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用賄選反賄選 文 / 李敖
5月20號是所謂中華民國所謂總統的就職典禮,所謂總統陳水扁發表了所謂的文告。在這篇文告裡面,他除了講到了各位來賓以外,感謝以外,第一句話就是謊話,並且也是錯的話。
大家看看他第一句話:「各位友邦元首、使節及代表團,各位貴賓,親愛的國人同胞,感謝來自海內外的各位貴賓,共同參與『中華民國』第十一任『總統』『副總統』的就職大典。」點明了以感謝了以後,他說你們來參加了第十一任「中華民國總統」的就職大典,就是謊話和錯話。為什麼?「中華民國」有「總統」的話,只有十一任嗎?十一任往前算,陳水扁兩任,李登輝兩任,蔣經國兩任,然後都是蔣介石,不就是嗎?那是什麼時候開始啊?那是從1947年開始的。可是,所謂中華民國是1912年成立的,中間這麼多年的時間總統哪裡去了?統統不見了。
我給大家排排看,這裡有什麼總統呢?大家看看,第一任臨時大總統是孫文,第二任臨時大總統是袁世凱,第三任總統是袁世凱,第四任總統是黎元洪,第五任代總統是馮國璋,第六任總統是徐世昌,第七任總統是黎元洪,第八任總統是曹錕,然後相當於總統的臨時執政有段祺瑞,相當於總統的大元帥是張作霖。請問,這前後十任的人哪兒去了?都不見了。照陳水扁的說法,照蔣介石的說法,說我們總統是中華民國行憲以後的。可是,我們整個查查看,從來你沒有說行憲以後哪,難道你現在所謂中華民國今天是九十二年,是行憲以後的九十二年嗎?不是啊,你中華民國是從1912年從頭算起來的,難道說袁世凱不算嗎?當然是總統啊。袁世凱不算,孫中山就不要算,最開始的臨時大總統就不能算;孫中山算,袁世凱就算。因為袁世凱那個臨時大總統是你們說你們的總理孫中山讓給袁世凱的,怎麼能不算?所以,我們知道,整個一開始,第一句話就是謊話和錯話,變成什麼呢?變成了歷史愈長國祚愈短。就是你這個國家的壽命越來越短——如果是國家的話。可是,歷史呢就越拉越長。真是個不要臉!所以,我們一開始就把這個情況點清楚。
台灣報上和民間的輿論裡面,有人說「中華民國」有三個有問題的大總統:一個就是第一任的袁世凱,他要做皇帝啊;然後就是曹錕,因為他賄選啊;第三個就是陳水扁。我的意思啊,有這種輿論固然是發洩了一些憤恨,可是,我認為他們太對不起袁世凱和曹錕了,因為:袁世凱和曹錕地下有知啊,都覺得把他們跟陳水扁擺在一起啊,他們覺得不服氣。
今天,我們大家談談曹錕當年賄選的時候一個有趣的現象。他收買國會議員選他做總統,可當時有人看不慣,就是我們東北的所謂軍閥張作霖。張作霖他就說:怎麼可以這樣的胡鬧?你怎麼可以收買國會議員選你做總統?好,你收買我也收買。他跟國會議員說:他賄選,我呢反賄選。什麼叫反賄選?就是他給你一萬塊大頭(銀元),我也給你一萬塊銀元。我這一萬塊錢可有意義了,因為請你做一件好事,請你做一件正確的事,請你做一件正義的事情,請你做一個該做事情,可是做了這些事以後,你並沒有少拿一萬塊錢。他那錢你不要要,可是要我這一萬塊錢。我這一萬塊錢是幫著維持你的形象、你的道德、你的原則,和你國會議員應該有的風骨,我幫你維持。所以,他給你錢,我也給你錢,我給你錢的意思是反賄選。這很有趣。
