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說博覽 > 名著佳作 > 八百萬種死法

正文 第十九章 文 / 勞倫斯·布洛克

    從她那棟建築出來,一輛出租車剛好停在前頭放人下車。我便坐上去,告訴司機我旅館的地址。司機一側的雨刷壞了。他是白人,駕駛執照的像片上卻是黑人。有個牌子寫著:請勿吸煙,司機過敏。車內瀰漫著大麻的味道。

    「他媽的什麼都看不到。」司機說。

    我靠在椅背上,享受著這段車程。

    我在旅館大廳給錢斯的聯絡站打了一個電話,然後上樓回房。大約十五分鐘以後,他打了過來。

    「Goyakod,」他說,「我跟你說,我喜歡這個詞。今天敲了很多家門嗎?」

    「有幾個。」

    「怎麼樣?」

    「她有個男友,給她買禮物,她四處炫耀。」

    「跟誰炫耀?我那群女孩嗎?」

    「不是,所以我才會想到這是她的秘密。是她的一個鄰居跟我提到禮物的。」

    「鄰居收養了那隻小貓?」

    「沒錯。」

    「『抬起屁股去敲門』,這招還真管用。你先是要找失蹤的小貓,結果找到了一條線索。是什麼禮物?」

    「一件毛皮外套,還有些珠寶。」

    「毛皮,」他說,「你是說那件兔皮外套?」

    「她說是貂皮。」

    「染過色的兔皮,」他說,「是我買給她的。我帶她逛街,付的是現金。我想是在去年冬天。那鄰居說是貂皮,我操,我倒想賣給那個鄰居兩件那樣的貂皮,狠狠敲她一筆。」

    「金說過那是貂皮。」

    「跟她鄰居講的?」

    「跟我講的。」—棒槌學堂·E書小組—

    我閉上眼睛,想起她和我同坐在阿姆斯特朗酒吧時的樣子。

    「說她來紐約時穿的是件牛仔外套,現在換成貂皮大衣,還說如果能重過這幾年,她寧願用貂皮大衣換回那件牛仔外套。」

    他的笑聲在電話裡迴響。

    「染過色的兔皮,」他很肯定地說,「比她當初走下公交車時穿的破爛值錢,但當贖金還不夠。而且買給她的也不是什麼男朋友,是我。」

    「呃——」

    「除非我就是她所謂的男朋友。」

    「有可能。」

    「你提到珠寶。她的那些都是假貨。你看過她珠寶盒裡的東西吧?沒一件值錢的。」

    「我知道。」

    「假珍珠,一枚班級紀念戒指。她唯一一件不錯的東西也是我送給她的,一個手鐲,也許你看過?」

    「象牙做的?」

    「對,是老象牙,配件是金的,鉸鏈和掛鉤,雖然不多,但金子總歸是金子,對吧?」

    「你給她買的?」

    「花了一張百元大鈔。如果在店裡,要想找到那種好貨色的話,起碼也得花上三百元。」

    「是贓物?」

    「這樣說好了,我不買沒收據的東西。賣給我的那人可沒說手鐲是偷來的,他只說打算賣一百塊。我去拿照片時真該一塊兒帶走的。你知道,我買那手鐲是因為我喜歡,送她是因為我不打算戴它。再說,我想戴在她手腕上一定很好看。果真沒錯。你還是認為她有男友?」

    「我想是。」

    「你聽上去沒那麼肯定了。或者只是累了。你累嗎?」

    「累。」

    「敲了太多門的緣故。她這個所謂的男友,除了買實際上他沒買過的禮物以外,還為她做了些什麼?」

    「他打算照顧她。」

    「噢,媽的,」他說,「那是我做的事,老兄。除了照顧她,我還能做什麼?」

    我躺在床上伸展四肢,結果沒脫衣服就睡著了。我敲了太多門,和太多人談過話。本來還想去找桑妮的。我已經給她打電話說要過去,結果卻睡著了。

    我夢到血,還有一個女人在尖叫。

    我醒來時大汗淋漓,口腔深處有股金屬味道。我沖個澡,換上衣服。在筆記本裡找到桑妮的電話,到大廳撥號,沒有人接。我鬆了口氣,看了看表,朝聖保羅教堂走去。

    演講人語音柔和,淡棕的頭髮,前額略禿,有張稚氣的臉。開始時我還以為他是牧師呢。結果,他是殺人兇手,還是同性戀,有天晚上突然失去意識,用廚房裡的菜刀在他戀人身上連砍三、四十下。他靜靜地說,對事情經過他有模糊的記憶,因為他的意識時有時無。清醒時刀還握在手裡,當時可怕的景象把他嚇壞了,然後又沉入黑暗。

    他在阿提卡監獄坐過七年牢,出獄後滴酒未沾,至今已有三年。聽他講話真叫人心裡發慌。我不確定自己對他有何感覺。他能活著出獄,不知該替他高興,還是為他難過。

    休息時,我和吉姆聊起來。也許是受剛才那人經歷的影響,或是念念不忘金的死,總之我開始談到所有那些暴力,所有那些犯罪,所有那些兇殺案。

    「我受不了,」我說,「每次拿起報紙就看到一些該死的事情,都快把我逼瘋了。」

    「你知道那個老笑話吧?『醫生,我每次做這動作都會痛。』『那就不要做這動作。』」

    「怎麼?」

    「你應該不再看報。」

    我看了他一眼。—棒槌學堂·E書小組—

    「我是說真的,」他說,「那些報導也讓我心煩,關於國際局勢的報導也是如此。如果是好事,就不會見諸報端。但有一天我突然想到,也許是聽到別人說的,總之我開始想,根本沒有法律規定我非讀那些垃圾不可。」

    「不去理會它。」

    「有何不可?」

    「那是鴕鳥行徑,不是嗎?眼不見,心不煩。」

    「也許吧,但我的看法有所不同。我想沒有必要被那些自己無能為力的事逼瘋。」

    「我無法讓自己對那些事無動於衷。」

    「為什麼?」

    我想起唐娜。

    「也許我和全人類息息相關。」

    「我也是,」他說,「我來這兒,我聽,我講。我保持清醒。那就是我和全人類的關係。」

    我又倒了些咖啡,拿了兩塊餅乾。討論時,大家紛紛告訴演講者,他們多麼欣賞他的誠實。我想,天哪,我永遠說不出這種話。然後,我把視線轉向牆壁。他們在牆上貼著標語,諸如「簡便才易行」之類的金玉良言,一條標語吸引了我的注意力:「神恩赦我」。

    我心想,才不呢,去它的吧。在失去意識時我才不會殺人呢。不要跟我說什麼神恩。輪到我發言時,我無話可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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