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白雲蒼狗謠(7) 文 / 池莉
處裡對流病所領導幹部調整的意見遲遲不下達。流病所忽地又發生了一件事。
說起來流病所也就是個五十餘人的小單位。不過麻雀雖小,肝膽齊全。人沒上一百,居然也是形形色色。這樣,所裡就有一個阮宣。姓阮的宣傳員。所裡有一項工作:創作預防各種流行病的宣傳畫。自然沒有科班出身的畫家願來。汪所長四處尋覓,調來了阮宣,是個懷才不遇的江湖畫家。據稱在日本、香港和瑞士都辦過畫展,和所有天才一樣,都是牆內開花牆外香。
阮宣四十歲左右,小個頭,髦發披肩,愛穿黑色風衣,離了婚,帶一個八歲女兒葎子住在所裡。所的頂樓一端打通了兩間辦公室為一套,阮宣在裡面作畫和睡覺。
院宣有兩點極為所裡人反感。一是不按八小時工作制工作,經常大自天睡覺或逛大街,狂妄地說他在等待創作靈感,靈感來了才能畫畫。二是經常有自稱是學生的年輕姑娘來找他。這些背畫夾的放肆大笑的姑娘在所裡唯一的樓梯上大搖大擺,完全是喧賓奪主。
群眾一再強烈要求所領導對阮宣採取點措施,但阮宣的宣傳畫一直都畫得很好。李書記本來是理解阮宣的,藝術家氣質嘛。不過他決不能允許阮宣犯生活作風錯誤。汪所長一點看不慣阮宣,又不便得罪朋友,阮宣是汪的某好友拜託照顧的。當然他再三聲明如果誰要調走阮宣,他舉雙手贊成。日子就這樣過下來了。
趁著所裡這一段混亂,阮宣就留某女士過了幾次夜。他以為他的同事眼睛都望著楊胖子和黃中燕,其實他的隱私早被人發現了,匯報給了汪所長。汪所長下令暫時不要驚動阮宣,阮宣和某女士就一日熱於一日了。所裡有人認識某女士是區文化館講解員,有夫之婦。阮宣和某女士居然像在真空中生活,安全感十足。
一個週六下午,當某女士來到阮宣室內之後,汪所長突然緊急將張。劉兩幹事帶著,一車開到醫院向李書記匯報來了。病房中開了碰頭會,最後決定今晚捉姦。劉幹事不同意這種做法,被三票否決了。李、汪、張在其漫長的革命工作生涯裡,都有過處理同類問題的經驗:不捉姦當事人決不會認錯。劉幹事說:「捉了當事人也不見得認錯。況且捉不住怎麼辦?」
張幹事反駁:「我們捉的是事實,他不認錯群眾認。捉不住就算領導晚上去看看他,給他敲個警鐘。」
劉幹事說:「我不想參加這次行動。」
李書記不客氣地說:「我同意你離開。」李書記認為這是劉幹事再一次表示不支持他。為了平和社會輿論,李書記是非常想做出一兩件治理所裡的政績的。
在劉幹事離開後,其餘三人回到了所裡,在黨辦等待夜晚降臨。他們反覆商議細節,氣氛很像一個團結戰鬥的領導班子。
晚飯後,阮宣的女兒葎子出來玩耍。張幹事在三樓截住了葎子。葎子被哄到黨辦,汪所長就說給葎子用紙紮一列火車,葎子同意了。
李書記就和葎子嘮嗑起來。關鍵的對話是這麼一段:
「喲,葎子戴上紅領巾了!真不錯!」
「李伯伯,我們班還有二分之一同學沒入隊呢?
「那葎子太棒了。紅領巾是什麼意思你懂嗎?」
「懂,是紅旗的一角。」
「為什麼是紅色的呢?」
「是烈士鮮血染紅的。」
「對!好孩子。那李伯伯問你問題可不許撒謊喲。」
「當然。」
李書記就問了某女士在阮宣居室內的情形,葎子盡其所知,一一回答。而平時葎子回答所有人的誘供都是一句話:「她們學畫畫。」
汪所長在天黑不久去上了一趟廁所。回到黨辦正義憤填膺準備出發捉姦時,黨辦電話鈴響了。是張幹事眼疾手快搶起了話筒,生怕五樓能聽見三樓鈴聲。張幹事只「喂」了一聲便臉色驟變,汪所長的老伴被車撞了,汪所長頓時遭了個晴空霹靂,目瞪口呆手腳發抖。汪所長在巨大不幸面前表示要堅持完成所裡工作,李書記勸走了他。張幹事甚至含譏帶諷地說:「問題解決得好會有您的功勞的。」
按計劃等到一般人就寢時間,李書記張幹事叫上門衛老頭子,用公家的鑰匙突然開門闖進了阮宣室內。某女士裸體躺在床上,而阮宣穿著衣服在畫架前畫畫。捉姦失敗。
張幹事很快就說話了:「領導想看看你。」
「為什麼不敲門?」阮宣冷靜而凶狠地說:「滾出去!」
事情並沒到此為止。當晚阮宣從葎子口中得知了李書記的誘供,便狂怒、大罵、喝酒,次日清早跑到醫院,將李書記從熱被窩中揪出一頓痛打。醫護人員的勸解,人山人海的圍觀使阮宣獸性迸發,他在李書記奪門而逃時夾住了李的兩個手指,並一點點用勁,以李書記手指骨折而告終。
阮宣以故意傷害罪被公安局拘留。某女士為救阮宣,在晚報發表文章《一個女模特兒的質問》,真名實姓質問李海山書記許多早在意大利文藝復興時期就討論過的繪畫藝術與道德問題。呼籲社會聲援畫家及其模特兒,譴責粗暴踐踏藝術的封建傳統偏見。社會果然一呼百應,讀者紛紛投書報社乃至衛生局衛生處,表示對李書記這種領導的譴責。
流病所又一次以醜聞轟動社會。衛生處再也不能坐著不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