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四十五章 詹姆 文 / 喬治·馬丁
新任奔流城伯爵氣得渾身發抖。「我們被欺騙了,」他聲稱,「這傢伙不老實!」他指著艾德慕·徒利,粉紅的唾沫噴了對方一臉,「我要砍他腦袋!我是奔流城伯爵,根據國王的授權狀,我——」
「阿蒙,」他老婆制止道,「隊長大人知道你的授權狀。艾德慕爵士知道你的授權狀,馬房小弟也知道你的授權狀。」
「我是伯爵老爺,我要他腦袋!」
「我犯了什麼罪呢?」艾德慕人雖消瘦,卻比艾蒙·佛雷更有伯爵的氣勢。他穿加墊緊身紅色上衣,胸前繡有一條騰躍鱒魚,外加黑靴子和藍馬褲,棗紅頭髮剛剛修剪清洗過,火紅的鬍鬚也修得整齊。「你們怎麼說,我就怎麼做。」
「噢?」自奔流城開城投降以來,詹姆·蘭尼斯特就沒闔過眼,此刻他腦袋裡如有重錘在敲,「我可沒叫你放走布林登爵士。」
「你要我獻城投降,又沒讓我獻出我叔叔。你自己的人看守不嚴,難道還怪到我頭上嗎?」
詹姆沒心情做口舌之爭,「他到底在哪裡?」他讓怒火滲入了聲調。士兵們搜了奔流城三遍,沒有布林登·徒利的半點蹤影。
「他沒告訴我上哪兒去。」
「而你絕口不問。好吧,他怎麼逃走的?」
「魚會游泳唄,黑魚游得特別快。」艾德慕露出勝利者的微笑。
詹姆陡然升起一股衝動,很想用金手打爛對方的嘴巴,少幾顆牙齒,他就不會那麼傻笑了。就一個餘生都要當俘虜的人而言,艾德慕表現得太沾沾自喜。「凱巖城下,有種密牢,剛好能裝一個人,緊得跟板甲一樣。在牢裡,你既不能翻身,也無法坐起來,甚至當老鼠啃你的腳指頭時,你連摸也摸不到。怎麼,你願意重新考慮你的回答嗎?」
艾德慕的微笑果然消失了,「你向我保證,將……將遵照公爵的標準,以禮相待。」
「我會信守承諾,」詹姆說,「在密牢裡嗚咽著死去的,不僅包括許多比你高貴的騎士,還有許多伯爵公爵,如果我記得不差,甚至有一兩位國王呢。你喜歡的話,我可以安排你老婆住在你旁邊,我可不願強行分開你們。」
「他真是游出去的,」艾德慕鬱悶地坦白。他有他姐姐凱特琳的藍眼睛,而詹姆在這雙眼睛裡也瞧見了當初他姐姐瞧詹姆時的嫌惡。「我們打開水門的鐵閘,沒有全開,只升起三尺左右,在水底留下縫隙,表面看來卻沒變化。我叔叔是個游泳健將,天黑之後,他隻身鑽過水底的尖刺。」
接著他用同樣的方式通過了我們的攔江堤壩。無月之夜,厭倦的守衛,一條黑魚順著黑色的河流靜靜地游向下游。宇或魯特格爾或他們的部下最多聽到一點水聲,只當烏龜或鱒魚做怪。艾德慕是存心的,他無端磨蹭了大半天,才降下史塔克的冰原狼旗,表示降服。結果在城堡易主的混亂中,直到第二十天清晨詹姆才得報說黑魚失蹤了。
他走到窗前,望向外面的河流。這是個明媚的秋日,陽光在水面閃耀。黑魚多半游出十里格遠了。
「必須抓住他。」艾蒙·佛雷堅持。
