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說博覽 > 名著佳作 > 哈爾羅傑歷險記14:北極探險

正文 第二十九章 麋和鼠 文 / 威勒德·普賴斯

    「給我送來你們能捕獲的最大的麋。」約翰亨特給兒子們打電報說。

    哈爾知道世界上最大的麋該上哪兒去找。「這意味著得往肯奈半島跑一趟。」他說。

    「我知道肯奈半島在哪兒,」羅傑說,「但那地方離這兒太遠了。我們在阿拉斯加的最北部,肯奈半島卻在南端。這一帶的什麼地方難道就沒有麋嗎?」

    「阿拉斯加的很多地方都有麋,但只有肯奈麋才是真正的巨麋。為了找到那些大傢伙,我們不得不去肯奈。」

    第二天一早,他們登上往南的飛機。飛機將把他們從北冰洋載往一個更大的洋——太平洋。駕駛員和副駕駛員他們都認識,為了安排把他們的動物空運回長島,他們常到巴羅岬的機場去。

    「希望你們這次飛行愉快。」駕駛員本布爾特說,「你們什麼時候想上駕駛麋艙來,只管來好了。在麋艙裡,前面的景物看得更清楚。」

    飛機前面見到的一切都非常刺激。首先,飛機得直飛往3千多米高空,以避開布魯克斯山脈那些高山。然後,剛降低了一點兒高度又得再升上去越過恩迪科特群山。

    飛過10多個湖,再次上升飛越雷山山脈。

    此刻,他們身下是北美長河育空河。剛飛過育空河,他們又得再次升空飛越麋心山。

    接著,就到了最激動人心的時刻。他們飛過麥克金利山國家公園。他們飛近麥克金利山,北美最高的山。但他們沒有試圖飛越它。飛機從國家公園其它山的上空飛過——布魯克斯山、獵人山和福雷可山。

    然後,又是湖泊,湖泊,湖泊——阿拉斯加真是水澤之鄉啊!飛過一道大冰川,飛過庫克灣,最後,降落在小城肯奈的機場上。

    當一隻大麋在跑道中央出現時,哈爾和羅傑正好在駕駛麋艙裡。麋是一種傲慢的動物,而且很強。它絕不會給任何人讓路,相反,所有人都得給它讓路。它統治著北方的動物王國,就像大象在非洲是最強大的動物一樣。在非洲,你要是著見一頭大象站在路當中,你就必須停下來等,也許要等好幾個鐘頭,因為大象有「通行無阻的權利」。在阿拉斯加,麋有「通行無阻的權利」。

    當飛機朝它衝去時,麋仍站在那兒,像石像般巋然不動。駕駛員盡了最大努力把飛機剎住,但沒有用。飛機與麋相撞了,發出刺耳的骨肉碎裂的嘎吱聲。飛快旋轉著的螺旋槳眼看就要把麋攪成漢堡牛肉餅。這時,飛機猛地來了一個急剎車,慣性把飛機裡的人全部拋向前去。麋肯定傷得厲害,但聽不到它的一點動睜。因為麋不像一些小動物,它不會哭叫。

    機場工人幫著把麋從螺旋槳下解救出來,然後讓飛機調頭慢慢駛入另一條跑道。與此同時,麋仍舊呆在它剛才站立的地方沒挪半步,彷彿它不是一隻活生生的動物,而是一尊花崗岩雕像似的。

    「現在你們該知道一點兒了,」本說,「要是你們想要逮住麋,那將是怎樣一樁活兒。」

    「這只麋不夠大,」哈爾說,「上哪兒能找到真正的大麋?」

    「在麋關,」本說,「但首先,你們最好跟我們一起去吃午飯,我們會詳細告訴你們,你們而對的是怎樣一件工作。這樣,也許你們會改變試圖逮一隻麋的主意。」

    吃飯時,本把他在阿拉斯加25年所瞭解到的有關這種動物的情況,全都告訴給他們。

    「對,正是在這兒,你們會找到世界上最大的麋。」本說,「在歐洲也有麋,但那裡的人管它們叫麋鹿。它們的個子只有阿拉斯加麋的一半。肯奈的公麋重達800多公斤,比馬高大得多。從它的尖角量起,足有3.6米高。」

