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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10節 文 / 小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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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施剛的案子拖得比較久,我都已經坐在休息室休息了十分鐘,他才出來。他一出來,就跟上了一幫記者。一部分免費的,有他找來的,有我找來的,還有花了兩百元請來的。這錢施剛自己出。他也得了出名而且慈善的好處,我看花個一千塊錢也不為過分。

    我遠遠地看著我的男朋友,他站在一幫拿著採訪機和小本本的記者面前說話,表情有些疲憊,不是很亢奮。大概是因為拖得久了,糾纏不清消耗光了他的激情。這時候的他,內心怕是早想把老太太甩出幾千米外,再也不想看到了。換了誰也受不了總是有人在自己面前哭,在自己面前吵,核心是跟自己無關的錢。煩了也情有可原。可憐的是,他還得裝善良,裝耐心,裝出義不容辭的社會責任感,痛斥不良現象,口口聲聲談義務和責任。其實,我猜想,現在他最想吼出來的,肯定是,「愛誰誰吧!關我屁事。」

    總算是有些成功的。他替老人爭取到了每月二百五十元的生活費。每個兒女承擔五十元,除了小女兒,她負責贍養老人。哪怕這種判決可能全然無效,他也不能盡更大力了。等到記者散盡,他的面容頓時憔悴了許多,像在一秒鐘內年華老去,臉上登時蓋了一層厚厚的塵霜。

    吃飯時,他一直悶不吭聲,我說話也聽不清,好像剛剛被超分貝的音箱震出耳鳴了。吃完後,他突然說,「我媽媽去世的時候,我還很小。」

    我唔了一聲,兩眼花掉了。我又想睡覺了。我奮力睜大眼睛看著他,想聽他的傾訴,可是意識卻脫離了我的控制,一點點飄了出去。

    「我想不出來,還有人不要媽媽。我更想不出來,媽媽怎麼哭得那麼絕望,而且,煩人。」他最後的話好像是這個。

    我說,「我小時候覺得,媽媽要是死了,我就睡覺。」我打了個哈欠,扔下他一個人沮喪,遊魂般走到了會議室,睡了一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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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個該死的小偷,竟然又站在了法院門口,裝得像個公安似的,四處張望。我猶豫了一秒鐘,趁著沒有車,過街朝他走過去。他一直在看著我,也沒有試圖躲開。

    「你還我的錢。」我往他面前一站,毫不猶豫地說。我怕一猶豫,我就說不出口了。

    他張大嘴巴,但沒發出聲音來。

    看見他的虛弱,我鬆了一口氣,往後退了一步,靠在樹上,歎了口氣,「做小偷都這麼沒有職業精神,你說你還能幹什麼?」

    「七千八百塊。」他說,「給我一天時間,好嗎?」

    「好啊。」我伸手把他的手機從他手裡搶過來,撥通我的號碼,看見顯示後按掉,「記住,還有我的戒指,我的手鏈,我的照片。還有什麼沒?」

    我又困了。我覺得我堅持不下去了,我只想回休息室的沙發上,陷在裡面舒服地睡覺。

    「TOP髮廊的貴賓卡,一家叫Paradise服裝店的貴賓卡。」他想了想,說。

    「髮廊的貴賓卡還給我就行了,我的頭髮要染了。」我忍著不斷要衝出口的睏意,說,「我先回去睡覺了。明天我給你電話,你小心點,別想換號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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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天下午四點,我打電話叫小偷把錢送到半島咖啡去。當時,我已經坐在A11號座位上了,還挺洋洋自得地想,唉,要,要,A11,這回可算是能要回來了吧。

    我穿著制服。我當然知道,穿著制服出現在這種場合,顯得怪模怪樣,不過,故意炫耀力量時,服裝是種蠻好的道具。

    小偷遠遠地穿過走道走過來,穿著一件絲麻襯衣,顯然經年沒燙,從衣櫥底下抽出來直接套在身上,失魂落魄,褲子也是皺巴巴的,往我面前一坐,和我筆挺的制服一比較,簡直像個癟三。

    我們的角色只有在這一會兒,才顯得那麼登對。一個司法人員和一個小偷,坐在一起,就應該是這樣子。我幸災樂禍地想,你他媽的也有這一天。

    「一看你這德性,我就知道,不用懷疑,毫無疑問,你就是個癟三。」我用煙頭指著他的臉,說,「把錢還給我。」

    他老實地把裝錢的信封推給我。我毫不客氣地拎起來,看著他數,還對著日光照照,看看是不是假鈔,然後把鈔票收進包裡,把戒指和手鏈都戴上,又開始翻照片,「媽的,照片是數不清楚了。你有沒有留下幾張?」

