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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12節 文 / 蔡康永

    跟這些傢伙在人間擦肩而過的,通常被他們負債,負得滿身傷痕、一塊錢不剩的,也都不算稀奇。最有錢的,或者最有光芒的,最有才華的,最有姿色的,這一整批一整批的欠債大王,他們跟這個世界的關係,從來就不是欠多少,然後還多少的邏輯。他們就是一直欠,一直欠這個世界。然而奇怪的是,最後這個世界總能夠從他們身上得到點什麼,是彌足珍貴的。

    還債〈客廳角落〉

    親愛的寶寶:

    不要把活著的時候,都拿來還債。

    也不要等著別人來還債。

    所謂的"付出",常常只是我們實現自己夢想的方式。也許在實現的過程中,別人因此而受益,但這不表示別人就欠了我們的。

    同樣的,我們如果受了益,也不表示我們就欠了別人的。

    好好養育小孩,或者好好教學生,也都是人為了實現自己的理想人生,所做的選擇。

    既然不能被說成是投資,也就不必有等著回收的心情。

    凡是懷著"我在付出"的心情,或者懷著"我在還債"的心情,在這世界上生活下去的人,無疑都會不時興起莫名其妙的感歎:"到底樂趣在哪裡?"

    沒有活著的樂趣。

    因為"欠債、還債"的關係,本來就是最乏味的關係,不是在兩個箭頭的這一邊,就是在另一邊,不然就是在中間,確實是一個很無聊的封閉路線,即使是從食道到直腸的路線,比起來也曲折有趣得多了。

    只有活著但不知要幹什麼好的人,才會彷彿不會游泳的人抓住救生圈那樣,把"我欠誰,誰欠我"當做是人生的理由吧。

    你將來如果碰到那些常常困惑又生氣的,就是這批"人生的記賬員"了,他們當然會困惑會生氣的,因為,人生的賬,是沒辦法記的。

    人生,是沒有賬本的。

    丟書〈書架前的凳子上〉

    親愛的寶寶:

    我又在丟書了。

    不是幾本幾本地丟,而是幾千本地丟。

    捐掉、分送、棄之不顧,都只是手段的不同,感覺是一樣的,就是丟書。放它們去別的地方。

    以前不捨得的,這幾年都捨得了,因為知道這輩子剩下的時間,看不了這些書,或者,不會想看這些書了。

    "得到的時候,好珍惜喔……"翻著某些書,心裡還是忍不住會這樣想,然後,默默地把它放到標示著"不要"的箱子裡。

    和寶寶你最親密的那個女生,習慣把我分到"讀書人"的類別。

    雖然有被簡化的感覺,但她也沒說錯,我是很依賴書的人種。相對的,我則常常把她歸類為"妖女"。這是我的讚美。整本《西遊記》裡,大家最愉快的,難道不是跟蜘蛛精共度的那段時光嗎?

    我很少拿書給她看。我覺得生活中向人推薦書,太干擾別人了。何況書和閱讀者的關係很私人,旁人代勞,不太對得准。

    更何況,我連自己和自己的書,都常常對不准啊。我看著一箱一箱本來一心以為這輩子會讀的書,只被翻了幾頁,就又被我自己送走,送到下一個懷抱希望的人手上去,我雖然嘴上沒有歎氣,心裡卻感到生命的葉子,一片接一片地落下。

    親愛的寶寶,我們人哪,從出生以後,就不斷被塞了滿手的希望。機警的,會一路把別人硬塞給我們的希望隨手丟掉,把手空出來抱自己的希望。不機警的,就這麼抱著別人硬塞給我們的、乖乖活下去,也沒有不可以,甚至也不見得比較不幸。但是書啊,是我們塞給我們自己的希望,就算只是些妄想,割捨之時也不免掙扎。這,在還沒出生的你看起來,挺傻氣吧。

    親愛的寶寶:

    我經常遇到模特兒。非常高的模特兒。

    她們常常被化上很美麗的妝,被穿上了炫目的衣服,然後一整排地排列在後台,面無表情地等待出場。

    我在後台,從她們身邊找縫隙穿過,好像闖進了巨人專門放洋娃娃的房間。大量的紗、蕾絲、花朵、顏色。拂過我的耳邊,窸窸窣窣,好像洋娃娃在耳語,但其實她們並沒有人講話。

    這時候,如果突然聽見一聲"我常常看你的節目哦",真會小小愣住,好像冷不防被人從雲端叫住一樣。

    實在很難記得模特兒也就是一群十七、十八歲的少女,我朋友說,太高的人,會給我們這些一般人"奇觀"的感覺。我們會讚歎、會懾服、事後也會想念,但我們不太會覺得,我們也可以跟"奇觀"聊天。就好像我們不會想到可以跟大峽谷、或者跟天上放的煙火聊天一樣。

    我到現在都還記得,我的第一個節目就遇到一群模特兒,她們就在美麗又冷漠地經過我旁邊時,忽然回過頭來說了一句"有看你的節目哦"。

    那是奇妙的感覺,但我也一下就忘記了,直到下一次遇到模特兒,再聽到同樣的話,又會驚訝一次,再聽到一次,又驚訝一次。

    我就是沒辦法把她們常成和我一樣的人類,我知道這很頑固,也很不專業,但那又怎樣呢?這種自得其樂的偏見,可以帶來額外的快樂,因為感受到"物種之間交流的和平"。

    童話〈主持人休息室〉

    親愛的寶寶:

