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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十三章 文 / 勞倫斯·布洛克

    離開伊萊恩家時,天已變暗,街上因下班時間而擁擠不堪。又下雨了,惱人的雨絲拖慢了人們回家的腳步。我看著擁擠的車流,暗想其中一輛裡是否正坐著伊萊恩的稅務律師。我想著他,盡力猜測當發現她給的電話號碼是假的,他會有什麼反應。

    如果他真想找她的話,那也不難。他知道她的名字。電話公司雖然不會透露她沒登記的電話,但他如果有點關係的話,應該可以找人幫忙打聽。即便不行,他可以通過她入住的那家旅館查出她的行蹤,這並不太難。他們可以把她的旅遊經紀人告訴他,如此下去,他就會查出她的住址。我當過警察,自然會想到這些方法,但別人就不會這樣調查嗎?對我而言,這並不麻煩。

    或者,當他發現電話號碼是假的,會覺得受傷害了。也許知道她不想見他後,他也不想見她了。但他不會想到那只是一個意外錯誤嗎?打到查號台問不出她的電話後,應該猜到她給的號碼或許只是無意中顛倒了兩個數字,那他為什麼不繼續查下去呢?

    也許他從未給她打過電話,根本就不知道號碼是假的。也許在回到妻兒身邊的路上,他已經把她的號碼扔進飛機上的馬桶裡。

    也許想到那個藝術品修復家在電話旁癡癡苦等,他偶爾會有內疚感。也許他會因自己的草率決定而後悔。畢竟,沒必要把她的電話號碼扔掉。他本可以時不時跟她約會。她不會知道他有妻兒。見鬼,她或許因有人能帶遠她離油彩和松節油而感激涕零呢。

    回家途中,我到一家熟食店買了一份三明治,外加湯和咖啡。《郵報》上登了一個荒唐的故事。皇后區兩家鄰居數月來爭執不休,只是為了其中一人的狗在主人外出時叫個不停。前一天晚上,主人遛狗時,這只動物在鄰居房前一棵樹旁撒尿。鄰居碰巧看到,他從樓上窗戶用弓箭射狗。狗的主人跑回家,拿出一把沃瑟點三八手槍,那是第二次世界大戰的紀念品。那位鄰居也拿著弓箭跑了出來,狗的主人當場將其射死。鄰居八十二歲,狗的主人六十二歲,這兩個男人比鄰而居已逾二十載。狗的年齡不詳,但報上登了它的照片,一名身穿制服的警官牽著它,它卻拚命想掙脫韁繩。

    城北分局離我的旅館只有幾個街區。晚上,我到達那裡時剛過九點,雨時斷時續地下著。我在前台停下,一個留著小鬍子、頭髮吹過的年輕人把樓梯指給我。

    上到二樓,我找到了警探辦公室。辦公桌旁坐了四名便衣警察,裡頭還有兩個在看電視。禁閉室裡的三個年輕黑人在我走近時看了我一眼,發現我不是他們的律師時便失去了興趣。

    我向近處的一個桌子走去。一個禿頂的警察放下正在打的報告,抬起頭來。我告訴他我同德金警探有約。另一張桌上的警察抬頭迎上我的視線。

    「你就是斯卡德吧,」他說,「我是喬·德金。」

    他的握手過於用力,幾乎是在比試腕力。他揮手示意我在一把椅子上坐下,然後跟著坐下,在一個已經堆滿煙蒂的煙灰缸裡捻熄手中的煙頭,然後又點起一根,往後一靠,看著我。他的眼睛是那種看不出任何訊息的淺灰色。

    他說:「外面還在下雨?」

    「下下停停。」

    「糟糕的天氣。喝點咖啡嗎?」

    「不,謝謝。」

    「我能為你做什麼?」

    我告訴他我想看他手頭關於金·達基嫩謀殺案的所有資料。

    「為什麼?」

    「我答應一個人要調查這個案子。」

    「你答應一個人要調查這個案子?你是說你有了一個委託人?」

    「可以這麼說吧。」

    「是誰?」

    「我不能告訴你。」—棒槌學堂·E書小組—

    他臉頰下側的肌肉抽動了一下。他大約三十五歲,有點超重,這讓他比實際年齡顯老。他還沒歇頂,頭髮呈深棕色,幾乎像黑色,梳得貼在腦袋上。他應該跟樓下的那個小伙子借吹風機用用。

