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三十六章:天國裡的呼喊 文 / 熊學義
從此,李唯一與吳慧賢不斷有激烈地爭吵,但無論如何,吳慧賢就是不肯答應離婚,但也沒有出現如李唯一所料想的被鬧到單位的情形,看來吳慧賢不想讓自己的丈夫聲敗名裂,仍想極力維持這個瀕臨破裂的家庭。
但仍出現了始料未及的嚴重後果,就是他們的女兒李純愛突然不見了。女兒沒留下任何字條,只是在一個星期六的早晨因父母爭吵不休憤而走出家門,從此再未回來。夫妻二人焦慮萬分,動員了所有親友,仍不見女兒的身影,無奈之下,在女兒失蹤兩天後,李唯一報了警,請求公安部門給予援手。
就在警方全力尋找李純愛時,李唯一竟在星期一的上午收到了女兒的一封信。信的內容讓李唯一極為震驚,也痛悔萬分,信中寫道:
尊敬的爸爸:
當你收到女兒的這封信的時候,也許我已經到了天國,就讓我最後叫你一聲爸爸,也請你最後一次聽一聽女兒的述說。
你也許一直在找那個寫恐嚇信的人吧,不用找了,那個人就是我。大概是兩個月以前,我晚上在逛街時偶然發現你與一位阿姨親呢(暱)地進入一家酒店,我當時並不相信你們有什麼關係,但為弄清楚情況,我開始跟蹤你們,才發現你們竟然……
你一直是我最最尊敬和崇拜的人,我不想你被別人奪走,因此我寫了三封恐嚇信給你,想讓你回到我和媽媽的身邊,可你每次都讓我失望。我的成績原本就不太好,同學常欺負我,我好想撲到你的懷裡痛哭一場,聽聽你的安慰和鼓勵,可一想到你和那個女人的關係,我就在心裡恨你,就想躲著你。
這幾天,你和媽媽吵得很凶,我儘管在自己房間裡,但我哪裡有心思看書,我在仔細偷聽你們的談話,當得知你決心要與媽媽離婚,我的心徹底碎了,我知道你不再管我們了,我好傷心好傷心。媽媽儘管脾氣不太好,可她為這個家也沒少操心,你就忍心拋棄她嗎?女兒成績再壞,也是你的女兒,你就忍心不要我了嗎?你們不論誰來俯(哺)養我,我都不答應,因為我不要你們離婚。
爸爸,我不想將你與那位阿姨的照片到處張帖,也不想看見媽媽悲痛萬分的樣子,我只有走了,走到一個再也沒有分離、沒有爭吵的地方,我的名字是你取的,那我就到另外一個世界去實現它吧。
最後,肯(懇)請你不要拋棄媽媽,媽媽不能沒有你。
你們永遠的女兒:李純愛
看完信,李唯一早已淚流滿面,他拚命地叫喊:「純愛,純愛,我的女兒,你趕快回來,爸爸一定聽你的話。」邊喊邊朝外面跑,後面跟著的是吳慧賢。
也就在收到信的第二天,警方在高峰縣城東南方向十幾公里的一處山澗的小河流裡找到了李純愛的屍體,不遠處就是遠近聞名的淨林禪寺,可惜佛祖並未保佑這個如花一樣絢爛的年輕生命。
李唯一聞訊後迅速趕到了出事地點,他怎麼也不敢相信,自己的寶貝女兒竟會消失在這美麗的青山綠水之間。他雙膝跪倒在女兒的屍體旁,任由一同趕到的吳慧賢悲天憫地的叫喚,不發一言,以至吳慧賢不停撕扯他,大叫「還我女兒,還我女兒」時,竟一動不動,人們這才發現,他已昏厥過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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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唯一從此再也沒有提離婚的事,儘管妻子吳慧賢反倒幾次要求離婚,他都沒有答應,他總覺得女兒在天國看著他,總覺得女兒在天國呼喊,呼喊著爸爸和媽媽。他不想讓女兒失望。
在人們的眼裡,李唯一是一個不負責任的男人,一個作風不正派的幹部,在仕途上,他也遭逢了冷遇,被調離了縣委辦,到縣文化局任副局長。相比之下,這個位置冷落清閒。但這一切都不重要了,在他看來,自己是一個於家人、於社會有罪之人,能這樣安排已經是相當不錯的了。
有一天,當趙晶晶也對他說再見之時,李唯一才意識到,自己還有一個對不起的人。面對執意要調往他處的趙晶晶,李唯一竟說不出一句挽留的話。
「我走後,你要多保重。」趙晶晶的話讓李唯一感到撕心裂肺的疼痛,他多想拉著趙晶晶的手,說一句:「你不要走。」但是這樣的話他說不出口。
李唯一清楚,趙晶晶所承受的傷害,並不比自己輕多少,而這一切都是因為自己,那麼自己還有何資格有何理由去挽留住一個傷心人的心呢。
「你也要多保重。」李唯一最終選擇了這句話。這是一句他不願意說的話,卻也是不得不說的話。
茶吧裡又響起了那曲《我是真的真的很愛你》薩克斯風。李唯一手中的茶杯「砰」的一聲裂開了,碎玻璃扎進了他的手心。
趙晶晶明顯可以感受到李唯一手中的力道有多大,知道離開他是一件多麼殘忍的事情,可是,不離開他又能怎樣?她找不到在高峰繼續待下去的理由。
「我先回去了,收拾好東西明天啟程。」趙晶晶說完,強忍著淚水走了。
一場夢幻就這樣過去,李唯一長長歎息了一聲,愛給彼此帶來快樂,也給彼此帶來深深的傷痛,原來不是每個人都可以去愛,不是每兩個人都可以相愛。
趙晶晶走的時候沒有通知其他人,惟有李唯一的目光相送。
趙晶晶還是那樣可愛動人,即使是靠著車窗那一瞬間憂傷的回望,也足以讓李唯一感到寬慰。只是,以後很難再看到她了,隨著汽車遠去,李唯一像抽筋一樣站立不住而蹲在地上,好一會兒才站立起來的他,望著消失得無影無蹤的汽車,揮了揮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