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卷 神秘的人 第五章 粉紅色 文 / 艾西恩
辦公室的空氣凝重起來,薩姆蘭警官靠在桌子旁,用心的傾聽,卡洛斯和米爾坐在椅子上,一臉凝重。
在沉默半晌後,老警官謹慎地開口了:「瑪莎小姐,我對您未婚夫的去世深表遺憾。照禮說該先請您去辨認屍體,不過您報案說自己殺了人,嗯,您現在仍然堅持這個說法。是這樣嗎?」
「是的,警官……」瑪莎已經哭過了一陣,現在又開始抽泣。她的朋友輕輕撫著她以示安撫。
「啊,」薩姆蘭輕輕咳嗽一聲,:「瑪莎小姐,我可以重複一下您剛才的敘述嗎,您看我的理解是否正確。首先,您和您的未婚夫約好在咖啡館見面,但是直到晚上七點四十分他都沒有出現,也沒有接您的電話。於是,您考慮一個人先回去,八點差一刻,您動身回家。天陰得很厲害,馬上下了雨。八點左右您走到左德大街,不得不停下來避雨。大概有十分鐘吧。這時有一個年輕男人打著傘過來說要送您回家,您出於在外面呆太久會不安全的想法答應了他。然後你們一直沿街走,出路口西行,而後又拐進與左德大街平行的列文大街。當你們走到馬克水果店門口的時候,您的房東給您打來電話,說您的未婚夫在醫院,但並沒有說是在哪家醫院,那大概是八點二十分。也就是在這個時候,您的同伴突然想要侵犯您,他抓住了您。您當時非常害怕,於是打算用包裡帶的『檸檬水』自衛。但是,您從裡面拿出的卻是一把很大的轉輪手槍。您對著他開了一槍,他就倒下去了。您發現他死了就扔下槍跑了。您到家是八點半,但是房東先生並不在家。留下了一張字條說他去探望醫院裡的姐姐,今天不回來。這時候您非常害怕,給您的這位朋友打了電話,過了一夜,決定早上來報案,是這樣的嗎?」
「是的,完全正確,警官。」
「好的,我現在想請您仔細回憶一下,這把手槍到底是什麼樣子,您有仔細看過它嗎?」
「不,我,我沒有,我當時很害怕,我開了槍,很大的聲音,我嚇壞了。我把它扔了,它很大。」
「可是,您怎麼能一下子就扣出了子彈呢,既然那把槍很大,而且一槍斃命,那麼它應該很不容易扣動才對的。」卡洛斯在旁插嘴,他很顯然不相信瑪莎的敘述。
「這當然是可能的!」一個男人推門走進來。穿著一件價值不菲的皮質夾克,個子不高,大約是5尺9寸。(英碼,約合175公分)令人過目不忘的是瘦瘦的面頰和上面目光尖刻的灰色眼珠。謝頂和細長的鷹鉤鼻子,很像米爾嘴裡說過的食肉大鳥。
「魯夫先生(魯夫?這名字真夠搞笑?)」米爾警官有些嘲笑地說,「演繹工作結束了嗎?」
魯夫並沒理會對方的奚落,他快速掃視一下四周,說:「人在危急的時候有可能爆發出驚人的力量,這種力量遠遠大於他使用的上限。是腎上腺素大量分泌的結果,不過不能持續很長時間,不然,她自己就會被自己的腺素毒死的。我記得《探索》上也有播出的啊。你們警察忙的連看電視的時間都沒有嗎?」
面對這樣的挑釁,米爾怒目而視,卡洛斯一臉驚訝,薩姆蘭卻不以為然。
「那麼說,瑪莎小姐,你無法詳細回憶這把手槍了,是嗎?」
「是,是的。」
「那麼,為什麼你在在你打電話給未婚夫未被理會的時候,你為什麼沒有求助別人呢?」這一點是薩姆蘭最為懷疑的地方,一個女孩子在那種時候應該會想到聯繫朋友的啊。
「我的同事大多還在加班,我給我的房東打電話,但是,他也不在。然後我給莉莉西雅打電話,就是她,」瑪莎指著坐在她身邊的女性,「她碰巧出去了。」
「是的,我和我新認識的男朋友出去購物了。叫我莉莉絲就可以了。」
「我也想打電話,但是,我其他幾個朋友都住在城外,從家裡趕過來也要一段時間。」
薩姆蘭若有所思地點點頭。心理上的問題暫時有了說法,那麼接下來該是事實的分歧了。
