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說博覽 > 名著佳作 > 沈從文集-小說卷2

正文 闕名故事 文 / 沈從文

    上了船,船開了。

    船是小小的船,三個艙,小棕櫚葉的篷,艙中放的是無數軍裝,以及四個押解軍裝的人。各人用灰棉軍衣作墊坐的東西,坐到那裡望船頭的人划船。船在四把槳的划動下,順水流。船尾一個中年艄公,穿藍布衣,藍布褲,口裡含了一枝哈德門煙,兩隻有毛的手擒到舵的把,一心只在水。

    船是慢慢的,——或者說快快的,在向辰州的地方走,今天的路程,不過十分之一而已。走五天,就可以到地了,這有五天!

    開船時,在船上吹號,於是所有的裝兵,裝油,裝豬,裝一切的船,完全開動了,於是這一隻軍裝船也開頭了,開了頭,還聽到喇叭聲音,因為從喇叭上記起行船的意義,大家全歡歡喜喜。歡喜不是無理由的。軍隊到新地方,換防是應當說歡喜的。商人則船一開動,就可以希望貨到地了。船上人則船開以後有酒吃,有肉吃。

    這船上幾個押解軍裝的人,是同樣也歡歡喜喜的。他們笑。說那粗淺的笑話,說了笑,笑了又說,幾幾乎忘了有一個人(四個副爺中之一),是聽到這三人笑,照樣笑三人不笑時也還笑的,只是不說話。他一人獨小,年紀十三歲,小小的身子穿上了長長的軍服,不相稱的情形正如生活的不相稱一樣。他彷彿非常可憐的坐在艙口,望那艄公出神,望了艄公又望水,從水想到天涯。水是活活的流,順流便到海,這人的心思,也流到自己的海中去了。海是水的家,這人的海卻在上游,他逆流而行。想起家,他惘然了。家中有媽,有姐,有弟同到妹,用淚眼打發他出門當兵,自己是穿起不相稱的軍服反而只能苦笑的。如今想起來,卻已經像好幾年了,實際則是昨天的事。

    軍服仍然是這一套軍服,皮帶也仍然是一條現的,自己卻再不能在家中呆了。連在門前望望街也不能夠了。苦惱咬到心上,他似乎就即刻可以哭。

    「四少爺,不要想家,這一去好玩的地方多,比城裡有趣。」

    這是先時作過他家的用人,這時卻作了他的頭目,名字叫做秉志,見到這舊主人憂愁,從這簡單人的口上說出這樣簡單安慰。

    「不要叫我做四少爺了,你是我的老總!」他勉強說了又笑。

    「四少爺,你怎麼這樣說,你不過眼前的事,歸我管。你一年兩年就是官了。我要喊你做老爺,不止是少爺!」

    說了另外兩人笑。彷彿是聽出近於譏諷那種意思來了,實則請秉志說一句俏皮話也辦不到,這人實在太質實了,話只會這樣說而已。笑著的兩人中一個是叫陸俊,一個叫楊普,全是本城人,雖知道,先卻不曾有過來往的。這兩人是連小學也不曾進過,自己卻是小學三年級甲班的人物,當然無機會認識了。如今可相熟了,兩人年既比他長,且作過一年的兵,兵的事,懂得到許多。他對這些同事自然應當客氣,這兩人因他是少爺,同團長並且是親戚,自然也客氣。但是,這兩人一笑,使他想起自己成了兵的事實上的一切苦惱來了。

    他不再作聲,只呆想。

    誰能保證一年後的事麼?一年後,兩年後,可以升排長,升連長,做是做得到,但這一年如何過去?

    他不要官,只想轉去。說好玩,下面生地方縱怎樣可以放縱自由。他也不願這自由。為什麼別人全都在學校唸書,自己卻非當兵不可?為什麼他要出門,是他所不瞭解的。沒有理由出門。真沒有理由。家中窮困也不是理由。這之間,他當然把他自己頑劣不唸書的一件出門理由忘記了。