大家會奇怪,國會議員不該選這個總統,不該選曹錕,是他天職,可是,他盡了這個天職以後,附和了這個正義以後,他沒有收入,他失掉了一萬塊錢的收入。為了他的道德犧牲了他的收入,好嗎?不盡人情。所以,東北的這位大帥張作霖呢,他就是說做好事不應該有損失,合乎道德的標準不應該也有金錢的損失,這個錢哪我補給你,反賄選。
請大家注意了,這個故事告訴了我們,這個張作霖多麼瞭解人的心理。就是告訴大家,我不是主張要你不選他,我提出辦法來使你怎麼絕對地不選他,因為你心裡很服氣,一萬塊錢拿到了,雖然沒有選他。
這個故事深深地影響了我,後來就發生了所謂慰安婦的事件。慰安婦是二次世界大戰時,日本帝國主義者,從台灣、菲律賓、朝鮮、中國大陸用綁票的方法、欺騙的方法、誘拐的方法,把很多女人送到他們的軍隊裡面,做軍中的性奴隸。每個部隊裡面有個妓院,妓院用這些女孩子,強迫她們做妓女,為日本鬼子提供性服務。這件事情一直扯不清,扯不清的原因呢,就是日本說我們進入聯合國了,也跟美國、中國訂了條約了,表示這問題解決了。可是,聯合國說這個問題還沒有解決,這個問題你們把它扯清楚比較好一些,你才可以進安全理事會。日本人就想個花樣,由民間團體搞了筆錢。當年的慰安婦,幾十年折磨下來都變成老太太了,有的死掉了,台灣就剩下來五十幾個人。日本人就跟她們商量,說:我們給你們每個人五十萬台幣,你們跟我們和解,和解的內容就是說當年你們到日本軍隊做性服務的時候,不是我們強迫你的,是你自願的。至少不是我們日本政府強迫你的,是民間的什麼機構騙你們都可以,跟我們日本政府沒有關係。
這五十萬塊錢撒到台灣來的時候,這些老太太們好可憐。慰安婦當年被蹂躪,現在或是一身是病,或者沒有家庭,或者有了家庭也破碎,現在流落在台灣各地。這些老太太們,有的從來一輩子沒有來過台北。當時,台灣負責婦女救助這種機構的,就是偉大的王清峰律師,他就跟這些老阿媽們講:「這個錢為了個人的尊嚴,為了國家立場,都不能要。」日本人太欺負人了,當年逼迫著你們接客,然後今天花五十萬來收買你們的尊嚴,絕對不能要。這老太太們也說:「我們不要,不要。」可是,這五十萬現金呢,當然還是夠吸引,因為對她們太重要了,她們不但沒有五十萬,連五萬塊錢都沒有,甚至連五千塊錢都沒有。我就跟王清峰律師說:「你這個辦法,用道德的標準,用個人尊嚴、國家立場的標準,來要求這些淒慘的老人家,是不盡人情的。」王清峰問我:「你說怎麼辦呢?」我說:「我們要搞到這些錢給她們,我給你五十萬,你就不要日本鬼子的五十萬,就好了嘛,這才盡人情,這種方式才能解決問題。」王清峰律師說:「好,我們去募捐。」我說:「又不盡人情。」他說:「為什麼不盡人情?」我說:「募捐是說,你做好事讓我捐錢。為什麼我捐錢讓你去做好事呢?這個不盡人情。」王清峰律師說:「怎麼辦?」我說:「照我李敖的辦法,我拿出一百件我所收藏的藝術品或者紀念品,像胡適寫給我的字這類的藝術品,我們義賣。義賣了以後,搞得這些錢來給她們,她們自然就不要日本人的錢了。」
果然,我拿出一百件藝術品,大家搞義賣,由王清峰、李慶華、馬英九,我們大家一起努力賣了三千三百萬,這個問題就解決了。賣了一百萬美金,這個問題就解決了。解決以後,王清峰律師跟慰安婦這些老太太們談的時候,我還附加一個條款,就是說,如果你拿了李敖這些人的五十萬以後,日本人還願意給你這個錢,可不可以收?我說不可以,如果你要拿日本人的那五十萬的時候,我給你的五十萬你就要退還給我。就定了這麼一個口頭的協議,隱含了這樣的意思:當你耍賴的時候啊,我這個錢(五十萬)要還給我,你拿日本人的五十萬,那你划不來啊,所以,就防止她黃魚兩吃,領兩個五十萬。