值得一提的是,薩姆蘭之所以是個出色的警官,撇開經驗不談,主要要歸功於他於一般警察的不同之處。他常常重視動機更勝於其他。
「那麼,瑪莎,你說你在開槍之前,接到了房東來的電話。」
「是的,手機的顯示,是房東的電話號碼。」
「但是,在你回家之後卻發現他不在家,而且,留了一張字條,那上面的意思是他不會回家。」
「是這樣的,我想一個人就更加難受,所以叫來了莉莉西雅。」
「那麼,你覺得電話裡的聲音確實是屬於你的房東——安東尼先生的嗎?」
「不,我不敢確定,我想是的,也許不是,我,我沒有注意到。」
「無聊,你們忙吧,我要出去找些材料。」魯夫重重地關上門出去了。
「什麼玩意兒!」米爾啐了一口。
「薩姆蘭警官,局長叫您一會兒過去。」局長秘書見魯夫探員出去,忙不迭地插進來。
「知道了,馬上過去。那麼,卡洛斯,你跟米克,陪著瑪莎小姐去辨認屍體,再加派幾名警察去列文大街搜索證據和屍體。」
薩姆走到門口,想起來什麼,回身問:「對了,瑪莎小姐,還記得你中間避雨的那個建築嗎?」
「嗯,好像是一個心理診所,兩層樓,有很大的屋簷。」
「是嗎,謝謝你,你的話對我們很有幫助。」
薩姆蘭臨走時說了一句:「沃勒,看來我們真的很有緣。」叫卡洛斯摸不到頭腦。
在警官走向警長辦公室的路上,一名警察被派去瑪莎的住所尋找名叫安東尼的房東。
「薩姆,坐吧。」羅伯特局長指著面前的轉椅,「還是沒有線索嗎?」
「也不一定。」
「不一定?」局長向前靠近身子,大肚子一下就頂到了桌沿。
「是啊,我還沒有整理出頭緒。」
「聽說,你在看一個小案子。別管他了,薩姆!輿論快把我逼瘋了,現在全城的記者都急於知道那個到底是不是那個瘋子做得。這案子一天不破,我們就別想消停。嗯,薩姆,你笑什麼?你不知道這個位子有多難做。」
「是,我知道,不過,你不是每次都挺過來了嗎?」警官依然在笑。
「不,那不一樣,這樣的案子我們這裡沒有,沒有!真不知道人們都是怎麼了,就好像是我們殺了人。喂,薩姆,你能不能確定那鬼玻璃上面的畫只是他媽一個混蛋的塗鴉啊?」
「這可不是我說了算的,要等待弗萊德的鑒定結果。不過,我寧信其有。」
「哦?薩姆,你是不是知道什麼了?」
「不,還沒有,只是認識了一些有趣的人。」警官聳聳肩。
「你?算了,對於辦案,我一向不能理解你。不過,你一定有辦法對吧?你總是這樣的!老夥計,說實話,對這個案子,你有幾成把握?」
「你說我退休前嗎,一成也沒有,我們的全部追查都泡湯了。我的看法是,假設兇手不再作案,那麼,只有等他被大家慢慢淡忘。除非我們能弄明白,殺手的遺留物是什麼意思。」
「那些鋼崩和火柴?」
「還有長釘。」
「對對,還有長釘。薩姆,你能不能延期退休。我們畫上個圓滿的句號。」
「我想不能,羅伯特,我不想再干了。」
「我也知道你不在乎榮譽,但是,我們至少不能叫那個聯邦調查局的混蛋春風得意。喝點什麼吧?」
「如果可以,來杯加奶的咖啡。」薩姆蘭很想笑,今天喝了一輩子的咖啡。
「嗯?這種好像巧克力的東西嗎?我越來越搞不懂你了。」
「羅伯特,我對官方的矛盾並不感興趣。不過,在走之前,我會盡力的。味道不錯。」
「有你這話就好,魯夫那傢伙,居然要求我們協助他。你才是這裡最好的警察。薩姆蘭。艾德。」
「局長,薩姆蘭警官,你要的字跡鑒定出來了。」弗萊德敲門進來。
「謝謝你,結果是什麼?」
「很抱歉你的猜測是錯的,薩姆。除去書寫斷筆的問題——那可能是由於質地不同的原因造成的。你知道,牆壁吸水的效果和玻璃是有很大不同的。我仔細對照了以前的四組照片和剛剛送來的,在字跡的結構和強調的地方都存在著無法解釋的重大差異。可以斷定不是出自一人之手。」
「他可不可能刻意改變自己的字型。」這個說法,老薩姆自己都覺得不成立,如果他想別人認為不是他,有何必還要寫呢?
