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二十五、我媽的婚外戀 文 / 蔣方舟
有人談戀愛了。這不稀奇,可那人是我媽。只要離了婚,談戀愛也行,不巧我媽沒離婚。
有人或許會認為我應該這樣發揮阿Q精神:
「不就是婚外戀嗎?滿地都是。」可我卻不能這樣說,因為我媽這種品種的婚外戀稀奇啊,而且價錢不菲。是哪種品種呢?說出來嚇死你,是網上婚外戀。
有人會喜歡我媽?據我媽說還是個百萬富翁。這可真應了歌裡的那句話:
「我對你有一點點動心,一點點動心,一點點遲疑。我簡直不敢相信我眼睛——」可我唱最後一句時總像唱河南梆子,「簡直」好像是費了好大的勁擠出的沙聲。所以說現在的流行歌曲呀—哦,還是讓我們回到這婚外戀的話題上。
在我的嚴刑逼供下,媽媽終於交代了:在一個「風高殺人夜,月黑調情天」,媽媽到了一個聊天室,沒想到她就在這裡走到瘋狂的邊緣,走上了「犯罪」的道路。
有人跟我媽答腔了。是一個自稱「才子」的人。媽媽一見是個男的,就趕緊羞澀地說:
「我是有家的人了,你可別對我有什麼幻想。」那人道:「幻想是很容易實現的。」媽媽就憑這斷定那人有修養,有幽默感。巴不得人家對她有幻想。那人覺得我媽已經快上鉤了,就放長線釣大魚,對我媽說:
「我有10000000——萬。」我媽那少女般純真的充滿幻想的心就被那10000000填滿了。「才子」又道:
「我離婚已經七年了,只有一個兒子。」我媽一聽是個單身貴族,恨不得馬上和他遠走高飛。據我推斷後面的情節是:「才子」估計我媽已經上鉤了,留了個電話號碼走了。只剩下我媽這大傻丫頭對著個屏幕發呆。
有人見過我媽這神魂顛倒的樣嗎?估計沒有。我都從來沒見到過。我對我媽說:
「那人是個騙子。」我媽說:「騙子我也認了。」我說:「你要是碰個頭破血流別哭著喊著來找我。」我媽就苦口婆心地勸我:
「我嫁了『才子』對你也有好處。」我堅決不同意。覺得我拒絕賄賂好偉大。
有人是單身貴族,十八歲的大姑娘還不像猛虎下山,殺他個片甲不留,還輪得著我媽?所以我對這來歷不明的「才子」十分懷疑。可我媽那傻丫頭卻被「幻想是很容易實現的,還有那10000000」弄得魂都不在了。見了我都神志不清地喊:
「啊,我的『才女』啊。」有人會問我媽:「你為啥喜歡『才子』?」
我媽就會神色慌張一會兒,然後說:
「有些人靈魂裡的東西會讓你激動!」我冷笑道:
「哼,是他錢包裡的東西讓你激動吧。」有人開始對我媽做思想政治工作了,這就是具有英明才智的我。在我面前,我媽假裝已經揭批了「才子」
的虛偽面具。誰知他們私下裡打得火熱。他們倆打電話,我媽得知那人名字裡有一個字和我媽的名字相同,我媽這從來不信神信鬼的人都覺得他們有緣,是上天安排的。喜得不行。
「才子」還有臉給我媽「妹兒」來他的照片。我偷看了一眼。哎呀!世界上最有自信的人恐怕都沒有臉發這張照片。他站在一座大橋上,一看就是個農村來的進口貨。眼睛要是再小一點就不知道還有沒有眼睛了。看他那樣子,衣冠不整,穿了個大減價時買的襯衫。有一顆扣子沒一顆扣子的。我媽配「才子」那簡直是鮮花插在了牛糞上。
有人就這麼感情脆弱身體虛弱愛做白日夢。那就是我媽。在一個夜深人靜的晚上,我媽終於拿起了「罪惡」的電話,過了幾分鐘,電話鈴想了,我猜我媽興奮得幾乎顫抖。這時,她聽到一個女人的聲音。那女人自我介紹說:
「我是『才子』的第二個老婆!」
我媽覺得大事不妙,但還故做鎮靜地說:「哦。」
那女人就滔滔不絕地講:
「我們家『才子』呀,沒有別的毛病,就是一條好色。」聽聽,這還不叫毛病?
有人猜到這故事怎麼結尾了吧?我媽鄭重其事地說:
「我再也不和才子交往了。」這大傻丫頭終於認為我是對的,醒悟了。
但為了表示我的風度,我只輕輕地「哦」了一聲。不過這幾天,我媽雖然不像電視上那樣哭著喊著說「他欺騙我呀,他欺騙我呀!」她該幹什麼還是幹什麼,但有時一動不動地誰也不理,「把所有問題都自己抗。」說說婚姻觀。
決不是因為我太流氓。只是因為的我的觀點別具一格。不過60歲以上的爺爺奶奶莫看,免得被氣死了。
我的婚姻觀就是:寧死也不要結婚。要談一個甩一個,談一個甩一個。
這主要是因為,我對咱爸咱媽的結合非常不滿。
先說我媽吧!據他介紹,我爸是她的第一個男朋友。你看看,這根本就沒有挑選的餘地嘛。依我看,要多談多談多談,相互比較一下。不到萬不得已,死都不要嫁人。因為嫁了人,就不能再談男朋友了,可是天外有天哪!
再說我爸吧!就更不像話了。據他介紹,我媽還是紅娘介紹的。紅娘嘛,能不為別人說好話嗎?你又不是沒長眼睛,不會自己看嗎?人要相信自己的眼睛!
人一結婚,男的一律愛光膀子了,結婚五年左右,就越來越喜歡到外面乘涼了。結婚十年左右,女的就越來越喜歡穿自己做的衣服了(衣服是一塊布挖三個洞,褲子也是一塊布挖三個洞)。
人一結婚,不出5年,男的就不大敢仔細地完整地看自己老婆了,(即使看了,也不會仔細看第二遍。)
然而,我找男朋友,是大大地有標準的。只要富貴如比哥(比爾。蓋茨),瀟灑如馬哥(周潤發),浪漫如李哥(李奧納多),健壯如偉哥(這個我就不解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