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五章 我像是咖啡豆,隨時有粉身的準備 文 / 蔡智恆
我像是咖啡豆,隨時有粉身的準備
親愛的你,請將我磨碎
我滿溢的淚,會蒸餾出滾燙的水
再將我的思念溶解,化為少許糖味
盛裝一杯咖啡
陪你度過,每個不眠的夜
台中到了,這是荃的家鄉。
荃現在會在台中嗎?
可能是心理作用吧,右肩又感到一陣抽痛。
因為我想到了荃。
我的右肩自從受傷後,一直沒有完全復原。
只要寫字久了,或是提太重的東西,都會隱隱作痛。
還有,如果想到了荃,就會覺得對不起明菁抽搐的背。
於是右肩也會跟著疼痛。
看到第七根煙上寫的咖啡,讓我突然很想喝杯熱咖啡。
可是現在是在火車上啊,到哪找熱咖啡呢?
而只要開水一沖就可飲用的三合一速泡咖啡,對我來說,跟普通的飲料並無差別。
我是在喝咖啡喝得最凶的時候,認識荃。
大約是在研二下學期,趕畢業論文最忙碌的那陣子。
那時一進到研究室,第一件事便是磨咖啡豆、加水、煮咖啡。
每天起碼得煮兩杯咖啡,沒有一天例外。
沒有喝咖啡的日子,就像穿皮鞋沒穿襪子,怪怪的。
這種喝咖啡的習慣,持續了三年。
直到去年七月來到台北工作時,才算完全戒掉。
今年初看到痞子蔡寫的《愛爾蘭咖啡》,又勾起我喝咖啡的慾望。
寫封E-mail問他,他回信說他是在台南喝到愛爾蘭咖啡,
而非在小說中所描述的台北。
他也強調,只要是道地的愛爾蘭咖啡,在哪喝都是一樣的。
愛爾蘭咖啡既然崇尚自由,自然不會限制該在哪種咖啡館品嚐。
他在信尾附加了一段話,他說愛爾蘭咖啡對他而言,是有意義的。
但對別人來說,可能就只是一種咖啡而已,沒什麼了不起。
與其想喝屬於別人的愛爾蘭咖啡,不如尋找屬於自己的珍珠奶茶,或是可口可樂也行。
就像是明菁送我的那株檞寄生一樣,對我來說意義重大。
但在別人眼裡,可能只是一根金黃色的枯枝而已。
明菁說得沒錯,離開寄主的檞寄生,枯掉的樹枝會逐漸變成金黃色。
我想,那時剛到台北的我,大概就是一根枯掉的檞寄生枝吧。
別人找的是飲料,我找的,卻是新的寄主植物。
可是對於已經枯掉的檞寄生而言,即使再找到新的寄主,也是沒意義的。
從台北到台中,我已經坐了二個小時又四十五分鐘的火車。
應該不能說是"坐",因為我一直是站著或蹲著。
很累。
只是我不知道這種累,是因為坐車?
還是因為回憶?
這種累讓我聯想到我當研究生時的日子。
考上研究所後,過日子的習慣開始改變。
我、柏森、子堯兄和秀枝學姐仍然住在原處,孫櫻和明菁則搬離勝九捨。
孫櫻在工作地方的附近,租了一間小套房。
明菁搬到勝六捨,那是研究生宿舍,沒有門禁時間。
孫櫻已經離開學生生活,跟我們之間的聯繫,變得非常少。
少得像八十歲老人的牙齒。
不過這少許的連繫就像孫櫻寫的短篇小說一樣,雖然簡短,但是有力。
這力量幾乎搖撼我整個人生。
我會認識荃,是因為孫櫻。
其實孫櫻是個很好的女孩子,有時雖然嚴肅了點,卻很正直。
我曾以為柏森和孫櫻之間,會發生什麼的。
"我和孫櫻,像是嚴厲的母親與頑皮的小孩,不適合啦。"柏森說。
"可是我覺得孫櫻不錯啊。"
"她是不錯,可惜頭不夠圓。"
"你說什麼?"
"我要找投緣的人啊,她不夠頭圓,自然不投緣。"柏森哈哈大笑。
我覺得很好奇,柏森從大學時代,一直很受女孩子歡迎。
可是卻從沒交過女朋友。
柏森是那種非常清楚地知道自己到底喜歡哪種女孩子的人。
如果他碰上喜歡的女孩子,一定毫不遲疑。
只不過這個如果,一直沒發生。
我就不一樣了,因為我根本不知道我喜歡哪種女孩子。
就像吃東西一樣,我總是無法形容我喜歡吃的菜的樣子或口味等等。
我只能等菜端上來,吃了一口,才知道對我而言是太淡?還是太鹹。
認識明菁前,柏森常會幫我介紹女孩子,而且都是鐵板之類的女孩。
其實他也不是刻意介紹,只是有機會時就順便拉我過去。
"柏森,饒了我吧。這些女孩子我惹不起。"
"看看嘛,搞不好你會喜歡喔。"
"喜歡也沒用。老虎咬不到的,狗也咬不到啊。"
"你在說什麼?"
"你是老虎啊,你都沒辦法搞定了,找我更是沒用。"
"菜蟲!你怎麼可以把自己比喻成狗呢?"
柏森先斥責我一聲,然後哈哈大笑:
"不過你這個比喻還算貼切。"
認識明菁後,柏森就不再幫我介紹女孩子了。
"你既然已經找到鳳凰,就不用再去獵山雞了。"柏森是這樣說的。
"是嗎?"
"嗯。她是一個無論你在什麼時候認識她,都會嫌晚的那種女孩子。"
會嫌晚嗎?我不知道。
我只知道對那時的我而言,明菁的存在,是重要的。
沒有明菁的話,我會很寂寞?還是會很不習慣?
我不敢想像,也沒有機會去想像。
如果,我先認識荃,再認識明菁的話,我也會對荃有這種感覺嗎?
也許是不一樣的。
但人生不像在念研究所時做的實驗,可以反覆地改變實驗條件,
然後得出不同的實驗結果。
我只有一次人生,無論我滿不滿意,順序就是這樣的,無法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