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5月5日 星期六 晴 文 / 賴寶
說實話,我真是沒想到,今天竟然會遇到末末。
高中畢業之後,起碼有四五年沒見過了,這樣的邂逅,真讓我激動不已。
為啥激動?末末長大了啊!這四五年的光景轉瞬即逝,眼前的末末完全被歲月給哺育和催化了!
本來我就是在超市裡面閒逛,忽然循著一陣淡淡的香味開始左右張望起來。
有經驗的兄弟都知道,在某些公共場所,比如超市吧,忽然嗅到香味,周圍肯定是有女人。護膚品的淡香肯定是清純型的;清香的類似來蘇水的,那是小護士;過分濃香的味道,不是大齡婦女,就是對自己頗為不自信的濃妝一族;聞到醇香?……那你肯定是走到超市熟食部了。
說遠了。
當時我聞著這香味本能地張望起來,雖然像我這樣的,根本沒有對艷遇或者一見鍾情抱有任何期待,但過過眼癮還是可以的。吃不著豬肉,還不許看看豬跑嗎?
循著香味,一眼就看到不遠處一個婀娜的背影——長髮飄飄,粉紅吊帶,白色短裙。一般這種情況,我的選擇是裝作沒事,快步走過去,繞到正面來鑒定一下。現在街上的女孩,背影已經完全不能說明問題了,有太多背影讓人讚歎、正面讓人哀歎的事件發生。有時候真不明白,女孩買很多很多漂亮衣服穿,就是為了吸引男人的目光,但男人想看的,絕對是不穿衣服的。
但今天真是活見鬼了!前面這個女孩哪是逛超市啊?完全是急行軍!我在後面不管走得多快,居然超不過她!
情急之下,我隨手從身邊貨架上拿下一樣東西,嘴上叫道:「小姐,你掉東西了。」伎倆雖然有些拙劣,不過還是十分見效的。
前面那個女孩轉過頭來。瞬間,眼神從不解一下變成了驚喜:「賴寶!」
我傻眼了,遇到熟人了?是!看著面熟,不過……這是誰啊?
「我是末末!」對面一聲驚喜的尖叫,讓我恍然大悟,繼而目瞪口呆!
末末?她是末末?我的天!聽說過女大十八變,但也沒有這麼誇張吧?高中時代的末末長得雖然也不算難看,但那張長滿痘痘的小臉和平面直角的身材,對我來說是記憶猶新的,現在怎麼……那臉蛋乾淨得像PS過似的!而且這身材,那粉紅色的小吊帶都快撐不下了。
「末末?你是末末?」我驚訝地向前邁了兩步,「真是你啊?」
末末歪著腦袋一笑:「怎麼?認不出來了呀?」
我用力點點頭:「嗯!你去韓國了?」
末末奇怪:「沒有啊?」
「你沒去韓國整容,怎麼變這麼漂亮了?」我盡量讓目光君子一點,但眼睛不聽指揮地從末末臉上往下移。
末末笑了,抬手捋了一下垂在耳邊的一縷頭髮:「幾年不見,油嘴滑舌的功夫見長進呀!」
我也笑,卻忽然語塞,估計樣子相當不禮貌,直勾勾地盯著末末,確切地說,是盯著那一對小「末末」。
「往哪兒看呢你?」末末嗔怪了一句,低頭看了一眼我手裡的東西,一下笑了出來,「我說你,還用這麼過時的辦法搭訕啊?」
我這才低頭看過去,剛才審美心切,根本沒注意自己拿了什麼,這一低頭才發現,我手裡拿著——「占士邦」避孕套?!
