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十三篇 宋元之擬話本 文 / 魯迅
第十三篇宋元之擬話本
說話既盛行,則當時若幹著作,自亦蒙話本之影響。北宋時,劉斧秀才雜輯古今稗說為《青瑣高議》及《青瑣摭遺》〔1〕,文辭雖拙俗,然尚非話本,而文題之下,已各系以七言,如《流紅記》(紅葉題詩娶韓氏)
《趙飛燕外傳》(別傳敘飛燕本末)
《韓魏公》(不罪碎盞燒須人)
《王榭》(風濤飄入烏衣國)〔2〕等,皆一題一解,甚類元人劇本結末之「題目」與「正名」,因疑汴京說話標題,體裁或亦如是,習俗浸潤,乃及文章。至於全體被其變易者,則今尚有《大唐三藏法師取經記》及《大宋宣和遺事》〔3〕二書流傳,皆首尾與詩相始終,中間以詩詞為點綴,辭句多俚,顧與話本又不同,近講史而非口談,似小說而無捏合。錢曾於《宣和遺事》,則並《燈花婆婆》等十五種〔4〕並謂之「詞話」(《也是園書目》十),以其有詞有話也,然其間之《錯斬崔寧》《馮玉梅團圓》兩種,亦見《京本通俗小說》中,本說話之一科,傳自專家,談吐如流,通篇相稱,殊非《宣和遺事》所能企及。蓋《宣和遺事》雖亦有詞有說,而非全出於說話人,乃由作者掇拾故書,益以小說,補綴聯屬,勉成一書,故形式僅存,而精采遂遜,文辭又多非己出,不足以雲創作也。《取經記》尤苟簡。惟說話消亡,而話本終蛻為著作,則又賴此等為其樞紐而已。
《大唐三藏法師取經記》三卷,舊本在日本,又有一小本曰《大唐三藏取經詩話》,內容悉同,卷尾一行云「中瓦子張家印」,張家為宋時臨安書鋪,世因以為宋刊,然逮於元朝,張家或亦無恙,則此書或為元人撰,未可知矣。三卷分十七章,今所見小說之分章回者始此;每章必有詩,故曰詩話。首章兩本俱闕,次章則記玄奘等之遇猴行者。
行程遇猴行者處第二僧行六人,當日起行。……偶於一日午時,見一白衣秀才,從正東而來,便揖和尚,「萬福萬福!和尚今往何處,莫不是再往西天取經否?」法師合掌曰:「貧道奉敕,為東土眾生未有佛教,是取經也。」秀才曰:「和尚生前兩回去取經,中路遭難,此回若去,千死萬死!」法師云:「你如何得知?」秀才曰:「我不是別人,我是花果山紫雲洞八萬四千銅頭鐵額彌猴王。我今來助和尚取經,此去百萬程途,經過三十六國,多有禍難之處。」法師應曰:「果得如此,三世有緣,東土眾生,獲大利益。」當便改呼為猴行者。僧行七人,次日同行,左右伏事。猴行者因留詩曰:
百萬程途向那邊,今來佐助大師前,一心祝願逢真教,同往西天雞足山。
三藏法師詩答曰:
此日前生有宿緣,今朝果遇大明仙,前途若到妖魔處,望顯神通鎮佛前。
於是借行者神通,偕入大梵天王宮,法師講經已,得賜「隱形帽一頂,金鐶錫杖一條,缽盂一隻,三件齊全」,復反下界,經香林寺,履大蛇嶺九龍池諸危地,俱以行者法力,安穩進行;又得深沙神身化金橋,渡越大水,出鬼子母國女人國而達王母池處,法師欲桃,命猴行者往竊之。
入王母池之處第十一……法師曰:「願今日蟠桃結實,可偷三五個吃。」猴行者曰:「我因八百歲時偷吃十顆,被王母捉下,左肋判八百,右肋判三千鐵棒,配在花果山紫雲洞,至今肋下尚痛,我今定是不敢偷吃也。」……前去之間,忽見石壁高岑萬丈,又見一石盤,闊四五里地,又有兩池,方廣數十里,瀰瀰萬丈,鴉鳥不飛。七人才坐,正歇之次,舉頭遙望,萬丈石壁之中,有數株桃樹,森森聳翠,上接青天,枝葉茂濃,下浸池水。……行者曰:「樹上今有十餘顆,為地神專在彼處守定,無路可去偷取。」師曰:
「你神通廣大,去必無妨。」說由未了,跌下三顆蟠桃入池中去,師甚敬惶,問此落者是何物?答曰:「師不要敬(驚字之略),此是蟠桃正熟,跌下水中也。」師曰:「可去尋取來吃!」……
行者以杖擊石,先後現二童子,一雲三千歲,一五千歲,皆揮去。
……又敲數下,偶然一孩兒出來,問曰:「你年多少?」
答曰:「七千歲。」行者放下金鐶杖,叫取孩兒入手中,問和尚你吃否?和尚聞語,心敬便走。被行者手中旋數下,孩兒化成一枚乳棗。當時吞入口中,後歸東土唐朝,遂吐出於西川,至今此地中生人參是也。空中見有一人,遂吟詩曰:
花果山中一子才,小年曾此作場乖,而今耳熱空中見,前次偷桃客又來。
由是竟達天竺,求得經文五千四百卷,而闕《多心經》,回至香林寺,始由定光佛見授。七人既歸,則皇帝郊迎,諸州奉法,至七月十五日正午,天宮乃降採蓮舡,法師乘之,向西仙去;後太宗復封猴行者為銅筋鐵骨大聖雲。
《大宋宣和遺事》世多以為宋人作,而文中有呂省元〔5〕《宣和講篇》及南儒《詠史詩》,省元南儒皆元代語,則其書或出於元人,抑宋人舊本,而元時又有增益,皆不可知,口吻有大類宋人者,則以鈔撮舊籍而然,非著者之本語也。書分前後二集,始於稱述堯舜而終以高宗之定都臨安,案年演述,體裁甚似講史。惟節錄成書,未加融會,故先後文體,致為參差,灼然可見。其剽取之書當有十種〔6〕。前集先言歷代帝王荒淫之失者其一,蓋猶宋人講史之開篇;次述王安石變法之禍者其二,亦北宋末士論之常套;次述安石引蔡京入朝至童貫蔡攸巡邊者其三,首一為語體,次二為文言而並雜以詩者;其四,則梁山濼聚義本末,首述楊志賣刀殺人,晁蓋劫生日禮物,遂邀約二十人,同入太行山梁山濼落草,而宋江亦以殺閻婆惜出走,伏屋後九天玄女廟中,見官兵已退,出謝玄女。
……則見香案上一聲響亮,打一看時,有一卷文書在上。宋江才展開看了,認得是個天書;又寫著三十六個姓名;又題著四句道:
破國因山木,兵刀用水工,一朝充將領,海內聳威風。
宋江讀了,口中不說,心下思量:這四句分明是說了我裡姓名;又把開天書一卷,仔細看覷,見有三十六將的姓名。那三十六人道個甚底?
智多星吳加亮玉麒麟李進義青面獸楊志混江龍李海九紋龍史進入雲龍公孫勝浪裡白條張順霹靂火秦明活閻羅阮小七立地太歲阮小五短命二郎阮進大刀關必勝豹子頭林沖黑旋風李逵小旋風柴進金槍手徐寧撲天雕李應赤髮鬼劉唐一直撞董平插翅虎雷橫美髯公朱同神行太保戴宗賽關索王雄病尉遲孫立小李廣花榮沒羽箭張青沒遮攔穆橫浪子燕青花和尚魯智深行者武松鐵鞭呼延綽急先鋒索超拚命三郎石秀火船工張岑摸著雲杜千鐵天王晁蓋宋江看了人名,末後有一行字寫道:「天書付天罡院三十六員猛將,使呼保義宋江為帥,廣行忠義,殄滅奸邪。」
於是江率朱同等九人亦赴山寨,會晁蓋已死,遂被推為首領,「各人統率強人,略州劫縣,放火殺人,攻奪淮陽,京西,河北三路二十四州八十餘縣,劫掠子女玉帛,擄掠甚眾」,已而魯智深等亦來投,遂足三十六人之數。
一日,宋江與吳加亮商量,「俺三十六員猛將,並已登數,休要忘了東嶽保護之恩,須索去燒香賽還心願則個。」
擇日起行,宋江題了四句放旗上道:
來時三十六,去後十八雙,若還少一個,定是不歸鄉!
