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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國民黨與營妓 文 / 李敖

    這篇文章飽經中國友誼出版公司的"……(略——編者)",我不知道有什麼是值的略的,是不能說的。又不是攻擊我們當局,就是一些有關性的文字和一些實話,我把略的地方根據雲南人民出版社的版本也打了出來,但是我不知道雲南人民出版社的版本有沒有"……略"了一些,這一點值得注意.大家可以對比一下。我一直覺得李敖在台灣,是他的不幸(李敖說因為台灣太小,他也跟著小起來了,說得很有道理),也是他的幸運。

    這篇文章的題目,是我早在二十六年前就擬定了的。二十六年前是一九五九年。那年九月九日,我到鳳山陸軍步兵學校受預備軍官第八期入伍訓練,就發願調查傳聞多年的"軍中樂園",作為關切苦難中國人民的一個專題。一九六0年三月三日,我被分發到十七師四十九團四二炮連(師長汪敬煦,當時是上校。團長江百祿,上校。連長張桐鳳,少校。我,少尉),駐軍地點在高雄縣鳳山北邊的仁武鄉。營區酷熱,蒼蠅之多,生平僅見。在不過八席大的一問房裡,我用五張蒼蠅紙去黏蒼蠅,一抓就是一兩百隻。用水也極不方便,用老百姓的井水,又遠、又不乾淨。臭蟲多,蚊子多,廁所遠,吃飯要蹲著……窮鄉僻壤的風土人情,全套而來。我很高興有機會遠離學院、面對縱貫線外的中國民間,所以就隨時留心,暗中把大小事件存下記錄。

    到十七師後的第四天(三月七日),我就第一次調查了"軍中樂園"。

    "軍中樂園"

    所謂"軍中樂園",就是軍中妓院,也就是營妓。營妓在中外歷史上雖然問或出現,但像國民黨這樣統一妓院了的,卻是古今所無。國民黨在大陸潰敗之時,裹脅幾十萬中國壯丁,這些壯丁在戰場上幸未成為炮灰,卻倒霉的在台灣、澎湖、金門。馬祖等島,成了國民黨禍國殃民的籌碼。國民黨扣住這些人,說要反攻反攻反攻大陸去,不准退伍,他們白天只好打野外;不准成家,他們晚上只好打野炮。打野炮就是解決大兵的性慾問題,大兵們太窮,逛普通民間的窯子是逛不起的,並且軍民不分,也易滋紛擾〔注一〕。於是國民黨的敗軍之將,得到敗軍之首蔣介石的點頭,就搞起敗軍之兵專用的妓院來。令下之日,舉凡國民黨駐軍之地,就有"軍中樂園"隨侍在側,我在十七師初任排長時調查的這一家,就是其中之一。

    這家"軍中樂園"全名叫"仁武特約茶室",大兵們戲稱"動物園"。乍聽之下,實在不舒服,但是訪問過後,發現這種戲稱,實在也有他們的根據。"軍中樂園"是一座簡陋的平房,門在中央,進門後左右都是彈子房,全是阿兵哥們在打彈子,煙霧瀰漫,人聲嘈雜,空氣十分污濁,但更糟的還在後頭。彈子房正面牆上掛了一排放大照片(一般是六英吋的),每張照片都單獨裝框,框上有號碼,供人仰望。放大照片中一個個都是有號碼沒名字的姑娘,面貌有的尚姣好,但打扮卻不無土氣,照相時當然也多作態。她們大都來自鄉間和山地(也偶有外省籍的),格於環境,化妝水平自然不過如此。照片編號約有一二十個,有的框下加條,上寫"請假"〔注二〕,表示該號姑娘正在月經期間,暫停接客。

    在掛照片的牆上,有一道門,門旁有規則須知、有售票處,阿兵哥購票時選定照片上號碼,繳了錢,就可買到該號姑娘的票。國民黨為了給帶兵的軍官留點"身價","軍中樂園"都粗分兩部分,就是"軍官部"(也叫"官長部")和"戰士部"(也叫"士兵部")〔注三〕。當時"軍官部"每張票二十五元、"戰士部"每張票十元。有的分得較細:例如金門的"軍中樂園",就分三部分,"軍官部"每張票二十五元、"士官部"每張票二十元、"戰士部"每張票十元。雖然票價有高低,但是官兵聚麀的事實,總未能掩也。男方要求勿搖,女方不肯

    按照牆上掛的"特約茶室官兵入室娛樂程序表",全部程序是這樣的:

    閱讀游室規則——購票(娛樂票)(茶票)——驗票入內——選擇侍應生——閱讀娛樂須知一一一娛樂——洗滌一一整容一一離室

    驗票入內是第三程序,也就是進門程序。走進這道門以後,左邊有所謂"保健室",是形式上的醫療室。右邊就是"大茶壺席",即所謂龜公者也。龜公都不外是流氓之類,當然是看住妓女以防逃跑的。再往裡走,就是赫然兩排對稱的編號小房間,每排五間,一共十間。盡頭左轉,越過"老鴇席"後,又是十間同樣的小房。

    小房的佈置大同小異,一張簡陋的床,鋪著花床單。床邊有小化妝台,燈光昏暗。阿兵哥進門後,門就關起,門一關起,門邊就有紅燈亮起來,表示"營業中"。按照"仁武特約茶室游慈娛樂規則"第十四條:

    每人只限娛樂一次,每次不得超過四十分鐘,逾時侍應生可以拒絕之。

    意思是說,四十分鐘〔注四〕,實在包括"娛樂程序表"中"娛樂"、"洗滌"、"整容"、"離室"四程序。……(略——編者略去:所謂"娛樂",包括脫衣和限射精一次的性交,但是常起糾紛。)糾紛的標準格式是:妓女個願阿兵哥在她身上過久,每每在阿兵哥一插入,她就大搖特搖,她們都是行家,三搖兩搖之下,於是就大功告成。剩下時間,妓女往往要偷時間、賣黑市。按妓女與老鴇等關係,是按每四十分鐘一次抽成的,既然妓女肯多接,自然皆大次喜,只是阿兵呀不歡喜耳!蓋阿兵哥花十塊錢,錢賺得不容易……(略——編者略去:總想主動多進出幾下,以為享受,如今主動不成,反在妓女大搖特搖之下,被動狼狽射精,當然不快。)往往男方要求勿搖,女方不肯,於是爭執起焉。有的兵油子心有未甘,下次來時,買來"廣嗣露"等春藥〔注五〕,使妓女無法偷時間、賣黑市,不論身心都深以為苦〔注六〕。還有的兵油子,甚至偷懷紅豆冰棒一根,趁妓女不備,猛然插入以為報復者。總之,種種糾紛,常常層出不窮就是了。可見程序表中,以"娛樂"這段程序,最為麻煩。

    老兵雛妓互相殘

    ……(略——編者略去:"娛樂"過程中,阿兵哥戲以軍中術語為"切口"。如稱性交曰:"打炮";"軍中樂園"曰"炮陣地";床曰"炮台";未觸即射精者曰"空炸";早洩者曰"瞬發";可持久者曰"延期"。"娛樂"程序中的糾紛,都在"瞬發"或"延期"上面,寫來令人不勝感歎。)

    "娛樂"完畢後,就是"洗滌"。小房內是沒有水的,總是房門開處,妓女只戴胸罩、穿內褲而出,手執舊鋁制臉盆,出來盛水。在門口排隊的阿兵哥,立刻呼嘯不絕,有的毛手毛腳;有的妓女也打情罵俏隨之,反正已是殘花敗柳,一切也就無所謂了。至於她們不把衣服穿好再出來的原因,是由於連番接客,無暇穿穿脫脫了。由此看來,妓女們的處境實與在"動物園"中無異,甚至還不如"動物園",根本是"人肉市場"也!我曾有詩記"軍中樂園"說:"人肉市場真可憐,老兵雛妓互相殘。買賣雙方皆弱者,如此軍中一樂園!"就是描寫這些怪現象的。

    由於軍中生活單調,人又無知乏味,有關"軍中樂園"的種種,也就自然成為談話重心。我在《一個預備軍官的日記》中記有一位周排附,他就最好此道,整天所談,不出下體範圍。他常常背誦什麼地方的"軍中樂園"哪幾號姑娘皮肉如何如何……如數家珍。他說妓女有的為怕生病,每在其中裝有暗套〔注七〕。他會突然打壓妓女小腹,暗套就會脫出。他說他每月的軍餉都花在妓女身上,並在大陸當兵時強姦過女人。這種兵油子,聽他們講話,真令人又驚心、又厭惡。還有一位周排長,他也酷好此道,一切單位都以打炮次數計之。軍餉加薪後,他笑著說:"這回又加了六炮!"然後顧"有鰥在下"而樂之。

    諸如此類的談話重心,甚至還見諸高階層軍官之口。由於"軍中樂園"房舍簡陋,阿兵哥們不但在排隊時喧嘩,甚至設法爭相從門縫中看活春宮。這事被團長江百祿知道了,在朝會中破口大罵,說你們看了活春宮,將來在戰場上不得好死,甚至不久要被汽車壓死云云。江百祿那時四十二歲、軍校十六期、步校高級班十期、參校七期畢業,湖北人,長得矮黑,令人討厭,出口水平,原來如此!國民黨之軍官也!

    大腿上面,赫然幾條紫痕

    雖然同屬殘花敗柳,但在殘敗之中,也有姿色上下可分。姑娘們的年紀有十五六七八歲的,也有三十多歲的,老大而姿色大差者,有時門庭也間或清淡。我看到一位,在阿兵哥在別房門口排隊喧嘩中,她半裸身體,獨倚房門,面無表情地在枯立著。

    因為每天接客次數有下限規定,接客太少的妓女便要遭到責罰。我在做"軍中樂園"調查時候,一夭在一家"軍中樂園"抄寫規則,一位雛妓走過來,偷偷拉我的袖子,低聲說:"排長,無論如何請買一張票,幫幫忙。"我從來是只做調查不搞女人的,我拒絕了。她問:"排長為什麼不買票?"我為了省事,遇到這種情形,例行的應付方法是笑笑說:"排長的卵叫壞了。"可是這回不靈了。這位雛妓繼續糾纏不肯離開。她說:"排長,我給你看一樣東西。"說著就撩起裙子,露出大腿,大腿上面赫然幾條紫痕。她說:"我接的客人不夠,要挨打。排長,無論如何請買一張票,幫幫忙。"怵目驚心之下,我非常不忍,就買了一張票送給她。她接過了票,眼淚流了下來。我轉身走的時候,她又拉住我,低聲說:"排長還是到屋裡坐一下。不然他們看到了,會以為我得罪了客人。"我同意了。遂在小房間裡和她聊了一陣,才假裝整容而出〔注八〕。

    "軍中樂園"的妓女,最令人有"人肉市場"之感的,是在接客次數的有下限而無上限。在軍中發餉日子或規定假日日子,每位妓女每天賣三四十次,是很普遍的事。三四十次還不算本領,如果賣到五十次以上,便有獎勵。那〔草字頭,不會打,對不起。〕拔林"軍中樂園"甚至舉行過大比賽,賣得又快又多者(當然都是五六十次以上的),甚至放鞭炮慶祝,聽來真不知人間何世!我真不能想像:一個人,每天洗五六十次手都吃不消,何況五六十次性交?可是台灣在國民黨德政下的"人肉市場",竟然如此!

