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六章 文 / 楚惜刀
破趙魏聯軍,斬魏兵十三萬,溺趙軍二萬於河。
長平之戰,殺降趙軍四十五萬。
天有眼,他注定不得好死。一切命數,在他望見戰場的那刻已然展開。天地廣袤無邊,風過,青草浮動,捲起一波波雄心起伏。人命不過草芥,推他至榮耀的最高處。他深知無情之害,亦明白絕情之妙。
他心裡,蒼生終究是一堆白骨砌就,行屍走肉,早死一刻與碌碌終生沒有分別。且看那富貴榮華,且看那男歡女愛,轉頭,在這血淋淋的殺場,唯有強者值得奮鬥尊重。
白起。他的名字,可止小兒夜哭,可令六國變色。天下,在他一念之間。萬民,生死任他取奪。他痛快大笑,這世上絕不會再有超越他的人,那麼他縱然死,也死得無比驕傲。
也曾在燈火牙帳邊,細察地圖時默然失神。穿山越嶺,奔波萬里,只為把一個字,改成另一個字。但那猶豫僅一瞬。在戰場他有種野獸般的本能,撲食、滅敵是他唯一懂得的事。即便在六國臣民的心裡,刻的都是恨字,即便天下人恨不能生啖白起肉,他依然堅定地揮下令旗殺!
殺手的刀,最終,都要抹向自己的脖子。
是天亡他,白起這樣以為。
白起就這麼死了。他的故事除了殺戮,沒有其他留於歷史的記憶。提起他,秦人有長長的惋惜與遺憾,六國有深深的痛恨與恐懼。歷代的將帥,對他崇敬、仰視、鄙夷、畏懼而我們,習慣了好萊塢動輒上億大製作的視覺愛好者,對平庸的槍林彈雨不再感興趣,即使是夷平整座城市的原子彈,也不再刺激。吃著巧克力,啃著爆米花,電影院裡無論瞧見多麼血腥的場面,我們依然竊竊私語。
然而,畢竟有一百六十五萬人的鮮血,淌紅白起這個名字。他是世人眼中的魔,不應該如此簡單。如果有詛咒,有鬼神,他許是最受人唾罵的一個。在因果報應的故事裡,他輪迴餓鬼道、畜生道、地獄道,受無量痛苦。他錯了嗎?他沒錯嗎?我無從評判。我只是於萬千個名字中,記住了他,同為武安君的他與蘇秦有天壤之別,卻異曲同工。
那麼,我是否應該加一點別的?譬如,一段桃花運,一場忘情戀?他殺人如麻,是否因了童年悲劇?轉戰各地,是否曾有紅顏知己?當下令誘殺俘虜,是為了秦國統一大業,還是因了決絕個性?手下是絕對服從,還是心中惻然?
歷史不會在乎你愛過誰,歷史在乎的是你留下的印記。於蛛絲馬跡中,後人妄圖尋找真相,或者掩蓋真相。而我編造幻想,揭開塵封舊事,那灰撲撲的泥垢之後,有這青天白日裡看不到某種深刻。現實裡我觸不到它,唯有縱身跳進歷史之河,讓席捲而來的濤浪沙泥,湮沒我的呼吸。
(七)
火生於木,禍發必克;奸生於國,時動必潰。知之修煉,謂之聖人。
我不是聖人,也稱不上奸雄。我的死算不上轟轟烈烈,倒也香艷血腥。我因與燕太后私通,害怕在燕國被殺,向燕王請求入齊。燕王放我去了,齊國的臣子卻嫉妒我的存在。他們買通了刺客,一擊而中。鮮血如小河流水,起初我並沒有意識,後來才明白,那是生命的顏色,而我就要失去這顏色。
殺我者必不得好死。我在目睹生命的流逝時下了決定,玉石俱焚。六國的存亡在我一念之間,如此英雄的我怎可以死得不明不白。
人無遠慮,必有近憂。人們欽佩的是那些事先預見到危機的人。很多人聰明一世,臨死卻糊塗,或者不知死,沒有看到樹大招風。范蠡是真正的智者,而文種不過是個才子。商鞅、吳起者,理國治軍或者有一套,卻不知道為人嫉恨,足以令自己走投無路。
不過比起商鞅,吳起跟我一樣,在死前的剎那想到了復仇的妙計。被吳起治楚時整治的貴戚們,一等支持他的楚悼王死了,就聯手追殺吳起。吳起眼看要死,跑到停放楚悼王的屍首旁,任憑貴戚們的利箭射中自己。同樣插滿利箭的還有楚悼王可憐的屍首,繼任的肅王於是為吳起報了仇,把動亂的貴戚全部滅了九族。
我的智謀則深窺人性的弱點。那個娶了無鹽女、任用了孫臏的齊宣王,正是我此刻的老闆。他為我追捕刺客,卻追查不到,臨死時我便這樣告訴他,想找刺客很容易哪,只要說我蘇秦是燕國派來的奸細就可以了。結果,前來領賞的刺客被齊宣王砍了腦袋。
諷刺的事情是,我的確算是燕國派來的奸細,後來齊國慢慢知道了真相,對燕國忌恨不已,可惜他們已為我報了仇。借刀殺人,歷史上厲害的人物都會這一招,不費一己之力,就可謀勝千里之外。
戰國被封為武安君的除了蘇秦、白起,還有後來的趙牧。名將多不得善終。趙牧之死亦然。在他和秦國的王翦在前線相持時,郭開向趙幽繆王誣告他謀反。謀反,這是歷代帝王君主最怕的一個詞,遠勝於與敵國的戰爭。居然有人敢對我不忠!仗也別打了,換人!再大的功勞,殺掉了事。
很乾脆。
於是,在李牧死後僅三個月,趙國也很乾脆地被秦國滅掉。有如此荒謬昏聵的君主,秦的統一實在大快人心。
李牧死後一千多年,跟他同名的杜牧在《阿房宮賦》裡說了句很發人深省的話:滅六國者,六國也,非秦也。
對人而言也是如此。都是自己找死,怨不得他人。在白起伐趙歸來,因病歇息的時候,秦派王陵攻打邯鄲。失利。秦王等白起病癒,召他替代王陵,白起分析形勢,不肯答應。請范雎敦促,更加沒有戲唱,被他推說舊病復發。於是,改派王齕接替王陵。秦王的怨恨自那時種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