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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崖下詩人 文 / 沈從文

    ——摘自一個廟老兒雜記

    …………

    這幾天雨不落下,真好極了!天陰時當家的臉也陰起來,而且也如同天空一樣,加了一層為往天所沒有的灰霧,真正難看。

    太陽一天一天地暖和下來,竟曬來好多逛廟的老爺。這些人真奇怪,你不叫他一聲老爺,他出去時,必定少送你幾個香錢。其實他們有許多都是年紀輕輕的,臉也嫩,長不出鬍子來,論理喊「先生」是很合式相稱了,……老爺,老爺,管他媽都喊他兩聲老爺吧。只要老爺能多把我幾個錢,好讓我在這個月月底把毛崽的媽那件藍斗綢衫子贖出,不然五月小宋接親,她無好看衣服去吃喜酒,會又同我吵架。毛崽那小寶貝也怪可憐,能進城為他買一頂小草帽,使他能用帽子去驕傲人,不再為院子裡張四寶孩子欺負也好。

    …………

    這些老爺真有個意思!昨天有個嘴巴上已長了鬍鬚的,說是來逛廟,還帶著那些墨盒兒,筆管兒,同一個白粉刷子呢。

    一個人在崖下低了一回頭,發了一陣子呆,就忙把粉刷子取出來刷除牆上那些將消失泯滅了的字跡,走筆寫了許多字在上頭。末了,又坐到石凳子上去,望望對面山坡點點頭,又回過來瞧剛刷新那塊地方發笑。

    明明是民國十四年,這老爺卻寫宣統十七年,不知其故。

    ——喂,你懂詩吧?

    我的天,這一問可不真窘死我了!什麼東西叫做詩呢?就是我小時念那些七個字「雲淡風清近午天」、五個字「白毛浮綠水」的玩意兒吧?且讓我想想:第二句是什麼……然而這個如今是想不起來了,我自不算得懂詩!於是,我答說「稟老爺,小的粗人不知詩是什麼。」

    這可糟了!

    老爺的臉色難看的很,嚇得我連賞錢也不敢望,托故趕忙外跑,只聽得老爺嗟歎中夾話,話中夾嗟歎——「……噫嘻!如此風雅地,乃不能找一個不食人間煙火之人……」幸好只有兩三句話趕進我耳中,這應說是跑得快的緣故。

    然而不食人間煙火之人究竟是個什麼樣子,也很值得注意一下,或者老爺就是這麼一種人。

    以後我只敢從窗眼裡望到當家的送老爺出門,幸得傅夥計還忠厚老實,到夜裡仍把白天老爺給的一元錢分我一半。據傅夥計說,這老爺才真是老爺,前清是什麼尚書,革了命依然是尚書。

    …………

    當家的脾氣很怪,前日我說把灰牆重新刷一道粉,他罵我村。今天不知如何,又叫我乘夜裡打一桶泉水去澆那塊白灰牆,說是好把日前那些老爺題的字沖淡一點,便於後來到此的風雅人題詩。當真我就去做了。許多風雅人從此不會見這地方無牆可以題詩便一口氣跑下山去了,真可喜!當家的主意實在不錯!

    …………

    這地方論熱鬧不及正月裡的白雲觀,論清寂不及天台山,論樹多不及萬壽山,論石頭大好像也敵不過一片石……然而老爺們為甚源源而來?大概這已被傅夥計猜中了,來此的一到這石頭下發一會子呆,就能寫一首詩來,所以……傅夥計真會說笑話,以為我是認得字的人,到此一久,天天看到石頭,將來會也同他們老爺子一樣:只要對石頭發呆,詩一首一首——無數首就會從肚內跑出來,塞也塞不祝好傢伙,一天到夜對到這塊大石頭,如果有詩,那我一天不消再引他們老爺四處逛,只低頭去寫詩就有了!……那我莫非也就成了一個風——不過毛崽的媽那件衫子終是要贖,草帽子也不能不買,五月十七算來只有一個月又二十天了,還是風雅吧。*

    …………

    我恨傅夥計口太不好,得不到一點兒事就去報當家:雖說是對我一番好意。其實我又不是說我會做詩,他不應該把我同他鬧玩寫的四十個字給當家看,害得當家還來再三盤問我罵我。

    真幸事,我不信他話去寫到牆上去!不然當家知道會又要……好大一片石,下有詩千首。

    新詩擠舊詩,舊詩還不朽。

    新詩壓舊詩,舊詩也不吼。

    一天石頭碎,新舊都沒有。

    當家是愛面子的人,大致不會把我做的這東西送老爺們看;因為這不但出我的醜!但我仍應請傅夥計把它找來燒掉,不然我終放不下心。

    今天來的兩個學堂的,自己又不像其他先生們帶有鉛筆,卻來問我要筆墨。回說他沒有,竟把那支手杖頭子到處牆上亂畫。牆畫壞了不要緊,可恨的是坐了半天,我也照例叫了四五聲老爺,誰知臨起身時,卻說改日帶茶錢來吧。

    學堂人真也奇怪,一個大沒有,也來逛廟題詩。

    …………

    毛崽的媽,今天穿起那件藍斗綢衫子到駱駝莊去看趙親家,一隻手拖著毛崽,當出門時我叫了一聲「你媽!」她回過頭來對我望,這件衫子似乎把她失去的年紀找回十年來了!倘若是那條水紅洋綢褲子不賣掉,我想她仍能像一個新嫁娘——哈哈,毛崽七月滿九歲,再過九年,新嫁娘兒子不是又有新嫁娘了嗎!哈哈,我的乖毛崽,我的乖毛崽的媽。

    …………

    這是我游八大處時找到的幾頁日記,至於怎麼個找法?我不願宣佈。也許我一說出這是某一個廟裡的用人所做,就有好攬閒事的朋友跑去麻煩人家了。

    所記原比此多四五倍,但多系家務之言,如討論他太太去吃酒時應戴玉簪花還是野菊,如批評當家的壞處,如記贖衣之經過等等,雖「筆墨」還精彩,但非重要,故不備錄。茲僅摘出一臠,俾讀者得賞鑒文章又不費許多精神。

    所謂毛崽的媽,就是他屋裡人,至於毛崽,想不要我再說是誰的兒子!

    其詩在如今白話詩中論來,似乎算得風雅人作品了,不過那當家和尚是不懂潮流的人,所以結果只「胡鬧」兩個字獎勵我們這位朋友。

    然而這也值不得諸君為之呼冤,照他記中所說,他似乎對於雅人的名號也不很願意領受的樣子。這大概是我們這位朋友生活沒得像一般雅人之充裕,故不適宜於這好名字吧。

    我在這裡還得請求擁護藝術的先生們一點事,就是:請高抬貴手,莫寫罵人文章,(因為你們太會寫文章了,同詩人一樣。)說這廟老兒竟輕視了藝術而看重婦人一件顏色衣!

    一九二五年八月二十二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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