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說博覽 > 名著佳作 > 晃晃悠悠

正文 第十五篇 文 / 石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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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月間的一天上午,我和宋明到首都機場等著接一個從廣州來的客戶,人群中我看到一個熟悉的身影從門口出去,我倒退幾步想看個清楚,那個身影已經鑽進門口的一輛出租車走了,是阿萊。雖然她剪短了頭髮,我依然一眼就認出了她,也不知她在人叢中見沒見到我。

    當晚,下起了雨,我心情抑鬱,和宋明相對無言地在一個叫洗車的酒吧喝酒,宋明不知有什麼心事,喝的異常兇猛,很快就醉得趴在桌子自言自語,我把她桌上拉起來,他說晚上想回家看看她媽,我把她送到位於新街口她們家樓下,到後座把睡得迷迷糊糊的她叫起來,她極不情願地走到外面,吸了兩口冷空氣,用手把臉擦一擦,又對著手哈了哈氣,說:"好了。"

    我問她什麼好了,她告訴我,酒勁兒過去了,見我站著不動,她轉回身,說:"你走吧,呆這兒幹什麼?"

    我重新鑽進汽車,宋明已經走進樓洞,我看到從一樓到四樓的樓道燈依次亮起,最後又一盞盞熄滅,我重新發動汽車,開出宋明家那條胡同,左思右想不知去哪裡混過晚上的時間,於是把車開到二環路上。我本想兜一圈就回去,車過了十條橋,我的瘋勁兒來了,起先,我超過了前面一長串運建材的大卡車,接著:又超過了兩輛出租車,偷眼一看公里表,車速已到了一百二十公里。

    我開著那輛夏利在二環路上飛馳,有一陣兒,就像找死一樣,專門對準前面行駛的汽車尾燈直扎過去,到近前才打輪超過,動作只要稍微慢一點就會撞個粉身碎骨,漸漸地,我喝的酒在身體上發生了作用,我感到四肢發軟,於是把車速降下來,把車開到最外面一條車道上,一邊開一邊看著二環路兩邊拔地而起的建築物。在雨中,一切都是黑漆漆的,那些建築物有的亮著燈,如同一個個巨大的冷冰冰的機器,雨水淌下玻璃時,那些建築被扭曲成張牙舞爪的龐然大物,形狀猙獰,如鬼似魅。

    我在二環上足足轉了三圈,心情還是無法平靜,我打開車窗,讓冰冷的雨水沖進車裡,然後把車開到三環上,我抬頭向前望去,一盞盞路燈都好像是睜著詢問的眼睛向我眨動似的,我又把車開到每小時一百二十公里,雨水掉進我的眼睛裡,半邊身子已經濕透了,我把玻璃搖上,方向盤開始發抖,我也跟著抖起來,這時,我突然產生了一個錯覺,一瞬間,我以為自己是去開車接阿萊的,而約定的地點卻被我忘記了。當我發現這是個錯覺時,傷心到了極點,差一點哭出來。我再次放慢車速,擋風玻璃上閃過上午在機場時阿萊上出租車的身影,後來,我又記起阿萊對我說過的一句話——"以後我們也要有輛車,也不知那是什麼時候?"

    我使勁回憶阿萊這句話是在什麼地方說的,卻怎麼也想不起來,心中一急,猛然驚醒,我辨認了半天,發現自己是在分鐘寺橋上轉圈,而我自己則根本不知道應該去哪兒,哪兒又有需要我的人。車子加滿了油,發動機發出嗚咽,刮水器在擋風玻璃上掃出一塊扇形,前面一片模糊。突然,淚水流出了我的眼睛,我失聲痛哭起來。我一邊哭一邊開著車子,我想著阿萊飄飛的長髮,想著永遠也不能帶著阿萊在街上兜風,想到這裡,我真想對著什麼東西撞上去,好忘掉這些。忽而,我又想到阿萊的笑容,一切的一切,叫我傷心透了。

