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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典篇 別了,果子狸 文 / 劉原

    最近清淨了許多,因為沒什麼具有足夠當量的新聞,像璩美鳳、張國榮那樣橫掃娛樂版面的天王級牛鬼蛇神更是難覓芳蹤。我拿著報紙嗅了半天,發現這段時間人氣最旺的主角,當屬果子狸。

    果子狸,別名花面狸,靈貓科動物。在捨己救人的動物排行榜上,它無疑位居前列,因為中醫對它的評價是肉補,其骨頭可治關節炎。饕餮食客對它的評價則只有一個字:甜。如果有創意的人要打廣告,大略是這樣說:她,甜絲絲的,讓你想起初戀的感覺。像我這麼沒創意的人則會說:每當我在電腦上敲出果子狸這三個字,總會心神一蕩,隨即口水打濕了鍵盤……

    其實我不吃果子狸已經很多年了。吃過是肯定的,只是忘了是爆炒還是紅燒,反正絕不是清燉。做野味的要訣,是鮮和嫩,所以,文火慢煎的溫情主義必須擯棄。要把火燒得旺旺的,讓那鍋裡的油脆響如四面埋伏的槍聲,以摧枯拉朽之勢去毛剖膛,並且將其碎屍下鍋,當果子狸的慘叫聲依然繞樑之際端一盤沁人心脾的珍饈上桌,方謂生猛。鑒於這一過程極需快准狠,所以在廚師的遴選上,我個人傾向於選那些祖上當過劊子手的人,他們的遺傳基因比較好。

    當然這一切都純屬意淫了。有的東西不是你想吃就能吃的,有的女人不是你想碰就能碰的。《圍城》裡的方鴻漸在牆上看到無數懺悔之言:王美玉有毒。而現在,我們只能絕望地拭去嘴角的液體,因為果子狸有毒。

    報紙上說,果子狸身上有SARS病毒,雖然新加坡有專家說烹調時會將病毒煮死,但今後吃果子狸無疑要有拚死吃河豚的勇氣了。那天看美食家沈宏非的專欄,說是吃河豚有一規矩,不能將河豚身上的毒悉數放完,得留一點,這樣入口方有類似川椒的麻辣之感。同時,第一塊肉要給廚師先嘗(我猜那廚子一定瑟縮如人肉盾牌),眾食客像大夫觀察青黴素皮試一樣,不停翻他的眼皮看瞳孔是否放大,他半個小時不死,即可舉箸。以此類推,你今後若想吃果子狸,也得手持殺豬刀威逼廚子吃上幾塊肉,然後隔離他半個月,他如不發燒不乾咳,你便可溫一溫冰箱裡那碟剩肉,蹲在牆角慢慢地啃。

    野味的所謂功效,歷來離不開滋陰壯陽,但我卻覺得可疑。7年前我在電力系統工作,有次跟一幫腐敗分子去貴州小七孔旅遊,終於頭一次嘗到了野豬的滋味,那豬香甜而不膩,據說男人吃了個個賽公豬,還有民間傳言說武則天的面首昔年日啖野豬三百克。不過那次旅遊根本沒鬧出什麼緋聞,我雖然覬覦其中一個姑娘,但懾於人多眼雜,最終還是沒敢伸出魔爪,那野豬若在天有靈,定然是一聲歎息。

    由此可見,野味所謂的大補之效頗有扯淡嫌疑,其愚蠢程度和「以形補形「之說有一拼。據悉國家最近要出台禁吃野味的法規了,舌頭獲得快感的代價是屁股將牢底坐穿,上面爽了下面不爽,那是划不來的。

    半個世紀以前毛澤東曾撰文《別了,司徒雷登》,字裡行間儘是勝利者的豪邁。而如今握別果子狸,我卻湧起了一股饑民式的憂傷,鍋碗瓢盆應猶在,只是菜餚改。揮手自茲去,惟有含情脈脈地說:雖然今生緣分已盡,但來生若再遇你,只怕仍受不了食指大動的蠱惑,還是要吃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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