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冬天的時候 文 / 林白
冬天的時候是南紅來北京的時候。
那天是星期天,天黑得特別早,四點不到街上的燈都開了。過了一會兒我再往窗口看的時候,雪花已經在漫天飛舞,它們像雪白的鵝毛在街燈橙黃色的光暈下搖搖晃晃地落下來,之多、之零亂、之熱鬧繁喧,與它們安靜的落下,最後悄無聲息地化為水恰成兩極。我第一次意識到雪的這兩種不同的秉性,加上那是北京入冬以來的第一場雪,我在窗前看了很久。
這是我婚後五年少有的奢侈時分,要不是離了婚,女兒送回了母親家,縱有閒暇也沒有心情望雪。下雪使我心情不錯,我什麼都不想,只盯著雪花,心裡平靜如水。
快十一點的時候電話突然響了,這是很反常的情況,我一下緊張起來。我不知道是不是該接這個電話。作為一個獨居的女人,我在很短的時間裡就變得小心過頭,對每一件事都疑慮重重。疑慮絕對是有重量的,它一重重從我的頭腦注滿我的全身,成為我疲憊的來源之一。當時我腦子裡同時閃出了幾種可能:騷擾電話?搶劫者?母親來長途告訴我扣扣病了?等等。
我手心的汗開始滲出,電話鈴停了之後又響起來,我拿起聽筒,聽見一個沙啞的女聲說:是林多米家嗎?
我說是。她說哎呀你的電話沒變!我一點都聽不出來是誰。韋南紅的聲音完全變了,完全是她自己所說的「好滄桑啊」的那種滄桑而沙啞的聲音,有點神秘,有點性感,往日N城歲月那種尖而細同時高八度的音質幾乎蕩然無存,只有那一驚一乍的語速沒有改變。
她說她在北京機場,飛機晚點了剛到。我馬上就答應讓她住到我家。然後我又等了半小時,這半個小時中大雪紛飛。
半個小時後我穿好大衣包緊頭巾到街上等她,這時候雪花變得更大更輕了,它們在空中飄舞的姿勢有一種難以言說的美,淒艷、纏綿而又決絕,而且比白天和黃昏更多了一層靈的成分。我從未獨自在下雪的深夜露天待過,這個夜晚由於南紅的到來我記得很清楚。
我記得很清楚,在雪花飛舞中從出租車裡鑽出來的南紅,她戴著一頂寬簷的黑色呢帽,身上是一件長及腳踝的黑絲長風衣,它迎風飄飛的輕盈質感使我覺得這肯定是一種絲綢。雪花大朵大朵地落在她的帽子和風衣上,雪的白色在她濃黑的全身襯托下顯得極其艷麗,那是一種冷到極點、冷入骨的艷,全無人間色彩的艷。那整幅風雪美人圖在瑟瑟發抖,南紅縮著頸吸著鼻子說:怎麼北京這麼冷啊!
到家之後她脫去了風衣,露出袒胸的低領毛衣,胸前一大片皮膚是一種太陽曬出來的褐色,散發出南方的氣息和性的氣息。在北京,我很少看到有人這樣穿,除了那些在高檔轎車裡端坐不動的小姐。南紅戴著一條式樣十分別緻的白金項鏈,鏈條纖細,胸前垂著一粒閃閃發光的鑽石或水晶。我對寶石毫無常識,無法判斷它們到底是什麼。她化著妝,臉上的脂粉有些殘了,眼角的皺紋隱約可見,只有口紅還鮮艷完整,大概在出租車裡剛剛補過。
她抬起臉問:我老多了吧?我沒說話。她又說:很坎坷的。
我準備給她燒一鍋洗澡水,我並沒有覺得沒有熱水器會是一個問題,在N城生活的女孩都是用桶或者水盆接水洗澡的,南紅即使在深圳待了十年她骨子裡也仍然是一個N城女孩。N城漫長而炎熱的夏天把一盆又一盆的溫水潑到我們身上,這是一件十分方便的日常事情,那時候絕大多數人家都不搞什麼噴淋器。但是南紅奇怪地問:你為什麼不安一個熱水器呢?
