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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五章 我像是咖啡豆,隨時有粉身的準備 文 / 蔡智恆

    我像是咖啡豆,隨時有粉身的準備

    親愛的你,請將我磨碎

    我滿溢的淚,會蒸餾出滾燙的水

    再將我的思念溶解,化為少許糖味

    盛裝一杯咖啡

    陪你度過,每個不眠的夜

    台中到了,這是荃的家鄉。

    荃現在會在台中嗎?

    可能是心理作用吧,右肩又感到一陣抽痛。

    因為我想到了荃。

    我的右肩自從受傷後,一直沒有完全復原。

    只要寫字久了,或是提太重的東西,都會隱隱作痛。

    還有,如果想到了荃,就會覺得對不起明菁抽搐的背。

    於是右肩也會跟著疼痛。

    看到第七根煙上寫的咖啡,讓我突然很想喝杯熱咖啡。

    可是現在是在火車上啊,到哪找熱咖啡呢?

    而只要開水一沖就可飲用的三合一速泡咖啡,對我來說,跟普通的飲料並無差別。

    我是在喝咖啡喝得最凶的時候,認識荃。

    大約是在研二下學期,趕畢業論文最忙碌的那陣子。

    那時一進到研究室,第一件事便是磨咖啡豆、加水、煮咖啡。

    每天起碼得煮兩杯咖啡,沒有一天例外。

    沒有喝咖啡的日子,就像穿皮鞋沒穿襪子,怪怪的。

    這種喝咖啡的習慣,持續了三年。

    直到去年七月來到台北工作時,才算完全戒掉。

    今年初看到痞子蔡寫的《愛爾蘭咖啡》,又勾起我喝咖啡的慾望。

    寫封E-mail問他,他回信說他是在台南喝到愛爾蘭咖啡,

    而非在小說中所描述的台北。

    他也強調,只要是道地的愛爾蘭咖啡,在哪喝都是一樣的。

    愛爾蘭咖啡既然崇尚自由,自然不會限制該在哪種咖啡館品嚐。

    他在信尾附加了一段話,他說愛爾蘭咖啡對他而言,是有意義的。

    但對別人來說,可能就只是一種咖啡而已,沒什麼了不起。

    與其想喝屬於別人的愛爾蘭咖啡,不如尋找屬於自己的珍珠奶茶,或是可口可樂也行。

    就像是明菁送我的那株檞寄生一樣,對我來說意義重大。

    但在別人眼裡,可能只是一根金黃色的枯枝而已。

    明菁說得沒錯,離開寄主的檞寄生,枯掉的樹枝會逐漸變成金黃色。

    我想,那時剛到台北的我,大概就是一根枯掉的檞寄生枝吧。

    別人找的是飲料,我找的,卻是新的寄主植物。

    可是對於已經枯掉的檞寄生而言,即使再找到新的寄主,也是沒意義的。

    從台北到台中,我已經坐了二個小時又四十五分鐘的火車。

    應該不能說是"坐",因為我一直是站著或蹲著。

    很累。

    只是我不知道這種累,是因為坐車?

    還是因為回憶?

    這種累讓我聯想到我當研究生時的日子。

    考上研究所後,過日子的習慣開始改變。

    我、柏森、子堯兄和秀枝學姐仍然住在原處,孫櫻和明菁則搬離勝九捨。

    孫櫻在工作地方的附近,租了一間小套房。

    明菁搬到勝六捨,那是研究生宿舍,沒有門禁時間。

    孫櫻已經離開學生生活,跟我們之間的聯繫,變得非常少。

    少得像八十歲老人的牙齒。

    不過這少許的連繫就像孫櫻寫的短篇小說一樣,雖然簡短,但是有力。

    這力量幾乎搖撼我整個人生。

    我會認識荃,是因為孫櫻。

    其實孫櫻是個很好的女孩子,有時雖然嚴肅了點,卻很正直。

    我曾以為柏森和孫櫻之間,會發生什麼的。

    "我和孫櫻,像是嚴厲的母親與頑皮的小孩,不適合啦。"柏森說。

    "可是我覺得孫櫻不錯啊。"

    "她是不錯,可惜頭不夠圓。"

    "你說什麼?"

    "我要找投緣的人啊,她不夠頭圓,自然不投緣。"柏森哈哈大笑。

    我覺得很好奇,柏森從大學時代,一直很受女孩子歡迎。

    可是卻從沒交過女朋友。

    柏森是那種非常清楚地知道自己到底喜歡哪種女孩子的人。

    如果他碰上喜歡的女孩子,一定毫不遲疑。

    只不過這個如果,一直沒發生。

    我就不一樣了,因為我根本不知道我喜歡哪種女孩子。

    就像吃東西一樣,我總是無法形容我喜歡吃的菜的樣子或口味等等。

    我只能等菜端上來,吃了一口,才知道對我而言是太淡?還是太鹹。

    認識明菁前,柏森常會幫我介紹女孩子,而且都是鐵板之類的女孩。

    其實他也不是刻意介紹,只是有機會時就順便拉我過去。

    "柏森,饒了我吧。這些女孩子我惹不起。"

    "看看嘛,搞不好你會喜歡喔。"

    "喜歡也沒用。老虎咬不到的,狗也咬不到啊。"

    "你在說什麼?"

    "你是老虎啊,你都沒辦法搞定了,找我更是沒用。"

    "菜蟲!你怎麼可以把自己比喻成狗呢?"

    柏森先斥責我一聲,然後哈哈大笑:

    "不過你這個比喻還算貼切。"

    認識明菁後,柏森就不再幫我介紹女孩子了。

    "你既然已經找到鳳凰,就不用再去獵山雞了。"柏森是這樣說的。

    "是嗎?"

    "嗯。她是一個無論你在什麼時候認識她,都會嫌晚的那種女孩子。"

    會嫌晚嗎?我不知道。

    我只知道對那時的我而言,明菁的存在,是重要的。

    沒有明菁的話,我會很寂寞?還是會很不習慣?

    我不敢想像,也沒有機會去想像。

    如果,我先認識荃,再認識明菁的話,我也會對荃有這種感覺嗎?

    也許是不一樣的。

    但人生不像在念研究所時做的實驗,可以反覆地改變實驗條件,

    然後得出不同的實驗結果。

    我只有一次人生,無論我滿不滿意,順序就是這樣的,無法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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