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七十二章:蝸婚(272)【12月9號第一更】
愛情,也是要看運氣的嗎?
運氣來了,就會相遇相愛相守,運氣沒了,即使相遇相愛了,還是會相失相恨相忘。$忘-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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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這些還有什麼用呢,我還能奢望什麼呢,也許是我自己活該,遇見過那麼多的男人,我偏偏選的都是最終將要離開我的,或許,這就是命運吧。」我抹殺掉了自己的幸福念頭,已經沒有幸福可言了,我唯一想做的,就是心緒慢慢平靜下來,然後讓自己變得淡忘。可以忘得掉嗎?仿若一場夢,之放是我夢裡的男子,他衣冠楚楚,風度翩翩,只是攜我手走過了一程。
那一程,我曾心花怒放,只是後來,夢醒,他不在,枕邊只有眼淚和他存留的氣息。
眷蝸婚,蝸來了什麼,是不幸的開始,還是艷遇的誕生,之放,是我生命裡的一場艷遇嗎?艷遇之後,便是離別。
假如一切回到當初,我不會選擇和溫安年結婚,真的不會,我寧願驕傲地剩餘著。
「素丫,別那麼悲觀,好男人還是有的,你也是這樣教育我的,你看你這一天人完全脫瘦憔悴,都沒個人形了。」賢芝從包裡拿過一把梳子在我頭上梳理了起來,她小心地梳理著,頭髮很凌亂,她生怕會弄疼了我。
艱「我只是,堪破了,我淡了,你說,這世界上還有可以相信的男人嗎,還是我自己太不夠堅定,不夠堅定一份愛情,如果我相信之放,那是不是一場賭注,輸了,我將一敗塗地,贏了,我將名正言順成為他的妻子,孩子也會有爸爸。」我問著賢芝,頭髮被賢芝梳理的整整齊齊。
賢芝考慮了一下說:「之放不是叫你等他回來嗎,那就等他回來啊,等他給你一個可以信服的合理解釋,也許他真的是有難言之隱,這些事我們也不懂得,不給他一次機會萬一有天真的是你願望錯怪了他,那你豈不是要很後悔很後悔了。」
這時候病房的門敲響了兩聲,程朗溫厚的聲音在門外響起,賢芝打開門,程朗走了進來,我看著他的眼神,我低下了頭,想不到要跟他說什麼才好,該怎樣的開口才不表現出那麼悲傷地樣子。
「我大概都聽說了,來,吃炸香蕉,你不是最愛吃嗎?」程朗說著,打開了手中拎著的飯盒,用竹籤插著炸香蕉遞到我手裡,他坐在病床旁,很溫柔的目光看著我,給我掖了掖被子。
這個時候,還有心思吃嗎,即使是我最愛吃的炸香蕉,我也沒有了胃口,我拿著竹籤上的炸香蕉放在唇邊,咬上一口,甜甜的,熱熱的,冒著香氣和熱氣。
還是那麼的好吃,還是原先的味道,很熟悉,好像還是我說過的那家店,這家店是我們小縣城裡做的最好吃的一家店,在南京的時候我只是無意之間在程朗的面前提起過,說那家的炸香蕉很好吃,念中學的那會兒,我常去那家店裡吃炸香蕉。
程朗就記下來了,開車從南京來這個小縣城,就特意去了那家店,給我買的炸香蕉。
炸香蕉很甜,裡面有些燙。
「你怎麼找到那家店的?我都大概忘記在哪條路上了,還是上中學的時候吃的,我都好多年沒有吃了。」我咬了一口,懷念起了中學時的那個味道,那時每天晚上放學下晚自習,我就要去買一個炸香蕉吃,慢慢吃,一直吃回到家。
那時候真覺得世界上最好吃的食物就是炸香蕉了。
很幸福的舊時光呢。
「你和我說過一遍,我就再也沒有能忘掉。很多事都是這樣,你說過一次,我在心裡記下了千百次,我總在想,是無數次地想過,有一天有機會,我可以把你和我說起過的,統統給你還原。比如你愛吃的炸香蕉是哪一家店,我可以去那家店買給你吃,你喜歡吃的甜點,你喜歡的金魚草,你喜歡的巧克力,我都記得,沒能忘。」程朗說著,他目光裡摻雜著牽掛和疼愛。
我依靠在床邊,吃著香蕉船,心情好了很多,我看著他誠懇的面龐,我點點頭,誇讚著香蕉船真好吃,我沒有接他的話,我不知道該怎麼回答他這樣的話語,他的意思我能懂,可在這個時候,我還能聽進去什麼嗎?