「不,薩姆,如果是這樣,還要筆跡鑒定做什麼?人確實可以改變自己的書寫特點,但是,一個筆跡樣品可能有500-1000個個性化特點,他以這麼流暢的速度進行書寫,可以改變的少之又少。所以,可以除去他刻意改變的可能。另外,根據我的判斷,兩次都是使用右手帶著手套寫的。哦,對了,我要告訴你的還有,在他第一次寫的時候,出現了中斷。」
「第一次?」局長和警官都有些吃驚。
「是的,大概他原來打算直接在寫,但是在玻璃面用血液進行書寫是很困難的。所以,他停下來了,用什麼東西擦掉了,然後在旁邊噴了一種膠質,使得書寫更容易。這是他們使用發光氨檢驗出蛋白質殘留後的推測。我想是成立的。」
「可是他為什麼不直接噴在原來的地方,把第一次的位置覆蓋。
他為什麼要告訴我們他在這裡廢了這麼大勁呢?「
「那我就不得而知了,」弗萊德無奈的搖搖頭,「那就是你的問題了,警官。至於他使用的究竟是什麼膠質,我可以試試分析一下。」
「嗯,謝謝,弗萊德。今天局長請客。加奶咖啡!」薩姆蘭說著走了出去,留下兩個人面面相覷。
警局的地下室作為T.D.瓊斯醫學博士的工作環境在合適不過了。一方面,瓊斯先生喜歡這裡的安靜、無人打擾,另一方面,只怕大多數人也不喜歡接近這樣的地方。
薩姆蘭警官還是在解剖室裡找到了他。他正在仔細地刷洗手術刀。瓊斯博士是在警官之後4年進局,也是多年的老搭檔,他不用回頭就知道進來的是誰。
「沒幾天了,你還在為這個案子忙得要死吧。」
「嗯,這間屋子沒有可以坐的地方,警官只好站在門口,爭取不碰到任何東西。
「差不多就得了,我說,你昨天很晚才回去吧?」瓊斯擦拭他的試管。
「那說明你也是一樣。我說,你為什麼不把這些刀刀叉叉的收拾一下,看著怪難受的。」
「收拾它幹嘛?就是金的也不會有人偷!反正聽說馬上還有一具屍體等著解剖,馬上就會用的。」
「啊,」想到瑪莎小姐,警官不免有些傷感,「瓊斯啊,你有沒有難受過啊,做這種工作。」
「啊?你什麼時候感傷起來了?」瓊斯不解地像看著外星生物,「每個法醫都有頂住壓力的做法,我不知道別人是怎麼做的。在對付這種處境的所有方法中,一種奇特的幽默感對我的幫助最大。對旁觀者可能很難理解,但是,笑聲和玩笑有助減輕壓力和緊張。否則,那些感覺將是難以承受的。可仍然有一次,我失敗了。」
「是什麼時候,剛出道?」
「不,我在學醫的時候就習慣像打量道具一樣看屍體了。頂多想想,要是人們能學得更警覺些,我就會輕鬆不少了。」
「那倒是,可現在人們的關係已經夠淡漠了。」
「嗯,這就是矛盾啊。看看我,也是這樣的矛盾,有時候想想,我是踏著屍體過來的。一具又一具,我解剖它們,有了經驗,甚至別的地方的警察都來找我幫忙,我幹得越多,就有越多的要干。我從不去想它們活著的時候是誰,它們做過些什麼,它們就是『屍體』,而不是『死人』。這一直來都很成功,直到三年前。薩姆,你還記得那個案子吧。一個7歲大的小女孩兒被姦殺,送來我這兒來時,還沒嚴重腐敗。我看著這孩子,我就不知道該做什麼,我就那麼看著她,想她要是還活著該多好啊。我不知道怎麼脫下她被血染紅的裙子。我看見她腳上粉紅色的小跑鞋,試著不去感受自己對這些東西的反應。當解剖到一半的時候,我再也忍受不了了,衝出去吐了一地。我最小的女兒也有這樣的上衣和跑鞋,而且號碼、顏色和牌子一模一樣。回家的之前,我洗了很長時間的手,路上給女兒買了新的衣服和鞋。薩姆,記得嗎?你破了那個案子。」
薩姆蘭警官靠在門上,重重歎了口氣,「啊,勝訴的那天,你邀請我和你全家人人共進晚餐,現在我明白為什麼了。」
「那一天,我明顯的從這個困惑中解放出來了,不然,我可能不會再從事這項工作。薩姆,你做得好。」
「你是個堅強的人,瓊斯。」
兩個人相視而笑,活著不過是因為希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