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說博覽 > 名著佳作 > 意外的時間機器

正文 第07節 文 / [美]喬·霍爾德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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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們讓馬特脫掉防水服,換上灰色的囚服,然後把他關進一個小房間,銬在一把椅子上。房間裡有面大鏡子,可能是單面鏡,桌上有本看完即撕的日曆,上面顯示的日期是2月2日,這和他計算的時間跨度一致:39天又13小時。

    "幹嗎要用手銬?"他問保安,"我又不會逃跑。"

    "這是標準程序:看見穿了身防水服拿著寵物的人,就銬起來。我們這兒可沒有束縛衣。"

    說完保安就走開了,接下來登場的是裡德警探,小個子,樣子很凶,抽著不帶濾嘴的香煙。馬特納悶那煙是哪兒搞來的,還有他為什麼能在公共場合抽煙?

    警探在馬特對面坐下,把煙頭在煙灰缸裡擰了擰,湮沒了,但火沒滅。"你認識丹尼斯·佩普西吧,你從他那兒買過毒品。"

    "我買的是利他林,用來增強注意力的。"

    "你有醫生處方嗎?能出具收據嗎?"馬特搖了搖頭。"你上次見他是什麼時候?"

    "12月14日,9點38分的時候。"

    裡德寫了兩筆:"他差不多就那時候死的,日子至少沒錯。"

    "我見他的時候他還活著,不過喝醉了,還嗑了藥,但是還活著。"

    "他就是在那個時間段裡被謀殺的,殺手可能就是偷走他百萬美元轎車的那位。"

    "他是怎麼死的?"

    "先我問你答怎麼樣?你和佩普西先生有多熟?"

    "不算太熟,他是我在MIT念本科的時候通過另外一個學生認識的,好像是八年前吧。"

    "你們倆之間只是買賣關係?"

    "我們偶爾一起去參加聚會,他喜歡顯擺他那輛雷鳥。"

    "在聚會上會用麻醉品吧?"

    "沒有。但我知道他也做麻醉品生意,賣利他林給學生掙不了幾個錢。"

    "最後見他的時候,他正在嗑藥?"

    "嗯,他幾乎隨時都在嗑藥。最後見他時他用鼻子吸了點藥,說是試驗品,還在測試。"

    "那麼你也來了點嘍?"

    "沒,才沒有呢!我可沒他那麼瘋。"

    裡德緩緩點頭,然後翻開記錄。"在他的屍體旁發現了一個小玻璃瓶,裡邊裝著白粉,是某種興奮劑。旁邊還有一個MIT教授的姓名和電話號碼。"

    "這兩件事無關,"馬特趕忙說,"電話號碼是我給的。"

    裡德點了點頭:"沒錯,卡片上佈滿你的指紋。那位教授說你在他手下幹過,後來偷了台重要的設備失蹤了。"

    "得了吧,才不是那樣呢!"——仔細想想,其實就是那樣。

    "已經一個多月沒人見到你了。"

    "是三十九天半。我是去了……我說這是在錄音吧?"警探點頭。"那我跟你說說全部經過吧,從頭說起。"

    警探看了眼手錶:"給你十分鐘-當時夜黑雨大-對吧?"

    "是夜黑雪大……"

    馬特用了二十多分鐘才把故事說完。

    裡德警探翻了幾頁筆記,然後衝著牆上的單面鏡說:"哈里?你要進來嗎?"

    片刻後,門開了,進來了一個穿著粗花呢的男人。"富勒先生,我是斯特曼上尉,斯特曼博士。"

    "是心理醫生吧?"馬特問。

    "是心理學家,"他悄無聲息地拖過一把椅子,在裡德警探身邊坐了下來,"剛才的故事非常有趣。"

    "那不是故事,是事實。"

    "你肯定這麼想。"他瞅著馬特,彷彿昆蟲學家在觀察著不太常見的蟲子。

    "裡德警探剛才說了,我們給馬爾什打了電話。他的確證實了有個名叫馬修·富勒的實驗助理在兩周前失蹤。"

    "那就行了唄。"

    "他說解雇你是因為你精神不穩定,還依賴毒品。我們問他為什麼毒販子的口袋裡會有他的名片,然後他就報了你的名字。"

    "他又沒販毒給我!"