    「要幾天才到地?」

    「要五天,」秉志說。

    「要六天,」楊普說。

    「我猜只要四天零一個早工。」陸俊說。

    原來是大家在猜。聽到說日子不定,他願意早到。早到,大致好一點吧。這也是心中猜想,他實則全不知道所到的是什麼地方。

    到了作什麼?他就問秉志,秉志告他要操,五更天要點名,下午八點半也要點名,正午十二點也要點名。

    「點三次名真苦!」

    「不光是點名,還要下操,也是三次。到了那裡,因為軍隊多,為體面打算,出門不容易,出門時,軍裝不整齊,就得挨憲兵打,當街罰跪。」

    楊普說:「我吃得完憲兵的肉。」

    說吃得完,也不說是一個憲兵的還是所有憲兵的肉。但憲兵可惡,從這同事的仇恨中也可看出一半了。他就想,船遲到一點,好一點。只覺得憲兵難於對付,遲到點似乎就可逃過這一關了。這心情願望近於逃學時的心情。

    即或無憲兵,那三操也夠受了。他看過兵的操,自己也到過技術班學過一年操,操是有趣的,但一認真就很苦。他想起操,就願意船在路上停一個月,或者長是這樣坐船。

    凡是他想到的全是這類事,年青人,一點事情不知,一切行將壓到頭上的重量,究竟是不是藏了頭或蒙了眼可以躲脫的事,他卻全不明白。

    「我問你,秉志,一共我們有多少補充兵?」

    「有一連。」

    「那你是連長了。」

    「我不算,我是排長,歸連長管。楊夥計是什長,歸我管。

    你同陸夥計是散弟兄,就歸楊哥管。「

    他聽秉志說,才明白楊普是他的上司,且因此把楊普的號也明白了。楊普經秉志一說,就忙說那裡那裡的謙詞。他說他號金亭。楊金亭,是城裡有名養蛐蛐的人物,他這時才知道就是自己上司。他對上司的養蛐蛐的知識,當然是加了一分敬重,一個上司,若對於下屬,有拿出本事施展武藝的必須,那是這位金亭老哥,已就早用他的養打架的蛐蛐這一種本領,把這初出門的少爺征服了。

    他就同到他的上司談關於蛐蛐的事情,談得很有趣,離家的旅愁,當然是因此一來稍稍放下了。

    船彎泊了,停到河邊,一個不知名的碼頭,一個不知名的鄉村,呈現在眼前。這時天上落著小雨,河上全是霧,遠的來船先是不見船,只聽到船上人唱歌。歌聲越唱,越遠,便知是去船,來的船,則不但歌聲越近越壯,且在見到船以前,便可以聽到放繩抽槳的聲音。這樣大的霧,是不常見的霧。霧像一種網,網罩到水面,河岸於是彷彿更闊了。

    所有的船慢慢全靠攏了,船的排,是一百有餘,碼頭小,後來的船便不能不把船泊到無岸可上的高崖下了。然而船與船相連,雨雖然是落,雨卻是小雨,不相干,所以即或船在崖下,想上岸,仍然是可以辦得到。不怕滑,不怕麻煩,從這船到那船,終於上了岸,許多人是這樣作了。

    是看到別人上了岸,他才想上岸的,同伴的是楊金亭,秉志,一共三個。陸俊是因為守船,所以被把上岸資格取銷了,但見到陸俊樣子不高興,卻答應帶甘蔗回船。

    上了岸,見到骯髒的街上,走著骯髒的豬狗,使他想起的是這地方像什麼時候曾到過。且看那過路亭子,一些窮婦人打柴歇憩的樣子,更以為這是自己的鄉下。然而這年青人卻從言語上知道這地方已離了故鄉一百里路了,因為說話聲音已不同了。

    他們上岸,是看街,是買東西:街是看來看去已經可以說是欣賞過了,應當買東西,因此跟到秉志進了一家鋪子,讓秉志同主人打官話用官價買牛肉及其他雜物,讓金亭討火吸煙,他自己卻坐到當門一張大木凳上,看壁板上的大戰楊再興畫兒。

    看到畫,他有點傷心,因為家裡這畫很多,卻一起放下了,還有其他比畫更好更難得的,也全放下了,還有……畫以外,這鋪子,可以夠得上能引起他的憂愁的,其實還有別的許多東西,他望到這一切,作著彷彿要同這某樣東西說一句話的神氣,一切東西在他看來卻作著不理他的架子,各據定了它本來地位,未免使人難過。