    「沒有。我發誓,沒有。」他臉不紅、心不跳地說。

    「這麼不給面子。都沒留下幾張手淫時用?」我脫口而出。看來是把他嚇了一跳,我也後悔不迭,恨不能給自己兩耳光。

    他略一遲疑,一本正經地回答說,「沒有,腦子裡有你就可以了。」

    「真是個癟三,毫無疑問。」我斬釘截鐵地重複了一遍,又瞪了他一眼,「今天你買單。這點能做到吧?」我喝完最後一口橙汁,絲毫也不留戀地說,「再見。」

    「既然是我買單,你何妨不再坐會兒呢?」他微笑著說。

    「不客氣了。滿心都想著我呆一會兒,你抽空上廁所溜掉吧。哼,瞅你那小樣兒,就知道你幹不出什麼好事兒來。」我轉身就跑,連拜拜也沒說。

    他竟然乖乖把錢給我送過來了。出了門,我掩著胸口跳上出租車就往施剛家裡跑。天!幸虧他不是個暴徒。他怎麼這麼乖就給我把錢送回來呢?還忍受我這樣的冷嘲熱諷。他乖巧得都讓我懷疑,他根本不是小偷,是我在搶劫。坐在車上時,我心虛地想,越想越覺得可疑。這傢伙,看上去又帥氣,至少比施剛帥氣多了,有這種風度,怎麼會是小偷?

    困惑。不過,我的錢既然拿回來了,看在他長得不錯的份兒上,就不打算繼續追究下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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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施剛正在廚房裡做飯,一條毛色灰暗的京巴狗趴在地上眼巴巴地抬著眼睛看著他,見我進門來,又看著我。我這人吧,不太吸引男人,但吸引小動物的魅力還是有的。在街上碰見流浪貓,髒兮兮的小貓都會喵喵叫著跟我走一段。

    這隻狗也是。大概聞到了我身上的獸性,立刻爬起來,搖晃著蹭我的鞋子。我伸手去摸它,它立刻趴了下來,一動不動了。它趴下來,背上的毛就自然地垂向兩邊,腦袋掩沒在耳朵和腦袋的長毛裡,像一張平坦的地毯。

    它的名字就這麼有了,就叫地毯。我彎下腰摸地毯的腦袋,它抬起頭來望著我,眼睛鼓鼓的,整個眼眶裡都是黑色的瞳仁。我的手沿著它的眼睛摸過去,翻開眼皮,露出大塊的眼白,有點可怕。

    沒一會兒,地毯就跟我混熟了,我坐到沙發上,它也跟著跳到沙發上,躺在我身邊,咬我的袖子。「我新買的衣服,要一千多呢!」我暴叫了一聲,希望施剛趕緊遞上一千塊錢給我,結果他裝作沒聽到,繼續在廚房裡忙。

    媽媽的。戒指丟了,得靠我找回來,他也不知道幫我買一隻。買件衣服,不知道出來讚美,更別提付錢了。要男人有什麼用?我心不在焉地摸著小狗想。小狗用牙咬我的手指,一根一根手指地舔,就像篦子梳理過頭髮一樣,細緻而溫存。

    小狗張著嘴,仔細地咬我的手指,它的上顎是黑色的,一塊方正的黑色,兩邊是粉紅嫩白的肉,看上去像施剛被煙燻黑的獠牙,兩邊黑洞洞,邊上一片粉紅的生命色。

    「地毯,吻我的手,刷過牙沒有?」我盯著它的眼睛,問它。它天真地望著我,沒理會我的調戲,翻了個身,把肚子暴露在我面前。

    這個姿態,真有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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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施剛的三姐陪姐夫來出差,就住在施剛家裡,我們一起吃了一頓晚飯。第二天下午,施剛打電話告訴我,他姐夫幫著找了一套房子,不是房產公司賣的,是房產開發公司付不出錢來,抵押給建築工隊的房子,每平方米便宜五百塊錢,就在翠香苑裡,是一套一百四十平方米的躍層,四室兩廳兩衛,套型也不錯。

    「一百四?四室兩廳兩衛?要那麼多房間幹什麼?」我立刻暈了菜,想到施剛這一家子,四個姐姐加姐夫加外甥、外甥女,還有老爸爸,一起擠到屋裡來的情形。真要有這麼多人,我應該把廚房砸掉才對,天天叫施剛掏錢上飯店。

    「我姐覺得不錯啊,將來他們有人來,也有地方住,平時我們一人一間工作間,也好啊。要不,你去看看?房型很不錯的,進門兩個廳都在前面,不是分兩塊,不浪費過道的面積。」

    「好吧。既然喜歡,你們就定吧。」我絕望地說,「我先不去了,總會有看到的那一天。」

    掛了電話,我下定決心,這套房子全算他的,我一分錢也不出。

    就算是將來離婚,也歸他,和這些和他有千絲萬縷關係的人們。這些人才真正是他的,和他的過去有關,和他的未來有關,當然,也和他的現在有關。

    而我,則是橫生在他的現在,和過去無關,很可能,也和未來無關。我有什麼資格讓他為了我,放棄他們的意願呢?