    我常常想:一個可憐的女孩子,淪落到每天接客五六十次,什麼他媽的"三民主義"、"國家民族"……對她都全無意義!……(略——編者略去:如果我是她,如果不能逃脫老鴇龜公的魔掌,如果不能免於接客的命運,但求能少結幾次,也是好的。所以,如果我是她,如果共產黨統治,能使我少接十個客人,我就歡迎共產黨;如果日本人統治,能使我少接二十個客人,我就歡迎日本人,我就歡迎日本人,甘願做亡國奴。這些都是實話,所以被略去了。)什麼主義、領袖、國家、責任、榮譽,都他媽的是騙人的、都是太遙遠的,對苦難的弱者說來,都是狗屁、狗屁、臭狗屁!鬼才要相信它們呢!

    妓女"充軍"

    但是,"人肉市場"中的可憐女人,她們整天任人摧殘,如果所得相當於所失,也就另成一說。事實上,卻又滿不是那麼回事。她們被弄到"軍中樂園"來,每次接客抽成,是很有限的。以當時金門"軍中樂園"為例,因在前線,待遇較好。金門"軍中樂園"由政工人員掌管,由政治部主管民運的單位負責督導,在"軍中樂園"服務的侍應生稱為軍中特約僱員,這種僱員在金門共有二百五十人,流動散佈在金門、山外、小徑、陳坑、烈嶼……等地。但在最前線大二擔及東西旋,則沒有固定的園地,只好定期派遣姑娘出差,完成任務後再返防〔注九〕!這許多僱員,多來自台灣,有十八歲的,也有三十出頭的,平均年齡二十三歲。雙方行的是合約制,簽定僱用合約,每期半年,雙方同意可以續約。服務期間伙食與服裝由軍中供給,營業收入女方實得七成,每星期工作六天,逢星期一休假,每天工作時間自上午八時至中午十一一時,下午二時至九時。票價分為三等,"軍官部"二十五元(侍應生在金門本島者可得十六元,小金門等外島可得十七元);"士官部"二十元(侍應生得十四元或十五元);"戰士部"十元(侍應生得八元或九元)。雖然形式上是合約制,兩廂情願,但是,妓女這邊,再被老鴇龜公等一勒索,也就所得無幾了。並且,外島"軍中樂園"中的妓女,許多都是台灣本島抓到的私娼,被強制"充軍"送到前線的,這種身份的妓女,所得就更沒保障了(台北華西街私娼被連續抓到三次者,即"充軍"前線)。在台灣本島,其實也是一樣,本島"軍中樂園"中的妓女,我看不到是自願來的,絕大多數是被擄來、賣來的。我在《一個預備軍官的日記》一九六0年三月三十日條下,曾寫流氓"強一女寫賣身契,一萬六賣兩年,否則不放行,一憲兵救出之,在此軍中樂園"。可見這女人脫離了私娼命運,卻也脫離不了"軍中樂園"。在同年七月二十六日條下,我又寫:"一十九歲女孩子,先被賣一千九,再被賣二千六,三被賣二千三,四被賣六千六,結果是一身惡瘡,此何等社會。何等人身保障乎屍試問在這種全無人身自由、被買來賣去的處境下,妓女們還想可以按規矩抽成,其誰能信乎?她們豈敢言錢,能少接幾次客,就算造化了!周排附說得露骨:"妓女好122像園鍬,人可休息,工作器具不能休息。"妓女只是人們眼中的"工作器具",淪為"工作器具"了,還想按規矩抽成嗎?

    "被賣到特約茶室"

    我現舉兩則剪報,看看這種"軍中樂園"中全無人身自由的實例。一九六0年十二月二十五日《聯合報》登:

    女兒偕情郎逃命

    父親帶鏢客劫人

    先押為養女·再賣入煙花

    由南追到北·軟騙兼硬拿

    〔本報訊〕聖誕節前夕,本市牯嶺街省婦女會門前,發生不明身份之歹徒多人,使用計程車架走一對情侶案,因被害情侶當街高喊"救命",附近的警七分局刑事組立即出動,當即將一對情侶帶局保護,並將涉嫌妨害自由的李知高一名捕獲,其餘歹徒均已駕車逃逸。據譬方初步偵查,這是一件親生父親騙不滿十五歲之親生女兒到特約茶室賣淫,另一青年協助其女逃離苦海,到台北向省婦女會申請調解結婚,其父卻與歹徒多人欲劫走女及其情郎案。譬方以案情甚為曲折,現正繼續偵查,並與屏東警局聯絡緝捕在逃之歹徒中。

    本案女主角李金蓮,於一九四六年五月二十日出生,還是一個不滿十五歲的小姑娘,家住屏東市灰窯巷八號。

    據她在警局哭訴:她是李知高的親生女兒,還有兩個妹妹和兩個弟弟,因父親嗜賭如命,致傾家蕩產。一九五八年,被其父賣到屏東市香蕉巷十號給林月釵做養女,三個月前被養母以一眼失明為由,迫她在屏東春喜公共茶室當茶女,今年十月間,其父又以新台幣七千五百元把她贖回。其父到養母家接女說是"回家吃拜拜",誰知是帶到屏東建國路某特約茶室附近姓莊的家中,她在莊家住了幾天,莊某騙她是到茶室當店員,李女去後,其父給她買了一隻皮箱和四錢重金項鏈一條,姓莊的給她買了一隻手錶和一件衣料。到特約茶室後,姓莊的逼迫她賣淫,如不接受就要把她關起來。

    李女又說:她在該茶室的編號是"十一號",是今年十月二十五日被賣進的,有開房間的鑰匙,同房還有十七號小姐。因她不堪摧殘,於本月四日凌晨三時乘機逃出,在男友郭石城家住了十多天,男友願救她脫離苦海,她遂以終身相許,但因身份證等都被扣在茶室,本月十六日乃向省婦女會申請調解,前日接婦女會通知相偕來台北,昨日下午四時許,經婦女會調解出門後,其父李知高同不明身份的男子五六人,將李女及男友郭某一起拖上金山計程汽車,李女就拚命地喊"救人",旋為七分局援救保護。歹徒們乃駕車逃逸,內有一人就是姓莊的,她父親因被郭某扭住,致為警七分局捕獲。

    本案男主角郭石城,二十五歲,屏東人,業木工,住屏東市公勇路九十一號。據他在警局說:他家在春喜公共茶室附近,今年十月初他在春喜茶室結識李金蓮,李女年紀雖輕,但長得亭亭玉立,是個溫柔美麗的好姑娘,兩人感情很好。不料,李女被賣到特約茶室,據他聽李女的叔叔說:李女被押入茶室,押期一年半,新台幣一萬三千五百元,後又增加半年為兩年,加多少錢則不知道。李女因不堪風塵痛苦,於本月四日凌晨逃出,先跑多。他家住了幾天,本月十六日向省婦女會請求調解,省婦女會通知雙方於本月二十四日下午進行調解,兩人相偕於前天趕來台北,昨日下午四時許,經婦女會調解,該會要他付新台幣三千元給李知高,雙方並同意擇期結婚。詎料,當他倆走出婦女會大門,就被李知高與歹徒多人乘計程車趕來,欲將他們硬拖上計程車劫走,他倆就高喊救命,附近的警七分局迅速出動,把他倆帶局保護。

    "進入該茶室後即失去了自由"

    另一個實例是一九六二年十一月二十六日《徵信新聞報》登的:

    茶室設私刑老闆成魔王

    可憐少女不堪虐待

    敝衫赤腳逃來台北

    〔本報訊〕一位不甘操皮肉生涯的少女,經過數日的餐風宿露後,在二十四日傍晚穿著一襲薄衫、一條短褲,光著雙腳抵達台北,現已由某婦女機關予以保護中。

    據冒險逃出火坑的游阿娣昨日告訴記者:她為了積蓄出嫁時費用,於去年十二月在左營經養母的朋友介紹至屏東某特約茶室為娼,她本想只做三個月,但是沒料到進入該茶室後,即失去了自由。

    游女又說,該茶室的老闆一共雇了六名保縹,但是從來不保護她們,相反的,是專司鞭打她們的職務。

    游女說:老闆每天限定她們必須接客在二十名以上,如果在打烊後結賬時,哪一名姊妹沒有達到老闆的要求,六名保縹即人手一根棒球棍在妓女身上輪番毒打,每晚受罰的時候,她們必得自動將衣褲脫光,挨打的當兒並不得聲張哭喊,否則更吃苦頭。

    游女說茶室內的每名姊妹為免遭皮肉之苦,即使是生病的時候,也勉強撐著身體接客,她又說:她們接客的方法是不擇手段的,只要有客人經過茶室門前,她們即想盡辦法將客人拖入房內。因此很多附近居民入夜以後,均不敢從茶室門前走過。

    游女說,她們1每天拚命為老闆賺錢,但是她們每餐卻以稀粥充飢,在此種挨打受餓的環境下,已有兩名姊妹精神失常。

    本月十八日晚,游女實已無法忍耐,趁著接客的機會,翻越圍牆逃出茶室,她曾向一位路人求援,對方因見她可憐,曾給了她一些錢,游女惟恐被茶室老闆捉回,即來火車,又徒步數日,終於來到台北。

    當她抵達台北的時候,身上只穿了一件單衣、一條短褲,獨自在街頭流浪,後被一位好心大太發現,給了她一些衣物,並送至婦女機關請求保護。游女昨日午後對記者說:她希望治安機關能夠對屏東該特約茶室的不法行為予以取締,以免更多的女孩遭受不幸。看了這兩則血淚交織的"軍中樂園"大特寫,我們還會相信她們不是"工作器具"嗎?

