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相愛,也在朝朝暮暮 文 / 趙凝
午後的陽光斜曬著,陽台門沒關,透過那幅象牙白的窗紗,陽光像被整整齊齊地梳過了,又打成捆,一方一方地印在地上,像人工剪成的一個個「喜」字。
窗邊,有個穿白色蓬袖紗裙的新娘,那就是我。
「這就是我的家?」我迷惑地望望遠處的藍天,再看看身後簇新的小家,心裡慌慌的,十分地怕。天高地遠,而我將永遠屬於這樣一座小小的天地?
「這不是你一直想要的嗎?」新郎說,「好了別傻了,再不去人家又要關門啦!」
「王林——」我忽然帶哭腔地拖著長聲問新郎:「我真的非要跟你一起去領證嗎?」
「領證」,當然是指去領結婚證,去領工作證那不叫「領」,叫「辦」,簽證也叫「辦」,唯有這一紙婚書才要兩個人鄭重其事去領。我想像不出結婚以後將會怎樣,但書上老說「結婚是愛情的墳墓」,要進「墳墓」的人不咬幾回牙怎麼可能呢?
我已經「賴」過兩回了,自行車在紫竹院街道辦事處的門口轉了一個圈,就溜了回來,跑得比兔子還快,王林抓部抓不到。
我總覺得這種一錘子定音的婚姻,對我這種「不乖」的女孩子不合適。我編織最浪漫的愛情故事,唱最浪漫的情歌,滿腦子是糊里糊塗的怪主意,忽東忽西,在家門口會迷路,一路上卻有數不清的奇遇。王林竟要狠心把我關進一間小屋子裡,貼上標籤歸他自己。
為了防止我再次臨陣脫逃,王林把我撂在自行車前樑上,然後吹著進行曲,飛馳而去。這樣,我便俘虜般地成了他的新娘。
女友王燕從外地出差回來,知道我已自作主張把自己嫁掉了,跺著腳替我惋惜:「怎麼這麼快就結婚了呢?你倆多談幾年戀愛不好嗎?」
「他不是嫌那套房子空著可惜了麼!再說,結婚也很不錯。」我心滿意足地說。
「真的嗎?」王燕神神秘秘咬住耳朵問我。「那麼每天早晨一睜眼,他第一句話對你怎麼說?」
「他說,趙凝我的襪子呢?」
「什麼?怎麼一點情調都沒有呢?」
「結了婚的人,就是這樣的。」我說。
我覺得結婚既不是「墳墓」也不是「天堂」,結婚就是結婚,一男一女,搭伴過日子。過日子就沒有那麼多的甜言蜜語,過日子就得要腳踏實地。煤氣罐空了,就喊;「王林,快去換!」王林早上一睜眼便說「趙凝我的襪子呢?」然後就會有一雙洗得白白爽爽的襪子遞到他手心裡來。經過歲月的洗練,一切都變得像太陽從東邊出來一樣自然,至於愛不愛,那都是玩過家家的時代說的話了。
有時心血來潮,學了電視劇裡的女主角,溫溫軟軟地問那個正在看報的「男主角」:「你到底愛不愛我嘛?」
丈夫只說「嗯嗯」,兩眼直盯著世界局勢版,看哪兒又打起來了。他這種人,你就算一天對他溫柔一千回,他也只會對你嗯嗯呀呀好像牙疼似的。乾脆不問也罷。我們不屬於那種夫唱婦隨的夫妻,更多的時候我們是各幹各的。唯有一件事王林跟我一樣起勁兒,那就是給我的好友王燕作媒。
「趕快把這丫頭嫁掉吧,不然咱家就要被她吃窮了。」這天王林煮了一鍋紅燒肉。煮紅燒肉是他的「強項」,記得我們新婚第一頓吃得就是他煮的肉。那肉好吃得油湯一下子就滴在了我潔白的婚紗上,拿了兩塊毛巾來擦都沒擦掉,丈夫溫存地攬過我說:「沒關係,反正以後不會再穿它了。」我覺得眼窩一熱,眼淚就掉下來了。新郎說你是後悔嫁給我了呢還是因為頭一回吃肉?
