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後記 文 / 連美恩
我想應該有很多人看完這本書以後都會把書往旁邊一丟,說:"去!還不就是一個有錢人家小姐拿家裡的錢出去旅遊的故事,如果我也有這樣有錢的老爸,一年怎麼會是問題,旅遊兩年我都可以。"
事實上,我在歐洲旅行的前9個月,一直到最後決定在倫敦租房子住以前,只花了差不多台幣20萬塊,這個數字,是很多台灣學生暑假去美國遊學兩個月的價錢。為什麼花這麼少錢,主要是因為我幾乎沒有花過任何錢在住宿上(除了在意大利住了幾天的青年旅舍),還有我從來沒走進過一間可以坐下來的餐廳吃飯。
吃得便宜也許不困難,但住沙發真的不容易,首先,你必須瞭解,雖然他們願意接待陌生人,但不代表他們願意接待陌生人來家裡住很久。一般來說,願意接待一兩天算正常,接待三天是絕大部分沙發客的極限。如果一開始寫信的時候就要求住在對方家裡三天以上,90%會被拒絕,或者對方會回信說,還是看相處起來感覺好不好再決定要不要讓你多留幾天(我曾經因為約出來喝咖啡跟一個西班牙女生一見如故,後來在她家裡住了一個月)。
因此,我在歐洲遊蕩的那段歲月,基本上三天就要搬一次家(有時運氣不好兩天就要搬一次),很多人聽到這裡可能都已經受不了了。可是其實搬家找路還不是最苦的,最苦的是每到一個新的Host家裡,你就要重新介紹自己,並且熱情地分享旅行經驗。對許多Host來說,我可能是他們三個月來唯一的客人,他們特別把這幾天空下來接待我,就是想要認識一下新朋友和文化交流,所以從放下行李那一刻起,就是三天緊鑼密鼓的文化交流,等到三天的文化交流結束後,我就差不多包袱款款,準備搬往下一個人家去。
這種感覺其實有點像去參加熱情洋溢的夏令營活動,只不過大部分的人一個暑假只參加一兩次夏令營,我卻是一整年都non-stop地在參加。
住在別人家當然不比住自己家舒服,你不可能一回到家就板起臉孔,甩上門躺上床開始上網。客氣和禮貌是必需的,配合Host生活作息也是必須的(有的Host不給鑰匙,如果他早上8點上班,他會要求你一起跟他出門)。持續不斷地住在陌生人家裡,雖然每天都新鮮有趣,但反過來說,其實是一種壓力的累積,旅行途中我曾經兩度因為這樣的壓力病倒,拖著行李經過巴塞羅那的聖家堂門口時終於支持不住地大吐特吐。
說了這麼多,我想強調的其實只是:去歐洲流浪一年並沒有我們想像得那麼高貴遙遠。對家境普通的台灣人來說,少買幾部手機,少買幾個名牌包,少去幾趟香港或日本,刻苦地存一兩年錢,其實就可以起程了。
本書精華已為您連載完畢,謝謝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