    大特寫——娟娟

    一九六○年九月十七日,《新聞天地》第十六年第三十八號登有賈燕《"軍中樂園"探秘》,曾對一個被"充軍"到金門的私娼,有一大特寫:

    每位女侍應生有大小彷彿、陳設各異的專用香閨一間,房首裝有編號之綠燈,亮時表示正在上班,房門必然緊閉,我們走過軍官部時,進了一間沒有亮燈的十調號香閨。

    十×號那位娟娟小姐正斜靠在床頭看小說,看到總幹事帶著客人進來,連忙衣衫不整地起床相迎。趁她忙著張羅茶水的機會,我打量這間小小洞房的佈置——最顯目的是一張龐大的雙人床,幾乎佔去了房間的三分之一,鋪著精緻的大甲草蓆,床頭並排放著兩隻鴛鴦戲水的繡花枕頭,那本沒有看完的《感情的債》也放在一旁,折出花式的錦被則斜置在床當中,潔白的麻紗蚊帳吊在銀質的掛鉤上,床頭有衣櫃一個,衣櫃上零星地堆著兩個皮箱和鞋盒,緊靠著衣櫃有一張新的茶几,上面堆著好些小說和雜誌。正播著爵士音樂的收音機也放在那上面;茶几的對面有一張小圓桌,桌旁散放著幾張椅子。東西對開的窗子被厚厚的藍色窗幃掩蓋著,四壁牆上張掛了一些中外明星彩色的照片,在那些照片中惟一配上鏡框的,是一位著高中制服帶著"×中"符號和領章的女學生。

    許是我端祥那幀女學生的相片出了神,娟娟客氣地端來香片茶我也不知道接。於是她找話說:"那張相片像我麼?"

    "是不是你妹妹?很像你,不過比你……"

    "比我年輕是嗎?兩年前的我當然比現在的我年輕了。"她不在乎的談吐,好像談別人的事。

    "噢,那你為什麼不讀書呢?"一位讀過高中的女學生會來幹這行,怎能不使人驚奇?

    "對不起記者先生,我這兒沒有新聞,也無可奉告,除非你希望聽一位女孩子對現實的控訴!我十七歲時死了父親,母親憂傷過度病倒了,弟弟妹妹年紀都小,首先我輟學做事養家,每個月三百的薪水不夠付母親的藥錢,親戚朋友也疏遠我們,弟妹們吃不飽飯上學也沒有精神,於是我蒙騙母親,偷偷的以父母給我的本錢去掙錢為母親治病,由於年紀輕,經驗不夠,被警察抓到了,以私娼罪名移送金門來,但大多數姊妹多是自願簽約的。

    "每當我被客人支配屬於上帝的靈肉,我就想該如何支配屬於魔鬼的金錢,所以每當我痛苦時,我就以忍受了片刻的痛苦能得到大把鈔票來安慰自己。記者先生,你別笑我是個拜金的人,但是金錢能醫治我母親的病,能供給弟弟妹妹的學費,更主要的是我不能像這樣容易的做另外的事而得到這麼多的錢。

    "每個月我要匯兩千塊錢回家,為了達到這個數目,我盡量使客人滿意,於是我的票售出就比較多和容易。初來時夜深人靜我也曾偷偷的仗位,後來習慣了.也許是麻木了,我就不常哭了;再說到軍中樂園來的人,都是找快樂來的,平常出操、做工、作戰緊張的身心,希望到這兒獲得暫時的鬆弛和舒適,我怎麼好意思讓他們感染我命運的哀怨呢?

    "到軍中樂園來的人,各種階級和兵種都有,戰士規定到戰士部去,士官也有士官部,到我們軍官部來的以尉級軍官較多。

    "並不是校官就不能來,我隔壁房間的十×號,就有位上校組長每晚必定來報到的。校官以上的軍官要娛樂可以進高級班,那是矗立在金門模範縣新市實踐新洋的一座洋捧,因為房子高,同時去的也多為高級長官,於是就有了高級班的雅號。"

    進"高級班"的軍官,不一定要買"娛樂券",還可以打茶圍,那就是召小姐來談情做愛一番,泡一杯清茶十塊錢,就可以銷魂十五分鐘,正式雲雨的代價是新台幣三十元,纏頭之資多多益善,據說幾位官拜將級的高級軍官。也常往"高級班"行走,其中以上校前去消遣的最多,更不乏家有妻子兒女成行者。

    一位從事文化工作、官拜上校的長官說:"只要不過忘對家庭責任,偶爾逢場作戲,是我去高級班所持的立場。"

    年齡方面:三十歲左右猶未婚配者去的最多,二十來歲的台籍官員去的較少,四十左右的軍官和士官多為軍中樂園的常客。有的開明部隊長,更鼓勵部下到這方面去正常解決"性"的衝動,據說到軍中樂園也是請假照準的理由之一。

    我專心聽這位歷盡淪桑一奇女的傾訴,沒注意總幹事何時買了熱騰騰的小籠包子,又捧來一大盆滷菜,早有小廝安排下四副碗筷,卻不過他們慇勤的挽留,權且與總幹事分別就了賓主之位,娟娟和民事官分坐兩旁。娟娟更從茶几中取出一瓶金門高粱來說道:"好菜配上好酒。我希望記者先生和民事官不醉無歸!"

    娟娟替我挾了塊白切雞放在我碟子中:"你喜歡這雞腿麼?"一直保持沉默的民事官也開口道:"別再想如何寫那篇文章了.今朝有酒今朝醉!乾杯!"

    這位高中女生娟娟,可真是最有名的人物,我沒到過金門,沒有見過她。但是十六師的軍官們告訴我,每當金門"軍中樂園"開門時候,大家都要搶購娟娟的票,為的是要"調高中程度的姑娘"!這個現象,十足顯示了自卑的大兵們的許多心態,自然值得特別注意。

    "現役在營期間不准結婚"

    "軍中樂園"制度成立在一九五0年,當時國民黨的目的,是限制軍人結婚,以利禍國殃民。這種目的,在一九五二年一月五日蔣介石公佈的"戡亂時期陸海空軍軍人婚姻條例"上,便可看出端倪。條例中第二條明定:

    本條例所稱陸海空軍軍人指下列各款而言:

    一、現職軍官佐准尉及學生。

    二、現職軍用文官及陸海空軍技術軍士。

    第六條明定。

    陸海空軍軍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准結婚:

    一、直接參戰或擔任緊急防務者。

    二、學生在受訓期間者。

    三、各軍事學校受養成教育畢業後分發服務未滿二

    年者。

    四、年齡未滿二十八歲者,但女性不在此限。

    第八條明定:

    陸海空軍士兵除第二條規定者外,現役在營期間不准結婚。

    由此看來,一般"陸海空軍士兵"之"不准結婚",已立法甚明。何況以他們微薄的軍餉,要結婚也根本結不起〔注十〕。既然結婚懸為厲禁,所以設立"軍中樂園",以便解決大兵的性慾問題。國民黨是很妙的、大腦是很直線的,官堅持只有性慾問題,沒有別的,也不准有別的。試看"仁武特約茶室"牆上十七師政戰官的佈告,便可明白:

    陸軍第一六零一部隊仁武特約茶室娛樂規定:

    (八)不得同官兵照相。

    (十)不得與官兵談情說愛。

    為什麼不准照相也不准談情說愛呢?原因無他,只是國民黨一廂情願的要僅限於解決性慾問題耳!除此之外,國民黨不准還有別的。

    "血濺茶室·死作一案"

    但是,國民黨的不准,並不就是大兵們的遵行。"軍中樂園,,除了,娛樂,以外,還是不斷的傳出"談情說愛"事件〔注十一〕和因"談情說愛"而發生的種種暴行〔注十二〕。我再舉兩個實例。一九六三年十一月二十二日《聯合報》登:

    凶漢橫刀鶯花下連殺二女又自殺

    迷戀妓女·竟圖獨佔

    血濺茶室·死作一案

    〔台南訊〕台南市友愛街一一九號特約茶室,二十一日上午七時四十分,發生嫖客持刀殺死妓女,又刺死管理員之妻,然後又以汽油縱火欲圖焚屋,復自戕死亡的驚人血案。被縱火燃起的房屋,迅速撲熄,未釀成災。

    行兇的嫖客郭鳳祥,四十八歲,山東人,原在台南某醫院工作。一年多以前,他在友愛街特約茶室結識妓女吳秋香,吳女二十一歲,高雄市人,兇手郭鳳祥對她甚為迷戀,每週必定去一次特約茶室,均找吳秋香陪宿,年餘時間,郭在吳女身上付出了所有的積蓄,藉以換取吳女的歡心。據說,在這不算太短的時間裡,郭曾有意娶吳女為妻,而吳女則是一個風月場中的女人,根本無意許以終身。

    約在四五月前,郭與吳女約定在一個禮拜六晚上再與吳女同宿,但湊巧吳女的家中有了喪事,回家料理,那天晚上郭未能與吳女相遇,疑是吳女故意躲避他,心中十分不樂。之後待吳女歸來,郭即與吳女翻臉,扭住吳女痛毆,打得她遍體鱗傷,郭於返回醫院後,即吞服農藥自殺,幸被同事發覺,挽回了他的性命。

    此後郭鳳祥惱羞成怒,將吳女恨之切骨,時常跑到特約茶室去吵鬧,並揚言欲殺吳女洩恨,另一方面,則仍經常與吳女共宿,重溫舊夢。

    特約茶室的管理員葛樹楷,惟恐發生不測,每當郭去該茶室時,即向治安機關報案,致使治安機關亦感麻煩,終於設法將郭調到台中某醫院去,以圖相安無事,但郭到了台中後,仍時常來台南找吳女。

    郭鳳祥每次返回台南時該茶室極為緊張,都向治安機關報告,但治安人員對一個並不滋事的嫖客無可奈何。二十一日下午三時許,郭又從台中來,與往常一樣,要找吳女陪宿,該茶室的人告訴他吳女已不在了,郭鳳祥聽說吳女不在,即自己選擇了十七號的妓女楊美玉要她陪宿,並交付了四十元的夜度資,言明晚上回來度夜。

    當晚九時,郭回到該茶室之後,邀妓女楊美玉同入十七號房間,安靜地度過一夜。據茶室管理員葛樹楷說:郭鳳祥這次來,顯得很和善,並未看出有殺人的跡象,因此就未報案。與郭同宿的妓女楊美玉亦說:並未看出郭有殺人的樣子,郭來的時候,僅攜帶一隻否司脫襯衫的紙袋,並未見他帶刀。二十二日早上七點鐘,郭就起身,在院子裡轉了一個圈,重又回到住宿的十七號房間,拿著紙包就走,但沒有幾分鐘,聽見有人喊叫殺人了。