「程朗,你看看之放他做的那些事,那還是個負責任的男人做的事嗎?居然這樣對我們的季素,實在是太過分了,如果早知道之放是這樣的人,我們也根本就不會同意季素和他在一起,還不如和你在一起呢,你對季素還有喜歡嗎,如果有,我覺得這是你的機會也是季素的機會。」賢芝添油加醋說著,在這時居然說出竄和我和程朗在一起的話。
我瞪了賢芝一眼說:「賢芝,你又在胡說八道什麼啊,哪跟哪兒的事啊,我和程朗之間只是朋友,你別亂說了,我現在心裡真的好亂好累,你可別再給我添堵了。」
賢芝吐了吐舌頭,站在一旁不說話了。
「季素,之放和那個女歌手的事我也看到了,我為什麼從南京趕來,一是我真的放心不下你,二是——你還記得我在你和之放決定在一起的時候說的一句話嗎,我說我絕對不會給自己第三次失去你的機會。我當初是信任之放,我現在來也不是想見縫插針橫刀奪愛,我這次來是要帶你去南京。」程朗鏗鏘有力地說。
「去南京?去南京做什麼,我已經沒有再去的必要了。」我說著,把炸香蕉放在了一邊,過於甜,不想吃了,有些膩味了。
「不做什麼,帶你去見之放,見面把話說清楚不是很好嗎?」程朗說。
「說清楚?還是讓我看清楚——」我也一針見血地說。
PS:謝謝菱梔,紫色喇叭花,178974879等童鞋的支持和等待,繼續三更。
第二百七十三章:蝸婚(273)【12月9號第二更】
「不管是看清楚還是說清楚,總是要去南京親自看看才好,與其在這裡胡思亂想瞎判斷,不如聽程朗的話一起去南京看看啊,我想看看就會弄清楚,總好過你自己再這裡瞎想,我支持你去,你就聽程朗的話去吧,我也陪你一起去一趟南京,我順便再去問候問候鄭兆和,問候他全家,我看他和他前妻在一起過得好不好,他前妻不是就想置我於死地嗎,好啊,我就要讓她看我現在的樣子。」賢芝說著還倒興奮了起來。
要去嗎要去嗎?我的腦子在飛快的轉動了起來,也許程朗說的是對的,我都沒有親自去看一看,不管是真相還是假象,都要親眼看到,如果去南京,之放親口告訴我他和麥樂只是宣傳需要逢場作戲,那我將相信他,我將會很聽話回家乖乖地等著他。如果他和麥樂是真的在工作中產生了感情,那我退出,我祝他們幸福,我就當做我從未從未認識這個人,那次麗江之行,我就沒有遇見他。
或者,我不去南京的話,那就在這裡等他,等著他回來給我一個答覆,是在一起,還是不在一起。
賢芝見我猶猶豫豫地樣子,又補充著說:「你去啊你去啊,素素一定要去啊,你想想看,等之放回來了還不知道是什麼時候,還不知道他們發展到了什麼程度,你好歹也是正牌女友,為什麼不去把這件事公佈於媒體,讓那個麥樂成為小三,讓她臭名昭著,讓她的唱片全部都賣不出去,真過癮真爽。如果你等著之放回來,還不知道之放是有多少借口呢。男人都是這樣,需要用一定的時間去編織借口。」
眷我眼睛看向了程朗,他堅定地說:「不論怎樣,事情都要調查清楚,我打過電話給之放,但是他的手機不是關機就是無人接聽,我知道他的公司在哪裡,我想帶你去找他,你們坐下來好好談一談,如果他真的做了對不起你的事,我不會放過他,他向我承諾過保證過會好好對你的,做不到,那就付出代價。」
「程朗,你相信之放嗎?」我問他。
「我相信,正是因為我相信他我才會趕來,目的就是要你們快一點見面把事情談清楚,我想,他會給你一個合理的解釋的。我真的,不想看到你這副樣子,這不該是你的生活,振作起來,很多事是需要爭取的,比如幸福,坐在這裡去幻想一個男人對你的忠誠與否,不如當面去問他。如果是誤會,那麼好,你回來,一切沒有發生,依然很恩愛,如果是事實,那我不會饒了他。」程朗說著,似乎胸有成竹所有的主意都拿定了。
艱「好,那我就聽你們的,我給我媽媽和季颯說一聲,我們明天就動身去南京,我要找他面談,還有那個麥樂。」我決定了下來,如果可以爭取,我為什麼要無動於衷。
程朗晚上去了酒店,賢芝和我擠著睡在病床上,半夜的時候,吊水都輸完了,我拔掉了針管,沒有叫護士,我自己按住了自己的針孔地方,我覺得幾瓶藥液輸入了體內,我好像是恢復了不少的元氣,沒有那麼怨天尤人,我開始在給自己做安排和打算。
幸好程朗來了,他總是會在我需要給予想法和支撐的時候適時的出現,他說的對,我要去南京一趟,之放和那個麥樂是什麼關係,好歹我也要親自問問。
夜深沉,黑寂寂的一片,以前我很怕黑,這一夜,我沒有了恐慌,原來那句話說的真的很對,幸福的人很難堅強,堅強的人很多是不幸福的。
忽然要堅強起來,獨立起來,沒有男人,我依然可以走下去,就像那個當初頭也不回瀟灑離開溫安年的季素一樣堅強。
沒有那個人的世界,地球依舊會轉動,陽光仍然會明媚,沒有什麼走不下去的。
會有盡頭嗎?
手機就在枕邊,我關機了。
不會再刻意開機等待一個男人的電話了,我傻過,執念過,不願再傻下去了。
想我的人,不會需要我去等待他的電話,他也會如約而至相伴在我身邊。
之放,我是季素,我在心裡默念著對你說話,你還好嗎?你是不是有很多難言之隱,是不是遇到了麻煩遇到了事,你如果真的是有自己的苦衷,為什麼不告訴我,為什麼要自己去攜手另一個女人面對全社會。我靜下來,我也不敢相信,也不會相信你離開了我,那些電視機上的畫面,真像是一部電視劇裡的情節,那裡面的你,只是在和另一個叫麥樂的女人演戲。
戲裡,你是她的幸福意中人。
戲外的生活世界裡,你依然是我癡情如故的男子,從未變過的,對嗎?
