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二十一章 文 / 蔡智恆
榮安在外島當兵,服兵役期間我們只見過兩次面。
其中有一次,我和葦庭還一起請他吃飯。
我記得榮安拚命講我的好話,葦庭還直誇他很可愛。
榮安退伍後到台北工作,工地在台北火車站附近。
那是捷運工程的工地,隧道內的溫度常高達40度以上。
還跟葦庭在一起時,曾在找完她而要回台南前,順道去找他。
那時跟他在隧道內聊天,溫度很高,我們倆都打赤膊。
他說有機會要請我和葦庭吃飯,只可惜沒多久我和葦庭就分手了。
『今天怎麼有空來?』我問。
「我現在在新化的工地上班,是南二高的工程。」他說。
『啊?』我有些驚訝,『你不在台北了嗎?』
「天啊!」他更驚訝,「台北捷運去年就完工了,你不知道嗎?」
我看著榮安,屈指算了算,原來我跟葦庭分手已經超過一年了。
『時間過得好快,沒想到我已過了一年不問世事的生活。』我說。
「你在說什麼?」榮安睜大眼睛,似乎很疑惑。
『沒事。』我說,『餓不餓?我請你吃宵夜。』
「好啊。」他說,「可惜你女朋友不在台南,不然就可以一起吃飯。」
這次輪到我睜大眼睛,沒想到榮安還是不改一開口便會說錯話的習慣。
『我跟她已經……』
我將一枝筆立在桌上,然後用力吹出一口氣,筆掉落到地上。
「你們吹了嗎?」榮安說。
『嗯。』我點點頭。
「吹了多久?」
『超過一年了。』
「為什麼會吹?」
『這要問她。』
說完後我用力咳嗽幾聲,想提醒榮安我不想討論這個話題。
「你可以忘掉她嗎?」榮安竟然又繼續問。
我瞄了他一眼後,淡淡地說:『應該可以。』
「這很難喔!」榮安無視我的眼神和語氣,「人家常說愛上一個人只要
一分鐘,忘記一個人卻要一輩子,所以你要忘掉她的話,恐怕……」
我撿起地上的筆,將筆尖抵住他的喉嚨,說:『恐怕怎樣?』
「不說了。」他哈哈大笑兩聲後,迅速往後避開,說:「吃宵夜吧。」
我隨便找了家麵攤請榮安吃麵,面端來後他說:
「太寒酸了吧。」
『我是窮學生,只能請你吃這個。』我說。
「你還記得班上那個施祥益吧?」
『當然記得。』我說,『幹嘛突然提他?』
「他現在開了好幾家補習班,當上大老闆了。」
『那又如何?』我低頭吃麵,對這話題絲毫不感興趣。
「你和他都是選孔雀的人,他混得這麼好,你還在吃麵。」榮安說。
我沒答腔,伸出筷子從榮安的碗裡夾出一塊肉放進我碗裡。
「你這只混得不好的孔雀在幹嘛?」他疑惑地看著我。
我又伸出筷子再從榮安的碗裡夾出一塊肉。
「喂!」榮安雙手把碗端開,「再夾就沒肉了。」
『你只要閉嘴我就不夾。』
榮安乖乖地閉上嘴巴,低頭猛吃麵,沒一會工夫便把面吃完。
他吃完麵便端起碗喝湯,把碗裡的湯喝得ㄧ滴不剩後,
又開始說起施祥益的種種。
我無法再從他的碗裡夾走任何東西,只好專心吃麵,盡量不去理他。
其實關於施祥益,我比榮安還清楚,因為他跟我也是研究所同學。
但自從大學時代的新車兜風事件之後,我便不想跟這個人太靠近。
施祥益在研究所時期並不用功,只熱衷他的補習班事業。
那時班上常有同學問他:既然想開補習班,為何還要念研究所?
他總是回答:「我需要高一點的文憑,補習班才容易招生啊!」
他畢業後,補習班的事業蒸蒸日上,目前為止開了四家左右。
曾有同學去他的補習班兼課,但最後受不了他對錢的斤斤計較而離開。
兩年前班上有個同學結婚,他在喜宴現場告訴我說他忘了帶錢,
拜託我先幫他包個兩千塊紅包,我便幫他墊了兩千塊。
在那之後,班上陸續又有三個同學結婚,每次他在喜宴現場碰到我,
總是說:「我還記得欠你兩千塊喔!不過我又忘了帶錢了。」
雖然我不相信他這個大老闆身上連兩千塊也沒,但我始終沒回嘴。
同學們每次提到施祥益,語氣總是充滿著羨慕和嫉妒。
不過我對他絲毫沒有羨慕與嫉妒之心,反倒有一種厭惡的感覺。
我厭惡自己竟然像他一樣,都是選孔雀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