    被殺死的妓女吳秋香,住在二十八號房間,早上起來到對面樓上的廚房去洗臉,據三十一號的妓女在窗子裡看見的情形,郭鳳祥發現吳秋香之後,緊跟上樓,先以雙手扼住吳女的脖子,隨後即持刀行兇,被刺殺的吳女,開始喊了兩聲,接著就倒下去,這時候所有的妓女及嫖客。或奔逃、或緊閉門戶不敢外出,只見郭刺殺吳女之後,手提利刃,全身血淋淋地自樓梯上走下來,進入該茶室的辦公室,此時管理員葛樹楷之妻郭碧玉(二十四歲,屏東人)正在辦公室裡吃稀飯,郭進入辦公室之後,拔刀就殺,葛郭碧玉就在毫無掙扎下,死在郭的刀下。

    郭於第二次行兇之後,又進入該茶室經理的臥室,所幸室內無人,郭即將一些書刊堆放在經理的沙發床上,摸出身上預藏的一瓶汽油,潑在床褥上,開始點火,企圖焚屋,幸火勢剛燃起時,警四分局康樂派出所的兩個警員據報後趕抵現場,喝令郭鳳祥把刀放下,惟此時郭似已瘋狂,持刀向兩警員逼近,兩警隨手拿起了凳子,準備抵抗他的襲擊,就在此緊張之際,郭突然舉刀向自己的胸部及腹部猛刺兩刀,當場斃命。

    在同一時間,消防車亦趕抵現場,將火勢迅速撲滅。

    南部地區某單位人員及台南地檢處檢察官黃昭熙事後均趕到現場,由法醫林日詳驗屍,經檢驗:妓女吳秋香,身中十六刀,喉管割斷,兩乳部刀創均深達內臟;管理員之妻葛碧玉,被刺六刀,喉管亦斷;兇手郭鳳祥自戕三刀,均告死亡。

    據治安單位研判,郭鳳祥行兇,似為預謀。他於二十一日下午三時許到該茶室投宿,經告吳女不在,即另尋對象登記陪宿後離去,似即外出尋借凶刀及汽油,翌晨在發現吳女之後,認為吳女及該茶室都在欺騙他,以致刺殺吳女之後,再殺管理員之妻,然後縱火焚屋,假如在郭鳳祥尋吳女陪宿如願,獲一宵溫存,或翌晨不發現吳女,或可免掉這一場兇案的發生。"女服務生被勒斃"

    另一個實例是一九六四年三月一日《自立晚報》登的:

    特約茶室演血案·女服務生被勒斃

    蔡月娥嬌美個個留情

    難獨享風流引動殺機

    兇手為誰·尚待追緝

    〔本報訊〕北市信義路四段三張犁派出所對面特約茶室,於昨晚十時三十分許,發生服務生被人用麻繩勒斃藏於床下的謀殺案件一起,北市警六分局及憲兵隊會同有關單位,都趕到現場調查,並將謀殺現場之房間封閉,等候地檢處及軍方的檢察官到場啟封驗屍。至於兇手為何人?辦案人員已獲有線索,相信即可緝獲。

    被謀殺的女服務生名叫蔡月娥,十七歲,北市人,住在撫遠街,在三張犁軍中特約茶室充當女服務生,她的編號是十四號,這個茶室普通的身份是不得進入。

    據悉:蔡月娥是於昨日晚上接了一個客人入室後,至十時三十分許尚未見蔡女走出房門,管理的人非常懷疑,當啟門入內時,發現蔡女已被人用麻繩勒斃藏於她自己房間的床下。該茶室除了向警六分局報案外,並向其管理單位報告,復將蔡女被殺之房間封閉。

    今日上午,記者趕至現場時,該茶室的兩個大門關閉,禁止任何人等出入,茶娘們亦都關在自己的房間,不准外出,在現場的人是憲警單位的治安人員及有關單位的負責人。他們都拒絕記者的採訪,所以真正被殺之內幕不詳。讀者僅知被謀殺的蔡女長得很美而且活潑,愛她的人很多,被殺之原因,可能是蔡女朝秦暮楚,對任何人都留下了情種,因而偏偏遇上了一個"情聖",這位男子因為不能佔有,故設法謀殺。全案之偵破工作,現正進行中,料兇手不久即可逮捕到案。

    像上面這兩則刀光血影的"軍中樂園"大特寫,是非常普遍的。大陸來台的軍人們,離鄉背井,感情沒有寄托〔注十三〕,惹出感情糾紛,常常走極端,強迫同歸於盡。自"軍中樂園"成立以來,這樣子"殉職"的老少妓女,可真大有人在呢!一九五五年十一月二十六日《新聞天地》第十一年第四十八號登有陳文清"軍中春色",文中"PX和軍樂園"一節中說:"對於單身軍人的生理需要,軍事當局早已做了適當的措置。軍營附近的地區,現都設有軍樂園,園裡蓄有受醫生照料的年輕姑娘,做單身官兵排遣寂寞的臨時伴侶,付出低廉的費用,就可獲得一次安全而興奮的滿足,而且官兵一視同仁,絕無爭風吃醋的情事發生。過去在大陸那種軍民間的男女糾紛,也因之完全消除"云云,是報導得不正確的,事實上,"爭風吃醋的情事"不但發生,並且還大發生特發生呢!

    "勵我士氣"

    "軍中樂園"在編制上,實際是軍方指點、民間承包性質。雖然是沿軍方派管理員、民間擔任幹事的架構,但在軍民之間,誰大誰小、誰主誰賓,事涉內幕與紅包,也就實未易言。我在那拔林"軍中樂園"看到這麼一個鏡框:

    郭撥林特約茶室開業留念

    勵我士氣

    陸軍八四四二部隊敬贈

    究其措辭,實在耐人尋味。但是,我又搜集到陸軍五六五二部隊的一張(49)威克字第二四六八號令文(一九六0年十二月二十六日),由部隊長發出,受文者是"第三科",內文是:

    一、查仁武特約茶室因違背規定,經核定於十二月二十九日停業一天以示懲戒,在該日嚴禁本部官兵前往娛樂。

    二、希遵照並飭屬遵照。

    三、副本送仁武特約茶室管理員。

    究其措辭,卻又官樣十足。總之,主持"軍中樂園"的軍方政工人員與民間承包商之間,經常有可疑弊情存在,形成原因,和國民黨對"軍中樂園"諱莫如深不無關係。我是博學多聞的人,但在台灣出版的書刊裡,直接提出有"軍樂園"字樣的,我只在一九六一年一月一日《軍事雜誌》第二十九卷第四期樓雄飛"崗上瑣聞"中,見過一次,原文如下:

    基地康樂中心、戲院與福利社的建築工程已近尾聲,不久前,部隊長心血來潮,指示增建"軍官沙龍"(軍樂園)一所,同時像維納斯一樣美麗標準的侍應生,也正在物色中,向來有"山龍困水"之稱的光桿們,稍待時日,均可大快身心了。

    到了十一年後(一九七二年六月),謝康《賣淫制度與台灣娼妓問題》出版,只在注裡提到"關於營妓,即所謂軍中樂園或特約茶室之類,其辦法比較特殊,亦不歸屬各縣市警察局管理,本文雖間亦涉及,但因屬軍方管轄不在我們正式研究之列"。自也語焉不詳,並且資料闕如,也無從詳起。正因為如此文獻無征,我當年的一番調查,也就成了稀世之珍。現在,我把當年調查所得的一些記錄,一齊公佈如下:

    光怪陸離的規則

    從"軍中樂園"牆上掛的規則裡,最可循線以得真相。現以"那拔林特約茶室"為例:

    服務規則

    2.按選擇號數接待娛樂官兵不得無故拒絕

    12.不接待拒用衛生套及塗用消毒藥膏官兵

    14.不向娛樂官兵需索饋贈

    15.不得在室內賭博或飲酒出局

    娛樂須知

    1.先檢驗侍應生的健康檢查證

    2.不要忘記帶衛生套搽消毒藥膏

    3;生殖器要慢慢插入陰道以免擦破

    4.娛樂後如發現性病徵狀,速請醫生診視切勿隱瞞

    7.娛樂時不要忘記自己的職責

    ……(略——編者略去:

    性病常識:

    三、性交前應注意的事項:

    1.事先陰莖之消毒擦洗

    2.塗落神汞劑油膏

    3.性交前勿粗暴用力否則容易破裂招致細菌侵入

    4.加上保險套預防則較為積極

    5.性交前勿使用春藥或飲酒以免招致暴斃等危險

    四、性交後應注意的事項

    1.射精後迅速拔出切勿貪戀

    2.立即解小便速用消毒藥水洗滌擦乾再塗汞藥膏

    3.事後內服消炎片二-六片或注射(射盤尼西林)

    陸軍第四六六八部隊公告

    1.不准凌辱侍應生及服務員

    2.酗酒者不准購買娛樂

    在規則以外,又有標語甚多,政工人員之傑作也:

    性情溫和莫要粗暴

    保持尊嚴注重人格

    娛樂時勿忘訓練

    春光無限好保密最重要

    娛樂春花秋月奠忘國恥家仇

    "盡情娛樂勿忘軍譽"

    再以"台南市特約茶室"的"游室規則"為例:

    "台南市特約茶室"游室規則

    一、入空娛樂者以現役國軍官兵為原則

    二、入室須先購買娛樂票或茶票〔注十四〕後不得要求退票

    三、娛樂時間每次不得超過四十分鐘逾時侍應生應予拒絕

    四、須遵守官兵分開之規定

    五、不得談論軍情以重保密

    七、穿著便衣者應出示身份補給證

    八、酗酒或患有性病者不得入室娛樂

    九、不可使用性藥或其他有害人體之物品

    十、維持室內秩序保持靜肅以免妨礙他人娛樂

    十二、不藉故滋事並須接受糾察人員之查詢

    十二、遇有接待不周情事應向管理人員說明改進意見

    在規則以外,又有標語甚多,標語都是黑底白字,政工人員之傑作也:

    娛樂要有節制,不要誤時誤事

    勿談風月,勿論軍情

    調劑身心是為了增進工作的活力

    愛護茶空軍民一家

    永葆朝氣

    盡情娛樂匆忘軍譽

    處處儘是春天人人皆有歡樂

    假日高歌須縱樂勝利結伴好還鄉

    陶冶身心

    遵守規定保持風度

    台南"軍中樂園"的廁所,是男女不分的。另有"消毒室"、"檢診室"等。

    嘉義特約茶室

    亡友李善培為我抄來"嘉義特約茶室"的:

    一、不得對外營業。

    二、各部門應有專人管理,營業情形應記入規定之簿內並當日呈管理員核閱。

    四、每次四十分內,宿夜每次八小時(二十三一七)。

    五、每次官長不超過十六元,士兵十元,不退票(外島有加減),夜宿五十元,其他價格比照市價六一八折。

    六、凡願至特約茶室娛樂之官兵,辦理單位應事先就所屬單位排定人數與時間,並可能(予〕以交通工具與時間之便利,以免形成平時清淡,例假擁擠現象。

    七、侍應生接待時間每月以二十四天每天以六次(為度〕。

    八、健康檢查證掛於明顯處以便查考。

    九、有眷在台、有性病者不接待(不含士兵)。這規則是一九五七年三月一日訂出的,言明"奉國防部二月十三日(46)昂是字第0四三二號令"。

    朱廣誠的信

    關於嘉義地區的"軍中樂園",老同學朱廣誠代我調查了"林園"和"嘉義中莊"兩處,算做外兩章。一九六○年十二月十五日,廣誠信上說:

    上次你讓我代抄一點軍樂園規則標語,經我參觀後覺得並沒什麼特殊可記的,現在把我所見及所知的告訴你一,戈這也許都是你早已知道的了!"

