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卷 這世界不美 第二十九章 蒼蠅 文 / 艾西恩
「警官,我對你們這個地方的氣候真有點兒好奇,」戈夫對著坐在前面駕駛位的薩姆蘭說,「你們這裡一下雨,氣溫就會很低,但是晴朗的時候,就有足夠蒼蠅產卵的溫度。」
「嗯,我們這裡晚上也是比較涼的,戈夫先生只穿那麼一點……」
「哈哈,你看我這麼胖,不會有事的。」
「戈夫先生,我倒是有點兒好奇,不知道該不該問。你是什麼時候認識那個好像沃勒醫生的人呢?」
「噢,這個可早了,十年前吧。我去日本看望一位井上先生,他曾是我的學生。碰巧那時候,井上先生和一位中國女士訂了婚。女方的家人堅持要在中國舉行婚禮,我的假期又還沒有結束,所以也就跟去了,就是在那時候認識那個叫做艾蓮的年輕人,他可是個有趣的小伙子,我還去他家吃過餃子呢。」
「你是他原來叫艾蓮嗎?那應該就是一個人了。」
「噢?警官,你也是很早就認識他了嗎?」
「不,最近才見面的,我的一位英國朋友說起過他。」
「哈哈,我想想,那個人是不是叫什麼,嗯……鮑。皮,皮……」
「是保羅。佩頓,你也認識他?」
「對對,就是保羅,我不認識,是艾蓮也就是你說的沃勒先生說起的。很可惜,我去中國的時候,那個犯罪學家剛剛離開,無緣見面呢。」
「那麼你是怎麼認識沃勒醫生的呢?」
「朋友的介紹,那個時候他剛剛幫助警方解決了兩起刑事案件。我也聽了他對案件的分析,真是精妙得很呢。他談吐幽默,對昆蟲和法醫也都有瞭解,我們就很快成為朋友啦。」
「噢,我們到了。」
在兩位警員打起大燈的照耀下,三個人先去看了屍體掩埋地。屍體掩埋得似乎很淺。蓋在臉部的一層浮土被扒開了,露出猙獰發青的面部。面部一大塊肌肉剝落,連並一些肌纖維落在一邊。這當然不是面具殺手做的,兩個受到驚嚇的年輕人報告他們曾經看到野狗。
薩姆蘭馬上發現有一些不對勁的地方,屍體的腳部也露了出來。兩隻腳幾乎都只剩下骨頭,左腳背的趾骨上還有一點殘留的皮膚。
「警官,這好像不太正常。」瓊斯也注意到了這一點,戈夫正在一邊,小心地挖掘周圍的土壤,裝進他隨身攜帶的小瓶裡。
「是啊,按理說,野狗最先發現了屍體。它啃食了屍體的腳部。按順序應該拽著死屍把他往外拖。屍體邁得這麼淺,這應該不難做到才對的。為什麼要先挖掘屍體的頭部呢?」
「除非屍體的頭部本來就露在外面。但如果那樣,野狗為什麼會先吃腳部呢,看來有可能這兩個部位都被放在了外面。」
薩姆蘭不做聲,他在想這裡面有什麼意義。
隨後的挖掘工作解釋了這個疑問,屍體的軀體部分實際被掩埋得相當深。而且軀體上方的土壤也有被野狗拋掘的痕跡,但是它似乎中途放棄了。屍體被取出時成弓形,它被像一個駝背人一樣塞進了這個只有一米長的深坑裡。屍體的末端被完全裸露在外,也就成了最先被肉食性動物發現的部位。臉部似乎還蓋著淺淺的土壤,在屍體頭部周圍發現的散亂土壤似乎證明了這一點。野狗在發現身體部分不易被發掘之後,轉而對著臉部展開了它的攻勢。屍體的腳部發現了一些蛆,但是,它們實在是太小了,戈夫無法用肉眼分辨它們是哪一種蠅的幼蟲。因為屍體的腳部沒有肌肉了,再者可能是野狗將它們也一併吞食了,發現的幼蟲不過幾條而已。但是屍體頭部就大不一樣了,那裡有不少大個的蛆蟲還有一些蠅卵。戈夫將它們小心的裝好。至於為什麼要露出屍體的兩端,這個問題懸而未決。
「你們這麼晚在公路邊幹什麼?」薩姆蘭看到了拖車和工程車,但他還是問那兩個年輕人。
「警官先生,你也看到了,我們的車拋了錨。實在是沒辦法。」
「然後你們就走進樹林?」
「她,噢,我的女朋友聞到了很難聞的氣味,我想去過看一看,誰知道是屍體,打死我也不會去的。」
這倒是,多虧了他們才能發現這具屍體。
「薩姆蘭警官,屍體身長六英尺,胸部有槍傷。」
「胸部?」薩姆蘭驚訝地張大了嘴,「你說胸部?」
「是的,左胸部靠近心臟的部位。」
薩姆蘭幾乎是欣喜若狂了,這會不會就是他們怎麼也找不到的那個迪亞特呢?