王燕還是來了,敲門聲響的時候,我在門裡咯咯地樂。王林粗著嗓子沖大門吼:「王燕,你別想進來,我踉趙凝今天慶祝結婚週年,沒你什麼事,一邊玩去啊!」
王燕急道:「哥,快開門,我是送花來的!」
「你還訂了花?」「婚慶嘛,就奢侈一下。」王林拉開門:「送花小姐呢?」
王燕說:「早就讓我給打發走了。我說交給我吧,反正我要到他家去吃肉的。」說著就找了個最好的空位在門廳裡坐下來。腿上鋪了塊餐巾等著我去上菜。王林在我的通訊錄上嘩啦嘩啦地翻,指著一個叫什麼雄的人急急地問:「這個行嗎?」「什麼行嗎?」「介紹給王燕做男朋友呀?」「可這人是個女的。」「老天,你怎麼不多交幾個男的筆友呢!」「交多了不是怕你有意見嘛!」
「我已經有了。」王燕胸有成竹地說:「正在等他第99封情書。」
我一下子從座位上蹦起來,「多麼浪漫呀,王林你就不會。千篇一律地送玫瑰,什麼時候你也給我寫封情書吧。」
王林笑而不語,我和王林未通過信,我甚至想像不出信的開頭該怎樣稱呼,我倆從來都是直呼其名的。
我好盼能收到一封情書,哪怕遙遙無期。
王燕已經收到第100封了,於是火速嫁給了那個叫王鋒的英俊小伙。第一次領到我家來,兩人臉上都放著瑩瑩的光亮,看得出來,正愛得水深火熱。
王燕每一回溫柔都不肯放過,她管丈夫叫「我哥」,不說「我哥」不開口。王鋒也從來不管他嬌小的妻叫「老婆」,而是叫「妹」,叫「寶貝」,後來又麻裡麻煩地管她叫「寶燕燕」,他們好得不知叫什麼好了。每次來玩都給我們上夫妻最恩愛的一課。
「你也溫柔點好不好?最起碼別跟我欠你什麼似的。」客人一走便去開導我家那位「哥」。「哥」正襟危坐在沙發上,用力拍拍我的肩說:「咱們兩個當兵的,互稱哥哥妹妹總不大合適吧?」
「那也不能讓人看著跟連長、指導員那麼嚴肅吧?」
我脫掉軍裝,換上很「妹妹的」一條裙子,又搬出一縲書來大肆尋找。沒有「小名」、「筆名」、「曾用名」也就算了,「愛稱」「總該有一個吧!」
「法國人把自己心愛的人稱為『小捲心菜』,猶太人叫『親愛的小花鹿』……」「這也太酸了吧?」「別吵,你聽我念完,波蘭人把情人叫做『餅乾』,立陶宛人把自己心愛的人稱為啤酒……」
「嗯,我比較喜歡『啤酒』,以後咱們就做立陶宛人好了。」
那天王燕王鋒那對「表兄妹」又到我家來「搗亂」,王林立刻捏了一下我的手說:「啤酒,快去!」這叫什麼「愛稱」呀,分明是在吩咐小跑堂的。你瞧瞧人家的丈夫,一邊蹲在地上刮著膜呼呼的魚鱗一邊對他的「寶燕燕」吟誦千古名句:「兩情若是久長時,又豈在朝朝暮暮。」看得我好感動。
第二天我在廚房切肉絲,順手塞了本「情詩選」給王林,讓他也像王鋒那樣如法炮製一回,誰知出來的卻是;「鍋內放油,燒至五成……」
「你這是愛情詩!」「是魚香肉絲。」
就在王燕王鋒準備去紫竹院街道辦理離婚手續的那個正午,我收到了一個淡藍色的信封。來不及拆開來看,便急急地問王燕;「好好的,怎麼就離了呢?」
「好聽的都說完了,還有什麼可說的呢?現在見了面跟仇人似的,沒勁透了!」
我拆開那封信,發現它是我盼了很久的情書。字,只有一行:「相愛,也在朝朝暮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