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三十三章 想去前線打仗 文 / 石鍾山
當下,於三叔叫過自己的三個孩子,老大是個男孩,十幾歲了,老二是女孩,八九歲的樣子,老三是個男孩,拖著鼻涕,五六歲的樣子。於三叔就說:芍葯哇,不瞞你說,我和你三嬸本來還打算再生一個的,現在不生了,你的孩子就是我的孩子。你放心,有我孩子吃干的,就不讓你的孩子吃稀的。
柳秋莎面對著鄉親的熱情豪邁,她還能說什麼呢?來之前,她讓邱雲飛帶上了相機,此時,她抱起孩子,站在於三叔家門口,讓邱雲飛認認真真地給自己和女兒留了一張影。在以後的歲月中,這張照片一直伴隨著她。
後來,於三叔又帶著柳秋莎和邱雲飛來到了柳秋莎父母墳前。當年,父母是於三叔等鄉親幫著掩埋的。此時,父母的墳前被當地政府立了塊碑,上面寫著:「抗聯烈士」幾個字,墳頭已是荒草淒淒了。
柳秋莎跪下了,邱雲飛也跪下了。
柳秋莎說:爹,娘,芍葯來看你們來了。
說到這便說不下去了,她痛哭流涕,她此時也只能用痛哭來表達她此時此刻的心情。
於三叔說:芍葯你就好好地哭一回吧,當年有日本人要抓你,大聲哭一回都不能,哭吧,哭吧,把爹媽哭醒了,看看現在的芍葯,完了你好上路。
柳秋莎在父母墳前,傷心欲絕地痛哭了一回。
接下來,她和於三叔一家人告別了。
三嬸抱著邱柳北,剛開始孩子不明白這是要幹什麼,她還和三個孩子玩了一會兒,此時看到媽媽要走了,把自己扔下了,她受不了了,扯開嗓子哭了起來。她把所有的問題都歸給那邱雲飛身上,她沒有爸爸時,一切都過得好好的,現在有了爸爸,她的日子就全變了。於是,她就一邊哭一邊喊著,我不要爸爸,媽媽你帶我走,別不管我,我聽話。
以前,柳秋莎曾威脅女兒,不聽話就不要她了。此時的邱柳北多麼希望母親能把她帶走哇。女兒起初的哭叫,讓她停下了腳步,她淚眼朦朧地回望著女兒,於三叔揮著手說:走吧,別回頭,幾天就好了。
柳秋莎掉轉頭,果真沒再回一次頭。她邁著大步向前走去,後面跟著邱雲飛。
在遼沈戰役打響前,部隊並不那麼緊張。邱雲飛還有時間到醫院裡看望柳秋莎。
柳秋莎送走了孩子,果然是一身輕鬆了,人們似乎又看到了當年那個生死不怕的抗聯游擊隊員的身影。她想,自己沒有牽掛了,可以和男人一樣,帶著一個排,或者一個連去衝鋒陷陣。只有打仗,她才覺得踏實,在醫院,或者像邱雲飛那樣,拿個相機拿個筆什麼的,她一律覺得那是吃閒飯的表現。送走邱柳北回到醫院後,她曾找過馬院長,馬院長也是從延安來的,這是一個心慈面善的老同志,什麼事都不急不躁的樣子。
柳秋莎找到馬院長就說:我要去部隊,去打仗。
馬院長就睜大眼睛望著她。她又說:醫院這活誰都能幹,多一個少一個,我看都差不多。
馬院長說:醫院我說了算,打仗的事不歸我管,要是有部隊要你,我放人。
柳秋莎就不好再說什麼了,最後她就想到了胡一百。當初沒有胡一百,她都不會第一批開赴東北。她想,自己和胡一百是有共同語言的,當初沒有同意和胡一百結婚,那是另外一回事,打仗又是一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