    他在每一件東西上都望一望,這一望,就像說,「我恨你。」

    到後望到四個大罈子,罈子在鋪櫃左角,用棉布包上,腹部貼了金字,戴的帽是白典錫作成的有頂有簷的帽,這罈子,對他卻做出笑容那樣使他駭異,因為罈子的裝潢,卻正同本城大街上一家南貨鋪的酒鋪子一個樣,這罈子是太熟習了。

    他走近罈子,那老闆,一面正為秉志所纏,拿了一把長叉,在昂頭擢取樓頂的風乾魚,回頭望到了他走近酒罈,以為是要酒了,就大聲的向裡屋,喊一個人的名。名字似乎是「阿巧」,像喊幫手。

    不見答應,就又喊。

    「阿巧,丫頭,來,幫副爺打酒呀!」

    「就來,人家手帶傷了呀!」

    「快一點!」

    「是,快一點!」裡面答應著,似乎生了點氣。

    答應的聲音。是女人聲音,是一個小女孩聲音,尖銳得像吹笛,單從聲音上也彷彿可以看這人的臉相的清俊了,然而他只覺到這聲音清脆,聽來使人舒服,卻不明白對女人都應當有邪心歪心。因為覺得女人聲音好聽,就忘了說自己並不要酒了,女人匆匆忙忙的跑出,跑出來走到酒罈子邊,就打酒。

    這種酒,照例是打來就喝的,他卻不能喝酒。

    這女人,望到他不要酒,就笑了。她向她的爹,說,「爹,副爺不喝酒。」

    秉志說話了,說:「讓我來。」他就把酒碗拿到手上,咕嘟咕嘟灌到肚中去,喝完了還噪舌,說酒不壞,還應當打一斤回船上去。「

    女人問是用葫蘆還是用瓶子裝酒,秉志說用葫蘆。

    他看到女人把酒裝進葫蘆去,又把手中的錢讓秉志拿去數,又把葫蘆抱上,又照到秉志的意見喝了一點酒,眼睛卻不離開這阿巧孩子的臉。一個尖尖的白白的臉,同一對眼睛,把他的心捉到了,他只是望她,望的結果是心中彷彿很愉快,又像還有什麼不夠數,略略難過。

    這女子,穿得是一件月藍布衣,新漿洗過的樣子,衣角全是硬的。衣上罩了一個印花布圍腰,把腰就顯得很小了。大的腳,青布鞋子簡簡單單繡了些花。一副長長的腿子走路象跳躍,正合了雅歌所說的羚羊腿子。拖在身背後的是一根大辮,像一條活蛇,又黑又軟滑的擺動。

    使這年青人動了心,還是這女人的言語同神氣。見到他不能喝酒,望著他那種開心的微笑,就把這第一天穿上軍衣的副爺苦著了。

    他理想中的妻便應是這樣女人。不消說,他這時是不能明白自己慾望,不至於說出要這女人作妻的話,望著發著癡,到了秉志提議上船,就又跟到他上司返船上了。

    雖然回到船上,他的心,似乎還是在那女人身邊,望到河中的霧的擴張,忽然覺到明天也未必無霧(有了霧不能開船是當然的事),他於是有了很難於解釋的快樂。

    他們在一盞清油燈下吃飯,吃的每樣菜上都不缺少辣子。

    那岸上阿巧的爹自己家吃的風乾魚,也被秉志勉強買來加上不少青辣子燜成一碗辣子魚了,平時對於辣子感到害怕的他,這時也在努力用筷子揀魚吃了。

    陸俊說,「魚真好。」

    「呆子,這是別人自家預備的,被排長要來的!」金亭這樣說了,筷子就挾了一大口辣子朝口中送。

    秉志說,「這一下去可就有魚吃了,在河上,吃魚是可以吃厭的。」但心中有東西的他,卻心想,吃魚若是可以厭倦,那就成天吃這樣風乾魚試試。

    他說,「我不信。」

    「自然要你信!」

    「我願意成天吃這樣魚,吃一年,不用別的菜也行。」

    「我也願。」

    第一個說願意的是年青的他,第二是陸俊,第三是金亭。

    秉志知道這全是鄉下人,說的鄉巴老蠢話,所以也不多反對。

    實際上,秉志是在下江真吃魚吃厭過了,還有女人,若說女人也是可以用吃來形容的,那他也近於吃厭過的人了。這類話當然不能同這還未成年的四少爺說,是以即或他們要提到同女人可以睡一整夜的話(這是陸呆子頂歡喜說的),秉志也不會故意來否認了。

