣味。有一些農民模樣的人在那裡出售假古董,但假如你識貨,也能買到剛從墳裡刨出來的真貨:一想到有人在賣死人的東西,我心裡就發麻。在那些騙子中間,也有幾個穿燈芯絨外套的人坐在馬扎上,兩眼直勾勾盯著自己的畫,從早坐到晚,無人問津,所以神情憂鬱。有些人經過時,丟下幾張毛票,他不動,也不說謝。再過一會兒,那些零錢就不見了。有一陣子我常到那裡去看那些人:我喜歡這種情調;而且斷定,那些呆坐著的人都是像凡高一樣偉大的藝術家──這種孤獨和寂寞讓我嫉妒得要發狂。

    我希望小舅也坐在這些人中間,因為他氣質抑鬱,這樣坐著一定很好看,何況他正對著一窪陰鬱的死水。一到春天,水面就要長水華,好像個濃綠色的垃圾場。湖水因此變得粘稠,不管多大的風吹來,都不會起波浪。我覺得他坐在這裡特別合適,不僅好看,而且可以揀點毛票。但我忽略了他本人樂意不樂意。

    我把小舅領出來,我們倆走在街上時,他讓我走到前面,這不是個好意思。就在這樣走著時,我對他提起我家附近的藝術品黑市,賣各種假古董,字畫,還有一些流浪藝術家在那裡擺地攤。圓明園派出所離我家甚近,領起他來也方便,但我沒有把那個「領」字說出來,怕他聽了會不高興。他聽了一聲不吭,又走了一會兒,他忽然給我下了一個絆兒,讓我摔在水泥地上,把膝蓋和手肘全都摔破了;然後又假惺惺地來攙我,說道:賢甥,走路要小心啊。從此之後,我就知道圓明園的黑市層次很低,我舅舅覺得把自己的畫拿到那裡賣辱沒了身份。我舅舅總是一聲不吭,像眼鏡蛇一樣的陰險;但是我喜歡他,也許是因為我們倆像吧。

    由小孩子去領犯事的人有不少好處,其中最大的一種是可以減少囉嗦。警察看到聽眾是這樣的年幼,說話的慾望就會減少很多。開頭時,我騎著山地車,管警察叫大叔,滿嘴甜言蜜語,直到我舅舅出來;後來就穿著燈芯絨外套,坐在接待室裡沉默不語,直到我舅舅出來;我到了這個年齡,想要說話的警察總算是等到了機會,但我沉默的態度叫他不知該說點什麼;實在沒辦法,只好說說糧食要漲價,以及萬安公墓出產的蛐蛐因為吃過死人肉,比較善鬥。當然,蛐蛐再善鬥,也不如耗子。警察說:斗耗子是犯法的,因為可以傳染鼠疫。既然斗耗子犯法,我就不言不語。開頭我舅舅出來時,拍拍我的頭,給我一點錢做賄賂;後來我們倆都一言不發,各自東西──到那時,我已經不需要他的錢,也被他摔怕了。這段時間前後有五六年,我長了三十公分,讓他再也拍不到我的頭──除非他踮起腳尖來。本來我以為自己到了七八十歲還要拄著拐棍到派出所去領舅舅,但事情後來有了極好的轉機──人家把他送進了習藝所。那裡的學制是三年,此後起碼有三年不用我領了。

    習藝所是給流浪藝術家們開設的。在那裡,他們可以學成工程師或者農藝師,這樣少了一個禍害,多了一個有益的人,社會可以得到雙重的效益。我聽說,在養豬場裡,假如種豬太多,就閹掉一些,改作肉豬,這當然是個不倫不類的類比。我還聽說現在中國人裡性比失衡,男多女少,有人呼籲用變性手術把一部份男人改作女人。這也是個不倫不類的類比。藝術家太多的確是個麻煩,應該減少一些,但減少到我舅舅頭上,肯定是個誤會。種豬多了,我們閹掉一些,但也要留些作種;男人多了,我們做掉一些,但總要留下一些。假如通通做掉靠無性繁殖來延續種族,整個社會就會退化到真菌的程度。對於藝術來說,我舅舅無疑是一個種。把他做掉是不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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