這樣子的對白,自言自語,我在心裡捫心自問了很多遍,久久沒有回復,我像是沉迷了自己夢境裡的幻境,你在那裡,對我很好,一直沒變,我可以和你說話微笑,擁抱問好,每晚都會擁抱著說晚安相視睡去。
你依然是我的楊之放,我的未婚夫,楊小放的好爸爸。
想到楊小放,多麼可愛的名字,如果之放你離開了我,那楊小放也不存在這個名字了,我會給他換一個名字,叫季無,是呢,季無。
無,無所依,無所盼,無依無靠。
季無,他長大了,也許會問媽媽為什麼給他取了一個這麼古怪的名字,我將要告訴他,那是因為媽媽在懷上你和生下你不久後,一無所有,無所相依。
PS:大家其實有沒有想過,每個女人的生命裡,好像都會有這樣的三個男人,溫安年,是你愛過的混蛋,楊之放,是你愛的最好的男子,而程朗,是守護過你陪伴過你一路的男人。至少,我有過這樣的三個,覺得人生,其實沒有了遺憾。接下來第三更,謝謝你們。
第二百七十四章:蝸婚(274)【12月9號第三更】
不是春天到了嗎,怎麼會變得這麼淒涼?淒涼地連我自己都要同情和可憐起我自己來,真的是很可憐的模樣呢,去南京算是捉.奸嗎?不想說這麼難聽,那就是求證,只是去求證一個男人他是愛我,還是愛另一個女人?如果他說他愛我,那我就立馬回頭聽他的話,如果是愛那個女人,那我就刪除掉我自己腦子裡所有關於他的記憶,忘掉他。
重新開始是很難,但忘掉一個人要比重新開始更難,沒有忘掉,又怎麼可以重新開始呢。
賢芝睡得很沉,像是她真的累壞了,忙著照顧我為我擔心,出了戒毒所,本來還是按照計劃要安排她去相親見男人的,就因為我,她還要守在我身邊,陪我去南京也是因為她對我有太多的不放心,這個世界上,只有賢芝季颯還有媽媽和寶寶是我最親最親的人了,之放呢,之放會回到以前在我心裡的位置嗎?至少目前他傷透了我的心。
可以說是我疑心病重了嗎?我想不是的,我沒有猜測太多,我只是難以承受,那樣子溫情的男子突然挽著另一個歌手出現在電視機裡面大肆渲染著他們之間的幸福,而我呢,我的位置呢,那個挽在之放右手邊的位置難道不應該是屬於我的嗎?
眷這是第二次面對小三了,比第一次來的還要沉痛,第一次我還可以還擊,還可以驕傲地離婚,這一次,我什麼也不是,我是他的什麼人,如果我說我是他的那朋友,甚至有人會投來懷疑的目光,電視機裡的之放高高在上和同樣驕傲的麥樂多麼般配和登對。
看那檔子節目的很多人,都會覺得他們般配吧。
我是不是倒像一個自作多情還倒打一耙的偽小三了。
艱愛情是什麼?是這樣讓人煩惱和虛脫的東西嗎。
倘若沒有愛情,人生是變得更美好還是更單調呢。
但可以肯定,會少了很多眼淚。
愛情中的女人,有沒有為愛掉下眼淚的嗎?沒有吧,都為愛哭過,戰鬥過,狂歡過,孤單過。
記得很久以前看一部電視劇叫《我和殭屍有個約會》,裡面的馬小玲和況天祐,馬小玲是世代捉殭屍的,況天祐是一個殭屍,這樣的愛情聽似荒謬,馬小玲是馬家的傳人,一生注定不可以有愛情,她不可以為愛掉眼淚,一旦為一個男人掉下眼淚,她將喪失所有的法力,聽起來很有意思。她愛上了況天祐這個殭屍,電視劇最後的時候,馬小玲坐在那裡忍不住,再也忍不住大顆大顆眼淚地往下落,一旁的徒弟還在叫她千萬不要哭,但是她還是流淚了。
忍不住,誰沒有在愛情裡受傷然後哭泣,不管男人還是女人,哭的時候,心隱隱的扎刺著痛,一砸一砸的,環繞在心底裡。
愛情總是叫你沒有了志氣和尊嚴。
我也將毫無志氣和尊嚴可言了,在這一場愛情花事裡,我注定要付出比別人更多,我沒有太好的自身條件,我選擇的男人是優秀光芒四射的,我能做到的包容和大度這也是有限度的。
還能怎樣才可以讓你懂得,懂得我的心思。
難以入睡了,儘管明知第二天要去南京,要休息好,可是輾轉反側無法入睡,心亂極了,心裡假想了很多遍如果見到之放,我該和他說什麼,我該怎樣去問他,還有那個叫麥樂的,她會是什麼態度作何反應。
想想也是,我和之放的事,關她什麼事呢,需要她哪門子態度呢。
一夜未眠,合上眼睛也睡不著,腦子裡都是之放微笑的模樣,他的笑容那麼溫柔,伴隨著我像是伴隨著長久的艱難裡一米陽光。
清晨起來,醫院走廊外傳來了陣陣哭聲,哭得好不淒慘,我不清楚是發生了什麼事,我走到病房外,好像是一個年輕男人的去世,車禍,他的妻子抱著孩子在痛哭,哭得驚天動地。
男人的屍體被護士推出了走廊,女人抱著孩子跟在後面,幾乎是站不住腳,軟軟地跪在了地上,那樣子的一幕,讓我看的心酸,生死離別,多麼的殘忍,明明是要說好了結髮夫妻白頭到老,最後一方撒手而去,留下另一方,將如何留在人世。
生命就是這樣脆弱,有時候,生命比愛情還脆弱還不堪一擊,一點風吹草動,或許就會剝奪去一個人的生命,不管這個人在世的時候有過怎樣的情感,一旦他死去,麻木毫無知覺,他曾經的那些情感也就不在了,除了留給身邊親人的記憶。
我走到女人的身邊,孩子還很年幼,只有一兩歲的樣子,被女人抱在懷裡壓在地上,懷裡的孩子睜大了眼睛茫然無知地看著哇哇嚎哭的母親,多麼可憐的孩子,這麼小就沒有了父親,以後該怎麼彌補缺失的父愛。
另一個男人來替代,能替代得了嗎?