    從魚到女人,是並不為時很久的事。飯還未吃完,不能上岸的呆子陸俊,問起金亭來了,問他上面見到好姑娘不,金亭不答應。

    「四少爺,你見到不?」陸俊是知道身份的人,所以還是稱他作四少爺。

    他說,「見到過。」

    「好嗎?」

    他不作聲。

    「辮子貨嗎?」

    他仍然不作聲。

    但在他的不取言語回答的默然情形下,陸俊卻已經看出他的意見來了,天真的衝動,使呆子在艙板上想打滾。

    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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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面把魚塞到口裡去,一面含含糊糊的說非上岸不可。

    「一定去,我吃完,一定要去看看!四少爺,你告我,是哪一家?」

    「你問秉志吧。」

    陸俊便問秉志,說,「排長,是有好女人嗎?」

    「呆子,你不要把飯湯潑滿艙板!」

    「是,排長。但你告我是哪塊兒。」

    「我不見。」

    「不見,那四少爺,你告我在哪兒?」

    「你少瘋一點。」秉志說,因為秉志知道這瘋子餓女人得很,怕他生事。

    「排長,我們為什麼不可以去玩玩?我們不玩別人玩,還是一個樣子!」

    「這地方哪裡有姑娘?四少爺說笑話。」

    「不,」他似乎是要幫呆子的忙了,接到說,「女人是有,就在那路南雜貨鋪裡,名字叫阿巧。」

    「+悖懦コ閆遙×忠倉潰顧得揮腥耍Λ忝親*了樂回來,卻連告我也不告——兄弟非上去玩玩不可。」

    秉志對於他的話,與陸俊的話,不加以分辯,承認許呆子上岸看看了,他卻被呆子所邀,一起上了岸。

    先是不行,怕秉志笑。到後覺得上岸有說不盡的利益,就仍然答應了。

    第二次上岸,是天已快黑了,燃了一段廢纜子,把火明高高舉起,他們兩人進了那小鄉村的惡濁的街。

    地下全是泥,走來非常滑,且這裡那裡似乎各處全有癩蛤蟆,使人覺到腳麻。因為近於吃虧,他想起這受苦受難的理由,陪別人去看一個女人,也這樣熱心,到自己的事,恐怕即或是大雨淋頭,也不至於辭讓了。

    然而這事情,究竟是誰的慾望來得壞,誰陪了誰來,即刻將可以明白的。

    裝作買栗,撞進門去的陸俊呆子,進了門卻各處望。女人在一堆草鞋中發現了。是在整理草鞋。呆子就走過去買草鞋。女人見副爺來,微帶驚嚇的站起身了。

    「這是小玩意兒,要不得!」

    陸俊的話真傷了他自尊心,在陸俊說要不得的,在他從燈下看來,實在是更加整齊好看了。陸俊這話真近於無理。兩人觀念的不同,自然是一則是注重在吃一則注重在看。年紀十三歲的他,除了看著覺得很舒服外,女人還可以有什麼用處,真不是此時的他知識所能使他瞭然的事!

    本來是一股勁走來的陸俊,此時顯然已失望了,就把所有預備下來的撒野本領全消滅了,正因為呆子不撒野卻成全了女人久呆的機會。

    女人在陸俊的言語中聽出嘲弄自己的意思來,就低了頭不作聲。然而隨即又抬起頭來望這作引導的人。她認識他,一眼望去,縱不說話,也就像說過「你又來了」這樣的話模樣了。他因此有點害羞,想藉詞。有什麼可以藉詞呢!面前是一堆草鞋,草鞋的堆中是那女孩子,他只有買草鞋一種事可做!