    我的第一場人生喜劇開始了。在結婚前,我默默算計著離婚的財產分割問題。離婚,真是人類文明的體現,一個漂亮的理性飛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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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星期六,我帶著地毯去爬山。地毯有三天沒下樓了,看見外面的世界就特別興奮,上躥下跳,恨不得撲到所有人身上去吼叫一通。好幾次我幾乎都是把它勒回來的,否則它會把所有的人都舔一遍。

    從山上下來,已經是六點半了,我爸媽估計已經吃完飯了,我決定自己到飯店去吃一頓,然後去TOP把頭髮再染一遍。我頭髮是染成微紅的,染了有半年多,光彩已經消失了不少,陽光下也有點晦暗了。

    因為地毯不能上公車,六點多鐘交通高峰期,也打不到車,我就牽著地毯一直沿著馬路走。沒走多久,看見牛牛那個哥們兒站在路邊。

    自從牛牛死後,我們在公安局分手後,我還沒有見過他。他一個人站在馬路邊,靠在樹上抽煙,好像是在等人。我不想和他打招呼,想繞過他身邊。可是地毯往前一直躥,還汪汪亂叫,被他看見了。

    他看見我,也愣了一下,盯著我死看,卻一句話說不出來。我走到他面前,侷促地望著他,問,「好嗎?」

    「好的。」他回答說,下意識地把抽了半截的煙扔掉,隨即又點了一根,「牛牛的爸爸媽媽好嗎?」

    「搬走了。不知道。」我回答說。然後,就是凝固的冷場。我們都不知道說什麼好了。我看著他身上傾斜的夕陽,又困了。

    「嗯。」他半晌才發出聲音來,「手上的戒指,是牛牛的?」

    「嗯。」我笑了笑,「我一直在想,他活著時,我是不是管他管得太多?不讓他喝酒,不讓他打麻將,不讓他追求勢利的女孩子,給他一次次地介紹乖乖女當女朋友。」

    「那又怎麼樣呢?」他若有所思地看著我,一臉並不想深究,卻又想明白的古怪表情。

    「不知道。我沒怎麼想過。想法很多,很亂,卻整理不清楚。總是犯困。」我打了個哈欠,說,「我走了。」我揮揮手,「拜拜。」

    他的話留住了我,「我知道,牛牛想和你結婚,才去買這個戒指的。」

    「他還沒到結婚年齡。」我愣了一下,回答說。

    「那就別戴這個戒指了,突然看見,真有點傷心。」他猶豫了一下,說,「我朋友來了,我走了。」

    我站在原地,久違的眼淚終於流了下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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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施剛帶著我去買戒指。交了房子頭期款後,他還餘下五千塊錢,我們一路坐車回來,到了市區,在鬧哄哄的市中心下了車,他突然看著面前金碧輝煌的大商場說,我再給你買枚戒指吧。

    戒指?我下意識地抬起手來,牛牛那枚戒指已經被我放回抽屜裡了,從小偷那兒拿回來的戒指,也放在那兒。我還需要第三枚戒指嗎?

    我之前很想要過。好像是這麼回事兒。但是,有段日子,我沒有想過這件事了。自從牛牛送我一枚戒指以後,我忘記是從什麼時候開始,我忘記了戒指和安全感的互動問題。

    不管再怎麼不安全,似乎我沒必要藏三枚戒指。

    房子能帶來的安全更多,我曾經對這房子抱有希望。住在這套房子裡,施剛不用看我媽的臉色,我也不用再被家裡管束。可是,現在倒是想明白了,房子也不是我的。我還是一樣,沒什麼安全,也沒什麼不安全。有戒指,沒戒指,都一樣。

    我看了看自己的手指,光溜溜的手指,還算得上修長,嬌嫩,身為這隻手的主人,我還是有一點驕傲的。然後我懶洋洋地打了個哈欠,說,「不用了。戒指找回來了。小偷寄回來了。我困了,回去躺一會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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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偷在我前面,和那個常常跟他在車站見面的姑娘走了一段路,說了幾句話,然後揮揮手說,「姐,我今天晚上不回家吃飯。」說到這裡時,他看見了我,嘴角迅速地滑過一縷微笑,然後,他就上了車。

    我在人群後晃了晃,點了根煙。估計我煙抽完了,人還沒全部上車呢。我終歸來得及跟著他。

    我想問問他,又寄來的信是什麼意思?