    他說:「你不能隱瞞。你沒有營業執照,即便有,你也無權隱瞞信息。」

    「我不知道我們是在法庭上。」

    「那倒不是。但你跑來要我幫忙——」

    我聳聳肩:「我不能告訴你委託人的姓名。他想看到殺死她的兇手伏法。僅此而已。」

    「他認為雇你會使進程快些?」

    「顯然如此。」

    「你也這麼認為?」

    「我認為我得掙錢餬口。」

    「上帝,」他說,「誰不是呢?」

    我說對話了。對他而言我現在不是一個威脅,只是走走過場賺點銀兩的傢伙。

    他歎口氣,拍拍桌面,站起身來,穿過房間走向一排排的檔案櫃。他身材粗壯,羅圈腿,挽著袖子,領口敞開,走起路來像水手一樣左右搖擺。他拿來一個淡黃褐色折疊檔案袋,一屁股坐在椅子上,從檔案裡找出一張照片扔到桌上。

    「在這兒,」他說,「飽飽眼福吧。」

    那是金的一張五乘七寸黑白照片,但如果不知道是她的話,很難認得出來。我看著照片,強忍陣陣噁心,迫使自己看下去。

    「對她真夠狠的。」我說。

    「法醫說可能是用大砍刀或類似的東西砍了六十六刀。你願意數嗎?我真不知道他們怎麼數得下去。我敢說這個工作比我的還糟。」

    「流了那麼多血。」

    「讓你看黑白照片算你走運。彩色的更糟。」

    「可以想像。」

    「他砍到了動脈。那麼一砍,鮮血四濺,房間到處是血。我從沒見過這麼多血。」

    「他本人肯定也渾身是血。」

    「絕對避免不了。」

    「那他怎麼能沒引起任何注意地離開那裡呢?」

    「那天晚上很冷。他可能穿了外衣,往身上一罩,就全遮住了。」他吸了一口煙,「也許他在砍她時什麼都沒穿。媽的,她一絲不掛,也許他也不想穿得太多。那麼,他事後只需沖個澡就可以了。那兒有一個很漂亮的浴室,他又有的是時間,為何不用?」

    「毛巾用過嗎?」

    他看著我。灰色的眼睛仍高深莫測,但從他的態度上我感受到了多一些的敬意。

    「我不記得有髒毛巾,」他說。

    「房中現場如此血腥,不注意也是情有可原。」

    「但他們應該核實存檔的。」他翻閱著檔案,「你知道他們的常規程序,把所有的東西都拍下來,任何可能成為證據的東西都得裝進袋子,貼上標籤,存進檔案。然後就把這些送進倉庫,但要調查這個案子的時候,反倒找不著了。」

    他將檔案袋合上,探過身子。

    「想聽個故事嗎?兩、三個星期之前,我接到我姐姐的電話。她和丈夫住在布魯克林米德伍德區。你對那個地方熟悉嗎?」

    「以前很熟。」

    「嗯,以前情況可能好些,現在倒也沒那麼差。我是說,整個城市就是一個污水坑,所以比較起來就不那麼糟了。她打電話是因為他們回家時發現家裡被盜。有人破門而入,偷走了便攜式電視機、打字機和一些珠寶首飾。她給我打電話是想知道如何報案,向誰報案。我先問她是否上了保險。她說沒有,他們覺得這些不值得保險。我告訴她就這樣算了,告訴她不要報案了,否則只是浪費時間。她說如果不報案,他們怎麼會抓到那些傢伙呢?於是,我解釋說現在沒人還去調查入室偷盜案了。你寫一個報告,它被存檔。你不會跑去看誰在辦這個案子。現場抓賊是一回事,但調查盜竊案就他媽的不大可能了,沒人有時間調查它。她說好吧,我可以理解,但假如他們碰巧找到失竊物品呢?如果她根本沒報案,這些東西怎麼會物歸原主呢?然後我還得告訴她整個機制有多麼糟糕。我們的庫房裝滿查收的失竊物品,我們有一堆人們填寫報案報告,記錄竊賊偷走的物品,但我們無法把這些該死的東西還給失主。我不想說這些來煩你,但我覺得她不太相信我的話,因為不願相信事情有那麼糟糕。」