「他跑不掉,」詹姆嘴上這麼講,心裡卻沒那麼肯定,「我已派獵人和獵狗去找。」南岸的搜索由亞當·馬爾布蘭爵士負責,北岸由雨林的德莫特爵士。他本想讓本地的三河諸侯參加,但凡斯、派柏這類人大概只會幫倒忙,協助黑魚逃亡吧。總而言之,詹姆不抱太大希望。「他躲得了一時,」鐵衛隊長最後說,「躲不了一世。」
「萬一他回來搶我的城堡怎麼辦?」
「你有兩百衛兵呢。」就守衛城堡而言,兩百人太多,但艾蒙老爺的統治危機四伏。幸虧他無須擔憂如何供養這批人,黑魚正如其宣稱的那樣,在奔流城內儲備了充足補給。「布林登爵士給我們造成那麼大麻煩,我懷疑他還會不會回來自投羅網。」但他有可能落草後帶一大票土匪回來。黑魚的戰鬥精神不容置疑。
「這是你的家堡,」吉娜夫人告訴丈夫,「你必須親自保衛它。如果做不到,就一把火燒了,逃回凱巖城去吧。」
艾蒙老爺揉揉嘴巴,他的手因酸草葉的關係又紅又黏糊糊的。「那當然,那當然。奔流城是我的,沒人能從我手中把它奪去。」他給了艾德慕最後一個懷疑的眼神,隨後被吉娜夫人從書房里拉走了。
「你還有什麼話想對我講嗎?」兩人獨處後,詹姆問艾德慕。
「這是我父親的書房,」徒利驕傲地說,「他坐在這裡統治三河流域,睿智而威嚴。他喜歡在窗前辦公,因為那兒光線最好,只需稍微抬頭,河上風景便一覽無餘。後來,他眼睛壞了,便叫凱特琳來念文件。小指頭和我曾在門邊用木塊搭了一座城堡。弒君者,你永遠也想像不出我看到你待在這間屋子裡心中有多麼厭惡,你永遠也想像不到我有多鄙視你。」
你錯了。「很多比你優秀的人都鄙視我,艾德慕,你算什麼,」詹姆呼喚守衛,「帶大人回塔樓房間,並給大人準備吃的。」
奔流城的前任公爵沉默了,明天早上,他就要永遠離開自己從前的家堡,前去西境當階下囚。護衛隊由佛勒·普萊斯特爵士帶領,包括第二十名騎士和八十名步兵。最好把護衛翻番,以防貝裡伯爵在他們到達金牙城之前發動襲擊,搶走艾德慕。事不過三,詹姆不願再俘虜徒利一次。
他坐回霍斯特·徒利的椅子裡,將三河地圖放在膝上,用金手撫平。如果我是黑魚,會往哪兒逃呢?
「隊長大人?」一名守衛出現在敞開的門口,「遵照您的命令,我把維斯特林夫人和她女兒帶來了。」
詹姆推開地圖,「有請。」至少這女孩沒有失蹤。簡妮·維斯特林是羅柏·史塔克的王后,正是她導致他亡國滅身。若她肚子裡懷有小狼崽的話,便比黑魚危險一萬倍。
她看起來並不危險。簡妮身材苗條,十五六歲,動作有些笨拙,談不上優雅。她臀部普通,乳房有蘋果大小,一頭栗色鬈發,溫柔的棕色眼睛讓人聯想起母鹿。以孩子的標準而言長得挺俊俏,詹姆斷定,但絕對不值得賠上一整個王國。她的臉腫起來,前額有道擦傷,半掩在一髻棕色發卷後面。「怎麼回事?」他問她。
女孩別過頭。「沒什麼,」她母親說,這是位身著綠天鵝絨裙服、神態端莊的老婦人,長長的細脖子上掛著一串金海貝項鏈,「她不肯摘下叛徒送他的小冠冕,我親自去拿,結果這任性的孩子居然反抗。」