    "出了這件事後,你就成了你們系的傳奇人物:瘋子馬特神經錯亂了,他殺了他的毒品提供者,還開走了他的大號古董車。他們說你那陣子老是胡說什麼時間旅行的事。"

    "好吧好吧。那你怎麼解釋我開著沒有輪子的古董車在麻省大道冒出來的事?"

    "沒人看見你冒出來,"警探答道,"我們推測你當時掛在一輛卡車後面,但半路從卡車上脫落了。當時你前面一定開著輛能拖車子的卡車,我們正在設法查找。話說你-冒出來-的時候,可是造成了相當嚴重的交通堵塞。"

    "那個撞上我車門的哥們兒怎麼說?"

    "他也確定你是從卡車上脫落的。"

    "老天!那麼防水服呢?大冬天穿一身防水服,還坐在一輛被拖著行駛的轎車後面,正常人誰會那樣?"

    警探和心理學家都凝視著他。

    "那麼……攝像機呢?你們一定當證物採集了吧。裡面可是有我和轎車一起消失的畫面!"

    裡德看了看筆記的第一頁:"攝像機也是你那位胖子朋友名下的,這裡寫著-無法修復。"

    "該死!一定是丹尼看到汽車消失就發心臟病了!他就是那麼死的,對吧?"

    "這個我們就不知道了。發現時,他已經死了兩星期了,我不是病理學家,不好說什麼,但屍檢顯示他死前用藥過量。"斯特曼博士說。

    "藥絕對不是我給他下的,他在用藥方面不需要幫手。"

    "事情沒那麼簡單。佩普西這種人都和犯罪集團有密切瓜葛,無論死因是什麼都值得懷疑,死於毒品就更可疑了。"

    "那就去抓兩個黑手黨啊。我只是個清白的時間旅行者,要不就是個穿著防水服的瘋子研究生。真搞不懂,你們為什麼把我當兇手?"

    "光憑豪華轎車失竊就能把你登記在案,"裡德說,"順便再列為謀殺案件的嫌犯。"

    "喂喂!我承認車子是我拿的,但那是丹尼借給我的!你們一定把攝像機的晶片取出來了吧。那裡面記錄了我和車子一起失蹤的情景。"

    裡德笑了:"用自己在轎車裡消失的圖像來證明自己沒有偷車,這倒是頭一次聽說。但我們沒找到數據晶片。"

    "肯定有!"——真的有嗎?當時為圖省電,他讓丹尼用了光學取景器——"可能是在攝像機砸壞的時候滾出去了吧?"

    "如果有的話,勘察現場的時候早該找到了。他們可是查得很仔細的。"

    馬特對此相當懷疑:和一具300磅的腐屍在同一間屋裡,誰還仔細得起來?

    這時,斯特曼博士站了起來:"羅恩,我還有個會要開。有結果了告訴我。"然後他沖馬特點點頭。

    "祝你愉快,富勒先生。"

    "我也希望這樣,"馬特目送著對方離開,然後說道,"能讓我打個電話嗎?"

    警探把一部手機推了過來:"打幾個都行。是要打給律師嗎?"

    "我這樣的人是沒有律師的。法庭應該會給我派一個吧?"

    "下午吧,等定了保釋金額再說。"

    "希望別超過兩百塊。"他撥了卡拉的號碼,但她還沒開口就掛了。

    母親也幫不上忙。他的熟人當中只有一個認識律師,但那人已經被他"過失殺害"。他打給了馬爾什教授,教授氣急敗壞、語無倫次——警方第一次聯絡他時,剛在毒販的碩大腐屍上找到了他的姓名和電話號碼,所以態度上不太尊重。

    裡德警探不動聲色地旁觀他的窘境,然後把手機收了回去:"我唸書那會兒沒學過多少物理,只懂點皮毛,只記得書上說時間旅行是不可能的,會有悖論什麼的。"

    "可我就在你面前。信不信由你,幾個小時前我還在丹尼的車庫裡,當時是12月14日9點38分。但話說回來,這東西雖然是時間機器,卻一點用都沒有,因為它是單程的。"

    "嗯,這個我明白。如果能帶著份報紙回到12月14日——財經版好了——就能在股市上大獲全勝。"

    "你說的悖論就是這個,它會破壞因果。除非每次使用機器都會開闢一個新宇宙,然後到那裡面去做富翁。"

    "這麼說,既然你旅行到了2月2號的今天,那麼這世界上就會有兩個你嘍?"

