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三十一章 文 / 勞倫斯·布洛克
我們上車,離開這座經過改裝的消防站。我坐後座,錢斯戴頂司機帽開車。他在幾條街外停下,把帽子放回前座的雜物箱。我則和他一起坐到前座。下班的車潮此時已差不多散盡,我們一路往曼哈頓疾駛,比先前沉默許多。我們此刻有點距離,彷彿是因為剛才的談話超過我倆預期的親密限度。
前台沒有留話。我上樓換了衣服正要出門又折回,從梳妝台拿出我的點三二手槍。帶把我好像沒法開火的手槍有必要嗎?好像沒有,但我還是把它放進口袋。
我下樓買份報紙,然後也沒多想就繞過拐角。到阿姆斯特朗酒吧找張桌子坐下。我那張角落的老桌子。特裡娜走過來,說聲好久不見,我點了起司漢堡、一小碟沙拉,以及咖啡。
她朝廚房走去,我腦子裡突然閃過馬提尼的影像,盛在高腳杯裡純淨、干冽,冰涼。我可以看得見它,我可以聞到杜松子的味道。還有擠檸檬汁的強烈芳香。我可以感覺到一口喝光後的舒坦勁兒。
耶穌啊,我想。
喝酒的慾望走得跟來得一樣快、我看八成是反射作用,是對阿姆斯特朗酒吧氣氛的自然反應。長期以來我在這兒灌了不知道多少酒,上回爛醉被掃地出門,之後就連門檻也沒再進過。
我會想到喝酒是天經地義的事,不過這可不表示我真得叫一杯。
我吃完晚餐、續杯咖啡。看完報紙,我付了賬,留下小費,然後就到了該去聖保羅教堂的時間。
見證詞是「美國夢」的酒鬼版。演講者是來自麻州沃徹斯特的窮人家的孩子,半工半讀上完大學,一路爬到一家電視公司副總裁的職位,然後酗酒毀掉一切。他一路掉下來,淪落到在洛杉磯的珀欣廣場灌酒度日。後來他加入匿名戒酒協會,生活才又恢復原樣。
如果我有辦法專心聽講的話,一定很受鼓舞。只是我的思緒不斷岔開。我想到桑妮的葬禮,想到錢斯講過的話,我發現自己的念頭不斷在這案子上打轉,一心要理出個頭緒。
去他的,東西全在那兒,我只是看的方法不對。
討論時間,我在輪到我發言以前離開。今晚我連名字都不想報上。我走回旅館,努力克制一股想進阿姆斯特朗酒吧小坐的強烈慾望。
我打給德金,他不在。我沒留名便掛上電話,然後打到簡的住處。
沒人接。嗯,她可能還在聚會。而且散會後,她習慣去喝咖啡,也許十一點後才能到家。
我本來可以等到聚會結束,然後和大家一起喝咖啡。我現在還是可以加入他們。他們光顧的科布小店其實不遠。
我考慮一下還是算了,其實我並不真的想去。
我拿起一本書,但看不下去。把書扔了,我脫下衣服,走進浴室,打開蓮蓬頭。可是老夭,我哪需要衝澡?我早上才衝過,而我,整天做過最費力的事就是看錢斯舉重。我他媽的還去沖澡幹嘛?
我把水關掉,穿上衣服。—棒槌學堂·E書小組—
耶穌基督。我覺得自己像是籠子裡的獅子。我拿起聽筒。
本想打給錢斯,但你不能直接打給那娘子養的,你得先打到他的服務處,然後等他回電,我現在可沒這心情。我打給簡,她仍然不在,然後我打給德金。這回也沒找到他,我決定還是不留話。
也許他在第十大道那家店,和幾個警察喝酒解悶。我想上那兒找他,然後突然悟到:我想找的不是德金,我想找的只是個堂皇的借口,可以讓我光明正大地跨進酒吧大門,把腳擱在銅欄杆上。
他們的吧檯恐怕連銅欄杆都沒有吧?我閉上眼,想回憶那地方的樣子,過了一會兒一切全都回來了;濺出的酒味,還有走味的啤酒跟尿騷味,那種賓至如歸的陰濕的酒館氣味。
如果我去德金的地盤,我準定喝酒。如果我去法雷爾、波莉或者阿姆斯特朗的話,我也還是會喝。如果我待在房間裡的話,會發瘋;如果我瘋得厲害的話,我會逃出那四堵牆,接著我會幹出什麼事?我會上酒吧,不管哪一家,然後喝酒。
我逼著自己待在房裡。我已經挨過第八天,沒有理由挨不過第九天。我坐在那兒,不時看著手錶,有時候整整一分鐘過去我都沒有看表。終於等到十一點,我下樓,招輛出租車。
三十街和列剋星敦大道交叉口的摩拉維亞教堂每天午夜都有聚會。大門在會前一個鐘頭打開,我到那兒找張椅子坐下,咖啡準備好時我斟了一杯。
我沒注意聽人見證或者討論。我只是坐在那裡。讓自己感覺安全。房裡有很多最近決定洗心革面的人,很多人日子非常難過。要不他們這個時間跑來幹嘛?