「那是我的!」簡妮啜泣道,「你憑什麼拿走它?那是羅柏專門為我打造的。我愛他。」母親作勢欲打,詹姆趕緊擋在中間。「行了,」他警告希蓓兒夫人,「你們兩個都給我坐下。」女孩像受驚的動物一樣蜷在椅子裡,她母親則高昂著頭,坐得筆直。「你們要酒嗎?」他問。女孩不出聲。「不,謝了。」她母親說。
「請隨意,」詹姆轉向女孩,「對你失去的,我感到很遺憾。我有切身體會,那男孩很勇敢。但有一個問題,我不得不問:你究竟有沒有懷上他的孩子呢,夫人?」
簡妮一下子從椅子上彈起來,奔向門外,卻被門邊的守衛及時抓住了胳膊。「她沒有,」希蓓兒夫人一邊看著女兒竭力掙扎,一邊解釋,「你父親大人有指示,而我特意作了安排。」
詹姆點點頭。泰溫·蘭尼斯特是不會忽略這樣的細節的。「放開她,」他命令,「我想問她的問完了。」簡妮飛奔下樓。他又轉回面對她母親,「國王赦免了維斯特林家族,你哥哥羅佛·斯派瑟爵士被提升為卡斯特梅伯爵。你還有什麼要求?」
「你父親大人曾答應我要為簡妮和她妹妹各找一戶好人家。要麼是領主,要麼是領主的繼承人,他信上白紙黑字地寫著,決不會拿次子幼子或附庸騎士來搪塞。」
當然,父親會拿領主或領主的繼承人作誘餌。維斯特林家族雖然歷史悠久,又極驕傲,但希蓓兒夫人本姓斯派瑟,祖上是做生意的暴發戶,據傳她祖母更是瘋瘋癲癲的東方巫婆。此外,維斯特林家目前窮困潦倒,正常情況下,希蓓兒·斯派瑟的女兒最多找個領主的次子嫁出去,好在錢能通神,蘭尼斯特的金子會讓叛賊的寡婦具有跟高貴的處女同樣的吸引力。「你會得到婚約,」詹姆道,「但首先讓簡妮等上兩年。」如果結婚太快,又產下子嗣,人們便會議論紛紛,宣揚少狼主才是孩子真正的父親。
「我還有兩個兒子,」維斯特林夫人提醒鐵衛隊長,「洛拉姆在我身邊,但雷納德身為騎士,跟隨叛軍去了孿河城。如果我知道那邊的安排,肯定不讓他去。」她言下有譴責的意味,「雷納德絲毫不瞭解我跟……我跟你父親大人達成的諒解。他或許仍被關在孿河城。」
他或許已經死了。瓦德·佛雷同樣不清楚你們的諒解。「我會調查清楚。只要雷納德爵士健在,我們幫你贖回他。」
「你父親大人還提出為他定親。那將是一位來自凱巖城的新娘,你父親大人說如果一切順利,將把傑依許配給他。」
即便進了墳墓,泰溫大人仍像操縱木偶一樣操縱著我們。「傑依是我已故的叔叔吉利安的庶出女兒。你願意的話,婚約可以立刻安排,完婚得再等等。我上次見到傑依時,她才九歲或十歲呢。」
「他的私生女?」希蓓兒夫人的表情彷彿一口吞下了一整只檸檬,「你要維斯特林家的人娶個野種?」
「我更無意讓傑依嫁給某位陰險狡詐的變色龍婊子的種。她該有更好的人生。」詹姆很想用那串海貝項鏈勒死這老太婆,傑依天性甜美,生活卻孤苦伶仃,她父親是詹姆最欣賞的一位叔叔。「你女兒比你高貴十倍,夫人。明天一大早,你們和艾德慕及佛勒爵士一起離開,在此之前,不要讓我再看見你。」他高聲呼喚守衛,希蓓兒夫人抿緊嘴唇退出門外。『加文大人知道多少他老婆的詭計?我又知道多少?