    我哭著,開著破舊的車子繞著北京一圈圈兜著圈子。像個被丟棄的鬼魂一樣難過,直到感覺麻木,對一切視而不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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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走過前門箭樓丁字路口黑暗潮濕的地下通道,爬上樓梯,來到人行道上,各種各樣的汽車在公路上行駛,停下,再行駛,再停下,喇叭聲刺耳地響起,風吹得灰塵在空中舞動,商業街兩旁各式各樣的百貨店、專賣店、冷飲店、快餐店門口,人們進進出出,汽車聲、人聲、商店裡傳出的音樂聲混雜在一起,叫人聽了頭疼欲裂。我沿著街道走了一段,路過月盛齋,西鐵城表店,盛錫福帽店,在一個冷飲店前買了一筒可口可樂,喝了幾口才發現易拉罐口上有一圈兒土,我扔了可樂筒,把嘴裡剩下的半口吐到地上,繼續前行,我走迸前門文化用品商店,在二樓買了一雙耐克運動鞋,兩件網球上衣和一套運動服,為了裝下這些東西,我不得不買了一個大挎包,出來後到路邊的公用電話亭給華楊打了一個電話,叫他把車開到天壇公園西門等我,然後一起去嗑建國飯店的一家公司,他們曾答應叫我們做他們一整套CI廣告,其實我們只要能拿下其中的一部分就已經不錯了。打完電話屈指一算,我已經漫無目地的在街上走了3個多小時,我茫然地立在街邊,看著擁擠混亂的街道,呆呆出神。一輛出租車從我身邊經過,我伸手攔住,彎身鑽進車中,告訴司機去天壇。

    華楊坐在我的車裡在路邊等我,我們在天橋吃了點東西,給宋明打了一個電話,叫她在建國飯店大堂等我們,帶齊資料,然後就驅車開往建國飯店,我、華楊和宋明三人一直在那裡談到傍晚公司下班,最後陸然過來拍了板,第二天,我們拿到一筆預付,支票上赫然填寫著三十萬元人民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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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聲色大馬的生活就從那三十萬人民幣開始的。

    保齡球、壁球。高爾夫球,馬克西姆,香港美食城、阿靜,這是白天,晚上則是酒吧、KTV以及開車兜鳳,公司租了一輛奔馳車,在長官宮包了兩個套間,我和宋明撐著廣告公司,陸然和華楊開始倒進口轎車,起初,兩頭做得都挺順手,半年以後,我們由於錢款混亂,揮霍過度,公司陷入困境,陸然因為做兩輛逃稅車被公安部盯上了為了撈他,從海關開始,我們一通打點,結果負債纍纍,生意也做不下去了。

    我們把公司賣掉,結束了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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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解散後我再度陷入百無聊賴之中,華楊呆在家裡沒事,時常流竄到我這裡,我們一起聽音樂,打電子遊戲,要不就到街頭租錄像帶回來看,有一天我們一起去看一個地下樂隊的演出,在牆角差點被一條伸出來的腿絆倒,正要破口大罵之餘,忽然發現此人正是許久沒有音訊的劉欣。

    於是我們三人一同坐到牆角里,抽劉欣不知從哪裡弄到的大麻,抽得華楊不停地笑,特別是劉欣一說"我沒錢"的時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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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天夜裡我開著車,帶著華楊和劉欣去位於南郊的一個酒肉朋友家打麻將,正是11月,劉欣在車裡直喊熱,於是把車窗打開,關上熱風,他還是熱得不行。到了地方,劉欣一上桌就連和了三把,可惜運氣並不長久,打到天明,他拖著疲憊的身體從椅子上站起來,莊嚴宣佈:"我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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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運氣是一回事,時間是另一回事。

    這一段我是有時間沒運氣,華楊不這麼看,他說我們是在混時間等運氣,果真不幸被他等到了運氣。快到新年時他和劉欣到一家唱片公司去嗅一個小蜜,正碰到一·幫人在那裡唱歌聊天,華楊對著他想嗅的那個姑娘唱出了"我一眼看見了你的那個部位",然後進一步發揮,唱什麼"誰把你的長裙撩起,誰為你脫下內衣",後來此歌的旋律被唱片公司的一個製作人所賞識,填了一段少男少女喜歡聽的新詞,華楊出了一盤磁帶,一舉成名,到了刃年春節一過,連自由市場的小販都會唱他那首歌了。

    那首歌是劉欣寫的,劉欣和華楊從此傍在一起,專心出名掙錢,遠離混混世界,忙得不可開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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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陸然是在公司散伙後開始寫小說的,以前他一直想寫小說,有一天我們通電話,問他在寫什麼,他說他在寫純淨海灘。再問下去,他倒不說了。