有些人還沒開始戒酒,其中一個被趕出會場,但其他人都沒惹麻煩。只是一屋子想多挨一個鐘頭的可憐人。
時間到了、我幫忙折起椅子,清理煙灰缸。旁邊一個折椅子的人自我介紹說他叫凱文,問我戒了多久。我告訴他這是我的第九天。
「了不起。」他說,「繼續。」
他們說話千篇一律。
我出門,沖一輛駛過的出租車打個手勢,但等他掉過頭開始減速停車的時候,我又改了主意,揮手讓他離開。他開走時發動機砰砰作響。
我不想回去。
我朝北穿過七條街到金的大樓,騙過那兒的門房,逕直進入她的公寓,我知道裡頭有一整櫥酒,但不會影響我。上回我得把「野火雞」倒進水槽才安心,這回可沒這需要。
我到臥室翻遍她的珠寶,但沒認真去找那綠戒指。我拿起她的象牙手鐲。解下扣鉤,套到手腕上試試大小。太小了。我從廚房取些紙巾,小心翼翼地把手鐲包好,放進口袋。
也許簡會喜歡。我好幾次想像她戴上它的模樣——在她那間閣樓裡,在葬禮上。
如果她不喜歡,不戴就是了。
我拿起話筒,電話還沒切掉。我看這只是遲早的事。就像這公寓遲早得清乾淨。金的東西也得移走。不過目前一切照舊,彷彿她只是出門未歸。
我沒撥號便掛上電話。三點左右,我脫下衣服,躺在她床上睡覺。我沒更換床單,感覺上她的味道仍然隱約可聞,彷彿她與我同處一室。
我並未因此輾轉難眠,倒頭就睡。
醒來時,我渾身冷汗,深信不疑我在夢中破了案。只是忘了答案。我沖個澡,穿上衣服,離開那裡。
我旅館有好幾個留言,全是瑪麗·盧·巴克打的。前一天晚上我走後不久她就打過來,另外幾通是當天早上。
我打過去時她說:「我找你好久,本想打到你女朋友那兒,只是想不起她姓什麼。」
「她的電話沒登記。」而且我不在那兒,我想著,但是沒講。
「我要找錢斯。」她繼續說,「我想到你也許知道他在哪兒。」
「昨晚七點左右我們就分手了。什麼事?」
「聯絡不上他。我知道的唯一辦法就是打到他的服務處——」
「我也一樣。」
「哦,我以為你可能有個特殊號碼。」
「只有服務處的。」—棒槌學堂·E書小組—
「我打過。他一向回電的、我已經留了不知道多少口信,可是他一直沒回。」
「以前有過這樣嗎?」
「沒這麼久過。我昨天下午開始找他。幾點呢,十一點吧?到現在已經超過十七個鐘頭了。他不隔那麼久都不打到服務處查問的。」
我回想我們在他家裡的談話。我們在一起的那段時間。他有沒有查詢他的服務處呢?我想沒有。
以前我們在一起的時候,他每半個鐘頭都會聯絡一次。
「而且不只是我。」她說,「他也沒打給弗蘭。我問過她,她也在找他,但他卻一直沒回。」
「唐娜呢?」
「她在我這兒。我們都不想獨處。呃,還有魯比,我不知道魯比在哪兒,她的電話沒人接。」
「她在舊金山。」
「她在哪兒?」
我大概跟她解釋了一下,聽見她轉告給唐娜。
「唐娜引述葉慈的詩,」她告訴我,「『事事分崩離析,中心不再凝聚。』她引的詩我總算也能聽懂一句。」
「我試著找找錢斯。」
「找到的話打給我?」
「當然。」
「唐娜打算待在我這兒,我們目前暫停接客,也不開門。我已經告訴門房不要讓人上來。」
「很好。」
「我邀請弗蘭到我這兒,可是她不肯。聽起來她磕了很多藥。我想再打個電話給她,這回不請了,我要命令她立刻過來。」
「好主意。」
「唐娜說三隻小豬躲在磚房裡,等著野狼下煙囪。我希望她還是只講葉慈就夠了。」
