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說博覽 > 名著佳作 > 廈門遠華大案

正文 第1節 一封舉報信 文 / 海韻

    1998年下半年全國打私工作會議以後,廈門遠華集團董事長賴昌星,接受廈門海關關長楊前線的建議,開始大規模地銷毀走私證據。遠華集團營運遲滯起來。許多達官貴人為避嫌疑,減少了與賴的接觸,「紅樓」門前開始車馬零落。

    1999年春節後,北京有人告知賴昌星:中央接到遠華走私的舉報信。賴昌星非常惱怒,他清楚,那個與他叫板的人,真要置他於死地。但賴昌星決不是個能被舉報信嚇趴下來的人物。在集團核心層的會議上他迅速部署了應對之策,準備親攜5000萬元巨款進京擺平舉報信風波。他安穩人心:「大家要管好集團的業務。他算啥啊!一封舉報信能撼得動遠華嗎?北京的事我來管,大家該做的事照常去做。」

    這「該做的事」裡邊,就包括國內又有10多個香煙客戶,向遠華要貨達30餘萬箱香煙。

    遠華並未停下等待命運的宰割。

    署名為「一群申張正義的人」的舉報信,於1999年春節後寄到了中南海,抬頭是「致:江總書記、朱總理」。被檢舉人一是廈門遠華(集團)國際有限公司、香港遠華國際集團的董事長賴昌星;一是廈門開元外貿(集團)公司的總經理陳光輝。舉報信的主要內容是揭露遠華集團瘋狂走私的事實。正是這封舉報信,攪起了影響1999年中國民眾視聽變化的巨大風潮。

    這封舉報信應該是最高機密,看見過舉報信原件的有的即是日後指揮破案的高層領導。這封舉報信在遠華覆舟過程中確實起了石落驚天的作用。中央專案組在破案初期,偵查的最初線索就是來源於這封舉報信。正因為舉報信的內容成為破案的重要線索,有關信息也就不脛而走。

    其實,中央專案組在偵查過程中已發現,舉報信的作者在舉報信寄出以後,曾與廈門海關某幹部交心:「我把賴胖子告了,還有你們楊頭(楊前線),這下讓他們都完蛋。」某幹部也是被賴收買的一員,他當然將情況分別向楊前線和賴昌星作了通報。

    應該說,舉報信一出籠時就無秘密可言,賴昌星也早知道是誰舉報了他。寫舉報信的人就是遠華集團的核心成員,職務副總。此人出身軍人家庭,其父官至軍長。他90年代到廈門特區下海淘金,寄身福建九州集團公司,很快被老總趙裕昌器重,提攜當部門主管。90年代初期賴昌星定居香港,有意在晉江故鄉發展事業。他以外方代表身份擔任泉州市恆利日用品實業有限公司的總經理職務期間,曾於1991年6月、11月向九州公司借款508萬元人民幣。九州內部轉賬憑證上就有趙裕昌和那部門主管的簽字。508萬元均以賴昌星的名義用現金支票提現。因此,賴昌星的暴發,同此人其時的鼎力相助不無關係。

    賴昌星登陸廈門發展很快,此人索性投奔了賴昌星,進入遠華集團核心領導層。從1994年起至1998年,此人與賴昌星「甘苦與共」,參與操縱遠華集團的所有走私活動。

    兩人還有共同嗜好:熱心並沉湎於賭博。澳門葡京大酒店都曾留下過兩人參賭的「大將」風采。據說,兩人翻臉也是因為賭博。此位副總有一次陷身葡京賭場,只輸不贏,巨款一再洩入黑洞。他讓賴昌星匯款救駕。一次、兩次,賴都照辦了,但幾千萬數額還是止不住輸的命運。再向賴求援時,賴作壁上觀。此人為求脫身,只好將自己在香港的不動產抵押,才避免了殺身之禍,暫且幸運地走出賭場。他找賴昌星算賬,聲稱「遠華」資產至少有30%是他應得的份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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