    他在信裡說,「我說過,遲早有一天,讓你相信我的真誠。我覺得還沒有到這一天。可是,事情沒有按我的安排發展,這也不奇怪。無論如何,即使是你不願意,你也不能阻止我把你當成朋友。」

    即使我不願意?有這樣強賣強買的嗎?我想讓他拎拎清,我可沒欠他的。但我還沒想好怎麼說,乾脆就跟著他,跟一段路,想清楚再說。

    反正閒著也是閒著,我本來就怪無聊的。女人盯男人的梢,應該還是比較好玩兒的。尤其是,還是女失主盯男小偷的梢。

    我迫切地想知道,他表現得如此深情,到底是因為弱智,還是玩笑,抑或是寂寞?或者我也希望他說的是真的,他是真情,多讓我的虛榮心得到滿足啊。可是,我的理智不這樣想,我的理智說,我呸,裝的!

    不遠處,一個黑臉中年男人胳膊上搭了件黑不溜秋的西服,擠在一個戴紅色墨鏡的姑娘身後,那個姑娘被人群擁動著,幾乎要往後倒下。可她身後又有一個小個子男人擠了過來,一面用肩頂住她,不讓她往後退,一面伸手就往她褲子口袋裡摸過去。

    姑娘迅速地往後看了一眼,問,「你想幹什麼?」她一回頭,旁邊那個黑臉中年男人立刻得手了,他的手從她另一個口袋裡抽出來,握著手機,就在這一瞬間,他把手機往後一扔,不遠處站著的第三人立刻接住了,調頭就跑。

    後面的人群紛紛散開,給這三個小偷讓路。姑娘目瞪口呆地回過頭,想鑽出人群,卻被一群急於上班的人頂住,「哎,你幹嗎?別擋路,上車啊!」「上車啊,愣著幹嗎!」

    姑娘睜大眼睛,莫名其妙地就被群眾擠上了車。

    人上得差不多了,我也跟著跳了上去,看見那姑娘站在前排,沒表情,彷彿什麼也沒發生過。剛才是別人丟了手機。前面一個老頭回過頭來,「姑娘,丟了手機吧?」

    女孩莫名其妙地看著他,沒吭聲。

    老頭說,「我全看見啦,把手機往後面一扔,就跑啦。現在的小偷啊,太不像話啦,太猖狂了。」

    女孩還是沒吭聲。倒是旁邊的人開始搭訕,「姑娘,你怎麼不下車報案?」女孩挑了挑眉毛,嘴角略一牽,繼續沉默。

    老頭接著說,「報案有什麼用啊?天天都這樣,警察管得過來嗎?說不定,警察跟他們都認識呢。」

    這時候,站在一個高個子女孩身後的一個男人,穿紅T恤的,手機滴滴答答地響了起來。他前面的高個子女孩聽見了,臉色立刻有些不對,摸了摸包,懷疑地又往後看看,「你為什麼不接電話?」

    「我不想接。」男人呆住,手迅速伸進口袋,死死捂著手機。可是,手機還在不斷地響。

    「那你把它按掉。太吵了。」女孩冷靜地說。

    「我就不按掉。」男人耍賴說。

    「我聽著這鈴聲像我的手機,請你把手機拿出來,給我看看。」女孩見男人心怯,壯了膽,聲音抬高了八度。整個車廂都安靜了下來。

    手機還在滴滴答答地響,突然中斷了,緊接著,又響了起來。

    小偷終於把手機拿了出來。女孩接過手機,看了看號碼,然後接聽,「嗯,是我……剛才我的手機被人拿走了……哦,謝謝你為了浪費我的電話費,專門不在上班時間找我。」

    滿車的寂靜。沒有人吭聲。除了這個手機失而復得的高個子女孩。

    男人抬起臉來看看我跟的小偷,兩人相視一笑,有點無奈。

    到了下一站,兩個小偷都下車了。我也跟著下去。我們前後三人,各隔著一段距離,走了一程。男人回頭看我的小偷,我的小偷再回頭看我,三人都不急不慢地走著。

    這個架勢可真好看,有點螳螂捕蟬,黃雀在後的意思。可惜,如果這是一部電影,觀眾們肯定得替跟在後面的小黃雀擔心,前面的螳螂和蟬倒是蠻強壯。

    前面兩個人突然都停下來了,我也跟著停了下來。街道不寬,我故意過了街,不想讓蟬看見我在跟著螳螂。螳螂走到離蟬三步遠的地方,停了下來,點了一根煙,說了句什麼。

    蟬從口袋裡掏出個紅色的皮夾子,扔給了螳螂。螳螂接住了,翻開錢包看了看,抽了兩百塊錢出來,把錢包扔到地上,又說了句什麼。

    蟬沒吭聲,揀起錢包,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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