    哈爾抬頭往上望。「這間房從地板到房頂大約兩米半,」他說,「麋比這間房還要高出一米多!難怪它能成為阿拉斯加動物之王了。」

    「麋屬於鹿族,」本說,但是,你曾見過鹿角像麋角這樣寬嗎?近兩米寬!每天,它都要往肚子裡填大約23公斤食物。」

    「什麼樣的食物?」羅傑問。

    「樹木。」本說,「它不會咬死任何動物,它不吃肉,只吃樹木——樹葉、樹枝、甚至樹幹。它的印第安名字是穆絲(musee),意思就是吃樹木的傢伙。麋(moose)這個詞就是從穆絲(musee)來的。」

    「你剛才提到麋關,」哈爾說,「我們飛到那兒去嗎?」

    「不。你們最好租一輛旺尼根。」

    「我的天,旺尼根是什麼?」

    「是一種大篷車,通常用拖拉機拖著。在雪地上用時,車上裝有滑行裝置。但這兒沒有雪,所以,旺尼根裝的是輪子。它自己有一部發動機。你們要是把麋運回來——如果你們真逮到一隻的話——就得有一輛旺尼根。我帶你們到一家旺尼根車庫去。」

    兄弟倆租了一輛旺尼根,跟他們的飛行員朋友道別,然後,就踏上去麋關的路」。

    半路上,他們碰到一隻麋。當然,它還是站在路當中……哈爾牢記著麋有權通行無阻這一規矩,他剎住了旺尼根。他們等了半個鐘頭。一些人正在路旁邊幹活兒。其中一個人喊道:「我來替你們把它攆走。」

    他撿起一塊石子扔過去。石子打中麋的鼻子。麋的鼻子跟世上任何鼻子都不一樣。它長約30多厘米,非常軟。麋把它的鼻子當作手使用,用鼻子從樹上摘下

    樹葉塞進嘴裡。鼻子是麋的歡樂和驕傲,任何妨礙它的行為都會引起麋的強烈忿恨。

    眼前這只麋以為石子是從旺尼根扔去的,它刻不容緩地行動起來,噴著鼻子,像一部蒸汽機車似的,怒吼著朝旺尼根撲過來。

    哈爾趕緊沿著來路把旺尼根朝後退,但那只憤怒的麋以極高的速度追上大篷車。很難想像一隻體型如此巨大的動物行動起來會這樣迅速。為了咬高處的樹枝,麋習慣用後腳站起來。這一次,它用後腳站起來,用它那對強有力的前腳把旺尼根翻到溝裡去。旺尼根四輪朝天躺在那裡,發動機還在拚命轉。摔了個倒栽蔥的兄弟倆從車裡爬出來,撤退到野地裡去。懲罰了那兩個被認定是折磨它的人以後,麋不慌不忙地走開,它的大鼻子仍然氣憤地抖動著。

    修路工人是愛斯基摩人,出於真誠的本性,他們立即過去幫忙。他們和兄弟倆一起把旺尼根翻過來,推回公路上。孩子們只是受了一點兒驚,他們謝過修路工人,就又踏上旅途。

    最後,他們來到一個鐵路和公路的交叉點,離那裡不遠有一個小火車站。他們走進車站,打算從站長那兒瞭解一些情況。他們看見牆上有一塊告示牌,上面寫著:「如因麋而導致火車晚點,鐵路當局概不負貴。」

    「小伙子,你們買票嗎?」站長問。

    「不買。」哈爾說,「我們只是來瞭解一點兒有關麋的情況。我們注意到牆上那塊告示牌。顯然,麋常常走上鐵軌,給你們惹很多麻煩。」

    「是的。」老站長說,「我們撞死過很多麋。要瞭解麋的情況,你們算是找對人了。我幾乎知道麋的一切。麋是一種非常厲害的動物,要是吃了麋肉,你就會很有力氣。麋的左後腳可以治癲痛。麋角里的骨頭能止頭痛。用麋角磨成粉可以解蛇毒。麋蹄可以治600種病。」