    我看過兩處軍樂國(一處是林園的,一處是現住嘉義中莊的),大致沒甚差異,僅設備上有的完善些有的差點。

    就林園的來說,每個"姑娘"有一問固定的房間,房間裡有一個兩席多的"榻榻米"床,另在地下有一個小茶几兩把椅子並有電扇一台,房門當然是可以在裡面鎖上了。一幢大房子裡,相對有這麼兩排鴿籠似的二十來間小房子算是她們交易的地方。

    對了,一進"樂園"先看到的是"姑娘"們的照片,每人一張裝框掛起來下面並注有號碼(各人房門上亦掛有號碼),另在較低處有號碼板,板上有"正在接客"、"休息"、"請假"等欄,號碼在哪欄即可知她"芳"蹤何處。

    來客進門先買票(有些人如有固定戶頭,則先看看號碼板再購票),軍官(十六元)、士兵(十一元)價錢不同,但貨色一樣,票購妥後即選擇對象,如一定要某人則勢必等一等,若某人為"紅星"則就更要多等了(而且交易時間也很短),有空了,即進入陣地,交易時間規定不得超過四十分鐘,一般時間都很短即行撤退,如欲多溫存一會兒若得她同意則可,否則你不走她就走了,因為時間的不協調常有爭執發生。

    據說有的"姑娘"一天曾接過七十多個客人,這確很令人難以想像。

    她們與老闆分賬法各人不同,有的是自願來的、有的是租來的、有的是賣來的……所以多少就不同了。

    關於衛生方面,每週有軍醫檢查一次,如發現不正常即勒令歇業。

    當然本省人是最多了,不過我也曾看到一個外省人,這些人很少有外表吸引人的(簡直我就沒發現"好人才"),看樣子大多數都很對她們的職業無所謂似的,當然了她們可能都各有一篇很令人同情的履歷,也許是因為久而久之習以為常了!

    一般老兵,起碼有一半人是經常去的,他們的薪怕大概有一半要送進樂園去。

    以上是就我知道的零零亂亂的寫給你,希望對你的論文有些參考幫助。

    台中特約茶室

    "台中特約茶室"軍官部是先進入一通道,通道前有告示牌"非現役軍官請勿進入"字樣,並有告示"軍官穿便服時請憑身份補給證購票"。規則如下:

    台中南軍官俱樂部管理規則(一九五九年六月二日)

    壹總則

    一、為調劑軍官生活,促進其身心健康,特設置台中市軍官俱樂部並遵照國防部(46)昂是字第0四三二號令頒實施辦法訂定本規則。

    二、本俱樂部分茶室接待兩部。

    四、本俱樂部營業時間為每日上午十時起,至下午十一時止,並每逢星期一上午休假半天,並藉以檢查體格。

    貳茶室部

    一、凡進入茶室部者,請先購茶券憑券入室。

    二、茶券每張定(訂)為新台幣貳元。

    三、茶室部服務生謹(僅)供應客人茶水,不得與客人有侶做或褻蕩陪茶等行為。

    三接待部

    一、凡進入接待部者請先購票。

    二、接待票每張定(訂)為新台幣拾陸元。

    三、進入接待部前,自行物色侍應生,對號入室。

    四、接待時間每次以四十分鐘並以一次為限,到時請自動離室。

    五、接待時如發覺有使用任何傷害身體之藥物者,侍應生得拒絕或停止接待,並不得退票。

    七、宿夜票每張定(訂)為新台幣五十元正。

    八、宿夜時間自當時(日)下午十一時起至次晨七時止。

    肆附則

    二、凡進入本俱樂部者,不得攜帶任何武器或有妨公眾安全之危險物品,如經察覺,應由憲兵收繳並依法追究。

    六、凡進入本俱樂部者,認為服務態度欠周時,請通知管理員以便處理,不得直接與服務(侍應)生發生爭吵情事。

    台中"軍中樂園"中娛樂室有鐵欄杆,這點倒真像"動物園"。新姑娘來時,照片下加紅條墨字註明,也是一特色〔注十五〕。

    屏東的最囂張

    連長俞克勤代抄"屏東特約茶室"規則如下:

    士兵部

    一、游室官兵須注意衛生與保健,凡有配偶患有性病、傳染病、酗酒或神智昏迷不清以至(及)疲勞過度者,不得入室娛樂。

    二、逾時侍應生予以拒絕。

    三、須保持軍人風度,不得藉故與員工及待應生發生糾紛。

    四、遇有接待不周,應即向管理員說明改進意見。

    五、入室後須保護靜肅,以免妨礙他人娛樂。

    六、游室官兵須遵守官兵分開。

    官長夜宿規則

    一、夜宿時間每日下午十一時至翌晨上午七時止。

    二、夜宿時除須遵守官長遊樂規則外,不得高聲歡笑妨害他人睡眠。

    三、未至夜宿時間不得先行進入娛樂部。

    四、夜宿官長(士官)自行認定侍應生號數,不得任意更換。

    管理

    侍應生患有性病者,除在相片上註明"休息"字樣外,並收繳健康證。

    屏東"軍中樂園"據說設備最好。一九六0年十二月五日新樓開張,樓上是"官長部",共有房屋七間。"士兵部"有姑娘三十四位,門口有"憑票入場!!謝絕參觀!!"等大標示,並有佈告說"奉國防部令,士兵部嚴禁官長購票"。姑娘"休息"牌子為白色,表示生病。屏東"軍中樂園"是全台灣最囂張的,在明星街甚至有半裸廣告以為招待,其勢可想也!鳳山有六十五人

    "鳳山特約茶室"規則如下:

    游室規則(一九五七年三月一日)

    一、入室娛樂者以現役國軍官兵各廠含有軍人身份

    之員工為原則。

    三、乙、患有性病及皮膚病而未痊癒(愈)者,不得入

    室娛樂。

    另有"作息時間表",規定星期一星期四健康檢查及防治。是日也,七點半起床。八點點名及上課。課目有"保防常識"、"生活指導"、"衛生教育"、"服務規則"、"禮節指導"、"國語會話"。教師是醫官、經理、幹事、管理員。十二點診斷。其他接

    三、各部門之佈置應力求雅潔,辦事人員應並然有序,以期"增進"官兵舒適恬靜和愉快之氣氛。客時間為八點半到十二點,十二點到十六點,晚飯後到二十四點就寢。鳳山"軍中樂園"是一座灰樓,樓下為"戰士部"、樓上為"官長部"。每層左面是茶座、右面是彈子房。姑娘共六十五人。編入"戰士部"的是一到五十號,編入"官長部"的是五十一到六十五號。事實上是通用的。每個房間都很矮小,空氣很壞。牆上掛有"員工值日牌"、"侍應生動態牌"和黑底白字的"購票入內,自由選擇"大牌子。另掛有一張聘書,上寫"李景星,福成醫院,花柳專科特約醫生"云云,真是設想周到也!標語有"多談風月,勿論軍情"等,政工人員之妙文也!

    分別雜記

    在調查"軍中樂園"的時候,有些資料得自訪問或傳聞,較無系統,但是也可從不同角度舉一反三,以見大同小異。現在分別雜記如下:

    高雄的"軍中樂園"在管理上,最為嚴格,對妓女甚至有變相的早晚點名。接客不足的,一律挨打。妓女挨了打,也不敢托阿兵哥報警,因為沒用,反倒更找苦吃。有的是為了養家、為了孝順,一切認命。

    左營的"軍中樂園"有兩家:"海軍第一特約茶室"和"海軍第二特約茶室",雖然名義上是海軍,但是其他軍種也可以去。"官長部"設在鬧街,"士兵部"設在僻區。"海軍第一特約茶室"的妓女多為老妓,"海軍第二特約茶室"多為鄉下姑娘。這一"軍中樂園"可以買到開苞貨,是它的特色。編製較大,光老鴇就有四名。茶票一元,由倒茶的小鬼與姑娘對分。其中第二十五號由養父帶來,每過年就哭。又有一位已嫁,丈夫來看她時候,如無客人過夜,就與丈夫同住旅館。

    潮州的"軍中樂園"有房二十多問,原名"軍中樂園",一九五八年起改叫"特約茶室"。一九五六年來一姑娘,美艷動人,架子也大,她只肯接她看中的客人,客人須得到她同意才能買她的票。管理員也任她如此。

    新營的"軍中樂園"不分"官長部"與"士兵部"。附近烏樹林也有"軍中樂園",烏樹林有炮兵基地,"軍中樂園"設在營區內,好像福利社一樣,真名副其實的營妓也。

    中莊地點在嘉義與白河中間,離水上很近,有"軍中樂園",不分"官長部"與"士兵部",這家"軍中樂園"很怪,在新姑娘來時,要放鞭炮誌慶。

    新竹的"軍中樂園"有兩家,都不分"官長部"與"士兵部",地方很大,有三十多位姑娘。

    淡水的"軍中樂園"有一家,分"官長部"與"士兵部"。附近的"關渡"也有"軍中樂園",但成立得較晚。我托老同學楊爾琳代為調查,一九六0年十一月三十日爾琳來信,說:"此地(關渡)屠宰場的規則只有四條:這大概是全省最簡單的了!營業時間:上午八點至十一點半,中午一點至五點,晚上六點至九點半,宿夜十一點至七點。咱對這些屠宰場實在無雅興參觀。"

    基隆的"軍中樂園"分"官長部"與"士兵部",距離甚遠,場地很大,有上下樓,設備很標準。有一關於第二十三號姑娘的對話。或問二十三號說:"你的愛人來了。"她說:"我只有愛錢,沒有愛人。"