    童話。

    據說是為了兒童而寫的故事,但常常殘酷到像我這樣的大人嚇一跳的地步。

    我連三隻小豬蓋房子抵擋肺活量很大的大野狼這個童話,都忍不住覺得三隻小豬活得真辛苦,也不喜歡野狼欺負蓋不起堅固房屋的小豬。

    "根本就是窮小豬的一場惡夢嘛!"我實在不覺得講這個故事給小孩聽,而且繪聲繪影到小孩子聽得呵呵笑,是多讓人舒服的事。

    以上,寶寶,是我想太多了。

    將來你身邊的大人,會講一堆像這樣沒心肝的童話來幫襯你長大,你聽的時候不會想這麼多,你會像食量很大的小貓頭鷹那樣,來者不拒地吞下一個又一個沾帶著人生血腥氣味的故事,笑嘻嘻地聽,笑嘻嘻地變成大人。然後,偶爾體會到:寫這些故事的人,恐怕有被人生折磨到。

    我最喜歡的一個童話:錯,不是安徒生的《人魚公主》;錯,不是王爾德的《快樂王子》。

    我始終最喜歡的一個童話,是《斑衣吹笛人》。

    八百年前的德國小城,出現鼠患,全城束手無策,只好打算棄城逃走。這時,出現了斑衣吹笛人。

    他服裝的花色古怪、腰上插著笛子,他說他能清除老鼠,但要收一筆酬勞。小城的居民說,只要能趕走老鼠,付他五十倍的酬勞都行。

    斑衣吹笛人拿出笛子,吹起輕柔曲調,所有老鼠紛紛從溝裡房裡櫃下床底跑出來,跟在吹笛人的後面。

    吹笛人走到河邊,繼續吹著笛子,老鼠如癡如醉一批接著一批跳進河裡,全部被河水沖走了。

    居民高興得要命,但吹笛人索取酬勞的時候,居民卻說沒錢可付。

    吹笛人默默離開小城。當天晚上,月亮高掛天空,家家安睡,到了半夜,小城的空中忽然響起了清澈的笛聲。笛聲飄動著,每一家的小孩都從家裡跑到路上,跟在斑衣吹笛人的身後。

    他一邊吹著笛,一邊往山上走去,所有小孩跟在他身後,走著走著,月光漸漸被雲擋住,吹笛人和小孩越走越遠,最後全部消失在山裡面。

    全城,只有一個柱拐扙的小孩,因為走路速度追不上隊伍,最後一個人哭著回到城裡,哭著跟所有大人說,他追不上其他的小朋友,大家都走了,把他一個人拋下。

    親愛的寶寶,那些小孩去哪裡了?

    親愛的寶寶,我為什麼有時會隱約地覺得,那些被笛聲帶走的小孩,才是幸福的?

    反正就這樣〈電視台一角〉

    親愛的寶寶︰

    到底是每個人都會做的事情,能讓你比較特別,還是每個人都不會做到的事情,能讓你比較特別?

    邏輯上來看,當然是別人不會做的事情,才能令你特別。如果你會飛,你絕對特別;如果你會飛還會生蛋,那你特別死了。

    但奇怪的是,在我工作範圍裡,最紅的、最名利雙收的人,做的通常是每個人都會做的事︰唱歌、跳舞、說話。

    即使拍電影或電視劇的人,也有同樣的情形:最賣座的戲,拍的都是最普通的故事,辛苦的戀愛、失散的親子重逢、正義對抗邪惡,這些老掉牙的主題。

    難道歷來成千上萬的奇人們所表演的異事還不夠特別嗎?吞劍的、吐火的、被卡車壓過毫髮無傷的、用鼻子吹奏長笛的,不夠特別嗎?

    或者,拍戲的人三不五時造出一個匪夷所思的故事,像是:有人死了卻不知道自己是鬼、車禍造成兩人的靈魂對調,不都是很特別的故事嗎?為什麼這些奇特的故事只能偶爾出頭,卻永遠不會變成主流,永遠不能取代陳腔濫調的愛情與戰鬥?

    這似乎說明了大多數人的基本要求:人要感覺到娛樂、安慰或放鬆時,並沒有要追求離奇的、超越一般經驗的太多的東西。

    很少人會想要天天看火山爆發或海豹獵食企鵝的奇觀,但很多人可以天天看一家老小每日發生的生活瑣事編成的連續劇。

    史上紅極一時的歌手或主持人成千上萬,但紅極一時的魔術師,用一隻手就可以數完。難道變魔術比唱歌、說話要普通嗎?

    當然不是。變魔術很難,既難熟練、有難創新,但觀眾很少為魔術師瘋狂;也許會讚賞,但實在很少會像見到偶像那樣聲嘶力竭地尖叫到落淚或昏倒。

    唱歌、跳舞、說話、講故事,都是很原始的技能,實在很難想像,場景從洞穴裡、火堆旁轉為劇院舞台、再轉為電視、再轉為網絡,而最打動人心的,依然是這幾件事情。

    我常常被問到什麼樣的人會紅?什麼樣的故事會賣錢?

    很遺憾的,答案很老套。

    人類恐怕沒有自己所想像的那麼喜歡新鮮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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