艾德慕和維斯特林們起程時,衛兵增加到四百——詹姆在最後時刻將衛兵再翻了一番。他隨隊伍騎出幾里路,仔細囑咐佛勒·普萊斯特爵士。此人外套上有公牛頭紋章,頭盔上有兩隻牛角,本人卻毫無牛的架勢。他矮小、消瘦、性格堅韌,夾緊的鼻孔、光禿的頭頂和灰褐色鬍鬚令他看起來更像旅館老闆而不像騎士。「我們不清楚黑魚的去向,」詹姆一再提醒對方,「但他肯定會想盡辦法釋放艾德慕。」
「他辦不到,大人,」和大多數旅館老闆一樣,佛勒爵士不傻,「我會派出斥候和騎兵四面警衛,晚上露營時會挖掘工事。我還讓十個人日夜盯著徒利,寸步不離,他們是我麾下最好的長弓手。他敢逃離道路哪怕一尺遠,我的人就會把他射成刺蝟,叫他老媽都認不出來。」
「很好,」將徒利順利押解到凱巖城固然好,如若不能,寧肯宰了他也決不能放跑。「你還要派弓手看守維斯特林夫人的女兒。」
佛勒爵士吃了一驚,「加文的女兒?她不過——」
「——她是少狼主的寡婦,」詹姆替對方說完,「如果逃脫,其危險性遠大於艾德慕。」
「遵命,大人。我會加派人看守她。」
詹姆快馬加鞭跑過維斯特林們身邊,一路衝回奔流城。見到他,加文大人沉重地點點頭,希蓓兒夫人冷如冰霜的目光則似乎要刺穿他。寡婦眼睛低垂,淒慘地裹在兜帽斗篷裡,厚厚的斗篷下面,她精緻的衣服全撕裂了。她撕碎衣服,來表達悲哀,詹姆意識到,這舉動必定惹惱了她母親。他不禁想:如果自己死了,瑟曦會不會撕碎裙服呢?
他決定不直接回城,而是渡過騰石河,最後一次會見艾德溫·佛雷,確定俘虜們的交割問題。奔流城投降後,佛雷方面開始撤軍,最先離開的是從屬於瓦德大人的封臣和自由騎手。佛雷家自己的隊伍還在,詹姆發現艾德溫在他私生叔叔的帳篷裡。
這兩人湊在一張地圖前,大聲爭吵,但詹姆進門時,都住了口。「隊長大人,」河文冷冰冰地打招呼,艾德溫卻衝口而出,「你害死了我父親,爵士。」
詹姆有些迷惑,「怎麼回事?」
「是你把他送回家的,不是嗎?」
總得有人趕他走。「萊曼爵士路上出了意外?」
「他,連同隨從一起都被吊死了,」瓦德·河文聲稱,「土匪們在美人市集以南兩里格的地方設下埋伏。」
「唐德利恩?」
「要麼是他,要麼是索羅斯,或者那個石心夫人。」
詹姆皺緊眉頭。萊曼爵士是個白癡、懦夫、酒鬼,沒人會想念他——尤其是佛雷家的人。如果艾德溫那雙乾巴巴的眼睛裡透露的信息不假,就連他——萊曼爵士的長子——也巴不得父親早早去死。話說回來……土匪們的膽子也太大了,居然在離孿河城不到一日騎程的地方吊死了瓦德大人的繼承人。「萊曼身邊帶了多少隨從?」他問。
「三名騎士,十來個士兵,」河文吐露,「土匪們好像知道他什麼時候返回孿河城,知道他身邊衛兵不多。」
艾德溫抿緊嘴唇,「我敢打賭,是我弟弟干的!當初土匪們吊死培提爾跟梅裡之後,他絕對是故意放跑了他們,他們彼此有默契!現今父親一死,在黑瓦德跟孿河城之間就只剩下我了!」
「你沒有證據。」瓦德·河文說。
「我不需要證據,我瞭解我弟弟。」
「你弟弟人在海疆城,」河文堅持,「他怎麼可能知道萊曼爵士何時返回孿河城呢?」
「有人告密,」艾德溫苦澀地道,「毫無疑問,他在我的大營中安插了間諜。」
而你在海疆城同樣安插了間諜。詹姆清楚艾德溫跟黑瓦德之間越來越深的敵意,但對於他們中誰會繼承其祖父的位子,他是半點也不關心。「打攪你們的哀悼,我很抱歉,」他乾巴巴地說,「有件事得確認一下。等你們回到孿河城,務必通知瓦德大人,托曼國王要他交出在紅色婚禮上俘虜的所有人質。」
瓦德爵士皺起眉頭,「那些是很有價值的人質,爵士。」
「國王不會索要無價值的東西。」