    她照到他意思,幫同他揀選草鞋,那一旁的陸俊,卻作成當真有資格的幫閒,同老闆說閒話去了。

    草鞋那麼一大堆,選去選來就無一雙合式的尺碼。

    女人還是在草鞋堆中找那頂小的,來放到他腳邊比試,女人此時是蹲在他面前,見到不合式,就昂起頭來笑。

    「你這腳不是穿草鞋的腳,副爺。」

    「只怪你草鞋太大了。」

    他不好意思讓女人再揀選,就自己去找。兩個頭,彎下去,接近了,他覺得可以乘此咬女的臉一下,但又不敢。

    「你這腳真不是穿草鞋的腳!」

    「那就不要了。」

    「當真麼!」

    「當真,」但是,他想起阿巧即刻將離開自己了,就又說,「再選選看。」

    阿巧頭也低疼了,天生的好性格卻不知道生氣一類事。她也不知道他是在故意作弄她,因為這副爺的樣子也使她歡喜,就莫名其妙的只是把草鞋挑選著試著,笑著。

    「副爺,你是打哪兒來的?」

    「從石羊哨。」

    「我是石羊哨的人!」

    「那是鄉親了。不過我是鎮筸城的。」

    「副爺全都是鎮筸人!」

    「你見到許多嗎?」

    「見過很多。我爹是到過鎮筸住了五年的。」

    「你是一個人嗎?」

    「嗨,我爹不算人嗎?」

    「是!我說你有幾個兄弟?」

    「只我一個人。」

    「我剛才就說只你一個嗎,你又不承認!」

    說到這裡一對人全笑了,草鞋當然是誰也不注意選了。

    在那旁,呆子陸俊正也同老闆談到過去的事,聽老闆說到是曾住過鎮筸幾年,且說認得四少爺的家,所以陸俊遙遙的喊他,說,「四少爺,這老闆是我們城裡人!」老闆且即刻走過來了,意思是對待這舊家公子哥兒加以新的敬禮,他請他坐,且叫阿巧倒茶。

    「少爺,我在城裡時,侍候過少大人!」

    「哦,那我還不知道。」

    「老太知道的,我叫黃狗,我賣過大糕,賣過油,有十多年的事了。」

    他彷彿聽過這黃狗的名字,然而或者這名字是與「花狗」「黑狗」相近,所以就覺得很熟的原故了。

    這黃狗真比狗還戀舊,知道面前的副爺是舊家少爺時倒了茶,還叫阿巧拿瓜子。說不必客氣也不行。瓜子即刻又由阿巧姑娘送來了。因為拿瓜子來的是阿巧,本來不歡喜剝西瓜子的他,也勉強抓一把在手上,學紳士樣子一顆一顆放在口裡剝起來了。

    作完事的阿巧,把腳交叉,倚立在櫃檯邊,望到這年青副爺同自己的爹說話,一聲不作只看看這副爺。

    「少爺怎麼穿副爺的衣服?」

    「如今是去當兵。」

    「總不是當兵是進陸軍學堂,」阿巧卻接聲過來,說的話,乖巧到家。

    「是當兵。」他說,「不讀書,所以當兵!」

    「兵有兵像,少爺,你是文像,不唸書,將來也會做知縣。」

    「老闆說的真對,」陸俊的話意思是老闆把兵像看輕了,聽他補充的話就可以知道。「我才是兵像!」

    「副爺,你是將來的武將,做團長督軍。」

    「是吧,我要做督軍,做了督軍我請你做軍師!」

    這未來的督軍與軍師,接下去就是一大堆胡扯,把知縣卻忘掉了。知縣就望到阿巧眫眼睛,阿巧微微的笑。

    他覺得她很好,很可愛。她覺得他是有身份的人,是少爺,是朋友。

    …………

    返到船上。陸俊是兩隻衣口袋裡裝滿了栗子花生瓜子之類的。陸俊來請客,實際卻是老闆送四少爺的,由阿巧從壇裡罐裡取出的。

    金亭問,「見到了麼?」

    呆子不答,把花生抓出,撒得艙板上全是。

    要呆子說見到什麼,除了花生栗子,真不能說得出的。呆子要人陪,結果卻陪人空走一趟而已。若不是有東西吃,呆子回來還會喊悖時!

    回到艙中的他,想起許多人事。世界的奇怪,漸漸使他覺到一點兒了。他因此想起了家中的過去,想起了自己的將來,想起了船同自己的關係,以及岸上街上這時大致已經上床睡覺了的阿巧同她的爹,對於自己的關係。這神經纖細的年青人,好久好久不能睡,第一次害了失眠症。

    一九二八年秋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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