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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長程射精的另一面 文 / 李敖

    我在《禁禁·禁禁·禁》"李敖千秋評論叢書"第二十三期)裡,發表《長程射精和中國文化》,談到台中看守所人犯侯貴生,把精子偷渡,使太太人工授精的事。史通看了,寫信給我,他說:

    日前報上刊載,被告侯貴生已在押一年六月,但其同居人蘇秀惠卻已懷孕七個月,一般人都會說,這是女方偷吃野食的,但男女雙方當事人卻說是人工授精的,而精子是由牢裡偷渡出來的!這種鬼話,只能欺騙外行人,對我來說,是絕對通不過的。在司法圈內,尤其是提送人犯的法警,幾乎都知道,長年在押的被告,若想給在家的老婆留種,如果人在台北羈押,只要托人在基隆告個民事債務案子,借提應訊,並買通提送人犯的法警,一上班就把人犯從台北看守所提出,然後送到被告家屬預定的旅社,幽會一整天,在下班前,送到基隆看守所就可以了。在基隆寄押數日,審理完畢後,再解還台北時,又可如法炮製一番,當然要給法警一些代價。法警收下代價後,不但上車後,即把手銬解除,他們自己一旦出差,只穿便服,所以一到旅社,便與人犯家屬打成一片,外人是不知道這檔事的。這種弊端,推事書記官都知道,只有法務部的大頭目李元簇不知道!

    史通是我的難友,在司法界任職多年,獄中見聞很多,他的細述內幕是最有價值的。

    侯貴生事件發生後,台中看守所出獄的"阿明"對《自由日報》記者談話,五月三十日刊出說:"外傳在押被告在所內可以和女人幽會,阿明認為這已不是新聞,侯貴生把精液送出來,讓蘇秀惠人工受孕這當然輕而易舉,就是安排蘇秀惠進入看守所和侯貴生約會,也是很容易辦到的事。…後來,蘇俊模等一幫人進入看守所後,侯蘇兩人的力量結合,在裡面更可以興風作浪,因此,在裡面開賭場,召女伴,每天加菜喝酒,當然不是空穴來風。"這段"阿明"之言,也可為史通作證。

    我寫《長程射精和中國文化》,重點不在人工授精真相細節,而在借此討論"中國匹夫匹婦們的思想型模",事實上,有辦法的人犯似乎不必那麼麻煩吧?能夠搞到女人,又何必打手銃呢?

    一九八三年六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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