請大家注意我的方法。就是我把問題解決了,可是不是用那抽像的方法。為了個人的尊嚴,為了國家的尊嚴不要這個錢,這個不盡人情。也不是說我們募捐搞來錢給你們,這個也不盡人情。我們提出具體可行的方法來解決了這個問題。就是你做了一件正確的事情,可是你沒有吃虧,你還是拿到了五十萬。我這個主意的基礎就是張作霖當時抵制曹錕賄選的這個方式,就是我們有主張,可是我們提出辦法來,這個辦法是可行,是合乎人情的,這是非常重要一點。所以,大家看到,我把錢墊出來給慰安婦代表。看到這支票看到沒有?彭蘇寅嬌女士的,我給她五十萬,看到沒有?我開的支票,「中華民國八十六年」,就是1997年8月23號。黃阿厚女士的五十萬元,也是我李敖開的支票,都可以看到。同時,我給她們每個人都寫了一幅字:「他們作孽,你們倒霉,你們我們,眾目睽睽,聊表心意,沒人自肥,打敗日本,尊嚴永垂。」這是我寫的字,送給她們的。
我舉以上例子告訴大家,就是我們只是有主張沒辦法是不對的。很多人都陷入這個苦惱裡面,做很多事情有主張沒辦法。「我們要自由」,有辦法才有自由,沒有;「我們要民主」,有辦法才能民主,沒有辦法;「我們要平等」,有辦法才能平等,沒有辦法。我認為,有辦法比有主張還重要。如果你只有主張沒辦法,那就陷入我們中國古人的那個毛病。什麼毛病呢?就是「大道之行也,天下為公,選賢與能」。「大道之行也,天下為公」,如何「天下為公」啊?「天下為公」是高難度的一個事情,這個技術問題怎麼樣做得到呢?
當1932年美國的首都被群眾包圍的時候,群眾要你政府提供什麼條件,群眾就沒有考慮到辦法。中央政府跟你談,談不攏。為什麼呢?群眾沒有底價,它是浮動的,你答應這個了,忽然它價碼又高起來了。我曾經用四個字來描寫這個情況,大家知道嗎?有一種情況叫做「浮動匯率」,就是匯率是浮動的,這個是「民意浮動」。當民眾聚集在首都的廣場的時候,你政府談判是談不攏的,他在變。怎麼辦呀?美國人在1932年開槍啊,政府沒辦法,開槍打群眾啊。所以,有主張沒辦法,這種群眾是笨的。有主張沒辦法的古人是笨的,有主張沒辦法的外國人是笨的,我們真正做聰明的人,要有主張有辦法。
剛才我舉例,張作霖用這個辦法來打倒所謂中華民國的總統賄選,日本人要用花錢來收買全世界的慰安婦,我李敖用這個辦法來使他失敗了——至少在中國台灣的這個地區他失敗了,他做不到。為什麼呢?每個人拿到五十萬,我們問題解決了。這就是我跟大家講的,一定要有辦法,才能夠解決問題,沒有辦法只是唱高調。所以,我們告訴大家,不要空談口號,不要空談我的願望,要有辦法。
所以,我們要提出辦法來,有主張沒辦法是錯誤的,要有主張也有辦法。不但有辦法,這個辦法還是個具體可行的辦法,合乎人情的辦法,這才是真的辦法。否則,那個勉勉強強的辦法,強人所難的辦法,都不是好辦法。我今天用這個故事給大家舉例,告訴大家,看起來是很粗淺的,是很沒有味道的啊,是很赤裸裸的金錢的關係,可是,當你能夠找到一些正義的錢來驅逐和打敗邪惡的時候,正義的錢還是可以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