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一章 文 / 傑夫·林德塞
我是德克斯特,德克斯特·摩根。
白天,我是邁阿密警察局的血跡圖案分析員,或許是全美國最優秀的血液分析專家之一。晚上,我是這個骯髒城市的清道夫,向那些十惡不赦的人宣判死刑。
如果法律都無法宣判他們有罪,那我是怎麼找到他們的?我又怎麼確認他們有罪?
這真是個好問題。
一部分要歸功於我的養父哈里,他曾經是這個城市最優秀的警察,他教給我一切。哈里看到我身上冥頑不化的殺氣,而且清楚的認識到這種殺氣永遠改變不了,於是他收養了我,把我培養成了一個專門清除殺人犯的殺手。德克斯特是一頭追捕兇犯的猛犬,用一張人臉偽裝自己,以便追蹤那些濫殺無辜、滅絕人性的連環殺手。
他還教會我怎樣才能找到這些特殊的遊戲夥伴,如何確定他們值不值得我和黑夜行者去拜訪他們一趟。他還教我如何逃避法律的制裁,當然只有他這樣的警察才能教會我這一點。他幫我建起一個人生的避難所,並且反覆告誡我要善於適應環境,在任何事情上都要循規蹈矩。
我本來應該變成一個狂野、無惡不作的怪物,沿著這個國家四通八達的公路網留下一堆堆腐爛的屍體,到處被警察通緝。可現在我站在了真理、正義和美國方式這一邊。儘管我仍然是一個怪物,但我洗心革面,成了「咱們的」怪物,身上穿著百分之百的合成材料的道德外衣,有紅、白、藍三種顏色。
在月亮呼喚得最厲害的夜晚,我會找到那些濫殺無辜、不按遊戲規則辦事的傢伙,將他們變成仔細包起來的小碎塊,讓他們從這個世界上徹底消失。
另一方面要歸功於黑夜行者,他隱沒在黑暗中,向我發號施令。
每一個超級英雄都有一個勁敵,我也不例外。
多克斯警官就是我的勁敵。
雖然我從未招惹過他,可他盯著我不放,讓我和我的黑夜行者無法去幹自己喜歡的事情。可笑的是,我是警察局一位勤奮的血跡圖案分析員,而他也在警察局供職,我們居然在同一個大隊。僅僅因為我時不時地幹點兼職,他就這樣對我窮追不捨,這公平嗎?
我對多克斯警官的瞭解遠遠超出了工作上的關係,甚至出乎我自己的意料之外。我想方設法地瞭解他的一切,原因很簡單:他從來都不喜歡我,儘管我魅力超群,人緣也不錯。但多克斯警官覺得我在演戲,一切都是在做假。我極力誠心誠意地對待他,可他根本不領那個情。
他的態度令我感到好奇,是真正的好奇:什麼樣的人竟然會不喜歡溫文爾雅的德克斯特呢?
我費了一番功夫才找到了答案。
多克斯警官,四十八歲,非洲裔美國人,是我們警察局推舉槓鈴次數的記錄保持者。根據我聽到的謠傳,他曾經在部隊裡當過獸醫,自從到我們局之後,與好幾起槍殺事件有牽連。不過,內務部把這幾起事件都定為正當防衛。
更最重要的是,我掌握的第一手信息表明,他燃燒著怒火的眼神後面隱藏著與我那位黑夜行者相同的笑聲。雖然那笑聲只有鈴鐺的響聲那麼大,但我能清清楚楚地聽得見。多克斯的內心深處也有著一頭猛獸,跟我一樣。儘管他心中的猛獸跟黑夜行者,但很相近。如果說我的是老虎,那他的就是豹子。多克斯是一名警察,但也是一個冷酷的殺手。關於這一點,我沒有確鑿的證據,但深信不疑。
一個有理性思維的人也許會覺得我和他能有一些共同語言,或者可以一起喝杯咖啡,將各自內心深處的猛獸進行一番比較,談一談行內話,聊一聊肢解技術。可是不行,多克斯恨不得要了我的命;而我呢,覺得很難同意他的觀點。
多克斯以前一直和拉戈塔警探共事,但她突然遭遇了不測,而且死因蹊蹺。從那時起,他對我的態度已經不再是簡單的厭惡了。他確信拉戈塔的死跟我有關。這是完全不真實也是絕對不公平的。我當時只是袖手旁觀而已——這能有什麼錯呢?不錯,我確實放走了真正的兇手,可你能怎麼著呢?有誰會出賣自己的兄弟呢?何況是在他把活幹得那麼漂亮的時候。
嗯,我總愛把這句話掛在嘴邊:自己活也要讓別人活。多克斯警官愛怎麼想就怎麼想吧,我不在乎。眼下限制別人胡思亂想的法律還很少,不過我敢肯定華盛頓有不少人正在這方面下功夫。不管這位好警官懷疑我什麼,反正我歡迎他的懷疑。可是如果他決定對我採取行動,我就沒法保持沉默了。出軌的德克斯特正飛快地變成發瘋的德克斯特。
為什麼會這樣?這一切混亂究竟是怎樣開始的?
我所做的只不過是保持自我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