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術治亡韓 第三節 《韓非子》深深震撼了年青的秦王 文 / 孫皓暉
「小高子,酒!」
趙高快步過來:「君上自律,夜來不飲酒的。」
「如此奇文,焉得無酒!」嬴政重重拍案。
旬日以來,書案旁堆起了五七隻空蕩蕩的酒罈,大書房則始終瀰漫著一片濃烈的酒香。嬴政就是這樣時而拍案痛飲時而連連驚歎,晝夜不停如饑似渴地讀完了厚厚三大本羊皮書。饒是如此,猶不盡興。在讀完羊皮書的當日暮色時分,嬴政漫步走進了那片胡楊林,在金紅的落葉中徜徉一夜,時而高聲吟誦時而冥思苦想,及至瀟瀟霜霧籠罩天地,嬴政才回到寢室撲上臥榻鼾聲大起,直睡了三日三夜。
深深震撼嬴政者,是李斯帶回來的《韓非子》。
嬴政博覽群書,可沒有一部書能給他如此說不清道不明的奇特感受。
讀《商君書》,如同登上雄峻高峰一覽群山之小,奔騰在胸中的是劈山開路奔向大道的決戰決勝之心。讀《呂氏春秋》,從遙遠的洪荒之地一路走來,歷代興亡歷歷如在目前,興衰典故宗宗如數家珍,不管你贊同也好不贊同也好,都會油然生出聲聲感喟。讀《老子》,是對一種茫無邊際的深邃智慧的摸索,可能洞見一片奇異的珍寶,也可能撈起一根無用的稻草;彷彿一尊汪洋中的奇石,有人將它看做萬仞高峰,也有人將它看做舒心的靠枕,有人將它看做神兵利器,也有人將它看做清心藥石;然則無論你如何揣摩,它的靈魂都籠罩在無邊無際的神秘之中,使你生出一種面對智者的庸常與渺小。讀《莊子》,一種玄妙一種灑脫一種曠遠一種出神入化一種海市蜃樓一種生死渾然,隨著心境變幻莫測地縈繞著你,你可以嘖嘖感歎萬里高飛卻不知去向的鯤鵬,也可以憤然鄙夷吱吱喳喳而實實在在的蓬間雀,然終歸惶惶不知自己究竟為何物?讀《墨子》,如同暗夜走近熊熊篝火,使人通身發熱,恨不能立即融化為一團烈焰一口利劍,焚燒自己而廓清濁世。《孟子》是一種滔滔雄辯,其衰朽的政見使人窩心,其辭章之講究卻使人快意。《論語》是支離破碎而又誠實坦率的一則則告誡,一則則評點,若是你不欲復古,縱然全部精讀完畢,你也不知道自己該當如何在這個大爭之世立身。《荀子》是公允的法官,疑難者或可在其中找到判詞,無事讀之則很難領悟其真髓。《公孫龍子》是巧思奇辯,其說諧趣,其智過人,縱然不服亦可大笑清心不亦樂乎……
只有《韓非子》,使人無法確切地訴說自己、反觀自己。
嬴政已經大體廓清了《韓非子》概貌,唯其如此,萬般感慨。
年青的秦王認定,《韓非子》無疑將成為傳之千古的法家巨作。這部新派法家大書前所未有地博大淵深,初讀之下難以揣摩其精華所在,精讀之後方能領略其堅不可摧。從根本處著眼,《韓非子》最大的不同,是將法家三治(法治、術治、勢治)熔於一爐而重新構築出一個宏大的法家學陣。對於以商鞅為軸心的法治派,《韓非子》一如《商君書》明晰堅定,除了更為具體,倒看不出有何新創。這一點,很令景仰商鞅的年青秦王欣慰,認定韓非是繼商鞅之後最大的法家正宗。若非如此,很可能這個年青的秦王是不會讀完《韓非子》的。
韓非之出新,在於將術治、勢治納入了法家治道而重新鍛鑄,使法治之學擴大為前所未有的「三治法家」,事實上成為戰國新法家大師。法、術、勢三說,此前皆有淵源:法治說以李悝商鞅為最顯,術治說以申不害為最顯,勢治說以慎到為最顯。在戰國諸子百家的眼中,法、術、勢三治說雖有不同,但其根本點是相同的,這便是以承認法治為根基。唯其如此,戰國之世將法術勢三說視為互聯互生的一體,統呼之為法家。然則,這種籠統定名,卻不能使法家群體認同。在法家之中,三說之區隔是很清楚的,誰也不會將法、術、勢混為一談。可以說,法家事實上有三個派別,而且是很難相互融合的三個派別。
唯其如此,韓非融三派為一家,使通曉法家的年青秦王驚歎不已!
