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康復本義斷想 文 / 史鐵生
讓不能行動的人重新可以行動,使不能工作的人重新能夠工作,為喪失謀生能力的人提供生存保障,這無疑是非常重要的。但是,若僅此而已便只能算作修理和飼養,不能算作康復。(就像把一輛破汽車、一台壞機床修理好,就像在籠中養肥一隻鳥兒。)康復的意思是指:使那些不幸殘疾了的人失而復得做人的全部權利、價值、意義和歡樂,不單是為了他們能夠生存能夠生產。
人來到這個世界上,不是為了完成一連串的生物過程,而是為了追尋一系列的精神實現;不是為了當一部好機器,而是為了創造幸福也享有幸福,倘有人說他不渴望幸福,方便的話我們可以給他一點教訓,為了他竟敢說謊竟敢褻瀆全人類的方向。(至於對幸福的不同理解,至於在通往幸福的路上必然散佈著痛苦,那是另外的問題。)
正因為行動、工作和生存保障,可能提供給我們創造幸福並享有幸福的機會,它才是重要的,才可算作康復的步驟之一。但是,是不是一個能夠行動、工作和生存的人,就一定能夠如醉如癡地成為一個幸福的創造者和享有者呢?要回答這個問題,只需記起一件享就夠了:一個身體健全且衣食住行都不愁的人,也可能自殺。
我曾在另一篇文章中談到過自殺,我以為那是人類的一種光榮品質,是人與其他動物的一個分界。只有人會自殺,因為只有人才不滿足於單純的生物性和機器性,只有人才把怎樣活著看得比活著本身更要緊,只有人在頑固地追問並要求著生存的意義,因而只有人創造出了燦爛的文明和壯麗的生活,於是人幸運地沒有淪落到去街頭隨著鑼聲鑽火圈。我不知道這值不值得人類驕傲,但我相信我們要以一個人的資格活下去就必得保持這種驕傲,所以我的康復工作萬萬不能輕視了這種驕傲。
如果我們終於承認了殘疾人也是人,如果我們終於相信了人不是為活著而活著的動物,也不是為了生產而配置的機器如果這樣的前提已經確立,而我們要是還說:「殘疾人的就業問題尚且沒有完全解決,哪還顧得上其他(譬如說殘疾人的愛情問題)呢?」那麼,要想證明我們的思維能力還是健全的,就只好把上述前提光明磊落地推翻。上述前提當然不容推翻。應該推翻的,是對康復工作的某些簡陋的理解,是無意之中仍然輕蔑了殘疾人的人權的某些邏輯。譬如說,沒有愛情的生活對於健全人來說是不人道的,那麼同樣的生活對於殘疾人來說就應該是可以將就的嗎?平等二字忽然到哪兒去了?
也許我們應該先來認真想想什麼是人道主義了,雖然這四個字現在已經不太陌生。我們對它習慣的理解大約來源於這樣一句話:「救死扶傷,實行革命的人道主義。」但是我們現在更想知道的是:我們從瀕死中活了過來,我們的傷病已然治癒或已然固定為一種殘疾,在這之後,人道主義對我們還有什麼見教或效用?如果再沒有了,便難免會得出一個駭人聽聞的結論:沒病沒傷且衣食飽暖的活人,是無需人道主義的。也許現在倒是輪到我們來拯救人道主義了:人道主義不僅應該關懷人的肉體,最主要的是得關懷人的靈魂。把一個要死的人救活,把一個人的傷病治好,卻聽憑它的靈魂被捆縛被冷凍被晾乾,這能算是人道嗎?一面稱讚著他們的身殘志不殘,一面漠視著他們愛的權利,這能算是人道嗎?當一切健全人都讚美著愛的神聖,謳歌「生命誠可貴,愛情價更高」之時,我們卻偏偏對殘疾人說:「你們的就業等等問題尚且艱難,怎麼有時間來考慮你們的愛情問題呢?」這應該算是人道還是應該算作歧視?
有一種觀點認為:人不能活著又怎麼去愛呢?所以他們主張愛情問題當然要放在就業等等問題之後。但是還有一種觀點認為:人不能去愛又怎麼能活呢?看來,這絕不是先有雞還是先有蛋式的爭議,這乃是對於生命意義的不同理解。限於篇幅先不去論誰是誰非,然而我們有理由相信,一個懂得愛並且可以愛的人,自會不屈不撓地活著並且滿懷激情地創造更美的生活;一個懂得愛卻不能去愛的人,多半是活不下去的;而一個既不懂得愛也得不到愛的人,即便可以活下去,但是活得像個什麼卻不一定。
人道主義指引下的康復事業,是要使殘疾人活成人而不是活成其他,是要使他們熱愛生命迷戀生活,而不是在盼死的心境下去苦熬歲月。所以我以為愛情問題至少是與就業問題同等重要的。生與愛原本是一碼事。如果偏要問先邁左腿還是先邁右腿的話,回答是:沒了這條腿你休想邁動那條腿你殘疾了你就知道了。況且渴望前行的不是腿,而是人,人之不存,腿之焉附?
