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感舊以後(下) 文 / 魯迅
豐之餘
還要寫一點。但得聲明在先,這是由施蟄存先生的話所引起,卻並非為他而作的。對於個人,我原稿上常是舉出名字來,然而一到印出,卻往往化為「某」字,或是一切闊人姓名,危險字樣,生殖機關的俗語的共同符號「××」了。我希望這一篇中的有幾個字,沒有這樣變化,以免誤解。
我現在要說的是:說話難,不說亦不易。弄筆的人們,總要寫文章,一寫文章,就難免惹災禍,黃河的水向薄弱的堤上攻,於是露臂膊的女人和寫錯字的青年,就成了嘲笑的對象了,他們也真是無拳無勇,只好忍受,恰如鄉下人到上海租界,除了拚出被稱為「阿木林」之外,沒有辦法一樣。
然而有些是冤枉的,隨手舉一個例,就是登在《論語》二十六期上的劉半農〔2〕先生「自注自批」的《桐花芝豆堂詩集》這打油詩。北京大學招考,他是閱卷官,從國文卷子上發見一個可笑的錯字,就來做詩,那些人被挖苦得真是要鑽地洞,那些剛畢業的中學生。自然,他是教授,凡所指摘,都不至於不對的,不過我以為有些卻還可有磋商的餘地。集中有一個「自注」道——
「有寫『倡明文化』者,余曰:倡即『娼』字,凡文化發達之處,娼妓必多,謂文化由娼妓而明,亦言之成理也。」
娼妓的娼,我們現在是不寫作「倡」的,但先前兩字通用,大約劉先生引據的是古書。不過要引古書,我記得《詩經》裡有一句「倡予和女」〔3〕,好像至今還沒有人解作「自己也做了婊子來應和別人」的意思。所以那一個錯字,錯而已矣,可笑可鄙卻不屬於它的。還有一句是——「幸『萌科學思想之芽』。」
「萌」字和「芽」字旁邊都加著一個夾圈,大約是指明著可笑之處在這裡的罷,但我以為「萌芽」,「萌櫱」,固然是一個名詞,而「萌動」,「萌發」,就成了動詞,將「萌」字作動詞用,似乎也並無錯誤。
五四運動時候,提倡(劉先生或者會解作「提起婊子」來的罷)白話的人們,寫錯幾個字,用錯幾個古典,是不以為奇的,但因為有些反對者說提倡白話者都是不知古書,信口胡說的人,所以往往也做幾句古文,以塞他們的嘴。但自然,因為從舊壘中來,積習太深,一時不能擺脫,因此帶著古文氣息的作者,也不能說是沒有的。
當時的白話運動是勝利了,有些戰士,還因此爬了上去,但也因為爬了上去,就不但不再為白話戰鬥,並且將它踏在腳下,拿出古字來嘲笑後進的青年了。因為還正在用古書古字來笑人,有些青年便又以看古書為必不可省的工夫,以常用文言的作者為應該模仿的格式,不再從新的道路上去企圖發展,打出新的局面來了。
現在有兩個人在這裡:一個是中學生,文中寫「留學生」為「流學生」,錯了一個字;一個是大學教授,就得意洋洋的做了一首詩,曰:「先生犯了彌天罪,罰往西洋把學流,應是九流加一等,麵筋熬盡一鍋油。」〔4〕我們看罷,可笑是在那一面呢?
十月十二日。
〔1〕本篇最初發表於一九三三年十月十六日《申報·自由談》。〔2〕劉半農(1891—1934)名復,號半農,江蘇江陰人,歷任北京大學教授、北平大學女子文理學院院長等。他曾參加《新青年》編輯工作,是新文學運動初期重要作家之一。後留學法國,研究語音學,思想漸趨保守。著有《揚鞭集》、《瓦釜集》和《半農雜文》等。他的《桐花芝豆堂詩集》在《論語》半月刊上連續發表,下文所引詩及注,都出自集中的《閱卷雜詩》六首(載一九三三年十月一日《論語》第二十六期)。「有寫『倡明文化』者……」,系《雜詩》第一首的「自注」;「幸『萌科學思想之芽』」,系《雜詩》第六首中的一句;「先生犯了彌天罪……」系《雜詩》的第二首。
〔3〕倡予和女」語見《詩經·鄭風·蘀兮》:「叔兮伯兮,倡予和女(汝)!」
〔4〕「先生犯了彌天罪」四句,據劉半農在這首詩的「自注」中說:「古時候九流,最遠不出國境,今流往外洋,是加一等治罪矣。昔吳稚老言:外國為大油鍋,留學生為油麵筋,謂其去時小而歸來大也。據此,流學生不特流而已也,且入油鍋地獄焉,阿要痛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