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二十章 現世安穩 文 / 飄阿兮
郝思嘉說:每天都是新的開始。
這句話多麼的正確。
——沈安若的BLOG
正洋集團發生了一件算不上太重要,但也讓人議論紛紛的事情。工作一直順風順水到令人羨慕的沈安若,在升職任命文件下來的同一天,遞交了辭職報告。
沈安若很快便辦理好工作交接,跟著旅行團到東南亞玩了一圈,然後去了張效禮目前任總經理的華奧山莊。她在每一個部門各實習了兩周,然後直升為總經理助理。
那是新建的飯店,人事關係不複雜,沒有太多利益糾葛,對於她的任命,也沒有很多的異議。
沈安若與張總有多年如師生又如父女般的情誼,到了新的環境更是配合默契。工作方面,她基本上一帆風順。之前她的精神不太好,身體也虛弱,常被賀秋雁邊歎息邊挖苦,說她打眼一看就像只蒼白的女鬼,但兩三個月下來,緊張,忙碌,反而恢復了往日的神采,整個人宛若重新活過來。
去華奧山莊,除了張總的原因,其實還因她特別貪戀那邊的環境。華奧是綜合性飯店群,依山而建,除了二十八層的主樓外,還包括別墅區,各類風格餐廳,大型會所,展會館。不同於大多數飯店的歐式佈局,華奧的環境很中式,除了主樓,其他都是矮層建築,亭台樓閣,小橋流水,錯落有致,樓與樓之間是園林景觀,每天穿行其中都是一種享受。
她的生活漸漸規律,不再熬夜,每週去上一次瑜珈課,偶爾參加個插花班,還跟著慈祥的鄰居老人們學了一陣子太極拳。她甚至拾起扔了很多年的畫筆,無聊的晚上便塗塗抹抹。當年險些考美術專業,結果卻徹底棄了,以至於搞美術專業的叔叔見她就碎碎念。有時候就是這樣,有些東西一旦丟了,就再沒有找回來的念頭。沒想到現在竟重新提起興致。
她畫工筆畫與油畫,工筆只畫仕女圖,一筆一筆細細地描,像繡花一般。油畫只畫風景,大片的樹木,草地與花叢,蘸了各色的油彩,一層層地刷,一點點抹,都是很耗時間的興趣,好多天完成一副,畫完就扔進閣樓,不再看一眼。後來賀秋雁在她每副畫作快要收尾時,就會跑來守著她,因為她畫完以後,總會臨時起意地在這裡多添幾筆,在那邊多抹幾下,生生毀掉本來還不錯的作品,令賀秋雁扼腕不已,所以後來只要賀秋雁覺得這幅畫該完工了,也不管作者自己的意願,強行就從她手底下抽走。沈安若只是笑,從不惱。
賀秋雁有時候笑她,離婚後比未婚和已婚時都過得更好,婚姻之於她完全就是一場時間有點長的培訓課。
賀秋雁在她離婚後怕她想不開,到了週末就來陪她,結果總是很奇怪地發現沈安若的心情永遠比她自己的要好。她自己還是奔波於相親——短暫交往——重新相親的無盡循環中,痛罵男人仍是她最喜歡的娛樂項目。
一天她們邊吃著薯片邊看一張影碟,《真情假愛》,輕鬆的喜劇,喬治·克魯尼與澤塔·瓊斯珠聯璧合,火花四濺。女主角人生目標便是尋覓有錢男,嫁之,離婚,賺得大筆贍養費,從新高的起點尋覓更有價值的NextOne,而男主是離婚案律師,專門幫著女人坑男人,或者幫著男人避免被女人坑。沈安若從開頭就一直忍不住哧哧地笑,賀秋雁說換一張一張,多麼無聊。不要換,克魯尼多有味道啊,沈安若說。還是看到了結尾,那一對男女每一分鐘都在互相算計,互相提防,互相陷害,最終還是雙雙認了栽。
看完電影後她有幾秒鐘的失神,不免想起她的前夫。程少臣對她真的很大方。婚前他們曾有過一紙協議,是她的堅持,程少臣當時很不以為然。她現在回想實在有點感慨,原來那時便冥冥中預知了結局,為了顯得自己清高,為了自己的體面。
離婚後她情緒不高,很少關注工作與休閒之外的事,直到前陣子陸續有一些機構與她聯絡確認,才漸漸得知程少臣為她作了極為周到的安排,確保她不工作且時時揮霍一下也可以過得非常好。對此,她心中存有感激。
沈安若離開正洋後,將她自己那套離公司極近的小公寓,以比市場價低得多的價格賣給一位同事,那一家突遭變故,生活陷入困境。除了帶走她自己的一些物品,所有傢俱和電器都留給了他們。此外她做了一件令買主很困惑的事,她在賣房子前幾天,替他們將沙發與床都換成全新的,然後找人將舊沙發與舊床燒掉。