佛雷與河文交換一個眼神。艾德溫道,「為這些俘虜,我祖父大人要求補償。」
除非能讓我長出一隻新手,否則他還是做夢去吧,詹姆心想。「哈,想想自是無妨。」他和藹地說,「告訴我,雷納德·維斯特林爵士在不在俘虜之列?」
「那個海貝騎士?」艾德溫譏笑道,「只怕已丟進綠叉河餵魚了。」
「我們的人去抓冰原狼時,他正在場子裡,」瓦德·河文解釋,「惠倫要他交出武器,他乖乖照辦,直到十字弓手們放箭射狼時才突然發難。他一把奪過惠倫的斧頭,砍破網子,放出那頭怪物。惠倫說他肩膀和肚子各中了一箭,但還勉強跑到城牆步道上,投河自盡。」
「城牆階梯上都是他的血。」艾德溫說。
「你們找到屍體沒有?」詹姆追問。
「我們找到一千多具屍體。在水裡泡過幾天,他們全成了一個樣。」
「正如被吊死的人。」詹姆扔下這句話,抽身離開。
第二十天早上,佛雷家的營地只剩下蒼蠅與馬糞,還有萊曼爵士的絞架孤零零地矗立在騰石河畔。表弟詢問該拿它,以及先前建造的大批攻城器械,包括撞錘、雲梯、塔樓和投石機之類怎麼辦。達馮的建議是將它們拖去鴉樹城攻城,詹姆則要他燒個精光,從絞架開始。「我會親自應付泰陀斯大人,無須攻城塔。」
達馮透過茂密的鬍鬚露出笑容,「一對一決鬥,老表?不太公平哦,泰陀斯是個行將就木的老頭子。」
一個有兩隻手的老頭子。
當晚他和伊林爵士打了三個鐘頭,是他表現最佳的夜晚之一。換算成真實戰鬥,派恩只殺了他兩次,而平時一晚上能殺他六七次,甚至更多。「我再練習一年,便能趕上小派的水平了。」詹姆宣稱,伊林爵士發出那種類似笑聲的粗嘎聲音。「來吧,讓我們乾一杯霍斯特·徒利的極品紅酒。」
喝紅酒成了他們每晚都履行的儀式。伊林爵士是個完美的酒友,他從不打斷你的話,從不否定你的意見,從不抱怨從不拍馬屁從不無休無止地講述無聊的故事。他只會一邊喝酒一邊聽。
「我真該把朋友們的舌頭都拔掉,」詹姆灌滿酒杯,「包括我的親戚們。不會說話的瑟曦該多麼甜美啊。不過等接吻的時候,我就會懷念她的舌頭了。」他一飲而盡。紅酒度數很高,但口感爽利,讓他從頭到腳暖洋洋的。「我記不得我們第十次接吻是什麼時候了。只曉得原本是遊戲,後來卻不是。」他推開酒杯。「提利昂曾對我說大多數妓女都不會吻你,她們只會閉上眼睛干你,他說你感覺不到她們的唇上有任何情緒。哎,你覺得我老姐吻過凱特布萊克嗎?」
伊林爵士不回答。
「我覺得,殺自己的誓言兄弟不合適,我只能閹了他,再把他送去長城。知道嗎?他們就是這麼對付『好色之徒』盧卡默的,當然啦,奧斯尼爵士可不會乖乖服從,他還有兄弟撐腰呢。兄弟,兄弟是很危險的東西。『庸王』伊耿因為特倫斯·托因爵士跟自己的情婦上床而宰了他,結果托因的兄弟想盡辦法為他復仇,最後是龍騎士以性命保護了國王。白典記錄了所有這些事,所有的事,除開沒教我怎麼對付瑟曦。」
伊林爵士伸出一根指頭,在脖子上比畫。
「不,」詹姆拒絕,「托曼已經失去了哥哥,失去了他自以為是父親的人,如果我再把他母親殺了,他會恨我一輩子……他那可愛的小王后則會將這種恨轉化為高庭服務。」
伊林爵士露出詹姆不喜歡的那種笑。醜陋的笑,醜陋的靈魂。「你說得太多了。」他告誡對方。
第二十天,雨林的德莫特爵士兩手空空地返回。他報告如下:「什麼也沒找到,除了幾百隻該死的野狼。」他手下有兩名哨兵被黑暗中衝出的狼群撲倒,嗚呼哀哉。「哨兵們穿著鎖甲和煮沸皮甲,可那些怪物毫不懼怕。傑特死前說狼群首領是一隻巨型母狼,一隻冰原狼。後來這群狼又衝進馬群,媽的,它們殺了我最愛的一匹母馬。」
「晚上記得在營地周圍燃起一圈火炬。」不曉得德莫特爵士口中的冰原狼和當初在十字路口傷喬佛裡的是不是同一隻?