    "有人說會,有人說不會。到底事實會怎麼樣,就得看我能不能走出這道門了。"

    有人敲了敲門,馬特和警探都"霍"的一下站了起來。但進來的只是個警員,穿著制服,是個金髮美女。"上尉,他們叫我來提馬修·富勒,你如果問完了我就帶他走。"

    "行。"他走過來為馬特打開了手銬。

    "我可以跟你說說庫爾特·哥德爾和阿爾伯特·愛因斯坦。"馬特對女警說。

    "都是你的好朋友嗎?起立,轉身,雙手放到背後。"

    她在他手腕上銬了副手銬,然後問警探:"嫌犯危險嗎?"

    "倒談不上危險,但要是他憑空消失,就告訴我一聲。"

    "我真的可能消失,但原理我也不明白。"

    "哈,如果你錯了,那就傳訊的時候見。"

    女警碰了碰他的肩膀:"走吧,馬修。你的房間都準備好了。"

    他的室友是個小個子,一張紅臉上長著白色的鬍渣,名叫西奧·霍克內。"你犯了什麼事?"他問。

    "殺人。"這兩個字讓馬特心裡"咯登"了一下。"還有偷車——其實是我找一個朋友借了車,但我一走他就死了。"

    "真他媽沒天理!話說老子也是清白的!"——都說這地方塞滿了清白的人——"我開車撞了個人,媽的,明明是他腦子抽風自己跳到我前面來的。就這麼著,他自殺成功了,倒害得我坐牢。"

    "你認識那人嗎?"

    "哦,認識,壞就壞在這兒。他算是我的前妹夫,我們的關係不算太好。可我真要殺人也不會開輛破車殺呀。我有槍有執照,要殺這王八蛋還用得著開車撞?"

    "我聽明白了。"

    "但那男的實在賤。"

    "他娶了你妹妹?"

    "算是吧,整天打她,他塊頭很大,在局子裡有朋友。"

    "警察局嗎?太可惡了。"

    "這還用說?"他走到窗前,望著外面灰色的天空和堆滿髒雪的停車場,"他們會把我釘牆上的,媽的!"

    馬特不知道該說什麼。他現在迫不及待地想逃出監獄,尤其是這間牢房。"你……能證明那是起事故嗎?"

    "我倒希望能。可那會兒是凌晨兩點,沒有目擊證人,就街對面的銀行有台破爛攝像頭。"他回頭看著馬特,目露凶光,"喂!你問那麼多幹嗎?"

    "抱歉,"馬特舉起一隻手來安撫他,"我不是要打探什麼。只是我以前從來沒進過牢房,比較好奇。"

    "你這是什麼話?你意思是我一輩子都住在牢裡?"

    就在這當口,金髮女警在鐵欄杆上敲了一下,救下了他:"馬修·富勒?有個律師要見你。"

    "可我不是還沒律師嗎?"

    "現在好像有了,這邊走。"她緊緊盯著另外那名犯人,直到牢門"光當"一聲關上。

    "喂喂!我可什麼都沒跟他說!"前室友大聲嚷嚷。女警沒搭理他。她沒給馬特戴手銬,而是直接領著他走出拘留區,來到了剛才他受審房間對面的一間辦公室。

    有個男人在那裡,看上去像是個律師,還是成功的那種。他穿著阿瑪尼,戴著勞力士,頭髮光可鑒人——估計他那身行頭遠遠超過馬特一個月能到手的辛苦錢。他站起來,隔著傷痕纍纍的桌子和馬特握手。

    "你好馬修,我是朗翰-克魯斯事務所的凱文·朗翰。"說著他瞥了眼女警,她見狀走了出去。然後,朗翰律師坐了下來,馬特也跟著坐下了。

    律師上下打量著馬特,說:"你是清白的,對吧?"