    澎湖的"軍中樂園"有一家,不分"官長部"與"士兵部"。場地不大,但掛牌的姑娘卻有七十多位。

    王又曾是"軍中樂園"的大王八

    台北的"軍中樂園",一九八四年九月三十日,老友姬周在"萬歲評論"第九期發表《國民黨統治下"有錢的王八大三輩!"》,曾有追憶如下:"二十多年前,王又曾是承辦台北軍中樂園(軍中妓女戶)的人物,樂園就設在延平北路大橋過去,現在仙樂斯舞廳的現址,做一兩年,似乎生意不怎麼好,乃改營仙樂斯舞廳。"兩個月後(十一月三十日),姬周在第十一期再發表《國民黨有個"王八中常委"!》答覆今天已是"商業總會"理事長的王又曾。姬周說:

    聽人傳來的訊息:"有錢的王八大三輩"的王又曾,對於他如何做王八的過程,另有一套自我辯解的大道理,大略是說:一九六三年那時,"台北軍中樂園"(軍中妓女戶)是在沒有人肯辦的情形下,他和他"志同道合"的朋友,以"敬軍愛國"的精神,來從事"跳火坑"的事業,因為,內行人都知道,辦"軍中樂園"成敗之機,最主要是營業的環境,最好的營業環境,自無過於金門引那裡有數萬主顧,絕大部分都是"當兵三年,老母豬看做貂蟬"的男子漢,只要是女人,都是"降火"的仙丹,大家買票排隊,沒有人敢去挑肥揀瘦,因此,把台灣褪時的貨色送往金門軍樂園,都具有極高的營業價值,甚至有過一名妓女創下一天接客七十多次的紀錄,承辦人和查某都發了大財。可是,在台北,一、沒有駐軍;二、擔任衛戍的憲兵部隊人數少、眼界高;三、原已不多的憲兵又分散駐紮,誘引不易。因此,原構想是"軍愛民、民敬軍",把"樂園"設在大橋頭鬧市的邊緣,兼做民間生意"軍民同樂",藉以截長補短,以資抱注。沒想到,台北的老百姓也眼界奇高,對到軍樂園尋找廉價娛樂,胃口缺缺,而致偷雞不著蝕把米,賠得不亦樂乎!在他而言,可說是:以"敬軍愛國"始,至"犧牲奉獻"終。不但沒有賺到"女人褲襠下骯髒錢",還在"女人褲檔下賠了血汗錢",羊肉沒吃到,惹得一身膻,真是不值得!……

    至於以後開設"仙樂斯舞廳",那可說是"好人"自有"好報"的因果報應:一九六三年底,成立了觀光局,提倡"無煙囪工業",開放舞廳的設立,王又曾就以他軍樂園的"園址"改變裝演而為舞廳,若干軍樂園的查某,給她們打扮化妝一下,都搖身一變而成為舞小姐,以配合觀光政策,舞廳是依法登記的合法公司組織,負責人的身份也是歸類到"董事長"的一級,至於以後為什麼把爭取外匯的觀光事業,列入"特種營業"的範圍?而且又在正項稅捐之外,再課以最高額的許可年費,就不是他之所知了。何況,他在賺了錢之後,也曾花了大錢娶名歌星金晶女士為妻,投資其他"福國利民"工商業,甚至在美國弄了一個"博士"的頭銜,才以王"博士"的身份交官結吏,以致如閻奉璋之流也甘願為他所用,進而進軍登上了"商業總會"理事長的寶座,做了績領全國百行百業的總領袖。鈔票賺多了,他仍"飲水思源"——由女人身上賺來的,也饋債一些於女人:像電影界的某"影后"某"亞後"等等名女人,都曾有過報效。甚至連美國小姐梅仙麗來台,他也不忘報效二千美元,換得公開一吻,出現電視新聞作秀,這些。這些,都在在可以證明他是"力爭上游"的!

    "報告蔣主任,你穿襪子洗腳嗎?"

    由姬周文中所提王又曾"力爭上游"的一段心路歷程,使我想起,整個"軍中樂園"帶給人們的心路,其實也都各有歷程的。十六師的老兵告訴我,一九五一年,宜蘭東南員山附近的下深溝"軍中樂園"開辦時,阿兵哥們都怯於公然上門,結果入場券要存在指導員手裡,要去的人,偷偷找指導員索票,當時"民智未開",恐怕也是"軍中樂園"的困境之一(當然,王又曾所碰到的局面,可能是"民智過開"的結果,別有困境也)。十七師中流傳一個笑話,老長官尹俊〔注十六〕(後來做到警各司令,蔣介石歸天之夜,正陪姨太太睡覺,蔣經國臨時找不到他,從此被黜)一天晚上私行查哨,正好碰到一個哨兵在打手銃(手淫在軍中叫打手銃),被抓到後,哨兵嚇得半死。尹俊說,明天開朝會時我叫你名字,你就給我站出來。第二天開朝會,尹俊喊哨兵名字,哨兵硬著頭皮,應聲而出,以為必受嚴罰。不期尹俊當眾頒發獎金給哨兵,說:"這哨兵不逛軍中樂園,而以打手銃代替,這樣才衛生、衛生、衛生,應該嘉獎!"頓時台上台下哄成一片,鹹謂大老粗尹俊真是快人快語、妙人妙事。

    國民黨設立"軍中樂園"的自我宣傳德政之一是,他們可以防止性病,但事實上卻成效不彰,此所以有尹俊的衛生論出現也。"軍中樂園"雖然要求阿兵哥要戴衛生套,但是很少有人願意。有一次,蔣經國(當時身份是國防部總政治部主任)問一個得了性病的老兵:"你為什麼不戴保險套?"老兵夷然答曰:"報告蔣主任,你穿襪子洗腳嗎?"蔣經國聞之語塞。

    至於說在妓女身上下功夫,什麼每週健康檢查一次或兩次等等,其實也近形式和具文。妓女在那種性交頻率、對像、設備等等之下,得性病是大容易太容易的事。

    軍方為防止性病,也偶爾來次驚心動魄的大宣傳。一九六○年十二月二十六日,我就見過一次。司令台前展出大量性病模型,從"膿漏眼後之角膜葡萄腫"(BlennorrhoicHormhoustaphyloma,一女一目盲、一目突出黑腫爛白膿)、"扁平濕疣"(CondylomataLata,男腿間及辜九爛出如半臘腸,或成點,或成片)、下疳性橫痃(ChancrousBubo,男魚口爛開,內黃紅點)、"鼠蹊淋巴肉芽腫(Lymphogranulomatosislnguinalis,男腿間及睪丸紅腫成片)、"硬性下疳(HardChancre,女陰粉紅爛,一陰唇紅紫腫大似陰口)、"淋毒性睪丸炎"(GonorrhealOrchitis,男睪丸下紅粉腫)、"丘疹性膿皰性霉毒疹(papularPustulousSyphilis,男渾身紅點,點上有黃膿)、"軟性下疳(SoftChancre,包皮下爛紅中有黃膿破)等重要性病,一應俱全。當時施河大哥也看了這展覽,他說:"這些模型要是擺在軍中樂園門口,效果才大。"我看他太樂觀了一點。人們總是"火燒眉毛,只顧眼下"的,慾火中燒之時.有幾個人能管那麼多呀!

    也是"遊園驚夢"

    一般說來,逛"軍中樂園"的大兵們,對姑娘可分四式。第一是"熟客式",就是認定一名姑娘,對她偏愛,老是買她的票,不買別人的票。第二是"選擇式",就是從許多姑娘們,擇其優者,一一買票。第三是"點名式",就是不分老少美醜,要把所有的姑娘全部裔過,所謂"泛愛眾而肏人"者也。這種兵油子頗多心病,並以肏人之多自豪。第四是"干逛式",就是或是因病或是沒錢,只到"軍中樂園"去看看而已,當然也趁妓女出來盛水時或空檔時,就便毛手毛腳,"揩油"一下。

    上面四種中,第一種"熟客式"最麻煩,常常日久生情,惹出糾紛。當然也有戲劇性的歸宿發生的。那就是妓女老大以後,最後嫁給了"熟客"。也有軍人並非熟客,誤戀上"軍中樂園"的姑娘的。"仁武特約茶室"第十六號姑娘,從來不笑,曾與前線一軍醫官相戀,軍醫一直不知道她是幹那行的。此類亂世情鴦,也是"軍中樂園"的"遊園驚夢"吧?

    在"軍中樂園"的標語中,這種"遊園驚夢"的心態,往往表露得非常"有趣"。十七師四二炮連射擊軍官蕭鏡昌告訴我,他在馬祖,看到"軍中樂園"兩副對聯。

    憐惜枕邊紅粉

    記取故國佳人

    把握歡樂高潮

    莫惹終身遺憾

    字裡行間,官方的心態已經溢於言表。

    亂世情鴦的例子極多。馬祖有一姑娘,以八萬元贖身從良,嫁給了衛生連的一個阿兵哥,可是不肯出家門,怕見到人,因為那個地區,每個戰士都搞過她。這種故事,我想只有在國民黨統治下的"天堂",才會產生吧?

    "君在前哨,妓也在前哨!"

    我是一九六一年二月六日縱澎湖退伍的,退伍以後,一直想把調查"軍中樂園"的專題完成,可是為了要搜集更多的資料,始終未能如願。一年過去了,二年五年過去了,十二年十五年也過去了,今年已是退伍二十五年了。今年年初,我的朋友張子文從馬祖歸來,到台北看我,我說,我脫離軍隊已久,二十五年來,"軍中樂園"已經滄海桑田,你是當今的預備軍官,為"萬歲評論"寫篇最新的報告吧!張子文答應了。一月二十五日文章寫好,發表在二月二十八日的"萬歲評論"第二十八期。他的全文,頗可補充我在"軍中樂園"調查上的不足和落伍,我把它酌加附註,附在這裡,算是這篇拉雜調查的收尾吧!

    君在前哨.妓也在前哨!——

    外島"外島軍中樂園"剪影

    "軍中樂園"一詞,顧名思義是為"服務三軍"而設置配備的玩意兒。反正當軍人苦悶嘛,除了在各自的工作崗位辛苦、操勞、疲勞之外,公餘之暇,總是需要找樂子,跟那些姑娘們玩玩"老把戲",以發洩過剩的精力,促進陰陽調和,提高"國軍戰力"!

    自國民黨政府"轉進"以來,我們發現至少有兩種妓女是"合法"的,一種是登記有案、有牌照、搞明的妓女戶,如萬華寶斗裡、台北江山樓……等綠燈戶屬之;另一種"合法"的妓女便是"軍妓",也是搞明的,過去不論是在島內島外、營裡營外,只要是加盟"軍中樂園"的女人,就不需像國民黨口中的"陰謀分子"一樣一一"以合法掩飾非法",反正是做阿兵哥、"老芋仔"的生意,一點都不用擔心會有"戴帽子"的登門拜訪!