現在她住在以前她和程少臣婚後住的那套市中心黃金地段的豪華公寓裡。那裡離華奧不遠,只需三十分鐘車程。可是一個人住那樣大的屋子,太浪費,也太空蕩,她一度很想賣掉,終究沒下定決心。她很害怕搬家,實在麻煩。
其實原因還有,程少臣離開時,幾乎什麼東西都沒有帶走,他的衣物,他的各種器材,工具,還有他書房裡的所有東西,在她印象裡,似乎一件都沒拿。她看著那些東西,實在不知該如何處理,只好留在原處。反正房子夠大,房間夠多。
平時她鎖了他的房間,週末有鐘點工過來打掃時,她也會一併請她將程少臣的書房也清理過。有時候半夜睡得矇矇矓矓,小腿抽著筋醒來,覺得渴,去找水喝,忍不住向他的書房方向望一眼,意識混沌時,心裡有絲詫異,為何他要關著門,他們明明一向都不關門。
她一個人很少在家開伙,一般在外面吃,有時在華奧的員工餐廳吃過飯再回來,週末偶爾自己動手,都是很簡單的菜,比如西紅柿炒蛋,然後會想起,其實自己從來不愛吃這東西,但因為程少臣喜歡,常常做,也就慢慢適應。那時她不免會偶爾產生一種錯覺,彷彿離婚不過是一場夢,他出了一趟遠差,只是沒有歸期。
沈安若把這些行為統統歸結為離婚後遺症。其實連懷念都稱不上,她不難過,沒有心痛。但畢竟一起生活了那麼久,很多東西,已經成為習慣,深入骨髓,一時半時改不掉。
她還是偶爾能夠聽到他的消息,儘管他們從簽署過離婚證書那天後就再沒聯繫過。安若以為與靜雅的緣分也會漸漸散去,但其實靜雅總是定期地與她聯絡,有時電話,有時郵件,剛離婚那陣子更是頻繁,跟她說些網絡笑話,講阿愚的趣事,發了很多照片給她看。程淺語小朋友越長越漂亮可愛。
靜雅盡可能地不提程少臣,但還是會有意無意地透露一些他的消息。比如那天她在電話裡興奮地說「半小時前阿愚突然會說『叔叔』這個詞,口齒特清晰,我和媽一興奮就把電話撥到倫敦去了,都忘了那邊是下半夜兩點呢……」然後意識到什麼,生生地卡住。
她一直知道他到了歐洲,她記得似乎是德國,原來現在在英國。她有點好奇,只是很單純地好奇,但忍著沒問。
再比如那天靜雅跟她說新上映的所謂的大片多麼名不副實,勸她千萬不要浪費時間浪費體力,突然電話裡傳來另一個遙遠的人聲:「靜雅,我去機場接少臣,你也一起去吧,抱上小語。」只有程少卿不會跟著他們一起喊女兒「阿愚」,他只喊「小語」。
那樣久沒有再聽到這個名字,她的心跳終究還是滯了一下。
靜雅也意識到她聽到了那句話,小心翼翼地補充一句:「他回國一周,一直在北京,今天順便回家看看。」
其實解釋與沒解釋並無區別,跟她又有什麼干係。他們始終沒有聯繫過,似乎也沒有什麼聯繫的必要。
新工作很有趣,並沒有比以前更忙,但是會認識很多的人,來來往往,眼前的面孔換了又換,每天都過得新鮮。
她偶爾跟江浩洋也有聯絡,一般是公事,江浩洋會順便請她吃飯,她有時拒絕,有時接受,看自己的日程安排,也看心情。他們處得很好,就像多年的老友一樣,有時候他也會給她一些工作上的建議。那日江浩洋說:「我本來以為這份工作並不適合你,結果你做得順手又開心。你到底還是跟以前不太一樣了。」
「是啊,人怎麼會一直站在原地一點都不變,至少也會變老。」
沈安若總助其實變化不大,溫柔和善,極好相處,對每個人微笑,從不發脾氣,話很少,人前人後都不說人是非,但過於堅持原則,或者說執拗,一旦決定的事別人很難說服她。但無論如何,從部門經理,到服務員,每個人都對她友善至極。至於他們是否在背後非議她,反正她聽不到。
也有不那麼順的時候。某日晚上她當值,巡視各處場所的運營情況,突然有人報告說,娛樂中心那邊有客人對服務員不滿,正發飆呢,軟硬不吃,一堆人在看戲,大堂經理費盡口舌。她匆匆趕過去,陪行工作人員提醒她:「沈助理,您小心,那位事主兒是『大哥』。」
「黑社會?」
「咳,基本上算是吧。真失望,太沒氣質了。」
「黑幫港片看多了吧?少看點,要看也看《教父》系列啊。」
情況不太糟。一干找碴人等見到她極度不屑,弱質女流,看起來像剛畢業,縱使綰著發化了妝制服筆挺,仍是沒有說服力。「找個女娃娃敷衍我們呢?」年輕的大堂經理急忙解釋,這是我們沈總助。
弱女子也有優勢,那大哥端了斟滿高度白酒的大杯一直湊到她鼻端下:「沈小妹,喝了這一杯,我就啥也不跟你們計較了。」
這邊一堆人還沒來得及阻攔,沈安若已經接過杯子一口灌下去,反轉了杯子給他們看,一時掌聲和口哨聲四起。再主動地喝一杯,鄭重其事敬那位大哥。