我想到了我的小放,他不在我身邊,我這個做媽媽的,不能好好照顧他,還要為自己感情的事奔走。
「別壓壞了孩子,你和孩子還得好好的,這是他希望的——」我說了這樣一句話,試圖著要拉她起來。
「你怎麼就走了——你怎麼就捨下我和兒子走了,我以後怎麼辦……我可怎麼活下去——說好了要一起把孩子養大成人,你不管了,你怎麼可以就不管了就走了……」女人被我扶起之後,仍是癱軟抱著孩子坐在地上,嘴裡唸唸叨叨,哭得都忘記了身邊一切。
之放,我們沒有死別,我們卻要生離。
之放,如果死去的是我,你會為我傷心難過為我把孩子養大嗎?
PS:看到大家積極留言我很開心,預告一下,我要開新文《雙妻之格》,大家多多支持噢,是說兩個妻子的故事,嗯,希望比蝸婚更好看。
第二百七十五章:蝸婚(275)【12月9號第一更】-
這樣的一幕讓我的心裡變得很沉重起來,如果死亡可以分開我們,那我寧願到最後是以死亡的姿態分離,如果不得不說再見,寧願是死後仍念念不忘的那個人。
之放,你是要離開我了嗎?我蹲在一旁,也難過得哭了起來,為什麼哭呢,為眼前這一對孤兒寡母哭泣,還是為我自己悲傷。
都有,都是要不得不承受的痛。如果可以選擇,我希望躺在那裡的是我,為什麼會這麼艱難,這麼多坎坷,每走一步都舉步維艱,很難很難邁動起步伐追尋幸福。
明天在哪裡,我看不清楚。
眷賢芝走了出來,看見蹲在門口哭泣的我,她蹲了下來,拍拍我的肩膀,我對面是癱坐在地上的女人。
這個女人失去了丈夫,是因為她的丈夫意外喪生了,將永永遠遠離開她和他們的孩子。
我呢,將要失去一個男人,不是死別,而是生離。
艱「素素,我去給你買早飯吧,你吃點,別這樣子折磨自己了,再打電話給阿姨說一聲,程朗九點多的時候回來接我們。」賢芝說著,扶起了我。
進病房的那一刻,我回頭看了一下仍坐在地上傷心欲絕的女人,她那臉上悲痛的神情,深深的印在了我的腦海裡,痛失愛人的悲慟。
賢芝買來稀飯和豆漿,我喝了一碗稀飯,還喝了一杯熱豆漿,賢芝都覺得我胃口好了不少,還主動吃東西,我想我要吃飽我要有力氣才可以去爭取和抗衡。
屬於我的,絕對不會再一次拱手讓人。
哪怕她是受萬人矚目追捧的麥樂。
怕什麼,愛情面前,所向披靡,沒有需要害怕的,只有需要繼續前進的。
賢芝拿著一根粗粗的油條開始了幻想說:「哇,好粗大啊,我想男人了,我好久好久都沒有男人了,以前一個月只有幾個男人我都嫌不夠啊,現在我是淪落為幾個月都沒有男人的地步了,我好頹廢啊,素素啊,你想想我,你想想我你就不會覺得你太悲劇了。」賢芝望著那根油條無限春情萌發地說。
我搶過賢芝手中的油條往嘴裡塞著吃說:「你這個色女腐女,就知道那檔子事,你能不能正經一點啊,你看我現在成什麼樣子了,我告訴你,男人和女人不就是那麼回事嗎,有什麼惦記不惦記著那檔子事的,無所謂,我哭過就無所謂了,我要多吃點,如果去南京要打架的話,免得我會沒力氣會吃虧的。」
賢芝從袋子裡又拿出了一根油條吃著說:「素素,我問你啊,你有沒有——有沒有和之放那個那個啊,如果有,他那方面還可以嗎?」
對賢芝這樣的問題我只能是苦笑說:「都這地步了你還關心這個問題,管他呢,該怎樣就怎樣,我不在乎了,如果不能在一起,我也不會強求。不過賢芝,你有沒有很迷戀過一個男人的身體啊?」
我想我是很迷戀之放的身體的,男女之事雖然就是那麼一回事,但和之放在一起的感覺真的很不一樣,那樣的融合,這和溫安年是不同的,之放是極盡纏綿和柔情蜜意,換句話說,之放和我在床上,很諧和,諧和得很幸福,所以我才會覺得一個女人是很容易愛上她迷戀的那具男人身體。
男歡女愛,總是到最後是不歡而散,我和之放並不是僅僅的男歡女愛,食色男女,我們是動了真情有真愛的,如果他真的只是找一個女人玩玩而已,那他又怎麼會選作我。
明知道我是玩不起愛情遊戲的,我也不是說再見就再見的類型。
既然當初選擇一同走過那麼多艱辛,最後就是要在一起,所有的努力都是為了三個字,在一起。
賢芝還在思考著我問她的問題,她想了想說:「有過啊,鄭兆和當然不是,他比我大那麼多,我和他在一起我都是假裝興奮,我喜歡過一個夜店的侍應生,也許他是牛郎,我在他身上也花了不少錢,但是他的身材真的是很棒,寬肩窄臀身材高大,還很有技巧,總之能讓我很快樂。有一段時間我還真極度迷戀上了他,出手很大,後來他被一個富婆包養了,不過後來我記不清他的臉了,可我仍然記得他在床上的溫柔。」