    當過兵的人都知道:"軍中樂園"又名"八三一","八三一"是一種代號,也是軍隊裡的一種通稱。為什麼稱"軍中樂園"是"八三一"呢?根據某些行家的說法,電報中的密碼代號"八三一一"即指女人的生殖器,是耶?非耶?有興趣的人自己可以跑到電信局去問!聽說新北投也有一家叫"八三一"的,但千萬別誤會了,此"八三一"非彼"八三一",它既不是新北投的色情場所,也不是什麼"軍中樂園",而是坐落在該處的一家軍方精神病院!

    根據筆者的記憶所及,"軍中樂園"差不多在十年前就已逐漸在台灣銷聲匿跡了,但是在外島前線如"金門、馬祖列島"則仍保存其遺風及特色至今。"軍中樂園"又不是什麼"違章建築",為什麼會在美麗島上"撤軍"呢?這種在台灣至少已存在二十多年歷史的軍中"特殊單位",其價值曾廣受各方肯定(至少廣大退休的老士官長及後備軍人認為如此),為什麼會橫遭無情的"淘汰"呢?其真正原因,筆者認為除了跟層峰軍方的政策、禁令有關之外,另一個主要的癥結,就是十年前台灣的各種色情行業已逐漸蓬勃發展,花街柳巷觸目皆是,實已對軍妓的生存構成嚴重的威脅;不要說開"軍中樂園"的老鴇不想幹,連那些妓女都一一想改行,甚至在他處重操舊業!至於原本習慣於到"八三一"找樂子的阿兵哥同志,亦逐漸把"炮口"轉移到軍隊外面的花花世界,相較之下,究竟是比"八三一"好玩多、新鮮多了!

    台灣的"軍中樂園",大概就是這樣消失的。然而"軍中樂園"至今卻仍依然故我地在金門、馬祖列島存在,說穿了,還不是因為外島的軍人比台灣的軍人苦悶!"八三一"固然已在台灣絕跡,只能在台灣的社會檔案裡尋找、回味。然而筆者何其有幸,竟有機會在兩年前〔注十七〕至外島前線服役"觀光",對外島的"八三一"能做個抽樣,做一番"臨床"式的切身考察,以下所提及的、所描繪的,就是我的"外島軍妓考察報告":

    我服役的外島單位,就落腳在大陸沿海的一個小島上。這個小島的週遭,環山抱海,景色迷人,氣象相當雄偉,附近還有若干個小島點綴著。

    儘管我們生活在這個小島上,山是山,水是水,但缺少著的,就是台北、高雄那種"花花世界"!我剛到此地時,不敢時刻或忘腳下踩著的,就是"第一線",是前線中的前線呵!觸目所及,儘是一片綠色的世界,樹是綠的,山是綠的,草是綠的,連頭上戴著的帽子,也大都是綠的,離鄉背井,此情此景,直令我這個鄉愁濃得化不開的異鄉遊子臉都"綠"了!

    綠是綠,綠葉總也要有紅花相配,萬綠叢中總也要有那麼一點紅,苦命人生才不至於太單調呵!

    我第一次到"八三一"觀光,並不是一個人橫衝直撞、搞,單干戶"去的,因為當初剛來到此種"鳥不生蛋"之地,人生地不熟的,怕偶一不慎誤闖"禁地",那才麻煩!於是我就共邀幾個"炮友"("打炮"的朋友)前往,他們大都是此中老手,老馬識途,更何況我們是志同道合,玩起來比較過癮!

    這個小島上的"軍中樂園",就坐落在險峻的半山腰上,"半山腰"與"八三一"諧音,也算一種巧合。從遠處看,它的外觀相當迷人,類似大陸上的深宅大院,也類似陽明山上富豪住的私人別墅,是一幢寬闊的長方形建築,四周綠樹掩映,生意盎然。但走到近處,感覺又大大不同了.首先映入眼簾的,是"八三一"門口、牆角那一簇簇、一朵朵的野玫瑰,所謂"暮春三月,江南草長,鶯花亂飛",我雖未登堂人室,但是在門口看到那些個爭芳鬥艷的野玫瑰,此種象徵、此種意象,真的,已經感覺到裡面的"鶯花"群舞亂飛!

    在眾多軍營林立、碉堡處處的外島前線,"只此一家,別無分號"的"八三一"當然顯得特殊!它也有"客廳",不論是遠客、近客、恩客、嫖客,都一概照單全收,"吞吐量"相當大〔注十八〕。

    "八三一"的客廳跟台灣正式的妓女戶沒有兩樣,都是供奉著"福德正神"(土地公),"炮友"小許對我說:"其實他們更應該拜的,是像台北華西街、板橋長江路的老鴇一般,拜豬八戒才是!"我聽了不禁莞爾,覺得很有道理。

    "八三一"廳堂的正面牆上,也跟台灣的妓女戶相仿。滿掛著的是那些妓女的玉照,並個別編有號碼。客廳後面左右兩排房間是姑娘們的臥房,也是她們接客用的"接待室"。說巧不巧,我一數,這家妓女的照片計有十二張、房間十二間,正好可以湊足《紅樓夢》中所說的"十二金釵",我在想,也許裡面暗藏著的,也有潘金蓮、魚玄機型的姑娘呢!

    值得一提的是,這家妓院裡頭掛著的對聯,上頭寫著的是"服務三軍"四個大字,左右對聯更是有趣了,右邊是"大丈失效命疆場",左邊是"小女子獻身報國",對仗工整,讀起來很順。另外吸引我注意的是"八三一"掛在牆上的木牌子"遊戲規則";妓院領的營業執照原來不是什麼"妓女戶",而是叫做"××××調特約茶室",每玩一節以七分鐘計〔注十九〕,尉級以下的士官兵一節一百五,尉級軍官兩百,校級以上軍官兩百五,外加"零零"保險套一個,十塊錢〔注二十〕。不過,這只是軍妓"服務三軍"的價錢,當地的小老百姓或者公務員如欲來此尋找"粉味",打一炮七分鐘一律是四百元,一點都不能打折,反正它已經擺明了:這是軍人的樂園,你們小老百姓、公務員最好不要涉足這種風月場所!

    這裡也有"營業時間"的規定:差不多早上八點開始做生意〔注二十一〕,晚上八點半全面"清場",任何"客人"不得在裡面逗留。規定是規定,這種典型"有錢八字開,無錢莫進來"的"查某間",我們這些"火爆浪子"在台灣早就見識多了,並不太相信這一套!我就曾問裡面的一位老鴇:是否"營業時間"外就不接客人?她回答得很妙:"哪有啦!講是這樣講,我們也只是盡量遵守而已;像有些阿兵哥七早八早,利用採買的空檔,六點多就來敲門,我們能不開嗎?都是老客人啦!"我也聽很多人說,外島的"八三一"晚上"清場"後,妓女們也有做"過夜"的,一夜風流代價是兩千元,不過那只限於是"老客人"或者"外宿"沒有大問題的"八三一"的生意,一般是在星期三、禮拜天最好,因為這兩天是阿兵哥的例假日,所謂"蝗蟲過境",放假日大夥兒蜂擁而至,殺個片甲不留是很正常的事!

    自從我飄洋過海到這個小島上,因為軍種輕鬆、百無聊賴,在外島一年有餘的軍旅生活中,卻也認識不少"八三一"的"炮友",當然啦,因為是常客,那"十二金釵"更是一一接過招,都可以稱之為"愛人同志"、"老夫老妻"了。

    例假日的"八三一",人生百態,鬧哄哄的,什麼畫面都有。阿兵哥裡面,有跑單幫的、有三五成群(也可稱之為"狼虎成群")的,也有從山下背著"公差袋"氣喘呼呼、汗流決背前來"朝聖"的……"男與女"之間從事著的.不外就是那種最原始的發洩、最直接的買賣!

    筆者未到外島之前,早就風聞"八三一"的種種趣聞逸事,說什麼阿兵哥都是把銅盔放著、前後排隊啦,什麼在房間外頭等不及、大喊"卡緊!卡緊"啦……我倒從沒有看過這些滑稽、"猴急"的鏡頭,真有點可惜!不過客人多的時候,在外面"等待"是免不了的。

    ……(略一一編者

    略去:

    前面提及,一般尉級以下的"大頭兵"一節是七分鐘一百五十塊,然而進"洞房"春風一度之前,都必須付現買票,看你要"做幾節",一次付清,然後再持票進"洞"。諸位可以想像:如果只做一節,短短的七分鐘,從進房脫鞋、脫軍服、內衣褲,大概就要兩分鐘時間,再加上辦完那一碼子事穿內衣褲、軍服、鞋子,又是兩分鐘去了,剩下"做愛"的時間只剩三分鐘,夠倉促了!因此,一般的阿兵哥寧可做個兩三節,比較可以"游刃有餘";像有些在外面喝得醉醺醺的才進去"打炮的寶貝蛋,酒醉肉體麻痺,硬是搞不出來,怎麼辦呢?外面賣票員的電鈴又猛按,(意思是:時間到了!你再不加節的話,就趕快滾蛋吧!"常常攪得心裡很不爽,在這種"緊急狀況"時,只有兩種選擇:要不就繼續加節,要不就"夾卵蛋"走路!最"爽"的大概就數姑娘跟老鴇了,"阿兵哥,錢多多",莎喲娜拉再見,有錢卡擱來哦!

    有一位"炮友"小蘇,雖然年紀輕輕,但卻一副公子哥兒、色迷迷的模樣,說來好玩,他竟然"打炮"打不出心得,跟裡面一位紅牌小姐談起"感情"來了。雖說"戲子無義,婊子無情"未必正確,但人家是"一妻當關,萬夫莫敵",兵來將擋、水來土掩的架勢,我這位小兄弟常常兩三下就被"清潔溜溜",說來也真洩氣,洩氣是洩氣,他卻又屢敗屢戰,不但每月鈔票大把大把的丟,而且視"八三一"為溫柔鄉,花前月下留連忘返,自我陶醉在那溫柔鄉里……。無怪乎那位售票的"老芋仔"要對他幽默他說:"老弟呵,你乾脆把整本票子買去,也省得麻煩呀!"

    這家"八三一"的小姐成分,說來也很複雜。她們有的是以前混幫派、涉及重大刑案後被送過來"感化"的,也有的是"志願軍",至於自甘墮入妓院的,當然更不在話下。我就碰過兩個姑娘,內衣一脫,上半身都是刺龍又刺鳳的,彷彿陸一嬋演的《瘋狂女殺手》一般,內心實在怕怕,不過坦白說一句,她們的"技術"都還不錯,十八般武藝樣樣精通,一點都不遜色於西洋A片中的女脫星。)

    那"十二金釵"裡面、有兩三個姑娘算是跟我比較"深交",幾乎無話不談。從她們中口獲知,她們每個人都是跟老鴇訂了"賣身契",借的錢三十萬、五十萬不等,要賺到借的數目,還清了,才能還其"自油"之身。至於每張票賺的錢,與老鴇是六四分賬,夠辛苦的。有一次我聽到姑娘們在客廳聊天,有一位小姐向另一位說:"你今天做了幾支?"對方答說:"二十支左右吧!"剛開始我沒有聽懂,後來一想,才恍然大悟!