末末笑得花枝亂顫:「你就這麼搭訕啊?不怕人家叫保安?」
「我靠,我還以為我是急中生智,沒想到急中生了個痔瘡!」我也笑。不過還真有些後怕,萬一遇到的不是末末,那我挨一耳光都算便宜的了。
一起出了超市,末末問我有沒有時間,要不要找個地方坐坐,聊聊天。
我當然說好。工作跳槽的事還沒定下來,這段時間正好閒呢。何況,和末末這一見面,居然沒有一點生疏的感覺,而且,末末現在美艷成這個樣子,我當然巴不得多看她一會兒呢。
不過,被末末領著,走向附近一家小店的時候,我腦子真的想了一些事情,看末末對我的這個態度,想必是已經不再介意我和她高中時候發生的事情了。但末末的開放程度也讓我嚇了一跳。剛才說避孕套的時候面不改色心不跳,而我記憶中的末末,還是那個拉手都緊張,接吻時不敢睜眼睛的小丫頭呢。
咖啡館裡,我和末末相對坐下。
不知道今天我是怎麼了,面對著末末居然有些不敢正視的感覺。論張嘴說話,我這個當娛樂記者的,應該是強項,今天怎麼退化了呢?末末倒是一臉坦然,坐在對面,一個勁兒地看著我笑。
「說說吧。」
「說什麼?」我抬頭反問了一句,忽然覺得自己像是被審的犯人似的。
「就聊聊你這幾年的感情生活吧。」末末向前探了一下身子。
我立馬再次清晰地聞到末末身上那股清香,看著眼前已經完全成了一個美人的末末,腦子裡禁不住就想起以前和她的那些親密接觸。
我定定神,讓腦子緩和一下,苦笑著說道:「我哪有什麼感情生活啊,誰看得上我?沒車沒房,信用卡欠得比存款還多。」
「誰說的,你現在也挺帥的啊。」末末笑著,伸手拿小勺攪了攪面前的咖啡,忽然抬頭問道,「沒結婚?」
「才幾歲啊,初戀的傷還沒痊癒呢。」我答。
「哎,寶,你別告訴我,你現在還是處男啊?」
末末這個問題,迅雷不及掩耳,冷不丁問出來,沒有任何徵兆。
男人分兩種,一種是好色,一種是十分好色;女人也分兩種,一種是假裝清純,一種是假裝不清純。很明顯,按照這個情況,我和末末都屬於各自性別的第二種。
我很尷尬。而且我心裡也一下子明白了,末末肯定還記得那些事——在高中的時候,她險些失身於我的那些事。不過話說回來,其實我也是受害者啊!
「我是!」我義正詞嚴。
「切!」末末撇嘴。
咳咳,真的是!因為我做人的原則就是:客觀地看待事物,主觀地看待自己。比如,我主觀上覺得自己帥,那就是帥;我主觀地認為自己是處男,那我就是了。
我反問:「你呢?你還是處女嗎?」
「去死!」末末使勁剜了我一眼,「你以為所有男人都像你這麼膽小?」
……末末這句話,一下子讓我明白了兩層含義:
第一,她不是處女了。肯定有比我膽大的男人把她搞定過了!
第二,她都記著呢!高中時候的事兒,她真的全都記著呢,沒準兒還在記仇呢!
「我就知道社會複雜,像你這樣沒人保護,肯定羊入虎口。」我強顏歡笑著,心裡卻十分鬱悶起來。眼前的末末現在真的是個美女了,你說我當初怎麼就那麼廢物呢,白白讓這麼個美女便宜了不知道哪個王八蛋了!
末末一撇嘴,斜了我一眼:「我倒是想有人保護呢,誰知道這幾年你死哪兒去了?」
哎?這話別有意味哦!我趕緊順桿兒往上爬:「我倒是也想保護你呢,但我現在這樣,就算開個桑塔納,你都拿我當民工呢吧?」
末末忽然不說話了,微微低著下巴,特傷感地看了我一眼,把我的心看得呀,撲通撲通地跳。
「你怎麼了?」
「我在你眼裡就那麼勢利?那麼嫌貧愛富的?」末末提高了音量。
我有點慌:「我不是開玩笑嘛!」
好說歹說,末末才算露了一下笑臉,我也鬆了口氣。
「你現在有女朋友嗎?」末末問我。
「沒有。」
「這麼可憐!不孤單?」
「全靠一雙靈巧的手。」
我是認真的。自從大學畢業和女朋友分手之後,我終於明白,幸福要掌握在自己的手中,而不是在別人的嘴裡!