我打到他的電話服務處,沒用。他們很樂意為我傳話,但不肯透露錢斯這一兩天是否聯絡過他們。
「我想他馬上就會來電話,」一個女人告訴我,「你的留話我一定轉達。」
我打到布魯克林詢問處,拿到他綠點那兒的房子的號碼。
我撥了號。讓它響了十二下。我記得他說過他已把電話裡的鈴擋拿掉了、只是覺得值得一試。
我打到帕克貝尼特,非洲和大洋洲的藝術品與工藝品預定從兩點開始拍賣。
我沖了澡,刮個臉,吃了麵包卷,喝杯咖啡,然後看報。
《郵報》想了個法子把旅館開膛手留在頭版,但頗為牽強。布朗克斯區貝德弗德公園一帶,有個男人用菜刀連刺他太太三下,然後報警自首。這類新聞通常最多只值報屁股的兩小段文字,但《郵報》把它擺在頭版,配上聳動的大字標題:「旅館開膛手激發了他的靈感?」
我去參加十二點半的聚會,兩點過幾分抵達帕克貝尼特。
拍賣場不是原先展示拍賣品的房間,必須買張五元的拍賣目錄才能入座。我表示我只不過想找個朋友,一邊巡視房間。錢斯不在這裡。
除非買下目錄,要不服務人員就不許我在那兒徘徊張望。
想想和他爭執倒不如買了省事,我只好掏出五塊。結果名字被登記上去,也拿到個喊價號碼。我不想登記,我不想要喊價號碼,我不想要他媽的目錄。
我在那兒坐了差不多兩個鐘頭,拍賣品一個接一個在鐵錘聲下完成交易。到兩點半時,我差不多已經確定他不會出現,但我還是待在原位,因為我想不出有啥事可做。拍賣過程我不太注意,每隔幾分鐘就四處張望,尋找錢斯。貝寧王國的青銅像在三點四十分搬上台喊價,最後以六萬五千塊賣出,只比預估價略高一些。這是整個拍賣的高潮,不少人在青銅像售出後立刻離開。我知道他不會來,但仍多待了幾分鐘,只是想理一下多日來我一直想理出的頭緒。
我覺得自己好像已經拿到所有的拼板,現在只剩如何拼的問題。
金。金的戒指和金的貂皮短外套。Cojones.Maricon.毛巾。警告。考爾德倫。甜心·布盧。
我起身離開,穿過大廳時,一張擺滿過去拍賣目錄的桌子抓住我的視線。我拿起一份今年春天的珠寶拍賣目錄,信手翻閱,但一無所獲。我把它放回原位,然後問大廳服務員,畫廊是否有全職的珠寶專家。
「可以找希爾奎斯特先生。」他說,然後告訴我該去哪個房間,該走哪個方向。
希爾奎斯特先生的桌子上一無雜物,彷彿他已在那兒坐了一天,就為等我前去請教。我報上名字,告訴他我想知道一隻翡翠的大概估價。他問我是否能看實物,我表示沒帶在身上。
「得帶來才行。」他解釋,「寶石的價值得根據很多變數判斷:大小、切割、顏色、亮度——」
我把手插進口袋,碰到點三二手槍,拿出那片綠色玻璃。
「大概這麼大。」我說。他舉起珠寶監定師的專用高倍放大鏡,框到一隻眼睛上,從我手裡接過玻璃。他看了一眼,全身一僵,小心冀翼地把另一隻眼睛定在我身上。
「這不是翡翠。」他謹慎地說。好像在跟一個小孩——或是瘋子講話。
「我知道,這是片玻璃。」
「對。」
「我講的是那翡翠的大概尺寸。我是私人偵探,想知道一枚我看過、但目前行蹤不明的戒指約值多少錢。」
「噢。」他說,然後舒口氣,「我剛剛還以為——」
「我知道你以為什麼。」
他把放大鏡從眼睛上拿下,擺在書桌前方:「坐上我這位子。」他說,「你就得任由大眾擺佈。你不能相信到我這兒來的那些人,他們給我看的東西,他們問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