《韓非子》搭建的新法家框架是:勢治為根,法治為軸,術治為察。
先說勢治。勢者,人在權力框架中的居位也。位高則重,位卑則輕,是謂勢也。自古治道經典,無不將「勢」明確看作權位。《尚書·君陳》云:「無依勢作威。」這個勢,便是權位。法家言勢,則明確指向國君的權位,也就是國家最高權力。慎到之所以將勢治作為法治精要,其基本理念推演是:最高權力是一切治權的出發點,沒有權力運行,則不能治理國家;權力又是律法政令的源頭,更是行法的依據力量;沒有最高權力,任何治道的實施都無從談起,是謂無勢不成治。所以,運用最高權力行使法治,被勢治派看作最根本的治道。
《慎子》云:「堯為匹夫,不能治三人。桀為天子,能亂天下。以此知勢位之足恃,而賢者不足慕也……堯為隸屬(治陶工匠)而施教,民不聽,至於南面而王天下,令則行,禁則止。由是觀之,賢智未足以服眾,而勢位足以屈賢者也。」慎到之勢說不可謂不透徹,但因不能透徹論證權力與法治的關係而大顯漏洞。一個最大的尷尬便是,諸多堪稱賢明勤政的國君權力在手,卻依舊不能治理好國家。正是為此,李悝、商鞅等重法之士應時而生,將國家治道之根本定位為法治,認為法律一旦確立,便具有最高權力不能撼動的地位,所謂舉國一法、唯法是從,皆此意也。韓非之新,在於承認「勢」是法治之源頭條件,卻又清醒地認為,僅僅依靠「勢位」不足以明法治國,必須將勢與法結合起來,才能使國家大治。
《韓非子·難勢》云:「夫勢者,非能必使賢者用之而不肖者不用。賢者擁勢,則天下治。不肖者擁勢,則天下亂……以勢亂天下者多矣,以勢治天下者寡矣!勢之於治亂,本末有位也,專言勢之足以治天下者,其智淺矣!」
嬴政很為韓非的評判所折服。
但是,嬴政最為激賞的,還是《韓非子》詰難勢說的矛盾故事。
韓非說,專言勢治者云:堯舜得勢而治,桀紂得勢而亂,故勢治為本也。果然如此,其論則必成兩端:堯舜擁勢,雖十桀十紂不能亂;桀紂擁勢,雖十堯十舜不能治。如此,究竟是憑人得治,還是憑勢得治?憑勢得治麼,暴君擁勢則聖賢不能治。憑人而治麼,聖賢無勢而天下照亂。詰難之後,《韓非子》說了一個故事:人有賣矛賣盾者,鼓吹其盾之堅「物莫能陷也」,俄而又鼓吹其矛之利「物無不陷也」;有市人過來說:「以子之矛,陷子之盾,何如?」賣者遂尷尬不能應也。《韓非子》結論云:「賢、勢之不相容明矣,此矛盾之說也!」
「睿智犀利而諧趣橫生,其才罕見矣!」嬴政拍案大笑。
「所言至當!勢治過甚,與人治無異也!」嬴政批下了自己的評判。
再說術治。術者,尋常泛說之為技巧也方法也。然則,法家所言之術,卻是治吏之道,是謂術治。戰國之世,術治說由申不害執牛耳,被天下看作與商鞅法治說並立的法家派別。申不害術治說的理念根基在於:無論是勢還是法,都得由人群來制定推行;這個人群,便是君王所統領的臣下;若君王駕馭群臣得法,律法政令便能順利推行,否則天下無治;所以,治道之本在統領臣下之術治。顯然,申不害術治說也是偏頗的,漏洞也很明顯。一個最大的尷尬是:國家若不變更舊法(根基是不廢除實封制),而唯重吏治整肅,便不能根除奸宄叢生腐敗迭起的痼疾,國家始終不能真正強盛。齊國如此,韓國更如此。
《韓非子》嚴詞詰難申不害的術治說及其在韓國的實踐。
「韓國法令龐雜,故晉國之舊法與新法並行。申不害不擅其法,不一其憲令,故奸邪必多。貴胄之利在舊法,則以舊法行事;官吏之利在新法,則以新法行事;其利若在舊法新法之相悖(衝突),則巧言詭辯以鑽法令之空隙。如此,申不害雖十使昭侯用術,而奸佞叢生也!故托萬乘之勁韓,七十年而不至於霸王者,用術於上、法不勤修之患也!」