我也是,無法無法忘記之放的溫柔,男人在那種事上花費的溫柔,也許會比別的溫柔更讓女人刻骨銘心。就好像賢芝已經記不清那個男人的面龐和目光,甚至尺寸也不再記得,只是難忘那一夜夜的溫柔。
迷戀上了一個男人的身體,他會激發女人最原始的,前些天的那幾個夜晚,我睡在床上,也會想念之放的手和嘴唇,在被子底下在他身下翻滾躲閃的樣子。他出現在麥樂的公寓裡,是在那裡過夜嗎?對他的過去我並不是知道很多,尤其是感情生活,他也從未提起他過去的女友,我想,也許是我縱容了他的過去,我應該瞭解一下他的過去的。
這次去南京,事實就有了,去留與否,不在於我,而是他的決意。
「賢芝,你相信嗎,我很難能離得開之放了,我迷戀上了他,不僅僅是心理上的,甚至還有生理上的,他激發了我所有的原始女望,你能明白嗎?割捨不了了,這次和溫安年不一樣,是如同融入了生命裡一般,血濃於水一樣,契合成一體。如果他真的要離開我,我可能真的很難很難癒合,不會像和溫安年那樣的說斷就斷決裂容易了。所以越接近真相,我就越害怕你知道嗎?」我坐在病床邊,收拾了床單,程朗將要在樓下等我們了。
PS:喜歡上八個字:你的世界,但願都好。我遇到了我曾暗戀的少年,他已結婚,奉子成婚,有些難過,還是祝福。感謝芭蕉還有梔子花等親們的支持和鼓勵。
第二百七十六章:蝸婚(276)【12月9號第二更】
打電話給媽媽,讓媽媽在家不要為我擔心,我打了吊水之後身體好了很多,讓媽媽把小放帶好,天還有點涼,不要著涼感冒了,又叮囑季颯不要意氣用事,在家裡多說說寬慰媽媽的話,別帶連著媽媽生氣。
媽媽聲音有些哽咽,她有心疼,也有怨惱著說早就叫你不要和他在一起,就知道這樣的男人都是有花花腸子的,還和什麼女明星搞到一起去了,眾目睽睽之下在電視上那樣說,還眼裡有沒有我女兒,幸好還沒有結婚,不至於太難選擇。媽媽的意思還是讓我考慮清楚,楊之放這樣外表高大英俊的男人也許並不可靠。
媽媽還著重地強調了一下我的上司程朗,說程朗聽說你在醫院,馬上就問我醫院在哪裡,連夜就從南京趕來,這種好男人去哪裡找,那個之放有什麼好的,不就是會浪漫會寫情歌,有什麼用,浪漫又不能當飯吃,接觸的都是女明星,最容易出軌了,程朗多好,那孩子又溫厚又踏實,跟著程朗就根本沒有苦吃。
媽媽在電話裡唸唸叨叨,就是要勸我放棄之放,她老人家的擔心不是沒有道理,可是先拋開之放和我的感情已經深厚難捨難分,就是我和程朗,其實也一直只是以領導和下屬或者頂多是知己來相處,程朗確實對我很關心很愛護,超越了普通朋友,但程朗這些年從未向我表露過表白過什麼,雖然有時話語間會不經意流露出一些關心,可我並不能因此就覺得他可以托付終生。
眷感情的事,總是一廂情願不得的。
我只好嘴上答應媽媽好好的,我說我去南京只是去見之放一眼做一個了斷而已,並不是想要解釋和瞭解什麼,和程朗之間的關係我會考慮,這樣的說法,讓媽媽多少有了些寬慰。
季颯在電話裡抑制不住地衝動著要和我一起去南京,我命令他在家好好工作和照顧媽媽,我想我這一次去南京,面臨的是未止的考驗,也許我會落敗而歸,總之,不想自己的感情事捲入了自己的家人,不要像上次一樣連累季颯。
艱做姐姐的,能為這個弟弟做的,實在是太少。
掛了電話之後,我嚶嚶地哭了,竟有了生死離別的感慨。
是不是太敏感太絕望了,我隱隱有預感,這次去南京,也許會受傷更深。
和賢芝一起走出了醫院,程朗的車就在醫院樓下,他靠在車門邊,低著頭,頎長的身子有些落寞,我看著心裡有些心疼,我面對他,除了心疼,我只有內疚,一直都是這樣子。
他見我和賢芝來了,打開車門,他上車,車後座上放著一個炸香蕉,還是熱的,我拿起炸香蕉握在手裡,對他微笑,賢芝坐在我身邊,我對程朗和賢芝說了一句:「多謝你們。」
流落於此,多謝你們。
如果沒有你們,我該如何走下去。
程朗從後視鏡裡看著我,幾秒後,他開車,車開的很平穩。
「我們是好姐妹,永遠都是這樣的,不需要說謝謝,就像我在戒毒所時,你依然是陪伴著我,好姐妹嘛。而程朗你呢,你對季素呢,我是好姐妹理所當然要付出,你呢,你總有個理由去為她做一些事的吧。」賢芝說。
程朗不語。