    一樣是做生意,一樣是賺阿兵哥的錢,就難免產生矛盾與衝突。漂亮、溫柔的紅牌小姐人人愛,至於既不漂亮又不溫柔、"技術"不怎麼樣的老小姐,常常不是獨守空閨,要不就在客廳坐冷板凳,看別個小姐恩客那麼多,當然會眼紅!我在外島的那一段青春時光裡,姑娘為了搶客人,爭風吃醋而大打出手的事時有所聞,有時甚至打群架,四五個女人打成一團,我想沒有鼻青、大概也是臉腫吧!

    有一位小姐帶了一個四五歲的小孩在身邊,仍照樣接客,想來真是可憐!但她的生意較清淡,因為阿兵哥們再怎麼好色,亦不至於"飢不擇食",公然玩起別人的老婆!

    另有一個姑娘更悲哀了,她是莫名其妙地懷了孕,恩客多如過江之鯽,恐怕她自己都永遠搞不清楚肚子裡小孩的爸爸是誰?老鴇叫她拿掉,姊妹淘勸她不要留下"孽種",她硬是不聽,硬是堅持要把小孩子生下來,其結果當然只有被遣送回台,黯然離開這個傷心之地了!

    必要一提的是,這個小島上的"八三一",並沒有對小姐實行"分級制",如有些小姐軍官才能玩之類的,它是一個大染缸,也是一個大熔爐,套句前一陣子流行的話,就是"有興趣,大家一起來"!

    就因為是"大家一起來",在每週四晚間(週四是軍中的"莒光日"),島上軍醫院的軍醫都要四五個人坐著一輛吉普車,威風凜凜地到"八三一"對姑娘們逐一做性病檢查。說是"例行檢查",其實也可借執行"公務"之便,順便大飽眼福,誰曰不宜?

    姑娘們一般都很討厭那些軍醫的檢查,有說月事來的、有說身體不舒服的,能避免受檢查就盡量避免,她們最怕的就是自己得了性病被檢查出來。果真如此,那還得了?生意就很難再做下去。因為軍部會馬上通告島上陸海空各單位,"×號、×號有性病,不能去"!除非那些"中標"的女人的把病治好,否則只有獨自吟唱"往事只能回味"了!

    的確是"往事只能回味"。雖說我離開這個又可愛又寂寞的小島已經兩年多了,"滿紙荒唐言,心中淚一把",回憶外島"八三一"的此時,胸中的血依然是沸騰的!

    ……(略一一編者略去:"軍中樂園"再怎麼醜陋、骯髒,我仍肯定存在的意義和價值。)

    人說"女子半邊天",一點都不錯,我見到的、熟識的那些姑娘,一年到頭、一天到晚在外島"獻身報國"、"服務三軍",這是何等神聖、何等偉大呵!她們一年三百六十五天,真正屬於她們的日子,除了月事來臨"公休"外,大概就只有"三八婦女節"了,因為只有這一天她們可以拒絕接客,可以完全安靜地休養疲憊的身心!像什麼端午節、中秋節、各種規定紀念日,別人是在團聚、在放假、在狂歡,那她們呢?卻要特別"加強戰備",賣笑賣面又賣身,尤其是在"九三軍人節"這一天!

    一九八六年四月三日午

    〔注一〕當然成立"軍中樂園"也有治安上的考慮,有防止大兵們對良家婦女暴行的使命。妓女既來做替罪羊和洩慾器,良家婦女就相對安全了。

    〔注二〕有的寫"休息"。

    〔注三〕有時限於設備,官兵也不分。仁武、那拔林、鳳山、水寮(水底寮)、苦苓林、大湖(大崗)、林口等"軍中樂園"、都不分"官長部"和"戰士部"。有的地區兼有兩者,就是一家分、一家不分,如"桃園特約茶室"是也。有的官兵不分,但價錢卻分,如工兵基地指揮官主辦的"燕巢特約茶室"是也。

    〔注四〕有的"軍中樂園"為廣招徠,時間不予限制。嘉義附近北石子營房內的"軍中樂園",以待客周到聞名,就是不限制時間的。白河附近步兵崗也如此。有的雖規定四十分鐘,但是為免糾紛,也有從寬者。左營"軍中樂園"第二部第二十五號妓女,十六歲起接客,每屆四十分鐘,就不支而泣。金門"軍中樂園"一妓女奶上刺有"忍"字。其悲慘可想。

    〔注五〕"廣嗣露"以外.還有一種叫"蟬酥"。還有一種小片藥,施用後可持續一小時不洩,並傳說久用可使妓女陰部腐爛。

    〔注六〕一家"軍中樂園"標語寫:"惟本色英雄,方能至此;是可憐兒女,何必苛求。"就是意含勸勉的。

    〔注七〕當是子宮帽的一種,據黃治"曾淑芳流下了雛妓淚"(《時報週刊》,一九七八年十一月五日),記曾淑芳"每天平均接六十客人,至少則接二十個,客人少時.還得上街去拖客拉客,有時,被整得迷迷糊糊,仍得一邊瞌睡一邊納客;她也有過內陰部出血一個月,塞棉花後照樣接客的不堪紀錄。"周排附所謂的生殖器中暗套,也許根本就是塞棉花之類。

    〔注八〕當然,也別有粗糙的拉客方式的。我寫《一個預備軍官的日記》一九六一年一月十二日條下:"下午與鏡昌、爾昭、周、江去鳳山,我抄特約茶室作息表時,一穿紅衣小女人(長相及身材尚可)要我來,我說我不能來,眾哄笑之時,她突抓我生殖器,緊捏龜頭一把,有點痛。"連長俞克勤告訴我,有一次,他路過一家"軍中樂園"門口,一妓女突然從他背後,搶了他的帽子就往裡跑,他趕去追,妓女進房即反扣房門,壓在他身上,亂動一氣,大喊:"連長,你的雞巴硬了!"不過,一般的拉客方式,多是拉住你,口說"官長啊,不要走,來親熱親熱"之類。

    〔注九〕金門的外島大擔、二擔沒有,只有機動派出,可謂之"活動軍中樂園"。妓女八人一組,一月去一次,每次十天。東旋、西旋島每三個月去一次,每次二人。

    〔注十〕參看我的"為老兵李師科喊話"("千秋評論"第十期,一九八二年六月一日)中這一段:"他們老了,也需要親情。大陸上的家,對他們已恍如隔世。在台灣成個家吧,那又談何容易!只好買個殘障女人、高年寡婦或山地姑娘。有人真的買到了,那是靠他們多年累積的儲蓄和不可思義的財源。有一次我看一位老兵攤出他的儲蓄——一捆捆鈔票——在數,數完一捆,朝床上一丟,說:這捆可買條大腿!又數一一捆,又一丟,說:這捆可買只胳臂!有朝一日,整個的老婆、就在這樣分解結合中湊成了。在他數錢的時候,面露得意之色;在旁圍觀的老兵們,面露羨慕之色,那種對比的神情,我至今感到心寒。"

    〔注十一〕老兵羅文虎對我說:"女朋友,到處都有,花十塊錢到處都有。"這話有深意,可以參看。

    〔注十二〕約在一九七0年左右,金門發生士兵以槍擊×事件,一度停辦"軍中樂園"。"軍中樂園"有因部隊調動或內部原因停辦的。例如龍泉營區邊一百公尺有簡陋草房的"軍中樂園",後來停辦了。旗山的也停辦了。

    〔注十三〕金門"軍中樂園"曾有過結婚式花樣,以加菜、紅被單、進洞房等方式,讓士兵與妓女同住一天,算做幹過新郎的癮,這種花樣,顯然是以慰"談情說愛"的需要。

    〔注十四〕茶票二元。關於娛樂票和茶票的情形,大都因園而異。例如台中和鳳山,都要先買茶票才能入場,台南則買任何一種票都可入場。並且票無時間性,多買了,下次仍可使用。湖口則買茶可以摸,不能搞。虎頭埤則可以不買茶票。

    〔注十五〕一九六0年十二月二日.我在調查台中"軍中樂園"時,曾有日記如下:"下午浴後逛街,赴特約茶室抄材料,眾人圍觀此長袍怪人怪行,一小妓女從旁倚我良久,管理員來問,抄我名及步校信箱去,我語以欲修改我們營區規則,故抄之以為借鏡也。彼一面解釋茶票多要二元乃單行法規定,蓋疑我為調查人員也。"

    〔注十六〕尹俊字傑夫,湖南邵陽人。幼讀私塾,繼轉高小而初中高中,一九二九年人軍校七期,卒業後,所謂剿匪、抗日、戡亂,無役不從,由排連長累升軍長,後任警備總司令。

    〔注十七〕張子文是現役預官,但為了避免麻煩,他在文中,故意使時光快流。寫做"兩年前"。

    〔注十八〕在我做預備軍官時候,馬祖"軍中樂園"官長票二十元、士兵票十二元。在南竿有兩家、北竿一家、西犬一家、白犬一家。高登海邊有活動房屋,是"活動軍中樂園",妓女來時,三周即回。平均每連一天,均由指導員權充龜公負責。是包底式,阿兵哥不打炮也要繳錢。當時多醜姑娘,因為再醜也不怕賣不掉。去時給老鴇押金五千元,姑娘自己分八千元。

    〔注十九〕比照我做預備軍官時的每次四十分鐘單位,如今"每玩一節以七分鐘計",可見國民黨的妓院已與時並進到什麼程度了!賈燕《軍中樂園"探秘》說金門"軍中樂園""原則上每張娛樂券可以娛樂四十五分鐘",現在恐怕也是"每玩一節以七分鐘計"了。

    〔注二十〕到一九六七年,金門"軍中樂園"的市價是官長票三十元、士兵票十六元。馬祖亦相當此價。現在漲到兩百五到一百五,旦以每七分鐘計,真是昔非今比了。

    〔注二十一〕排長華士恆告訴我:馬祖"軍中樂園"八時開門,四時黃牛即去買票。當年規定每次四十分鐘,但四十分鐘內,姑娘搖出來的多餘時間,可以自賣黃牛票給另一嫖客,每張二十元,這二十元為姑娘獨得。並且還可以挑人賣,她有選擇權。金門在一九六七年時候,妓女每天賣過三十次者,每多賣一次,多得一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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