基於申不害給韓國留下的術治傳統危害極大,也基於韓非自己對術治的冷靜評判,韓非對「術」作了嚴格定義:「術者,因權而授官、循名而責實、操生殺之柄、課群臣之能者也。」用今人話語說,術治便是用人制度與問責制度的運用法則。所以,韓非倡導的術治絕不是簡單的權謀之術,儘管它也包括了權謀之術。
嬴政最為讚歎的是,韓非沒有因納術入法而輕法,而是將術與法看作缺一不可的治國大道。有人問,法治術治何者更重?韓非答曰:「此猶衣食之孰重孰輕,不可無一也,皆養生之具也。人不食,十日則死。大寒之隆,不衣亦死……君無術則弊於上,臣無法則亂於下。此不可一無,皆帝王之具也!」
從九歲起,嬴政便是秦國太子。從十三歲起,嬴政便是秦國之王。從二十二歲起,嬴政便成了天下第一強國的親政君王。期間風雨險惡不可勝數,對君王不可或缺的正當權謀體味尤深,可謂烙印在心刻刻不忘。為此,嬴政對《韓非子》所闡釋的術治新說深有同感。讀《定法》之時,嬴政連飲三大爵凜冽老酒,慨然拍案道:「如此術治,寧非與法治共生也!韓子大哉!」
最令嬴政感奮不能自已者,還是韓非的《孤憤》篇。
韓非之《孤憤》,不是訴說自己的孤獨,不是宣洩一己的憤懣,而是為天下變法之士的命運憤然呼號。嬴政記得,初讀《孤憤》時一身冷汗,眼前夢魘般浮現出翻翻滾滾的慘烈場景,車裂商君的刑場屍骨橫飛鮮血遍地,渾身插滿暗箭的吳起倒在血泊靈堂,浴血城頭將長劍插進自己腹中的申不害,刺客刀尖閃亮蘇秦頹然倒地,形容枯槁的趙武靈王正瘋子一般地撕裂吞嚥著掏來的幼鳥,嘴角還淌著一縷鮮紅的血……
「昭昭《孤憤》,志士請命書也!」更深人靜,嬴政慨然拍案。
《孤憤》沒有羅列一個血案,但卻令人驚悚,令人惕然。根本處,在於《孤憤》以無與倫比的洞察力燭照了變法志士無法避免的悲劇命運,將血腥的未來赤裸裸鋪陳開來給芸芸眾生瀏覽,冷森森地宣示了變法家的血泊之路。行法犧牲者的命運,韓非是一層層揭開的:
首先,變法之士的秉性與使命,決定了必然與當道貴胄勢成不共戴天。「智術之士,必遠見而明察,不明察,不能燭私。能法之士,必強毅而勁直,不勁直,不能矯奸。智術之士明察,聽用(一旦任職),則燭重人(當道權臣)之陰情。能法之士勁直,聽用,則矯重人之奸行。故智術能法之士用,則貴重之臣必在繩(朝綱)之外矣!如是,智法之士與當道之人,不可兩存之仇也!」
其次,當道舊勢力擁有既成的種種優勢,變法之士則是先天劣勢。《孤憤》一一列出了當道者的基本優勢,謂之四助五勝。四助是:諸侯之助,群臣之助,君王近臣之助,門客學士之助。之所以有此四助,根由是:「當道者擅樞要,則內外為之用。」有權力結交諸侯,有權力決定群臣利益分配,與君王之近臣內侍利害相關,有權力財力給士人門客以養祿,故有這四種助力。五勝是:一為官爵貴重,二為朋黨眾多,三為得朝臣多數,四為國人多趨於傳統而一國為之訟(辯護);五為得君王愛信。與當道者相比,變法之士卻是五不勝:一官爵低(處勢卑賤),二無黨附(無黨孤特),三朝野居少數(反主意與同好爭,一口與一國爭),四缺乏故交根基(新旅與習故爭),五與君王及其親信疏遠(疏遠與近愛信爭)。
其三,如此態勢之下,變法之士的命運結局必然是走上祭壇做犧牲。「資(根基)必不勝,而勢不兩存,法術之士焉得不危?其可以罪過誣陷者,以公法誅之!其不可以被以罪過者,以私劍(刺客)窮之!是故,明法而逆主上者,不戮於吏誅,必死於私劍矣!」這是韓非最為冷酷的預言。變法志士只要違背傳統勢力之利益(逆主上),只有兩種結局——不死於公法(世族貴胄以祖制問罪),必死於私劍(刺客)。