    "沒錯。怎麼,你要為我辯護?"

    "我可沒那本事,我是個公司律師,"他靠到椅背上,緩緩點頭,"真是怪事……剛才有人到我的事務所送了個信封,裡面裝著兩張支票和一份指示。其中的一張支票是給我的,足夠支付我來這裡的車馬費。另一張金額100萬美元,是用來保釋你的;而你的保釋金正好是100萬——你看起來不像是殺人犯嘛。"

    "我本來就不是。"

    "我把支票給了法官,她收下了,還說今天傳訊結束後就讓你假釋出獄,但你不能離開波士頓。從她的口氣判斷,她覺得這錢是犯罪集團給的。"

    "可我不認識什麼犯罪集團的人。"

    "一個都不認識?"

    "就認識丹尼斯·佩普西,那個死者,審我的警察說他和犯罪集團有牽連。"

    "那他有嗎?"

    "現在想想,大概有吧……他是賣毒品的,總得有地方進貨。他肯定不是什麼模範青年,可我認識他這麼些年,從沒聽他提起過那方面的聯繫。"

    朗翰搖了搖頭:"最好小心點。他們保你出來,可能是為了來找你。"

    "可我什麼都不知道啊。"

    "他們可不管,他們只曉得警察認為你殺了他們的人。"

    "天呢!那我還是留在監獄裡吧。"

    "依我看,那也不妥,監獄可是個犯罪高發地區。"說著,他從一個衣袋裡取出一張折好的紙遞給馬特,"送信的人還留了張字條,你自己看就行,別大聲念出來。"

    紙上寫著,"上車走人。"

    有人知道車的事?"這個送信的長什麼樣?像我嗎?"

    "有點吧,我沒看清。等我拆開信封回到前台,他已經走了。前台小姐放了段安保錄像,能看見他的後腦勺。他和你差不多體型,長髮。"

    馬特感到納悶:難道是未來的他回到現在解救了自己?難道在未來,他學會了時間旅行的倒轉和控制,順著閉合的哥德爾怪圈回到了幾個禮拜之前,在股市裡掙了一百萬,然後……

    "這人是什麼時候去你辦公室的?"

    "就在我們上班後不久,9點半吧。"

    也就是說,他可以在馬特到達這個時間點之前離開——剛好在他到達之前。這樣就能破壞悖論,避免在同一個時間段出現兩個他了。

    又或許,這是個黑手黨的陰謀。"你說的犯罪集團的事有幾成把握?"

    "你的熟人中還有誰拿得出一百萬美元嗎?還有誰會扔下一百萬就走,連一句解釋都沒有?"

    "不……不認識,應該沒有。我是MIT的,但在那裡也不是什麼大人物。你覺得我該怎麼辦呢?"

    "剛才說了,小心為妙。"朗翰提起皮革公事包,起身看了看表,"傳訊快開始了,法庭會給你指派一個律師,走走形式而已,你可能根本見不著他。進了法庭拒絕認罪就行了,保釋金法官已經收下了。"

    "這樣就能從謀殺訴訟裡脫身了?"

    "他們不能因為你在被害人的車裡就告你謀殺,據我所知,那還是輛不能跑的車。你要拒絕承認的是大額偷竊。"

    "我壓根兒就沒偷那車。"

    "這都無關緊要。簽幾張紙,你就可以走人了。"律師和他握了握手,然後走了。

    馬特拿起一本破爛的《時代》翻看了幾分鐘,想瞭解一下最近發生的新聞。這時金髮女警又進來了:"真快啊,認識什麼大人物?"

