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十章 文 / 蔡智恆
我拉開店門,突然襲來的風雨怒吼聲讓耳膜不太適應。
「風雨還是這麼大呀。」她拿出傘桶中的傘。
「如果你不介意的話,我送你回去。」
「還得走一段路,不好意思麻煩你。」
「沒關係。」我說,「這是應該的。」
「那就麻煩你了。」她說,「你的雨傘呢?」
「我穿雨衣來的。」我邊跑邊說,「請你等等,我馬上回來。」
我跑到停放的機車旁,迅速穿上雨衣,再跑回她身邊。
「辛苦你了。」她說。
「哪裡。」我還有些喘,「走吧。」
她拿著未開的深紅色雨傘,我穿著黃色雨衣,並肩在騎樓走著。
我們都沒說話,或許彼此都不知道該說什麼來搭配嘈雜的風雨聲。
騎樓盡頭到了,她停下腳步,我也跟著停下腳步。
她舉起傘,我便稍微站開點,唰的一聲,她撐開了傘。
我跟她保持的距離剛好是傘的半徑,然後一起跨進風雨。
「風真的好大。」她雙手緊抓著傘柄,手指間又夾著那朵粉紅玫瑰,
雖然有些狼狽,她卻笑得很開心。
「還是穿雨衣好。」我說,「要交換嗎?」
「你說什麼我沒聽清楚!」
風雨聲太大,正常說話的音量無法清晰傳至耳裡,我只好提高音量:「我先幫你拿著花!你小心撐傘!」
「嗯!」她點點頭,將花遞給我。
我解開雨衣上面的扣子,將花插進上衣口袋,再把扣子扣好。
「我曾在這條路上看見有人開車穿雨衣呢!」我說。
「真的嗎?」
「嗯!那時我很好奇便仔細一看,原來那輛車前面的擋風玻璃沒了,一男一女只好穿著雨衣開車!」
「這笑話不錯!」她笑了。
「不!」我也笑了,「這是故事!」
一直提高音量而且用驚歎號說話是件累人的事,我們只好選擇沉默。
在風雨中她不時變換拿傘的角度,偶爾傘開了花,她便呵呵笑著,似乎覺得很有趣。
我也覺得有趣,因為打在身上的雨點,好像正幫我做免費的SPA。
雖然我應該要把握這最後相處的時間跟她多說點話,但我不想費心找話題跟她聊天,因為此時說什麼或做什麼,都比不上看著她開心地笑。
即使她的笑聲常被風雨聲淹沒,但她的笑容依舊溫暖而可愛。
我有點擔心她的傘,更擔心她被淋濕,便頻頻轉頭看著她。
視線穿過模糊的眼鏡,我發現她身上彷彿罩著一層白色的光暈。
我突然有種她也許是天使的錯覺。
「到了。」十分鐘後,她在一棟公寓的遮雨棚下停住腳步,收了傘。
她呼出一口氣,用手撥了撥覆在額頭上的亂髮,微微一笑。
這個遮雨棚不僅擋住雨點,也把雨聲淨化成低沉的滴滴答答。
遮雨棚下的空間雖然狹小,卻已足夠保護住她的聲音,以至於她那句「到了」我聽得很清楚。
「謝謝你送我回家。」她說。
「請別客氣。」我說。
「今天很開心,也很高興認識你。」她說。
「你搶了我的台詞。」
「謝謝你帶給我這麼一段難忘的經歷。」
「不。」我說,「該說謝謝的人是我。」
「哦?」
「因為你在我蒼白的青春中,留下最繽紛的色彩。」
「你太客氣了。」
「不,我真的很感謝你。」我說,「謝謝你給我這麼美麗的回憶,即使十年後,或是更久之後,每當遇到颱風天,我一定會想起今晚。」
她沒回話,略抬起頭看了我一眼。
依然是清澈明亮的眼神,昏暗的光線和震天價響的風雨聲也掩蓋不住。
將來我老了,回顧這一生時應該會在腦海裡迅速掠過很多影像。
但一定會在這裡定格,也許只有兩秒鐘,但一定是定格畫面。
所有東西在發生的當下,就立刻永恆了。
因為無法永恆這件事,也是一種永恆。
這一刻她的眼神,對我而言就是永恆。
我很高興也很自豪能認識6號美女,也許剛開始時是出自虛榮心,畢竟認識美女對平凡男孩而言是件值得說嘴的事。
但我此刻只覺得感恩,感激老天讓我認識她,而且在今晚靠得這麼近。
我心裡正天人交戰,我很想問她以後是否可以碰面?
是否可以留下一些聯絡方式?是否可以讓我更靠近她?
但我始終沒開口。
不是因為沒有勇氣,而是這會讓我覺得太貪得無厭。
老天已經夠眷顧我了,我不該再額外要求些什麼。
就像中了發票的特獎已經夠幸運,如果還要求獎金得用全新的新鈔,那就太過分了。
我知道人們通常不是後悔做過的事,而是後悔那些沒做的事。
或許將來我會後悔現在的不開口,但我還是下定決心,選擇知足。
我再度解開雨衣上面的扣子,右手從上衣口袋拿出那朵粉紅玫瑰。
「謝謝你。」我將花遞給她,「祝你長命百歲。」
「這祝賀詞有點怪。」她接下粉紅玫瑰,「但這朵花開得真漂亮。」
「是啊。」我說,「女服務生忘了另一層道理。最瞭解金子價值的人就是銀樓老闆,最瞭解房子價值的人就是房地產大亨。最懂得欣賞花朵美麗的人,當然就是美得像花的女孩。」
她愣了愣,神情有些靦腆,過了一會兒才說:「你過獎了。」
「那麼……」我掙扎了幾秒,終於轉身邁出一步,「晚安了。」
「呀?」她突然低呼一聲。
「什麼事?」我停下腳步,轉身面對她。
「我莫名其妙的預感又來了。」
「真的嗎?」我吃了一驚。
她右手拿著花,低下頭用花瓣點了眉心三下,再抬起頭伸長右手,花瓣剛好碰觸我的鼻尖。
「我們會再見面的。」她說。
那股淡淡的玫瑰香氣,對我而言也是永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