我有時候擔心:我們費力救活的人,會不會是(或者將會不會是)一個不願活下去的人?我們隆而重之送去的輪椅,會不會倒為一個孤苦難耐的入提供了尋死的方便?如果愛情對於殘疾人來說總是可望不可及的,總是望而生羨生畏生慚生歎的事,如果他們總是被告知:愛情不是你們生活之必需,而是可有可無的奢侈品,那麼上述擔心絕不是多餘的。
自殺並不一定就是軟弱,常常倒是一種堅定的抗議,是鮮活可愛的心向生命要求意義的無可奈何的慘烈方式。要是我們說「不自由勿寧死」,大概誰都會贊同,但是不能愛者恰似奴隸的身份。要是我們說:「人活著不能沒有理想」,大概沒有誰會反對,可是愛情正是理想之一種,甚或是一切美好理想之動因。沒有人無緣無故地想死,一個為得不到愛情權利而死的人,至少不比無緣無故地活著更值得嘲笑。照理說上帝是公正的,他應該在給每一個人生命的同時也給每一個人愛情的權利,要是上帝也有錯誤也有疏忽,讓我們原諒他並以康復工作來幫他糾正和彌補吧。
所幸,使一個人願意潔著比使一個人活著,重要得多,也有效得多。(正像有人說過的那樣:是不斷地給一個人輸血呢?還是設法恢復他自身的造血功能?)美好的愛情可以使人願意活、渴望活、並煥發出千百倍創造生活的力量。還能說這是不如就業重要的事麼?
生命的意義當然不只是愛情,但愛情無疑是生命的最美好的意義之一。倘此言不錯的話,現在該說說具體事了:為了一切殘疾人都可能享有美好的愛情,康復工作應該給他們什麼幫助?也許有人會提醒我們注意:「健全人也未必都能享有美好的愛情。」但我想這是另外一個問題,我們必須要求一切人都有機會站到起跑線上來。大概又會有人說了:「這大容易了,沒人不讓殘疾人站到愛情的起跑線上來。」這讓我想起一位康復工作者的話,他說:「讓殘疾人與健全人站到同一條起跑線上,這本身就不平等。為了平等,殘疾人必須要得到一些特殊的幫助。」這話對極了。
譬如說,為性功能有缺憾的殘疾人,提供性科學咨詢和性工具,這事使得使不得?
愛情不等於性、性也不等於愛情,但是世所公認:美好的愛情必須要有美滿的住生活,而美滿的性生活,當然必得是出於愛情。至少,在我們夢寐以求著美好愛情的時候,我們得有機會商量商量這個不可低估的性問題。
一對真誠相愛的男女,如果因為性方面的缺憾而難成眷屬或終至離異,實在是太大的悲劇。其悲尤其在於,我們不見得沒有辦法使其得到彌補,只因為我們一直沒來得及想想辦法,或者因為我們稀里糊塗地有著一張薄臉皮。幸虧多少人多少代的痛苦終於在今天化作清醒,確認此事與臉皮無關,悲劇多半還是出於毫無道理的舊觀念,還是因為對人道主義的理解太浮淺。
性生活是美好的還是醜惡的?是醜惡的為什麼大家都不放棄?是美好的,為什麼一談及便把一些人羞殺、把另一些人氣死?為什麼殘疾人的婚姻問題已受到一定程度的重視,而性康復工作卻羞羞答答地遲遲不能開展?(出了一些有關書籍,也總是吞吞吐吐像在撒謊,躲躲閃閃像在造著一個謠言。)莫非殘疾人結婚單是為了找一個幫工的和壯膽的,並無獲得婚姻的全面幸福的必要?為什麼可以為肢殘者提供枴杖和輪椅,卻不能為性功能缺憾者提供性工具、性咨詢,以及其他有助於性生活美滿的方法?
如果認為這些事是淫穢的、是低級的、是流氓的,那可真是天大的誤會。淫穢和低級不是因為涉及了性器官,而是因為這種涉及既非為著科學也不是出於愛情。流氓的特徵也不在於發生了性行為,而在於他們以強迫和欺騙侮辱了別人並且也褻瀆了性。倘一談及性便想到淫穢和流氓,我們的出處可真慘到頭了。流氓不是性知識造成的,倒常常是因為缺乏性知識,缺乏對愛與性的理解,缺乏人道主義精神,甚至可能因為他們自己就生活在不夠人道的境遇中。(譬如得不到異性的愛,以至於過度的性飢渴使他們忽然不能自制。)
總之,在愛情的引導下,無論多麼豐富多彩的性行為都是正當的、美妙的、高尚的。為摯愛的夫妻提供任何利於性生活美滿的指導和器具,都應該是必要的、人道的和理直氣壯的。
有性功能缺憾的殘疾人,仍然有性要求和享受性歡樂的能力,這已為醫學專家們所證明。如果性咨詢和性器具有利於他們彌補缺憾,從而使其愛情更全面地實現,我們不趕緊做起來還等什麼?
在我們作著上述呼籲的同時,我們當然應該懂得,性生活的美滿主要不是技術問題,而差不多是個藝術問題,就是說,那不能單是肉體的接洽,必須是精神的結合,是心靈的貼近與奉獻。沒有真誠的愛,溫暖的肉體也可變成冰冷的機器。而在傾心的愛慕之下,滿懷的激情便會驅動起美妙的想像力,使殘損的肉體也變得豐盈,使人造的器具也有了生命,一個平素拘謹的人也可能忽然有了藝術靈感,創造出無窮的令人銷魂的形式。那時,就連上帝也要慚愧,也要感謝我們原諒了他的過錯和彌補了他的疏忽。
最後我想我們還應該冷靜。在我們熱烈追求愛情的幸福之時,在我們絕不放棄我們應有的權利之時,殘疾的朋友們,我們還得冷靜。如果我們的殘疾導致我們愛情的破裂(這是可能的,不僅僅因為性,還因為許多其他緣故),我們這些從死神近旁溜躂過來的人,想必應該有了不大小器的準備:我們何苦不再全力地做些事,以期後世殘疾者以及全人類不要像我們這樣活得艱難?
198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