他的沉默其實我明白,他不想在這個時候說那些話,也許賢芝不懂,但程朗是懂得的,我此刻心裡哪裡還能聽得進去另一個男人的深情告白。他深埋了這麼些年,也不會急於這一時。
程朗的目的,還是願我幸福,並不是橫刀奪愛,我懂,我真的懂程朗。
我們遊走天涯海角,才最後了悟,那些與愛情無關的情愫,到最後都成為最值得回味和紀念的珍藏。
賢芝以為女人的愛情哲學是一個換一個,賢芝喜歡霸佔著一個,然後再放眼未來,放眼世界。賢芝會手上有一個,如果手上的不好,那麼她便可以換一個。遇到比手上的好的,立即替換掉。賢芝會很清楚哪些男人足以用來替換掉手上的那一個。
在賢芝和媽媽的眼裡,程朗就是一個可以用來替換掉之放的男人。
可是感情不是像我們在超市裡買蘋果,貨架上的那些,我們挑了幾個好的放到了自己的推車裡,當我們在超市裡繞了幾圈,看到售貨員搬來了一箱子新的蘋果,我們會馬上換走自己推車裡的那幾個蘋果,不管這些蘋果好與壞,我們寧願選擇新箱子裡的蘋果。
可我已不再年輕,我不是十多歲到二十歲的女人,我可以有貪婪的愛情,我可以手上一個眼裡一個,就像賢芝說的一生只愛一個男人的話,那樣人生太單調太乏味了。
年輕的時候,愛情是一個超市,男人是貨架上的蘋果,我們都想愈換愈好,可我已經二十八歲,是一個孩子的媽媽,我已經換掉了溫安年這個蘋果,我的愛情不在是超市,而是一個小規模的水果店,我不能再這樣一個換一個。
重要的是,不能失去手中的那一個。
所以我不會在這個時候選擇和程朗在一起而放棄之放,那樣做的話,我想我是不配擁有愛情的,那樣我將對不起兩個男人,對不起之放也對不起程朗。
窗外熟悉的風景在一幕幕的掠過,也有些陌生,記得上一次路過這些街道,是坐在之放的車裡,他的手一直握著我的手,我坐在副駕駛,會把頭靠在他的肩膀上,會看到他的側臉微笑。而今,短短的數月,我坐在程朗的車上,在之放並不知情我去南京的前提下,去南京找他,算是查清楚事實給自己也是給之放一個交待,還是另一種方式的捉.奸。
PS:季素要到南京了,之放會是怎樣的呢?大家可以猜想一下。
第二百七十七章:蝸婚(277)【12月10號第三更】
捉.奸這樣的詞不能形容之放,我只是,去和他見一面,把話說清楚,也許他真的是有難言之隱,他向來都是講義氣重情義,也許是為了朋友或者是為了宣傳做的噱頭,沒有我想像的那麼複雜,我們只是一對愛人相見。
我並沒有告訴之放我來南京的事,我就算是給他一個突然驚喜,如果他還愛著我還在乎著我,那麼我的出現就是一場驚喜,也許他會滿面笑容滿臉春風向我擁抱,如果他不愛我,他愛上了麥樂,那麼我的出現將是一場驚嚇,他也許是皺著眉頭責備我不該出現。
當然,驚嚇的可能性會比驚喜小很多。
我腦子裡浮起之放的笑臉,燦爛而深情,世界上有幾個男人可以這樣的讓我心動呢,沒有了,之放是獨一無二的。
眷在麗江那些柔軟的時光裡,他一直注視著我,我在麗江古巷上因為和秦湯湯爭一個溫安年媽媽給我的玉佛而大哭,蹲在古巷子裡大哭,他那個時候,就給了我溫暖,他怎麼會傷害我呢。
「賢芝,我們都快三十歲了,我二十八,你二十九,我們都年紀不小了,該成熟了,有的話不要當作玩笑開,這樣只會讓我和程朗都很尷尬,他是我的好上司好朋友,他也是之放的好兄弟好哥們,我是之放的未婚妻,至少現有擺在面前的事實不過是我們看電視上說的而已,所以,別再說那些勸我放棄之放的話了,我目前是辦不到的。」
說這話的時候,我的語氣是義正嚴詞的。
艱賢芝點點頭,低下頭拿著手機發短信,可能是發給鄭兆和的吧。
程朗從上車就沒有說過什麼話,他在想什麼,也許我對賢芝說的一番外他聽到了心裡會很不舒服,但我也只是想讓他明白,在我的心裡,他是我尊重的兄長。
世事總是這樣的,我們愛的是一個人,我們跟他無所不談的,又是另一個人。我們沒有愛上那個無所不談的人,卻又不會和所愛的人無所不談。
如果之放是情人是丈夫,那麼程朗就是知己。
我還是很欣賞程朗的分析能力,他會傾聽和設身處地為我著想,知己大概就是這樣的吧,來傾聽和幫助我。
我歪靠在車上,慢慢地,竟睡著了,也許是真的昨夜一宿沒睡太累了,我靠在賢芝的肩膀上,渾渾噩噩的,半夢半醒的狀態,醒來的時候,已經是下午一點多,車已經到了南京高速公路上,我騰的一下就驚醒了。
到南京了?!