戈夫的工作是絕大多數人所厭惡的。他拿著放大鏡觀察蛆時的表情簡直可以用興高采烈來形容了。
「這是紅色金蠅(Chrysomyarufifacies)的二齡蛆和頭齡蛆,哈哈,這些可愛的小傢伙。」戈夫這樣說著,「噢,還有,大頭金蠅(Chrysomyamegacephala)的頭齡蛆和二齡蛆。警官,過來看看。」
薩姆蘭聽著這些莫名的詞彙,也透過放大鏡看了一眼,他實在不覺得有什麼可愛之處。
「聽我說,警官,為了使你相信我所做的工作是有意義的。我現在簡單說明一下,和我們人是一樣的,任何動物想要發育至成熟都要經過一個漫長的過程(相對它的生命過程而言,人的發育是很快的)。絕大多數生物都比我們人留下更多的成長印記。我所研究的是食腐性動物,當然這具屍體由於其被掩埋的作用,或者還沒有死亡太長時間,我們只發現了蠅類的幼蟲(作者注,屍體上往往還能發現食腐性甲蟲和肉食性甲蟲,這裡面最著名的要屬閻甲蟲類。肉食性甲蟲是在屍體分解的中後階段才參加進來,它們並不參與屍體的分解工作,它們只是捕食那上面的蛆蟲),蠅類的幼蟲要走過它的三個生命歷程。分別是一齡(頭齡)、二齡和三齡。然後它們會找到一個安靜地地方,不吃不喝,靜靜地化蛹,變成成蟲。這一過程被絕大多數人所不理解,我遇見有人對我說蛆是在人體內的,等到死後就會出來。而且到現在為止還有相當多的人持如此觀點。」
「我所作的工作就是,根據這些昆蟲學證據推算死亡時間。當然要把可能影響發育的全過程都算進去。大多數種類蠅的幼蟲會在80至112小時完成發育過程(這一時間是根據美國的地理位置和氣候條件得出的,與中國的情況有差別)。我最通常的做法是把溫度和時間換成累計程度小時(ADH)溫度越高,發育所需要的時間越少,所以,無論是任何階段,發育所需要的ADH總數都是持久不變的。為了得出從ADH到達某個階段所需要的時間,我只需用ADH除以溫度。我這麼說不知你是否理解。」
「啊,」薩姆蘭煞有介事地點點頭,「我想你需要當地最近一段時間的溫度是吧?」他發現他說的頭頭是道,但是,警官無法認同他說的「就像人一樣」。
「完全正確,警官,還有一件事我要說明。蒼蠅是被血液和屍體腐爛的味道吸引過來的。它們會在傷口附近或是人體的孔道出產卵。但是,蒼蠅不是野狗,它們是無法扒開土壤找尋屍體的。我在屍體眼睛附近找到了蠅卵,那可能是最近一隻蒼蠅的作為。但是,這不能解釋為什麼在頭部附近還有二齡蛆,所以,我對屍體頭部被掩埋,後來由野狗發現的假設不能贊同。屍體的頭部是裸露出來的,這樣才有足夠的時間解釋幼蟲發育到第二階段的原因。(如果野狗挖掘頭部,那麼,原因是飢餓,它會吃掉頭部,至少吃掉一部分。但是被發現時頭部基本完好,如果是野狗做得,說明它剛剛做完,不可能會有蠅類的幼蟲發育到二齡。所以,合理的解釋是,野狗在吃完腳部,挖掘屍體不成功的時候,才不得不轉向開始腐爛的頭顱,這一過程還被兩個年輕人打擾了。)」
「嗯,我明白了。」薩姆蘭這一次是真心出於敬佩了。
「對了,這位警員,」戈夫叫住了一個經過附近的警員,微笑著說,「你們這個警局裡有牛肝嗎?」
「啊?!」警員大惑不解,「沒,沒有,你要那個做什麼。」
「那麼,麻煩你到附近二十四小時商店幫我買上一塊新鮮的牛肝,我要養大這些小傢伙。」戈夫搖動著他的小瓶子。警員看清楚裡面的東西後,只覺得毛骨悚然。
有一種蠅的幼蟲因為體形太小而無法分辨,戈夫不得不用牛肝把它養大。在任何一具屍體被發現後,它身上所有的生物學證據都是至關重要的。這一點薩姆蘭和瓊斯也深深理解。
戈夫開始津津有味地飼養他的「小寵物」了,薩姆蘭警官佈置警力調查發現現場附近的溫度和雨量後來到了瓊斯工作的地方。
屍體被擺放在解剖台上,瓊斯剖開了它的胸部。
「如果請人們來打分,我相信屍體在白天的恐怖得分肯定遠遠高於夜裡。有時候我真想弄明白為什麼人的眼睛具有分辨色彩的能力。警官,這傢伙死之後被人做了一次外科手術。」
「手術?」薩姆蘭好奇的靠過去,他看見屍體的胸部有一個大洞。
「是的,一次惡意的手術,不特別精彩,但是也覺有相當的水準了。噢,警官,別看那個,那是我幹的。這邊,對,就是這裡,看到了嗎?這個洞相當深,他把肋骨都切斷了,我注意了一下斷面,看起來是用小而鋒利的到一點點磨斷的,真有耐心!子彈被取走了,並且因為這裡到處血肉模糊,我也看不出來原始傷口了。我一開始想這個子彈一定是近距離打穿的,它很深,所以那個人才不得不也挖的這麼深。不過,當我看到這個,我猶豫了,你看看。」瓊斯托起了屍體的心臟,「看見了嗎?這裡有一個洞,我不知道他為什麼這麼做,但是,屍體似乎流了很多血,這一工作也是在屍體死後不久做出的。他就像吸血鬼,不過,比吸血鬼做得還要過分就是了!」
「吸血鬼?!瓊斯,還要請你做一個鑒定。」
「嗯,我猜到了,關於血液的檢驗對不對?你一定是在懷疑這就是那個迪亞特,並且血字就是用他的血液寫成的。」
「是的,有這種可能,試試看吧。你多久能出結果,兩個全加在一起的話,我想天亮時候也能完了。哎,你的小搭檔呢?」
「這個……談戀愛去了……」薩姆蘭幽默地一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