    一個年輕人聽了這番話,哈哈大笑:「這怪老頭兒真迷信。」

    哈爾說:「不過麋確實是一種與眾不同的動物。」

    「對。它一生下來眼睛就張得老大的。出生7天以後,它就跑得比人快。成年雌麋的體重是400—500公斤,雄麋的體重幾乎是雌麋的兩倍、它的犄角非常獨特,模樣像大湯盤。它那對可怕的前腳能踩死熊、狼、美洲獅、郊狼還有狼獾。它只吃紫菀、蕨類、百合、浮萍等各種樹木。你絕想不到,麋吃這些東西竟有這麼大的力氣。它也吃白楊、香油樹、白樺、楓樹和山梨樹的枝葉。它個子那麼大,樣子又那麼笨拙,但卻能悄無聲息地穿過樹林。儘管它吃的只是百合一類的食物,它卻會變得非常危險。它會用頭朝車輛撞。昨天,一隻麋就去撞火車頭。這一下,它陛下可是受不了啦。」

    老頭漏了一點——駝鹿還可以被馴養。眼下這只駝鹿經過了訓練,成為了伐木場的好員工

    「它撞死了?」

    「是的,撞死了。不過,麋還多的是。你們只是對麋特別感興趣嗎?」

    「目前是的,」哈爾說,「我們想活捉一隻給動物園。」

    「捉一隻死的倒還容易一點兒。」

    哈爾哈哈大笑。「我想我不至於沿著鐵路去撿麋的骨頭吧?什麼地方有活的麋?」

    「肯奈湖一帶是尋找麋的好地方。你們願意的話,我可以跟你們一起去。」

    「好極了。我名叫哈爾。這是羅傑,我的弟弟。」

    「我是艾華克——半個愛斯墓基摩,半個蒙大拿人。」

    旺尼根顛簸著駛過一條景色優美的路,奔向肯奈湖。確實,這兒有好幾隻大公麋,有些在岸邊,有些在水裡。有幾隻母麋跟它們在一起。它們比公麋小,而且沒有角。也有小麋仔,還沒有長出角來,機靈活潑,而且健壯。

    「你們注意,」艾華克說,「那兒有一大圈草被踩倒了,麋幾乎全在那個大圈內。那個圈就叫做麋場。在麋成群的地方,總有這樣的麋場。那是麋的聚會場所,它們在那裡集合,共度相會的好時光。它們不喜歡其它動物進入加入它們的俱樂部。」

    「它們的角真是漂亮非凡!」哈爾說,「那角不像鹿角那樣只朝上伸,它們從頭頂朝兩旁伸展——一副伸向右上方,一副伸向左上方。從上面看,每一副都像一隻大魚盤,或者說像只大湯碗。你怎樣形容它們?」

    艾華克說:「依我看,它們的樣子像大鐵鏟。那對巨大的鏟子可以盛東西。」

    「盛什麼東西?」羅傑問。

    「灌木呀,樹呀,草呀——所有它們想留著以後吃的東西。你們注意到沒有,那個鏟子四周有一道籬笆,可以把東西圍住。」

    「你是指那一圈刺嗎?它們著上去很鋒利很危險。」

    「它們是麋的武器。一旦遇到敵人,麋就會低下頭用那些刺把敵人刺死。你看,有些麋角上只有幾根刺,也許是十來根,而另一些則會有40根,全都像鋼針一樣鋒利。」

    「為什麼有那麼大的區別?」羅傑問。

    「這是大自然玩的把戲。」艾華克說,「兩隻麋不會長得完全一模一樣,這就像人一樣,兩個人絕不完全相像。也就像女士會梳不同的髮型,麋會有不同樣式的角。」

    「那些麋在湖裡面幹什麼?」

    「留神,你會看見它們在水面上消失,它們潛下去找水下的植物,然後用角把那些植物挖上來。那邊有一隻剛剛出水。它的兩隻盤子裡裝滿了植物呢。等它要吃的時候,它會把植物抖到地上,再用長鼻子塞進嘴裡。

    「瞧!」羅傑說,「一隻灰熊,正朝麋場裡走。」

    「這可太無禮了。艾華克說,任何其它動物都不該闖進這個只屬於麋的領地。」「該這傢伙倒霉了。」

    一隻巨大的公麋遭到灰熊的襲擊。灰熊是自以為是的傢伙,總是想要制服那些對它有所不恭的動物。這灰熊用後腳立起來去咬麋的脖子,但它咬住的只是垂在麋喉頭下的鬍子。它啐了一口把鬍子吐出來,又去咬麋脖子。

