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求人之水(1) 文 / 蔡智恆
朝顏生花籐
百轉千迴繞釣瓶
但求人之水
∼加賀千代女·俳句
1.
一個很平常也很典型的假日下午,我窩在沙發看電視。
連續看了兩部已重播n遍的港片後,我開始在頻道間跳躍旅行。
始終找不到一個可以暫時停下腳步歇息的頻道,我乾脆關了電視。
好無聊啊,日子再這麼過下去,我大概會變成凋像。
待會晚餐要去哪裡吃?還有要吃什麼呢?
雖然每天晚上我想吃什麼就吃什麼,完全是我的自由;
但每晚都自由的結果,最後便覺得這種自由很煩,甚至會不想吃飯。
還好不必擔心跟誰一起吃的問題,因為我都是一個人吃晚飯。
不過如果開始煩惱每晚該跟誰吃飯,應該是件幸福的事吧。
去洗個澡吧。
在出門吃晚飯前找點事做,會讓我覺得人生還在前進,沒有停滯。
『愛我,好嗎?我願意讓傷心再來一遍,只要你留一個位子給我。
哪怕是在你心中,最容易被忽略的角落。』
我邊洗澡邊唱歌,越唱越大聲,走調了也不會有人笑我。
要擦乾身體時,隱約聽見手機響了,我只穿上內褲便衝出浴室。
「你怎麼不接電話?」
『嗯?』
「我已經打了第三次了。」
『抱歉。剛好在洗澡。』
「原來是這樣。」
什麼叫:原來是這樣?
我不認識妳啊。
這實在很難解釋,總之結論是我真的不認識她。
第一次接到她的電話是一個多月前,之後她偶爾會打電話給我。
頻率不一定,平均而言大約三天一次。
由於並不認識她,每次剛接起電話時總是會遲疑幾秒。
不過她的聲音很好認,我很快便能進入狀況。
一種雖然不認識她但總能簡單聊幾句的狀況。
所以嚴格說起來,我不能算不認識她,因為我認得她的聲音。
該怎麼形容這種聲音呢?
她的聲音很好聽,聽起來很舒服,會讓人全身放鬆。
具體形容的話,這種聲音柔軟而滑潤,帶點慵懶的鼻音,但卻不嗲。
尤其透過手機聽起來,更有種莫名的吸引力,讓人聯想到性感這字眼。
我曾懷疑她是否是視訊聊天的辣妹,而且是很受歡迎的那種。
『請問……』我小心翼翼開口。
「你想知道什麼?」
『不。我只想問妳,有什麼事嗎?』
「沒。只是想知道現在正下著大雨,你沒淋濕吧?」
『下雨了嗎?』我看了看窗外,確實下雨了。
「看來你沒淋到雨。沒事別出門,晚餐到便利商店買個便當就行。」
『謝謝妳幫我想到答桉。』
「我也得準備去上班了。」
『喔。』
「你今天不用上班吧?」
『嗯。今天是假日,當然不用上班。』
「在餐廳打工就沒這麼好命,假日還是得上班。」
『喔,原來妳目前在餐廳打工。』
「說什麼呀,我不是早就告訴你了嗎?你老是心不在焉的。」
『抱歉。』
「不說了。我要出門了。」
『嗯。』
「你實在很沒良心,都不會叫我下雨天出門要小心點嗎?」
『喔。請小心。』
「算了。我要掛了。」
『嗯。』
「掛了不好聽。」
『但妳的聲音好聽。』
「是嗎?」她笑了,於是聲音更甜,「謝謝。」
「我得走了。」笑聲停止後,她說:「我出門會小心,你別擔心。」
『其實我沒想過要擔心妳耶。』
「你少來。bye-bye。」
在我考慮該不該也說聲bye-bye時,她掛了手機。
我坐在沙發左思右想,為什麼她總把我誤認為是她認識的那個人?
電話也通了十幾次,她都不會覺得奇怪?
難道我跟她真正認識的那個人很像?
該不會我真的是她認識的人,只是我忘了而已?
這應該不可能吧。
聲音這麼好聽的女孩,如果長得漂亮,我一定死都不會忘;
如果長得不好看,我應該也會有「啊,真是可惜」的印象。
突然打了個噴嚏,才想起自己幾乎是光溜溜的。
趕緊回浴室擦乾身體、穿好衣服,坐著發呆一會。
發呆完後便拿了把傘出門,雨果然很大,這是一場很有魄力的雨。
我緊抓著傘柄,慢慢走到巷口的7-11買了個御便當。
「要加熱嗎?」看起來才20歲的女店員問。
『太熱會燙傷我這顆冰冷的心。』
「呀?」
『請加熱。』我說,『謝謝。』
只要看到年輕的異性,我總想跟她多說兩句話,言不及義也沒關係。
我左手撐著傘、右手拿著便當,快到家門口時手機竟然又響了。
我手忙腳亂,先把右手的便當放地上,再把左手的傘交給右手,
空出的左手才可以從左邊褲子口袋掏出手機。
來不及看來電顯示,直接按鍵接聽,然後貼在左臉頰。
「我到了。」
『到了哪裡?』我很納悶。
「剛剛已經說過了呀。」
『喔!』我恍然大悟,『原來是妳。』
「你都沒認真聽我說話。」
『讓我想想看。嗯……』想了五秒後我才回憶起上一通電話的內容,
『是餐廳!妳到了妳工作的餐廳。』
「你如果再這樣,我會生氣的。」
『抱歉。』我說,『請問有什麼事嗎?』
「沒事。只是跟你說一聲我到了而已。」
『這……』
「這什麼這,我怕你會擔心呀。難道說你不會擔心嗎?」
『其實我真的……』
「唉呀,不能說了,得忙了。」她打斷我,然後壓低音量說:
「領班的眼睛抽筋——正瞪著我呢。bye-bye。」
她掛了手機,我又沒說bye-bye。
沒想到這次不用等三天,只過了半小時她便又打來。
再這樣下去不是辦法,她得知道我並不是她認為的那個人。
其實我老早就跟她說過我不認識她,但她總是不信。
也許只能藉著見個面來澄清這場誤會。
剛開始接到她的電話時,我確實想過藉著見面來澄清這場誤會;
但現在的我卻不希望這誤會冰釋,所以寧可不和她見面。
這並不是意味著我很喜歡她,雖然我對她很好奇,也有一些好感。
我只是很enjoy有異性關心我,而且對我似乎頗有好感的狀況。
即使這種狀況只是一場誤會。
我今年35歲,距離跟上一任女友分手時的28歲,已經七年了。
這七年來,我不僅沒再交女朋友,認識的異性更是屈指可數。
我覺得整個人都快枯萎了。
但這女孩的出現卻滋潤了我,讓我的日子不再枯燥。
因此雖然我和她之間有些莫名其妙,我卻捨不得放棄她帶來的溫存。
我知道這樣很自私而且對她不公平,但請再給我一點時間。
我一定會良心發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