她長相柔美,笑容甜,聲音也軟,有北方女子中少見的江南水鄉的溫婉氣質。所謂伸手不打笑臉人,客人很快就沒脾氣了。
那位鄭姓老大後來成了常客,偶爾遇見打招呼,於是向人介紹沈安若:「這是我沈小妹,以後見著她,你們都要罩著點。」
她真是冒了一點險,但當時也沒有什麼別的辦法,她賭那位滿臉凶相的大哥眼底有一點溫和善良的光。那些酒倒真是沒讓她舒服,她晚上都沒回成家,在酒店房間裡暈了一晚。第二天下午才上班,張總忍不住罵:「逞強,就是能逞強。」不過真是收穫挺大,除了那位大哥不再找麻煩,連幾位平日對她保持著表面客氣,其實心底並不以為然的經理們,見著她都親熱與尊重了許多,將她當做自己人。
生活暖陽高照風平浪靜多麼好,偶爾有點小意外,就權當調和劑了。
偶爾還有半拉子的艷遇。西餐廳新請的業餘鋼琴手是一名再幾個月就要畢業的大四生,長得真是不錯,劍眉星眸,氣質佳,只除眉宇間一點冷清的神情。那時她在場,他看她,神色有一點倨傲,於是沈安若輕描淡寫地說一句:「會彈《大黃蜂》嗎?來一首聽聽。」他彈得實在不錯,於是順理成章被留下。
後來沈安若看了他的名字,突然就有去砸錢的衝動。陳曉城。
她極度無語。
沈安若在員工餐廳時常遇見陳曉城,他自覺坐到她對面,總忘帶餐卡,每每朝她微笑:「沈安若,可不可以請我吃飯?」
這麼沒有做小輩的自覺,就算笑得再迷人也沒用,她對帥哥一向有免疫力。
但有一天還是發作:「陳曉城,你就算沒上過禮儀課,也該有基本的常識。沈助理,沈女士,沈姐,隨你叫,但是,不許連名帶姓地喊我。」
「憑什麼啊?現在還沒到我的上班時間呢。」
沈安若用勺子敲敲餐桌,叮叮咚,引得有人朝這邊看:「陳同學,就憑我像你現在這樣無所事事等畢業證的時候,你還在咬著筆抓著頭髮熬夜埋頭題海準備中考。」
「實話跟你說,我中考時晚上從來不唸書,熬夜備考的人都是笨蛋。」
沈安若很快就發現,陳同學喜歡故意惹她,愛看她生氣的樣子。她自有對策,不理他,見他繞道走,幾天後,陳小弟便軟了身段,和氣地稱她「安若姐」。
那男孩一見便知出身好,不缺錢花,學的也是賺錢機會多多的專業,偏窩在這裡賣藝,彈琴時像藝術家,跟她一開口便沒一句正經。
後來熟識人見她就笑:「有漂亮小男孩纏著你,會不會覺得心情特別好,人都年輕許多?」
「孫姐,你若喜歡,儘管拿去,我可消受不起。」
「唉,陳小帥哥可是除了你誰也不理啊。平時一副眼高於頂的樣子,偏偏在你面前低眉順眼。」
某天晚上她走得很晚,車開到大門口時,見著陳曉城站在路邊等她,於是停車。
「太晚,沒車了,送我一程吧。」
「不順路。打車回去,明天拿發票回來報銷。」
陳曉城嗤地笑了一下:「你怕我把你怎麼樣啊?」
沈安若冷冷看著他,不說話。
「喜歡一個人,所以想去接近她,這很正常吧。難道要越喜歡越裝不屑?我對你真的沒別的想法,更沒有想褻瀆你的膽量,你犯得著避我跟避老鼠似的嗎?好吧好吧,既然你那麼煩我,我明天就從你眼前滾開。地球這麼大,以後你一輩子都不會再見到我。」
「上車。」沈安若沒有任何情緒起伏地說,然後沒等他繫好安全帶,就猛地發動車子,害他一頭撞到車窗玻璃上。
小屁孩而已,有代溝啊,她跟他,實在沒有共同語言。
夏末秋初,陳曉城也要離開,去英國留學,他堅持要請沈安若吃飯。
「看吧,人與人之間的緣分多短,現在後悔從沒給過我好臉色看了吧。你對別人都那麼和氣,怎麼就不待見我呢?不過以後你想對我好點都沒機會了。」陳同學恬不知恥地說。
「不是說麻省理工才是你的理想,怎麼又去英國了呢?」
「我前女友在那裡。」
「愛到可以為她捨棄理想,當年為什麼又分手?」
「當時不明白啊,覺得分手有什麼了不起,既然你要走,我才不挽留。其實現在也沒搞清楚到底算不算是愛,不過有一天夢見很多年後,她抱著她的孩子跟我在街頭相遇,那滋味,太難形容。後來得知她還是一個人,立即就下定決心了。」
「你是不甘心,見不得她沒有你也過得好吧。」
「唉,可能吧。不過想那麼多做什麼?我相信直覺,所以我要去找她。就算真的不能挽回,至少努力過,以後不會後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