「你有正經的沒有?」末末語氣裡帶著氣,臉上卻是笑著的。
畢竟我和末末曾經有過那麼一段,而且除了最後階段的全壘打之外,能做的也全都做過了,雖然過去幾年了,但當初也是該看的都看過,該碰的也都碰過,所以這麼面對面坐著,很快就自然起來,沒有拘謹和尷尬。但話裡話外的我聽出來了,末末還在記著我們當初的事呢。這倒是個好兆頭。眼前就是個美女,而且還是個曾經屬於我的美女,豈有不動心之理?
「你現在有男朋友沒?」我決定趁熱打鐵。
「有啊!」乾脆利落。
一盆冷水,當頭澆下。
末末說完這句話,臉上開始笑,笑得很古怪,很意味深長,讓我心裡毛毛的。
「說說,什麼感覺?失望?吃醋?心痛?」末末一臉興奮地開始追問起來。
我一撇嘴:「沒感覺,不過我沒那麼虛偽大度,休想讓我祝福你。」
「小樣吧!」末末挑了挑眉毛。
接著,兩個人沉默起來,互相端起咖啡來喝。
「其實我挺高興能遇到你的,沒想到我們還在同一座城市。」末末率先打破僵局,「下午我還有點兒事,咱們改天約個時間一起吃飯怎麼樣?」
這是……什麼徵兆嗎?我猜測著,點點頭。
和末末互相留了電話,她站起身打了招呼,先走了。
我看著末末走出咖啡館的背影,那件粉紅小吊帶包裹著美好的腰身,短短的牛仔白裙總有要走光的嫌疑,而她居然還斜挎了一個巨大的牛仔背包,走起路來,那被她甩在身後的背包就啪啪啪地打著她的屁股,看得我……我多想是那個背包啊!
正惆悵著,站起身,服務生過來了,客氣地把賬單遞給我。不對啊,不是說末末請嗎?女人怎麼就這麼善變呢!
付了賬,出了咖啡館,覺得有些無所事事。
最近是我的真空期,剛從一家報社辭職,準備跳槽到另一家報社去,但接收我的報社還有一些準備工作要做,給了我一個星期的假,本來開始挺高興的,但這才第二天,就感覺完全不是那麼回事了。像我這樣的娛樂記者,或者說是狗仔,平常一天到晚地往外跑,上午在北京,下午可能就在上海了。現在冷不丁地一閒下來,倒真覺得沒事可做,這是不是職業病啊?
誠實地說,讓男人比較痛苦的事情不是被女人甩了,而是男人把女人甩了,那女人卻比和男人在一起時過得更好……好吧,我承認我心裡有點不舒服,因為眼看著末末現在混得很不錯,但她已經不是我的女人了。
在街上也沒事,索性回了家。
要說我這個家,還真拿得出手,我早就想好了,以後要是混到沒機會自由戀愛,只能安排相親什麼的話,這房子就是我的資本之一。房子不小,一百多平方米,二十五層,小區環境也不錯,價格自然也不低。只不過,這房子現在還不能完全算我的。一年多以前某位搞售樓的朋友甜言蜜語給我優惠價按揭,於是我一咬牙、一跺腳,當了房奴。
都說男人是船,乘風破浪,而一個好女人是男人最終的港灣,當船漂泊累了,就會回到港灣的懷抱。港灣不願意船再出海漂泊,船就一直停在港灣。那船用來幹嗎?於是時間長了,港灣罵船:「你這個廢物!」為了避免這種情況發生,我乾脆自己先按揭個驛站!雖然我沒精力認真裝修一番,家裡除了一些必要的傢俱擺設之外,跟清水房差不多,但也符合我簡約就是美的理念,自欺欺人,也能自得其樂嘛。
記得偶然看見過書上所謂的當代女子擇偶標準:有車有房,父母雙亡。我現在這狀態,基本達到四分之一的標準了,不過要是我也有擇偶標準的話……家中財產過億,美貌天下第一,賢惠溫柔性感,岳父癌症晚期。不算苛刻吧?