接著她又發現了我家地上鋪的是早已過時而且已經陳舊不堪的地板革,她環顧四周,桌子、組合櫃、書櫥、沙發、茶几,看出了這個家庭的寒酸。
她忍不住說:我真不明白你為什麼要來北京,我實在看不出有什麼好。
我說你聽沒聽說過圓明園的流浪畫家,他們把戶口、職業、家庭什麼都扔掉了,還經常要餓肚子。
南紅漫不經心地說,我真不明白他們為什麼要這樣,這樣有什麼意思。
這話使我感到了大大的意外。以我所知的80年代的韋南紅,她那種對諸多藝術門類的狂熱以及旁若無人的浪漫情懷,壓根兒就應該是圓明園中堅定的一員。有段時間她常在家裡或學校穿一件寬大的厚布衣服,上面沾滿了油畫顏料,她還交了許多畫家朋友,其中有當時N城最有名氣的青年畫家。我記得曾經有某個下午,她把我拉到一位在美國成功地舉辦了個人畫展的青年畫家的家裡,熱心地讓我看人家在國外的風光照片。
南紅的油畫興趣起碼持續了三年,在我離開N城之後還收到了她寄來的一張她的油畫作品的照片,據信上說是她的畢業創作,而且曾經在學院的元旦畫展上展出過。畫面的背景是濃黑,兩把錯落展開的巨大的中國折扇佔據了幾乎整個畫面,一紅一藍,色彩給人以奇峻之感,折扇的竹條架隱隱約約。折扇的濃紅和艷藍前面是一位跪著的白衣少女,她長髮披垂,臉部正對著觀者。
我想這幅畫如果沒有學上三年大概是畫不出來的。也就是說,南紅起碼算得上是一位美術青年(她同時也是一名熱情的文學青年,N城所有的青年詩人和小說家全都認識她),如果在她藝術學院師範畢業的時候有人鼓動她放棄一切到北京尋求發展,她太有可能像直奔深圳那樣直奔圓明園了。
我想南紅已經完全變了。人都會變這我知道,但確實想不到她會變得這麼快,這麼徹底。
南紅第二天出去跑了一天,中飯和晚飯都沒有回來吃,晚上快十點才回來。整整一天,深圳的長途來了三次找她,是一個聽不出年齡的男人的聲音,南方人,講一口以前我聽慣了的半生不熟的普通話。
她回來後耐著心坐了一會兒,只坐了一會兒就又撲到電話上了。我等著她打完電話跟我聊聊天,說說她這幾年的事。
她沒有說。
她拿出一堆金項鏈和鑲著寶石的戒指給我看,她說明天她將到天津去,然後從天津到濟南,現在是銷售旺季,她要把這些樣品帶到她所包干的地區的珠寶店。到濟南將坐火車,隨身帶的珠寶去掉了一半,她就不會那麼緊張了。她熱心地對我進行寶石啟蒙,從藍寶、紅寶、綠寶講到鑽石,從歐泊、石榴石、紫晶石講到黃玉。她舉著一小把金項鏈讓我挑一條買下來,她說在她手裡買很便宜,外面買會貴得多,她又幫我選了一條非常細、戴在脖子上幾乎看不見、團在手心只有一滴水那麼大的21K金的一種款式,她說內行的人都不會戴24K金的,足金太軟,缺乏硬度,加工不出太好的款式。
於是我就花了一百多元錢買了下來。
這個晚上就這樣過去了,第二天她去天津,我去上班。此後又是一直沒通音訊。
我壓根兒想不到,幾個月後我還是去了深圳,儘管我那麼不喜歡這個城市,不喜歡被這個城市加工過的南紅,我還是來了。命運有時候就是以惡作劇的面目出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