是的,到南京了,距離之放越來越近了,我害怕和抑鬱了起來,害怕什麼,抑鬱什麼,真相就要出現在面前,我閉上了雙眼。
「停車——」我突然這樣一喊。
程朗的車在下高速之後簌地就剎車停了下來,賢芝摸摸我的額頭,說:「季素,怎麼了,是不是作惡夢了,剛才你的身子在睡著的時候總是顫抖,我握著你的手,真擔心你累了。」
「季素,為什麼要停車,你是害怕了嗎?」程朗一句話道破了我的心事。
害怕了,我退縮了,我不敢了。
坐在車上,我把雙腿放在了座位上,蜷縮了起來,賢芝擔心地回頭看後面的車,車停在下高速公路的路口很可能有危險,我覺得停在這裡有危險,可是前面就是南京,去了是不是更危險。
不對,不是危險,是危機,是我和之放的感情危機,是信任危機。
我這樣冒突突地來,然後出現在之放的音樂工作室裡,是不是很冒失很冒昧很突兀,他會不會覺得我不夠信任他,他說了叫我乖乖在家裡等他的。
或許他真的是認真在工作和錄歌。
他會不會怪我不夠信任他。
怎麼辦,我糾結了起來,去還是不去。
「程朗,我想下車,我自己回去吧,我回家,我不要去找之放了,我想我該相信他。」我說出了這樣一句話。
這足夠讓程朗和賢芝暈厥的話。
季素,你真就是個媽的瘋子。
「季素,你瘋了嗎?都到了這裡你說不去!——你發神經了嗎?你怕什麼啊,你不會是害怕看到真相吧,我告訴你,如果真相真的是楊之放背叛了你,和那個叫什麼麥樂的狗女人在一起,我就廢了他,我吸過毒,我怕什麼啊。這口惡氣一定要出,我們不是那麼好擺佈的!」賢芝憤憤地說,還挽高了手腕上的衣袖。
程朗思忖了一下說:「季素,我隨你,你自己做決定,我不左右你,如果你決定回去,那我馬上按原路返還,我送你們回家。」
「不行,不能就這麼回去,便宜了那小子,我就要去看那個女明星長什麼樣子,噁心吧啦的,還在電視上光明正大苟且在一起,還承認去過她的公寓裡過夜,真是有多噁心就有多噁心。我還和鄭兆和說好了,我還要去問候鄭兆和呢,男人真是沒一個好東西,生來帶著那玩意就是騙女人玩女人的。」賢芝越說越激動。
我抬起手給自己一個耳光,真是夠響亮的耳光。
這一巴掌抽得坐在我身邊的賢芝嚇了一跳,我的臉立即就熱燙了起來,抽的很重,我覺得自己很賤很賤,賤到我自己都想狠狠抽我自己的地步。
我欲哭無淚地對著賢芝和程朗說:「我想你們現在都很想抽我是嗎?是不是覺得我很下賤很下作,我自己都想抽我自己!」
「你幹嘛這樣傷害自己,季素,你這樣我們該多難受——」賢芝不是滋味地說。
程朗忽然啟動車,朝南京的方向繼續開去。
PS:漿糊真的是傻乎乎的了,我錯把今天當九號了,今天是十號,第一更和第二更我寫錯了,寫成了九號,大家心裡有數就可以了。說話算話,我們拉鉤。
第二百七十八章:蝸婚(278)【12月11號第一更】
程朗忽然啟動車,朝南京的方向繼續開去。
「季素,我要帶你去見他,我要幫你把他奪回來。」程朗堅定地說,目光注視著前方的車輛。
心裡很溫暖,第一次見程朗這樣子的大男人主義,他說要幫我把之放奪回來,那麼為什麼我自己還不夠勇敢呢,我也要把屬於我的奪取回來。
愛情本身就是一場強取豪奪的戰場,不是你死,就是我亡。
眷為愛犧牲,是一種壯烈而殘酷的事實,不願犧牲,那麼就要爭奪。
程朗開車到了一家連鎖酒店,我和賢芝暫先去酒店把隨身物品放在酒店裡,三個人在一起吃飯,吃飽後才有力氣。
我翻出手機裡記下的之放的公司地址,大約下午三點多能去之放的公司,這個時候他應該正常情況下是在公司裡,或者就是在他自己的音樂室。
今吃過飯後,程朗和賢芝陪我一起去之放的公司,我起初是想單獨去找之放的,但是賢芝和程朗都不放心,我明白他們的意思,他們是怕我和麥樂萬一發生了衝突打起來我會吃虧。
其實我不會和麥樂打架潑罵的,我再也不會為了一個男人不顧顏面去和另一個女人出手打架了。