不管有沒有狼,德莫特爵士次日清晨仍在他嚴令敦促下換好新馬,帶上更多人手出發,繼續搜索布林登·徒利。下午,三河諸侯結伴前來辭行,詹姆一一准許。派柏大人反覆追問兒子馬柯的情況。「所有俘虜都會被贖回。」詹姆承諾。卡列爾·凡斯伯爵特意多逗留了一會兒,「詹姆大人,您一定要親自前往鴉樹城。只要城外是傑諾斯帶隊,泰陀斯便說什麼也不肯投降,但我知道,他會屈膝臣服於您。」詹姆感謝他的諫言。
接著來辭行的是壯豬,他要如約返回戴瑞城,清剿土匪。「媽的,我們騎了一半個國家,為了什麼?為了看你把艾德慕嚇得尿褲子?沒人會歌頌這個。我想打仗!我想要獵狗的頭,詹姆,或是那個邊疆地伯爵的頭。」
「獵狗的人頭你盡可以去取,」詹姆指示,「但必須保住貝裡·唐德利恩的性命。我要把他帶回君臨,當著全國百姓的面處決,否則沒人相信他死了。」壯豬嘟噥了半天,最後只得接受。次日,他帶走麾下的侍從與親兵,外加「沒鬍子」瓊恩·本特利——此人覺得追剿土匪好歹比回家面對他那著名的醜老婆舒坦些。他沒鬍子,據說他老婆卻有鬍子。
詹姆開始遣散從前徒利家的守備隊。這些人異口同聲地宣稱對布林登爵士的計劃或去向一無所知。「他們撒謊!」艾蒙·佛雷認定。詹姆不以為然,「不洩露計劃,便無人能背叛你,這樣才最保險。」吉娜夫人要審訊守備隊中幾位頭目。他拒絕了,「我答應過艾德慕,只要投降,就准他們自由離開。」
「你為人高尚,」姑媽評論,「但統治者不需要高尚,需要的是力量。」
你去問問艾德慕我高不高尚,詹姆心想,去問他投石機的事。他很確定,未來的學士是決不會把他跟龍騎士伊蒙王子寫在一起的。他原本也不在乎。戰爭總算勝利告終。龍石島陷落,風息堡指日可待,史坦尼斯要逃往長城的話,歡迎他去。可以想見,北方佬跟風暴之地的領主一樣不喜歡他,而即便盧斯·波頓失敗了,冬天也會把他徹底摧毀。
欣慰的是,他在奔流城下沒流一滴血,也沒拿起武器反對史塔克家族或徒利家族。只等找到黑魚,就算大功告成,可以返回君臨。我應該待在國王身邊,待在我兒子身邊。托曼瞭解我的心情嗎?真相會導致他丟失王位。你想要父親還是那把丑椅子,孩子?詹姆希望自己知道答案。迄今為止,這孩子最喜歡的是在紙上蓋印章。他甚至不會相信我的話。至少瑟曦會堅決否認。我親愛的老姐,騙子,大騙子。他必須想個辦法把托曼奪過來,趕在瑟曦將他變成第二十個喬佛裡之前,到時候,他還要組建一個嶄新的御前會議來輔佐孩子。瑟曦讓位,凱馮爵士應會同意擔任首相。他不願吃回頭草也沒什麼,七國有的是人才。佛勒·普萊斯特就是不錯的選擇,或者羅蘭德·克雷赫,如果提利爾家不滿意西境人,他也可以推舉馬圖斯·羅宛……甚至培提爾·貝裡席。是的,小指頭雖然機靈圓滑,但出身太低,沒有自己的武裝,大諸侯們不會拿他當威脅。他是完美的首相人選。
第二十天早晨,徒利家的守衛們離開奔流城。詹姆剝奪了他們所有的武器與盔甲,但允許每人帶走三天的食物和隨身衣物,他還讓他們莊嚴宣誓決不拿起武器反對艾蒙伯爵或蘭尼斯特家族。「幸運的話,十個人裡面有一個會遵守誓言。」吉娜夫人道。
「棒極了。九個人比十個好對付,你知道,那第十位或許正是幹掉我的人呢。」