到家的時候正是中午,從冰箱裡挑出幾樣能吃的剩菜,放在一起熱了一下,就著一盤子亂炒喝了幾罐啤酒,外加天氣炎熱,很快有了幾分醉意。於是洗澡,開空調,直奔臥室舒舒服服地睡了個午覺。
近乎完美的午後小憩被該死的手機鈴聲吵醒,迷糊中接了電話,老唐那如費玉清歌喉般的聲音刺耳傳來。
我就知道,能掐準時間破壞別人幸福時光的只有他——這個我前世作孽、今生佛祖為了報復我才送到我身邊的同事兼好友。我常安慰自己說,這輩子和他做朋友,就算給自己下輩子行善積德了。老唐真名叫唐墩,是那種他從山中來,還帶著蘭花草的樸實民眾,高中就考到城裡,然後大學、工作……混跡這麼多年,身上早已經沒了鄉土氣息,是這家報社的社會新聞版記者,很時尚、很運動的做派。身上常穿的那件T恤衫就是耐克的,而且我也知道,反過來穿就是阿迪達斯的。
老唐在電話裡無比興奮地告訴我,他認識了一絕色女網友,就是山城本地的,晚上要見面了,問我可否一同前去,如果有詐也好有個照應。
我笑答,你自己沒事偷著樂,我摻和什麼?再說現在的人不是劫財就是劫色,你兩樣都不佔,安心地去吧。
老唐不惱,又貧了幾句,美滋滋地掛了電話。
這麼多年了,互相太瞭解,我知道他根本不是要我晚上陪他去見什麼狗屁網友,這個電話打過來,完全就是跟我炫耀一下而已。
被人渣搞得沒了睡意,翻身起床,看了一下時間,想不到這一覺睡到晚上七點了,人要是活得太安逸,肯定睡得踏實。名人都說了,沒心沒肺的人睡眠質量都高,像崔永元那樣的才睡不著呢。
起床,出門尋覓晚飯兼夜宵。一盤炒麵,外加兩瓶冰啤酒,回來的時候已經快十二點了,遂決定就寢。
估計是下午睡多了,凌晨一點仍然無比精神,影碟看得台詞都會背了,正無聊呢,手機短信提示響起,我隨手拿起按鍵閱讀——居然是末末!
睡了嗎?
簡單三個字,時間凌晨一點,這丫頭沒睡,還給我發短信……種種因素聯繫起來,讓我這心潮,不由自主地就澎了湃了。
回信:在為白天的重逢激動,還沒睡,你呢?
等了半天,沒回信,這有點折磨人了——樓上的,你倒是把兩隻鞋都脫了啊!猶豫了一下,撥了號碼過去,誰知,這丫頭居然關機了!大半夜的,玩我啊?
拿著手機發呆,這麼一折騰更睡不著了,睜著眼睛回想著白天見面時末末的一顰一笑,都說女大十八變,誰想到末末能出落成這樣?快七十二變了!
電視還在播放著影碟內容,我的思緒卻不知不覺就到了末末身上,由末末這兒,想起了更多。小時候寫作文,有句經典怎麼說來著?