    灰熊能用後腳站起來,麋也能。麋站得筆直,用它的前腳連續狠揍灰熊的臉,就像一位拳擊手揮動拳頭一樣。不過,麋那對硬得像石頭的蹄子,比拳擊手帶著手套的拳頭要厲害得多。

    浸犯麋私人領地的灰熊受到嚴厲的懲罰,它的臉頓時開了花,血肉模糊的。但它還要堅持。顯然,得採取更嚴厲的措施來懲罰這壞蛋。麋低下頭,用它角上那些致命的刺把它的敵人扎得遍體鱗傷。那只冒失的灰熊也許還從來沒有遇上過它征服不了的敵人,它狼狽地退卻了,從麋場裡爬了出來。

    「我想,這正是我們想要的麋。」哈爾說,「它是所有的麋中最大的一隻。」

    艾華克咧嘴笑了:「你以為你能比那只灰熊幹得好些嗎?」

    「是的,」哈爾說,「不過,用不著跟它搏鬥。」

    「這我倒想見識見識。」艾華克說,「也許你打算用你的套索吧?」

    「不。」哈爾說,「在這種情況下,套索沒有用,麋會把它掙斷的。」

    「那麼,你是打算用耐心和溫和去說服它了?用那樣的辦法也好不了多少。」

    「咱們走著瞧。」哈爾說,「羅傑,好好幹。我也會盡力。」他走到那神秘圈子附近的一個地方,他在那兒見過一個田鼠洞。他把腳步放得很輕,不想驚動可能呆在窩裡的老鼠。他在那個洞旁躺下來等著。

    與此同時,羅傑也在幹著他的工作。他慢慢地走近那巨人似的麋。那麋早懂得槍是可怕的,但這位來訪者沒帶槍。他手裡沒拿槍,也沒有棍子,沒有刀。這位群山的主人、偉大的麋,是不會從任何人或任何東西面前逃走的——只有槍是例外。

    羅傑走近它,開始用溫柔的語氣跟它說話。這聲音很友好,而說話的人只不過是個孩子,那麼,有什麼可害怕的呢?它任由這孩子輕輕拍它那粗壯的脖子。

    哈爾拿著一隻老鼠過來了,老鼠在他手裡扭動著掙扎。他走得很慢,兩手盡量張開,好讓麋看清楚他沒有帶槍。然後,他非常非常輕柔地把老鼠放在麋的30多厘米長的鼻子上面。

    老鼠的小眼睛在觀察著麋,麋的巨眼盯著老鼠。

    它們誰也不怕誰。巨獸只要把鼻子輕輕一放,老鼠就會掉進它嘴裡被它一口吞掉。

    它並沒有這樣做,這出於好幾個原因。首先,老鼠太小,傷害不了它。第二,它從來不吃動物,它是一個嚴格的素食者,不吃肉。但主要的原因還是,從來沒有一隻這樣友善的小老鼠來看望它,很顯然,它喜歡這個小東西。

    老鼠順著麋的鼻子往上爬到角上,然後,在一個「湯盤」或者「鏟子」或者你喜歡

    管它叫什麼就是什麼的東西裡躺下。那「鏟子」裡還有一點兒葉子,碰巧是老鼠愛吃的,於是它大嚼起來,嚼得非常開心。這比在它地下的洞裡好多了。

    但老鼠永遠不肯安安靜靜地呆著。這小傢伙發現了旺尼根。它從「鏟子」裡爬出來,爬下鼻子,掉在地上。它也有一個鼻子,不過與巨麋的鼻子相比,它那鼻子簡直不值一提。儘管很小,老鼠的鼻子卻很尖,它嗅到了兄弟倆留在旺尼恨裡的食物,於是鑽進車裡到處嗅。

    巨麋站在那裡,盯著旺尼根好長時間。看得出,它在等著它的小朋友出來。

    小朋友不出來,於是,麋慢慢地走近旺尼根,往裡頭看。經過再三考慮,它爬進旺尼根。大篷車被它那成噸重的身體壓得嘎吱嘎吱直響。

    哈爾很輕很輕地把旺尼根尾部的滑動車門拉下來。趁著車門還沒完全關攏,羅傑往車裡塞了一大堆灌木,給那吃樹木的傢伙在去肯奈機場的路上當飯吃。

    兄弟倆謝過艾華克的幫助,爬上司機室。司機室用一塊隔板與麋和老鼠的廂房分開。他們驅車回到肯奈機場,作好把大力士麋運回長島的安排後,第二天就飛回巴羅岬,回到他們忠實的南努克身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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