    他在檔案袋裡發現一頁紙,皺著眉頭看著,念道:「一條浴巾,白色。一條手巾,白色。兩條抹布,白色。沒說是否用過。」

    他抽出一疊光面照片,迅速翻看。我從他身後越過他的肩頭看到金·達基嫩遇害的現場照片。只有幾張照片裡有她,攝影師把謀殺現場完全拍了下來,旅館房間的每一寸都記錄在照片上。一張浴室照片中可以看到毛巾架上掛著沒用過的毛巾。

    「沒有髒毛巾,」他說。

    「他帶走了。」

    「哦?」

    「就算只需把外套罩在血衣外面,那他也得洗個澡。而且那兒的毛巾也不夠。每種毛巾至少該有兩條。在高級旅館的雙人房裡,他們不會只給一條浴巾和一條手巾的。」

    「他為什麼要把它們帶走?」

    「也許是包砍刀吧。」

    「他首先應該有個箱子或某種袋子才能把它帶進旅館。他為什麼不用相同方法把它帶出去呢?」

    我同意有這可能。

    「而且為什麼要用髒毛巾包呢?假設你洗了澡,把身子擦乾後想用毛巾包起砍刀放進箱子裡。那兒還有乾淨毛巾呀。你難道不用乾淨毛巾包,反而用濕毛巾包起它放進袋子裡?」

    「你說得對。」

    「不必浪費時間操心這些,」他說,用照片敲著桌面,「但我是該注意到那些少了的毛巾。我本該想到這些的。」

    我們一起翻閱檔案。死亡檢查報告沒什麼特別的,多重傷口造成出血過多,導致死亡。我想這麼說也沒錯。我看了目擊者詢問筆錄,還有其他在兇殺案被害人的檔案裡可能出現的各種表格、文件。我的注意力開始渙散,頭隱隱作痛,思維紊亂。

    後來,德金讓我自己看其餘的檔案材料,自己點起一根煙,繼續打他之前在打的報告。當我再也支撐不住時,便合上檔案交還給他。他把它放回檔案櫃,回座時繞到咖啡機那兒。

    「我加了糖和奶,」他說,把給我倒的咖啡放在我面前,「也許你不喜歡。」

    「很好啊,」我說。

    「現在我們知道的你也都知道了,」他說。

    我對他說感激不盡。

    他說:「聽著,你關於皮條客的信息給我省去了不少時間和麻煩。我們欠你一個人情。如果能幫你賺點錢,何樂而不為呢?」

    「你接下來怎麼做?」

    他聳聳肩:「我們按常規調查。追查線索,收集證據,直到有足夠證據可以提交地方檢察官為止。」

    「聽上去像在放錄音。」

    「是嗎?」

    「下一步呢,喬?」

    「噢,天哪,」他說,「這咖啡可真難喝,是不是?」

    「很好啊。」—棒槌學堂·E書小組—

    「我過去以為是杯子的問題。有一天我自己買了一個杯子,你知道,我不用塑料杯子了,改用瓷杯。不是什麼特別的瓷杯,你知道,只是普通的瓷杯,就像咖啡店給你用的那種。你懂我的意思吧。」

    「當然。」

    「用真杯子喝起來味道還是一樣差。買杯子的第二天,我正在寫逮捕一個地痞的報告,無意中把那個該死的杯子打翻到地上摔碎了。你還要去什麼地方嗎?」

    「不要。」

    「那咱們一起下樓,」他說,「去拐角的小店坐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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