宋江統率三十六將往朝東嶽,賽取金爐心願。朝廷不奈何,只得出榜招諭宋江等。有那元帥姓張名叔夜的,是世代將門之子,前來招誘;宋江和那三十六人歸順宋朝,各受大夫誥敕,分注諸路巡檢使去也;因此三路之寇,悉得平定。後遣宋江收方臘有功,封節度使。
其五,為徽宗幸李師師家,曹輔進諫及張天覺隱去;其六,為道士林靈素進用及其死葬之異;其七,為臘月預賞元宵及元宵看燈之盛,皆平話體。其敘元宵看燈云:
宣和六年正月十四日夜,去大內門直上一條紅綿繩上,飛下一個仙鶴兒來,口內銜一道詔書,有一員中使接得展開,奉聖旨:宣萬姓。有那快行家手中把著金字牌,喝道,「宣萬姓!」少刻,京師民有似雲浪,盡頭上戴著玉梅,雪柳,鬧蛾兒,直到鰲山下看燈。卻去宣德門直上有三四個貴官,……得了聖旨,交撒下金錢銀錢,與萬姓搶金錢。那教坊大使袁陶曾作詞,名做《撒金錢》:
頻瞻禮,喜昇平又逢元宵佳致。鰲山高聳翠,對端門珠璣交制,似嫦娥,降仙宮,乍臨凡世。恩露勻施,憑御闌聖顏垂視。撒金錢,亂拋墜,萬姓推搶沒理會;告官裡,這失儀,且與免罪。
是夜撒金錢後,萬姓各各遍游市井,可謂是:
燈火熒煌天不夜,笙歌嘈雜地長春。
後集則始自金人來運糧,以至京城陷為第八種;又自金兵入城,帝后北行受辱,以至高宗定都臨安為第九第十種,即取《南燼紀聞》《竊憤錄》及《續錄》〔7〕而小有刪節,二書今俱在,或題辛棄疾〔8〕作,而宋人已以為偽書。卷末復有結論,云「世之儒者謂高宗失恢復中原之機會者有二焉:建炎之初失其機者,潛善伯彥偷安於目前誤之也;紹興之後失其機者,秦檜為虜用間誤之也。失此二機,而中原之境土未復,君父之大仇未報,國家之大恥不能雪,此忠臣義士之所以扼腕,恨不食賊臣之肉而寢其皮也歟!」則亦南宋時檜黨失勢後士論之常套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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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青瑣高議》及《青瑣摭遺》即《青瑣高議別集》,參看本卷第108頁注〔19〕。
〔2〕《流紅記》見《青瑣高議》前集卷五。《趙飛燕外傳》,見《青瑣高議》前集卷七,「外傳」一作「別傳」。《韓魏公》,見《青瑣高議》後集卷二。《王榭》,見《青瑣高議別集》卷四。
〔3〕《大唐三藏法師取經記》一名《大唐三藏取經詩話》,三卷。日本有德富蘇峰成簣堂藏大字本《取經記》、三浦觀樹藏小字巾箱本《取經詩話》(後歸大倉喜七郎)。二者各有殘缺。一九一六年我國有影印本。《大宋宣和遺事》,簡稱《宣和遺事》,分元亨利貞四集,或前後二集。此書與《大唐三藏法師取經記》均出宋元間,撰者未詳。
〔4〕《燈花婆婆》等十五種參看本卷第16頁注〔49〕。
〔5〕呂省元疑即呂中。《四庫全書總目提要·大事記講義》:
「宋呂中撰,中字時可,泉州晉江人。淳祐中進士,遷國子監丞,兼崇政殿說書,徙肇慶教授。」
〔6〕剽取之書當有十種這十種書大約是《續宋編年資治通鑒》、《九朝編年備要》、《錢塘遺事》、《賓退錄》、《建炎中興記》、《皇朝大事記講義》、《南燼紀聞》、《竊憤錄》、《竊憤續錄》、《林靈素傳》。
〔7〕《南燼紀聞》一卷。《竊憤錄》、《續錄》,各一卷。二書皆記述宋徽、欽二帝被擄北行之事。
〔8〕辛棄疾(1140—1207)字幼安,號稼軒,南宋歷城(今山東濟南)人。歷任湖北、江西、湖南、福建、浙東等地安撫使,主張積極抗金。撰有詞集《稼軒長短句》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