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說博覽 > 名著佳作 > 廈門遠華大案

正文 第82節 賴氏走私集團 文 / 海韻

    賴昌星利用龐大的關係網左右逢源,策劃走私,坐收漁利。僅三四年時間,「遠華」已成為聞名遐邇的大型企業,集團共有全資公司7個、控股公司5個、參股公司1個。公司經營範圍涉及房地產、旅遊服務、酒店娛樂、國際儲運、高科技工業、金融和以碼頭為主的基礎設施等領域。經營觸角從廈門、香港延伸至上海、北京、新加坡等地。

    遠華集團總部設在香港的黃金地段銅鑼灣,廈門遠華則位於湖裡區華光路。別看這家有著700多名員工的集團企業表面鍍上層層令人眩目的金環,其實裡頭卻包著不少稻草。一個高智商、有學識的大學生在遠華公司任職,每月工資撐死了也就二三千元,可從上海錦江飯店請來幾位專門負責陪吃陪喝陪說笑的女服務員,月薪至少5000元,有的高達1萬元。這種腦體嚴重倒掛,管理一片混亂的經營理念除了與遠華從事走私的骯髒交易有關外,還與其典型的家族式企業風格有關,集團裡無不打上「賴氏家族」的烙印。

    從這個意義上講,遠華走私集團其實也稱之為「賴氏走私集團」。

    賴氏四大金剛當然是指賴家四兄弟:大哥賴水強、二哥賴昌標、賴昌星本人及小弟賴昌圖。四大金剛中,除大哥外,三人均為董事會核心人物。賴昌星沒將賴水強納入董事成員,一是他認為大哥年紀較大,思想可能保守些,有些事不想讓他攙和太多。二是自己老婆曾明娜精明過人,他不得不平衡關係,盡可能使賴氏與曾氏之間的權力範圍接近。遠華集團董事長為賴昌星,董事會四大核心人物也均是賴氏家族成員,他們分別是:賴昌星其妻曾明娜、其兄賴昌標、其弟賴昌圖、其妻弟曾明育。

    賴昌星成了有著重權人物作後盾的走私集團組織的「總導演」。遠華所上演的故事,驚濤駭浪也好,盤根錯節也罷,無不映出這位「總導演」獨具野心的風格。按賴昌星大哥賴水強的話說是:身為董事長、當家人的賴昌星,在貪官面前百依百順,在小人面前又言聽計從。他既沒有文化又不聽話,真是文盲加法盲。

    據說有人曾問過賴昌星:「賴老闆,翻開你的發跡史,除了走私,我發現再沒有別的什麼了,難道你就不能幹點別的,做些實實在在的實業?」

    賴昌星的回答倒也爽快:「我也想幹點別的呀,可除了走私,其他的我也不會呀!」

    多麼真實又耐人尋味的註解!

    曾明娜執掌集團的財政大權。她18歲那年嫁給賴昌星,因不到法定結婚年齡,故未辦結婚登記手續。賴的父母只是按當時農村的舊俗為他倆舉辦婚禮。曾明娜婚後生育二男一女,在賴昌星移居香港時她攜女帶子去香港助丈夫經營業務和管理賬目。曾明娜雖說沒讀多少書,倒也精明能幹,可據說是多年前患有間歇性精神病,平時溫文爾雅相安無事,可一旦發病卻控制不住自己,不是神神叨叨,就是歇斯底里,完全變個人樣。這給她自己帶來痛苦,也給賴昌星的精神造成極大刺激。或許為此原因,曾明娜對賴昌星有一情婦的事實也就採取寬容的「認可」態度。那情婦姓蔡,晉江石獅人,長得漂亮、聰穎。80年代中期,這位蔡小姐在石獅辦廠時就與賴昌星發生戀情,當時賴昌星還沒有發跡,兩人關係越來越鐵,蔡還為賴昌星生下一兒子,她今年已34歲,現移居香港,其私生子則由賴、蔡兩人共同撫養。

    曾明娜只能與這位蔡姓「超編夫人」和平共處。賴昌星一妻一妾的生活方式得到賴氏家族的默許和公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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