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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求人之水(1) 文 / 蔡智恆

    朝顏生花籐

    百轉千迴繞釣瓶

    但求人之水

    ∼加賀千代女·俳句

    1.

    一個很平常也很典型的假日下午,我窩在沙發看電視。

    連續看了兩部已重播n遍的港片後,我開始在頻道間跳躍旅行。

    始終找不到一個可以暫時停下腳步歇息的頻道,我乾脆關了電視。

    好無聊啊,日子再這麼過下去,我大概會變成凋像。

    待會晚餐要去哪裡吃?還有要吃什麼呢?

    雖然每天晚上我想吃什麼就吃什麼,完全是我的自由;

    但每晚都自由的結果,最後便覺得這種自由很煩,甚至會不想吃飯。

    還好不必擔心跟誰一起吃的問題,因為我都是一個人吃晚飯。

    不過如果開始煩惱每晚該跟誰吃飯,應該是件幸福的事吧。

    去洗個澡吧。

    在出門吃晚飯前找點事做,會讓我覺得人生還在前進,沒有停滯。

    『愛我,好嗎?我願意讓傷心再來一遍,只要你留一個位子給我。

    哪怕是在你心中,最容易被忽略的角落。』

    我邊洗澡邊唱歌,越唱越大聲,走調了也不會有人笑我。

    要擦乾身體時,隱約聽見手機響了,我只穿上內褲便衝出浴室。

    「你怎麼不接電話?」

    『嗯?』

    「我已經打了第三次了。」

    『抱歉。剛好在洗澡。』

    「原來是這樣。」

    什麼叫:原來是這樣?

    我不認識妳啊。

    這實在很難解釋,總之結論是我真的不認識她。

    第一次接到她的電話是一個多月前,之後她偶爾會打電話給我。

    頻率不一定,平均而言大約三天一次。

    由於並不認識她,每次剛接起電話時總是會遲疑幾秒。

    不過她的聲音很好認,我很快便能進入狀況。

    一種雖然不認識她但總能簡單聊幾句的狀況。

    所以嚴格說起來,我不能算不認識她,因為我認得她的聲音。

    該怎麼形容這種聲音呢?

    她的聲音很好聽,聽起來很舒服,會讓人全身放鬆。

    具體形容的話,這種聲音柔軟而滑潤,帶點慵懶的鼻音,但卻不嗲。

    尤其透過手機聽起來,更有種莫名的吸引力,讓人聯想到性感這字眼。

    我曾懷疑她是否是視訊聊天的辣妹,而且是很受歡迎的那種。

    『請問……』我小心翼翼開口。

    「你想知道什麼?」

    『不。我只想問妳,有什麼事嗎?』

    「沒。只是想知道現在正下著大雨,你沒淋濕吧?」

    『下雨了嗎?』我看了看窗外,確實下雨了。

    「看來你沒淋到雨。沒事別出門,晚餐到便利商店買個便當就行。」

    『謝謝妳幫我想到答桉。』

    「我也得準備去上班了。」

    『喔。』

    「你今天不用上班吧?」

    『嗯。今天是假日,當然不用上班。』

    「在餐廳打工就沒這麼好命,假日還是得上班。」

    『喔,原來妳目前在餐廳打工。』

    「說什麼呀,我不是早就告訴你了嗎?你老是心不在焉的。」

    『抱歉。』

    「不說了。我要出門了。」

    『嗯。』

    「你實在很沒良心,都不會叫我下雨天出門要小心點嗎?」

    『喔。請小心。』

    「算了。我要掛了。」

    『嗯。』

    「掛了不好聽。」

    『但妳的聲音好聽。』

    「是嗎?」她笑了,於是聲音更甜,「謝謝。」

    「我得走了。」笑聲停止後,她說:「我出門會小心,你別擔心。」

    『其實我沒想過要擔心妳耶。』

    「你少來。bye-bye。」

    在我考慮該不該也說聲bye-bye時,她掛了手機。

    我坐在沙發左思右想,為什麼她總把我誤認為是她認識的那個人?

    電話也通了十幾次,她都不會覺得奇怪?

    難道我跟她真正認識的那個人很像?

    該不會我真的是她認識的人,只是我忘了而已?

    這應該不可能吧。

    聲音這麼好聽的女孩,如果長得漂亮,我一定死都不會忘;

    如果長得不好看,我應該也會有「啊,真是可惜」的印象。

    突然打了個噴嚏,才想起自己幾乎是光溜溜的。

    趕緊回浴室擦乾身體、穿好衣服,坐著發呆一會。

    發呆完後便拿了把傘出門,雨果然很大,這是一場很有魄力的雨。

    我緊抓著傘柄,慢慢走到巷口的7-11買了個御便當。

    「要加熱嗎?」看起來才20歲的女店員問。

    『太熱會燙傷我這顆冰冷的心。』

    「呀?」

    『請加熱。』我說,『謝謝。』

    只要看到年輕的異性,我總想跟她多說兩句話,言不及義也沒關係。

    我左手撐著傘、右手拿著便當,快到家門口時手機竟然又響了。

    我手忙腳亂,先把右手的便當放地上,再把左手的傘交給右手,

    空出的左手才可以從左邊褲子口袋掏出手機。

    來不及看來電顯示,直接按鍵接聽,然後貼在左臉頰。

    「我到了。」

    『到了哪裡?』我很納悶。

    「剛剛已經說過了呀。」

    『喔!』我恍然大悟,『原來是妳。』

    「你都沒認真聽我說話。」

    『讓我想想看。嗯……』想了五秒後我才回憶起上一通電話的內容,

    『是餐廳!妳到了妳工作的餐廳。』

    「你如果再這樣,我會生氣的。」

    『抱歉。』我說,『請問有什麼事嗎?』

    「沒事。只是跟你說一聲我到了而已。」

    『這……』

    「這什麼這,我怕你會擔心呀。難道說你不會擔心嗎?」

    『其實我真的……』

    「唉呀,不能說了,得忙了。」她打斷我,然後壓低音量說:

    「領班的眼睛抽筋——正瞪著我呢。bye-bye。」

    她掛了手機,我又沒說bye-bye。

    沒想到這次不用等三天,只過了半小時她便又打來。

    再這樣下去不是辦法,她得知道我並不是她認為的那個人。

    其實我老早就跟她說過我不認識她,但她總是不信。

    也許只能藉著見個面來澄清這場誤會。

    剛開始接到她的電話時,我確實想過藉著見面來澄清這場誤會;

    但現在的我卻不希望這誤會冰釋,所以寧可不和她見面。

    這並不是意味著我很喜歡她,雖然我對她很好奇,也有一些好感。

    我只是很enjoy有異性關心我,而且對我似乎頗有好感的狀況。

    即使這種狀況只是一場誤會。

    我今年35歲,距離跟上一任女友分手時的28歲,已經七年了。

    這七年來,我不僅沒再交女朋友,認識的異性更是屈指可數。

    我覺得整個人都快枯萎了。

    但這女孩的出現卻滋潤了我,讓我的日子不再枯燥。

    因此雖然我和她之間有些莫名其妙,我卻捨不得放棄她帶來的溫存。

    我知道這樣很自私而且對她不公平,但請再給我一點時間。

    我一定會良心發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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