    陸然是在窗前的寫字檯上寫小說,窗戶朝北,永遠見不到太陽,陸然在窗前常常一坐就是幾個小時,從窗戶向外望去前面是一棟樓,擋住了一切,但陸然就能從敞開的窗外看到他的純淨海灘,就在他坐在那裡傾聽想像中的海濤聲時,他的福特車的兩個前輪被人偷走了。

    告訴我這些時,陸然坐在我們樓下的護城河邊的水泥護欄上,我坐在地上,他兩眼盯著河水,神態安祥,抽著不帶過濾嘴的駱駝牌香煙,鬍子足有一個星期沒刮過,頭髮亂糟糟的,長得用一根皮筋綁在腦後,活像搖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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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宋明並不常住在我那兒,她經常住在自己家裡,晚上不回來。她找到廣告設計的工作後精神抑鬱,行色匆匆,有時利用中午休息時間打車到我這裡來瞎忙一氣,然後衝進電梯下樓去上下午的班。她時常臉色蠟黃,不知是工作叫她疲於奔命還是其他的什麼叫她感到沮喪,有一次看夜場電影,她在中間時間說上洗手間一趟,等我找到她時,發現她已躺在休息廳裡的長條沙發上睡著了。

    後來她才告訴我,她現在打兩份工,因為她姐姐前一段精神突然失常,醫藥費昂貴,所以不得不拚命掙錢,我問她準備掙到什麼時候,她衝我笑笑,說:"掙到像我姐姐一樣為止。"

    她姐姐我見過,長得比她漂亮,有一口了不起的雪白牙齒。

    宋明不接受我送給她的錢。雖然她拚命工作,仍然無法支付她姐姐的醫藥費。

    我的錢包也慢慢變空,等到還剩下一百元時,我賣掉了汽車,給了宋明二萬元,叫她辭掉一份工作,她那時已累得不成人形,但她仍然告訴我,等休息一段之後就掙錢還給我,還煞有介事地給我打了一個借條。

    從3月中開始,我每天到樓下的攤兒上買一份《北京晚報》,一份《北京青年報》,在各版中間找到形形色色的招聘啟事,不管三七二十一,一律寄去簡歷一份,如此過了不到一個月,我居然也找到了一份工作,在一個工控公司擔任設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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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貧窮和自尊是兩碼事,根本就湊不到一塊去,就如同富人同愚蠢一樣。事實證明,再傻逼的富人也能把最聰明的窮人支得團團轉。

    這就是我在我們公司裡看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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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們公司的經理5年前還在北京近郊種老玉米和麥子,他從服裝加工廠踩縫紉機做起,後來又到一家工廠當技工,學會了開最簡單的車床,不久,工廠倒閉,他又混到另一個工廠,往印刷電路板上焊電子元器件,後來他混成了車間主任,再後來,他以農民特有的執著精神拚命幹活,積攢下一些本錢,然後自己找了一些農民,一起幹起了本小利微的焊元器件的活兒,漸漸地有了錢,然後開了這家工控公司,給捲煙廠的煙機配套電控部分。

    此人叫蔣飛雲,短腿,如果他坐在一個小板凳上,看起來就像兩個小板凳摞在一起。他長著一張雞好犯似的油光光的臉,面呈陰囊色,小眼睛紅紅的,整天心懷叵測地四下亂轉,無論跟誰說話,都是這麼一個方式——先對你瞟上一眼,然後盯著你的陰部滔滔不絕地把話說下去。公司中的幾個稍有姿色的姑娘統統被他調到了經理部,也不知想做何用途。

    他是我見過的惟一一個當著你面慢條斯理撒謊的人,當第一個謊話被當面揭穿時,他就用同樣的語氣再撒第二個。謊話前面一律加上那句他最常用的口頭語——"說實在的……"

    由於他一貫弄虛作假,所以也把別人都想像成跟他一樣,因此對任何人都不信任,但表面上卻跟誰都稱兄道弟。有一天,下班時下起了大雨,他非要送我回家,我拒絕不成,只好從命,他把車開到我住的方向和他住的方向的交叉口,也就是白石橋,毫不猶豫地把我趕下車,讓我在大雨裡站了足有二十分鐘才打到一輛出租,上車時已經被淋成了落湯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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