曾有對門的鄰居看到之放後問媽媽,你家的季素是不是找了一個很有錢的男人啊,那小伙子看起來就像個蠻有錢的富二代啊。
也許會覺得我是想嫁有錢人,是因為貪錢。
事實證明,我和之放在一起,我並沒有怎樣向他要錢要首飾,只是小放的手術費是他交的大部分,我並不是為了生活為了我和孩子的將來所以想靠著他,享受他給我的吃得好穿得好住得好的生活。
僅僅是因為我們患難與共,從和溫安年蝸婚至今,發生的那些波折和坎坷,一路有他相伴不離不棄,我真以為沒有什麼患難可以把我們給分開。
有本書上說,但凡一個女人對一個男人的愛超過這個男人對自己的愛,那麼這個女人大多是悲劇結局的,千百年來都是如此的定律。所以很多的女人寧願嫁給一個自己不討厭但是很愛自己的男人,這樣的話,總是幸福而不動盪的。
婚姻裡,一旦你在意對方超過了這個男人對你的在意,那婚姻就將容易動盪起來,你過於在意他,你就會無端的緊張和害怕,你總是會怕你深深愛著的男人會離開你,所以,最後受傷的,總是愛的最深的那一個。
賢芝開始大談她的戀愛哲學,有的還是十分有道理,比如說戀愛中有一個你不得不信的地方,那就是你以為你愛這個人是一生一世的事情,到最後卻發現你只能愛到今天。
是對的呢,竟然再愛一個人,也可以有不愛的一天。
車停在了之放的公司樓下,我並不確定他是不是就在公司還是在音樂室,我下車,程朗坐在車裡,他低著頭開始猛抽煙,他變得很深沉不願多說話,他讓賢芝陪著我上樓,他在樓下等我們,如果發生什麼事,他立即上樓。
我對賢芝說:「你也在車上等我吧,我又不是去打架的,我只是來尋找我的未婚夫。」這句話我想已經擺明了我此行的態度,我只是很簡單的未婚妻來看自己的未婚夫,只是要給自己男友一個驚喜。
賢芝猶豫了一下,手撩了一下額邊的碎發說:「真的不需要我陪你上去嗎,你一個人行嗎,萬一那個叫什麼麥樂的女歌手也在呢。」
「沒事,在就在,我又不怕她,我又不是來找她的,再說,我就不相信我和她發生了衝突,之放會無動於衷不幫我,相信我,我會和平解決的,不是談判,我是帶我的男人回家。」我說著,把賢芝推進了車裡。
我挎著包,進入了公司大廳,等電梯。
在二十二樓,真夠高的,如果衝動起來從上面跳下來豈不是要摔成大餅一樣。
在電梯裡,人都擠了進來,最後我被擠出了最外面,超重的提示音響了起來,我往往周圍的人,幾乎是每個人都同樣的目光望著我,好像這個電梯裡就多了我一個就超重了,我低頭看看我自己的體重,我想我重嗎?也許是因為我站在最外面吧。
於是我很乖巧地從電梯裡走了出來,繼續等待。
心裡很糾結,手機握在手上都發燙了。
我腦子在飛快旋轉,我去了公司我該怎麼說,如果出現意外的打擊情況我該作何面對,各種狀態都在我的腦子裡一幕幕上演。
但我告訴我自己,總結一點最重要,那就是要淡定要穩住,不管看到什麼聽到什麼我都要微笑,我都不能嗷嗷喊叫發作起來。
進入電梯,電梯在緩緩伸向高層,我心怦怦地急劇跳動起來,慌亂的,我整理了一下衣服,我居然穿著黑色的上衣和藍色的牛仔褲,腳上的皮鞋都是灰沉沉一層,頭髮還很亂,都沒有好好梳理就從醫院走了出來,我用手機的屏幕反光看著自己的臉,有輕微的妊娠留下的斑,原先皎潔的臉龐上冒著薄薄的一層油光,忘記了化妝,嘴唇還有些因為乾燥掉皮,真的是要多不堪就有多不堪。
是不是我這個樣子一出現,我就已經是敗了。
麥樂是新人歌手,小有名氣,演藝事業蒸蒸日上,精緻而前衛。
看著鏡子裡面,沒志氣沒血色的自己,挫敗感好大,再怎麼樣我也該化化妝也該穿精緻一點,這樣的黑衣藍色牛仔褲登場,氣場就矮了一截,會不會我和麥樂站在一起,是個男人都將會選擇麥樂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