    "看來是有什麼大人物認識我。律師說一個陌生人給我交了保釋金。"

    "金額都不知道就交了?"馬特聳聳肩。"法官說她先聽你的案子。"

    法官是位滿頭白髮的女士,正一臉倦怠地坐在一張堆滿文件的辦公桌後面。她拿起一張紙說:"馬修·富勒,這是你的提審手令。你被控大額行竊,失竊的是一輛……1956?1965年的福特雷鳥,車主是已故的丹尼斯·佩普西。你認罪嗎?"

    "不認,我——"

    法官一錘子敲下:"法庭已收到你的保釋金。審判初步定在3月1日舉行。在這之前,你可以自由行動,但不得在未知會法庭的情況下離開馬薩諸塞州——"說到這兒,她才抬頭望了他一眼,"本庭申明,你現在是一宗謀殺案的重要證人,不要出城,否則會被刑拘。"接著,她衝著他身後守在門口的男子說:"下一個。"

    金髮女警把他帶回原來的房間,叫他等著,回來的時候帶著他的防水服和通氣管,還有裝著錢包和鑰匙的塑料袋。"你身上的工作服是公有財產,得換下來。我先出去。"

    這麼說,他要在大冬天穿著防水服,微笑著走上大街?看來也只好這樣了。

    好在劍橋是座大學城,而且馬特的年紀也不算太大。這副打扮,別人頂多以為他是在參加什麼社團的入會儀式,要不就是打賭打輸了的綵頭。他加快腳步,朝蓋普服裝店走去,沿途經過了兩個街區,路上的行人要麼死盯著他,要麼乾脆視而不見。防水服裡很冷,但橡膠質地的小靴子摩擦力大,很適合在冰面上行走。

    "上車走人。"

    他去買了條牛仔褲,暖和的法蘭絨襯衫,鞋和襪子,還有一件有襯裡的厚夾克。車呢?車在哪兒?

    他又回到警察局,問了前台的警官。警官在一台老舊的電腦上打了幾個字,又用鼠標比劃了兩下。

    "現在還不能給你,這可是一宗大額盜竊案的證物。"

    他顯然不瞭解其中的可怕內情。"我不是想開走,只想取走前座上的幾件東西,工作要用。"馬特說。

    警官盯著馬特看了很久。等等,這是在索賄嗎?馬特伸手去摸錢包。

    "你得和羅曼中士談。"他在一張黃色記事貼上唰唰寫了幾筆,"索麥維的停車場歸他管,車子就在那兒。運氣好的話,他可能會讓你拿。"

    "謝謝。"馬特不認識上面的地址,但他可以去找。

    他坐上紅線,沒在索麥維下車,而是坐到了自己家的那站。他下了車往家走,沿途提防著黑手黨惡棍的襲擊,但一路上只見到了一個衣著很保暖的慢跑者,還有個穿著連身衣褲、遛著兩條狗的老太太。

    公寓裡熱得透不過氣來,這可比外面的嚴寒好多了。他燒了壺水準備泡茶,然後小口喝著紅酒讓自己胃裡暖和過來。

    接著,他搜羅了關於時間機的零星數據,又把自己做的數學分析複製了一份,一直忙到了第二天上午。最後他把材料放進文件夾,連同第一次實驗中隨著機器穿越時空的廉價手機,以及記錄下機器往返畫面的攝像機晶片,一道裝進了盒子。他還寫了份長長的記錄,把叩響丹尼家的大門之後發生的事全都寫了進去。

    他在盒子上寫了馬爾什博士的名字,然後坐著火車去了MIT,打算以校園郵包的形式寄出盒子。那樣會讓郵件晚到兩三天。

    等馬爾什打開盒子的時候,他已經身在別處了。

    東西寄出之後,他回到了公寓,準備先好好睡上一覺,再去找羅曼中士談談。可就在這時,他收到了一通聽起來相當緊急的留言。

    對方的聲音並不強硬,也不帶粘糊糊的意大利腔調,但所說的內容非同小可:"我代表佩普西先生的僱主,想問問你他臨死前的情況。我們想在今晚你方便的時候和你會面。請回電。"

    接著,他留了一個查爾斯頓的號碼,那裡住著幾戶不錯的意大利人家。馬特心想:到了該失蹤的時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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