其四,變法之士必為犧牲,然變法之士死不旋踵代有人出。韓非清醒地看到了變法之壯烈,揭示了這種壯烈的根本緣由。變法之士者,生命之大勇大智者也,寧變法而死,也不願為腐朽將亡之邦殉葬。「與死人同病者,不可生也!與亡國同事者,不可存也!沿襲舊途而存國,不可得也!」
最後,《孤憤》對君王提出了冷峻的警告。變法之難,要在君主,君主不明,國之不亡者鮮矣!變法之士,孤存孤戰。基於此,韓非告誡欲圖變法之君王,該當如何認識並保護變法之士。其最要緊的有兩條:一則,不與左右親信議論變法之士,更不能憑親信議論評判變法之士。「修士(人品高尚之士)不以貨賂事人,恃其精潔,更不以枉法為治……人主左右求索不得,貨賂不至,則毀誣之言起矣!治亂之功制於近習,精潔之行決於毀譽,則修士之吏廢。聽左右近習之言,則無能之士在廷,而愚污之吏處官矣!」二則,君主與權臣的利害不同,君主一定要明察權臣朋黨用私、杜絕賢路、惑主敗法之罪行,否則無以變法。「主有大失於上,臣有大罪於下,索國之不亡者,不可得也!」
昭昭《孤憤》,變法家犧牲之祭文也!
烈烈《孤憤》,變法家命運預言書也!
這便是韓非,在那劇烈動盪的大爭時世,自囚深居而思通萬里燭照天下,將鮮為世人所知的種種權力奧秘與政治黑幕化為煌煌陽謀,陳列於光天化日之下,成為權力場運行的永恆鐵則。一部《韓非子》,使古往今來之一切權力學說與政治學說相形見絀,直是人類文明之絕無僅有也!即或後世西方極為推崇的馬基雅弗利之《君王論》,也遠遠不可與其比肩而立。其深刻明徹,其冷峻峭拔,其雄奇森嚴,其激越犀利,其猙獰詭譎,其神秘靈異,其華彩雄辯,其生動諧趣,無不成為那座文明高峰的天才豐碑,無不成為那個時代的學養旗幟。《韓非子》之命運,如同其《孤憤》所揭示的變法家的命運一樣:在一個變法為主流的時代,他是焚燬黑暗的熊熊火把;在迂闊守成的時代,他卻被傳統學派一代又一代地詛咒著謾罵著,不能以公法滅其學,則必以口誅筆伐追誣其人,追誅其心。然則,不管如何咒罵,《韓非子》都始終是權力場中無以替代的法則,一切當道者都得悄悄地按照其法則運行。後世有學人馮振,曾云:「《韓非子》乃藥石中烈者,沉痾痼疾,非此不救;用之不當,立可殺人!雖知醫者,凜凜乎其慎之!」這是後話。
那一夜,嬴政不能安眠,老酒一爵爵地飲,渾然不知其味。
五更雞鳴,嬴政長吁一聲:「嗟乎!得見此人與之遊,死不恨矣!」
次日清晨,嬴政立即召來李斯與姚賈,事由只一句話:「無論何法,務求韓非入秦。」兩人一陣思忖,李斯提出自己出使韓國力邀韓非,姚賈卻不以為然。姚賈說:「韓非能否入秦,既在韓非,更在韓王。姚賈知韓甚深,對韓非亦有種種查勘。姚賈以為,若以求賢之心邀韓非,韓非必然拒絕;只有以威勢壓韓王,以韓王壓韓非,韓非或可入秦。長史入韓,著力處只能是韓非,對韓王這般謀術成癖之小人國君,只怕力有不逮也!」李斯笑道:「韓王固小人也,足下何以克之?」姚賈答曰:「善術之小人,唯認威懾,豈有他哉!」李斯又笑道:「足下安知李斯無威懾韓王之才?」姚賈道:「尺有所短,寸有所長。我觀長史,大才長策之士也,然對卑劣小人卻不擅應對。如此而已。」李斯對秦王一拱手道:「姚賈此說,臣無異議,但憑君上決斷。」嬴政當即拍案決斷:姚賈使韓,務求韓非盡快入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