「九個人一樣能幹掉你。」
「在戰場上被人幹掉總比莫名其妙死在床上強。」或是蹲廁所時叫一個侏儒射死。
有兩人不肯解甲歸田——奔流城的老教頭戴斯蒙·格瑞爾爵士和侍衛隊長羅賓·萊格爵士。他們要求穿上黑衣。「第四十十年來,城堡就是我的家,」格瑞爾表示,「你放我自由,我能上哪兒去呢?我又老又胖,當不了僱傭騎士。好歹長城總是缺人手。」
「如你所願。」善後工作又多出一樁麻煩事。詹姆允許他們保留盔甲與武器,再安排格雷果手下的十多個兵護送他們一路前往女泉城。指揮權交給拉夫德,外號「甜嘴」。「將這兩位先生平安送到,」詹姆威脅道,「否則格雷果爵士對付山羊的手段和我對付你們的手段相比,那就是笑話了。」
又過了好幾天,艾蒙老爺要奔流城全體居民——包括原先的僕人和他帶來的人——到院子裡集合,聽他發表長達三小時的演講,內容是強調他伯爵領主的身份,要人們恭順服從。他不時揮舞授權狀,馬房小弟、女僕和鐵匠們悶悶不樂地看著他。小雨點落下來。
詹姆從萊曼·佛雷爵士身邊要來的歌手也在聽。他站在敞開的門口,那裡是乾的。「大人應該轉行當歌手才對,」歌手評價,「他的演講比邊疆地的民謠還長,而且他說話幾乎不換氣。」
詹姆不由笑了,「艾蒙老爺只消有葉子嚼,就可以不換氣。怎麼,你想為他寫首歌嗎?」
「寫首頂幽默的歌。《鱒魚教導錄》怎麼樣?」
「別在我姑媽面前唱就好。」詹姆以前沒大關注這名歌手。他個子小,穿檻褸的綠馬褲和褪色的綠外套,衣服上到處用棕色皮革打補丁。他鼻子又長又尖,嘴巴張得很寬,稀疏的棕髮垂到脖子,亂蓮蓬的,多時未洗。他大概第五十十歲,詹姆斷定,是個浪跡天涯的僱傭琴手。
「你以前就跟著萊曼爵士?」他問。
「只跟了半個月而已。」
「我還以為你會隨佛雷家一起離開呢。」
「這位不就是佛雷麼,」歌手邊說邊朝艾蒙老爺點頭,「而這座城堡看來是個過冬的好地方。『白色微笑』渥特加入佛勒爵士的隊伍返鄉了,我想贏得他的位置。縱然我沒有渥特甜美的高音,會唱的下流小曲兒卻比他多出一倍不止——啊哈,大人請原諒。」
「你會成為我姑媽駕前的紅人,」詹姆道,「假如你想留下來過冬,記得討好吉娜夫人。她是這裡真正的主人。」
「您不留下來?」
「我應該留在國王身邊,我很快就會回去了。」
「真遺憾,大人。我會唱的遠不止《卡斯特梅的雨季》,我很想為您表演……噢,各種各樣的東西。」
「以後再說吧,」詹姆道,「你叫什麼?」
「七弦湯姆,大人。」歌手摘下帽子,「人們也叫我七神湯姆。」
「祝你好運,七弦湯姆。」
當晚,他夢見自己又回到貝勒大聖堂,繼續為父親守夜。聖堂黑暗沉寂,一位女人從陰影中浮現,緩緩地向棺材走來。「姐姐?」他問。
她不是瑟曦。她全身灰衣,乃是靜默姐妹,兜帽與面紗遮住了面容,但燭光在兩隻猶如綠池塘的眼睛裡舞蹈。「姐姐,」他再問,「你要我做什麼?」話音在聖堂裡迴響。要我要我要我要我要我要我要我要我要我要我。
「我不是你姐姐,詹姆,」她用蒼白柔軟的手掀開兜帽,「你忘了我嗎?」
我根本不認識你,談何忘記?他說不出口。噢,我當然認識她,好久好久以前……