每當打開記憶的閘門,往事如同跑肚拉稀一般噴湧出來……
當初我和末末,高中同級不同班,也沒有一個確切的誰追求誰的過程,現在回想起來,當初是我的一個男同學,和末末的一個女同學正在水深火熱地戀愛之中,但那時候高中戀愛也算是禁忌,為了避免家長起疑心,他們倆每次外出見面,都要拉上一大幫人當掩護,這其中就有我和末末。
我知道我不算帥哥,但曾經有人看我滿月的照片時,也說過我左邊的鼻孔很像偶像派。而末末那時候,不豐滿、不性感、不嫵媚、不漂亮,但佔了一個「純」字,也是頗得我這般無知少年的青睞。
反正當時我未娶、她未嫁,孤男寡女、乾柴烈火的,加上又都年輕,不注意門當戶對,我不觀察她的賢良淑德,她不關心我的住房存折,只追求單純意義上的情投意合,一來二去,眉來眼去,春來冬去的,就有了好感。親密接觸後私訂終身。所以,在那個全體叛逆、全民早戀的年代,我也沒能免俗。這麼說吧,我和末末是屬於那種先接吻後戀愛的典型。
我還記得那天晚上,在我們掩護的那對狗男女柔情蜜意之後,眾多電燈泡做鳥獸散狀,按照多次習慣,我送末末回家。
我和她的初吻就是在這樣日復一日當中的某晚。那天老天爺相當給我面子,之前的聚會上,末末破天荒地喝了酒!末末此前從不喝酒,那天不知道怎麼的,情緒低落,喝了兩杯多啤酒,晚上送她回家,走在路上,微風一吹,估計她開始頭暈,走路也盡量克制地搖晃起來。
我走在她身邊,有一句沒一句地說著笑話,黑燈瞎火的,還沉浸在自己的伶牙俐齒中呢,我哪兒注意到一旁的末末忽然快步走離我身邊,跑到路邊草叢,彎下腰,二話不說嘔吐了起來。我愣了一下,馬上心無邪念地上去,又是扶胳膊又是拍後背,嘴上還勸著不能喝就不要喝之類的廢話。好半天,末末才算直起了身子,胡亂地掏出紙巾擦嘴,想不到一轉身,直接撲在我身上,嚶嚶地哭了起來。
這下,就由不得我不心生邪念了。因為末末的身體隨著我細微的調整,已經正面相接,大夏天的,我和她都是單衣,我明顯感覺到,兩個小小的肉團,緊緊貼在我胸口一側。這真是太美妙了。
我低下頭看她,說著安慰的話,鼻尖幾乎貼在了她的額頭,這下總算有了一點感覺——起碼,我聞到了她頭髮的香味。嗅覺的反應直接導致了我的蠢蠢欲動,覺得全身突然熱起來,脖子也開始發燙,嘴唇基本屬於擅自行動,輕輕貼了一下末末的額頭。可能這種溫熱潮濕的碰觸,對末末來說也很新奇,所以我剛剛挪開嘴唇,末末忽然一下抬起頭來,一雙淚水未乾的眼睛,莫名地打量著我。這個距離可太近了,近到我們可以彼此感受到對方的鼻息。這麼一對視,末末的呼吸瞬間就急促起來。我的女神啊!這種呼吸方式,太刺激人了!我腦子一下就沸騰了,相當粗魯地就把腦袋低了下去,直接向末末嘴唇壓了過去。
關於「接吻」這回事,雖然在此之前沒有親身實踐過,但理論基礎知識還是掌握一些的。
時隔多年,經歷了無數次接吻,才明白什麼叫大拙無巧,無招勝有招。
只不過,現在回想起當初的情景,真是毛頭小子,行為過於粗魯,極大地破壞了初吻的美妙性。而末末,可能根本沒想過我會這麼膽大,或者這麼不客氣地奪走她的初吻,所以她開始了並不算強硬的一系列防守反擊。遭到對方沒有章法的反撲,我開始改變策略,伸出一隻手托住末末的腦袋,把嘴唇移開一點點,開始親吻她的臉頰,直到脖頸、耳垂。那種情況之下,又是第一次抱著異性的身體,不可能不衝動,你當我是騎白馬的禿頭嗎?
讓我衝動的,除了末末不再反抗,以及身體的敏感反應之外,還有很重要的一點,就是末末在顫抖的同時,緊緊閉上了眼睛,臉頰無限羞紅,像一隻躲閃攻擊的小貓一樣,縮著腦袋,嘴上不停地說著:「不要,賴寶,你別這樣,別這樣……」更要命的是,本來末末就喝了酒,又是這麼敏感,所以在她輕輕說著「不要,不要」的同時,還在其中夾雜了無數的語氣助詞:「嗯……哼……啊……哎……」
這不是要命了?!
這不是要了我的命了?!
這不是要了我的親命了?!
(哎?我還能加字!)
……
不知道吻了多久,差不多嘴唇和舌頭都麻了,還有些意猶未盡,鬆開嘴唇的時候,那聲音我記憶猶新,就好像水牛的蹄子,在一攤淤泥之中拔出來一樣……
不過,千萬不要問我初吻是什麼味道的。書上都說,初吻是甜的,像糖。我的初吻,除了酒味……末末剛剛才嘔吐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