「你忘了我也罷,連你父親也忘了嗎?不過,我認為你從來沒有真正瞭解他。」她眼睛是翡翠的顏色,頭髮則是亮金色,他辨不出她的年紀。十五歲?他心想,第五十十歲?她登上階梯,站到棺材前面。「他不能忍受別人嘲笑他。那是他最痛恨的事。」
「你究竟是誰?」他害怕她的答案。
「我問你,你又是誰?」
「這只是一個夢。」
「是嗎?」她傷感地笑道,「看看你的手,孩子。」
一隻手。只有一隻手,緊緊握著劍柄。只有一隻手。「在夢中,我總是有兩隻手。」他抬起右臂,難以理解地望著醜陋的斷肢。
「我們夢想著我們得不到的東西。泰溫夢想他兒子能成為偉大的騎士,夢想他女兒能當上王后。他夢想他們強大、勇敢又美麗,沒人可以嘲笑他們。」
「我成了騎士,」他告訴她,「而瑟曦是王后。」
一粒珠淚滾過她的臉頰。女人重新戴起兜帽,轉身離開。詹姆呼喚她,但她充耳不聞,裙裾發出輕微的婆娑聲,擦著地板漸行漸遠。別離開我,他想大喊,可實際上,很多年以前,她就離開他們了。
他在黑暗中顫抖著醒來。臥室冷如玄冰。詹姆用斷肢掀開毯子,爐火已滅,窗戶被風吹開。他走過漆黑的房間,要去關好窄窗,赤腳踏在地上,感覺到某種濕濕的東西,令他下意識地退縮。他起初以為是血,但血從來不會這麼冷。
雪,窗外飄來的是雪。
於是他把窗戶完全打開。下面的院子已罩上一層薄薄的潔白地毯,而且正越變越沉。城齒蒙上兜帽。雪花靜靜地飄啊飄,其中一些飄到他臉上融化。詹姆看到自己的呼吸結成霜。
河間地下雪了。這裡下雪,那麼蘭尼斯港或君臨也在下雪。冬天自北方橫掃南下,全國一半的穀倉卻還空空如也。所有沒收割的作物已經毀了,再也不可能播種,再也沒有最後一次豐收的希望。他不知父親該如何來養活全國老百姓,想著想著才想起父親已經死了。
清晨,積雪已深達腳踝,神木林中,雪花堆在樹下,積得更深。在這種冰冷的白魔法影響下,侍從、馬房小弟和貴族出身的侍酒們都重新變回了孩子,他們在城垛上,在院子裡到處打雪仗,鬧成一團。詹姆聽著他們歡笑。不久之前,他也有過那麼一段快樂時光,他在兄妹三人中雪球做得最棒,他會拿它們去砸蹣跚追來的提利昂,他會把它們放進瑟曦的裙服背後。要做最棒的雪球,你得有兩隻手才行。
這時,有人輕輕敲門。「去開門,小派。」
來者是奔流城的老學士,他歷經風霜、爬滿皺紋的手上握著一封信。韋曼師傅的臉色白如新雪。「我知道,」詹姆搶先說,「學城的白鴉到了,冬天來了。」
「不,大人。這隻鳥是從君臨來的。我擅自拆了……我不知道……」他遞出信。
詹姆坐在窗邊讀信,就著冰冷蒼白的晨光。科本的字句言簡意賅,瑟曦的感情澎湃激昂。立刻回來吧,她說,幫助我,拯救我,我比任何時候都更需要你。我愛你,我愛你,我愛你。立刻回來吧。
韋曼等在門邊,小派也在看。
「大人要回復嗎?」長久的沉默之後,學士問。
一朵雪花飄落在信紙上,慢慢地融化,慢慢地模糊了信上的字眼。詹姆將它捲起來,用一隻手所能使出的最大力量,接著,他將它遞給小派。
「不必,」他說,「把它燒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