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說博覽 > 名著佳作 > 冰與火之歌4:群鴉的盛宴

正文 第十五章 布蕾妮 文 / 喬治·馬丁

    那堵石牆陳舊崩裂,但看到它橫亙於原野之中,布蕾妮仍感覺脖子上汗毛直豎。

    弓箭手們就是躲在它後面殺害了可憐的克裡奧·佛雷,她心想……但繼續走了半里地,她又經過一堵看上去差不多的石牆,開始不確定起來。佈滿車轍的道路七轉八彎,光禿禿的褐色叢林似乎跟記憶中的綠樹不同。剛剛經過的就是詹姆爵士取走他表弟長劍的地方嗎?他們交手的樹林在哪裡?那條溪流呢?他們在溪水中互相劈砍,撲騰得水花四濺,直到引來了勇士團。

    「小姐?爵士?」波德瑞克似乎從來不清楚該如何稱呼她,「你在找什麼?」

    鬼魂。「我騎馬經過的一堵牆。沒什麼。」當時詹姆爵士仍有兩隻手,而我憎惡他,憎惡他的種種奚落與嘲笑。「安靜,波德瑞克,樹林裡可能藏著土匪。」

    男孩看了看光禿禿的褐色樹叢、潮濕的樹葉和前方泥濘的道路。「我有劍。我可以戰鬥。」

    但不夠熟練。布蕾妮毫不懷疑男孩的勇氣,只是不放心他的訓練水平。雖然他名義上是個侍從,但他侍奉的人對他的武藝沒有幫助。

    離開暮谷城北行的路上,她斷斷續續問出了他的故事。原來他出於派恩家族的旁支,源自某個排行靠後的兒孫,家境貧困,他父親終其一生都在為有錢的親戚當侍從,最後跟蠟燭鋪老闆的女兒結婚,生下波德瑞克之後,就在平定葛雷喬伊叛亂的戰爭中陣亡了。他四歲時,母親拋棄了他,將他交給一個親戚,自己跟讓她懷孩子的流浪歌手跑了。波德瑞克已經不記得母親長什麼樣,對他而言,塞德裡克·派恩爵士算是最接近父親的角色,然而從他結結巴巴的敘述來看,布蕾妮感覺這個塞德裡克對待波德瑞克更像僕人而不是兒子。當初凱巖城召集封臣出兵時,騎士帶上他照顧馬匹,清洗盔甲。接著,塞德裡克爵士在泰溫公爵軍中戰死在三河流域。

    男孩孤身一人,遠離家鄉,又沒有錢,只能投靠一個胖乎乎的僱傭騎士,人稱「大肚子」羅裡默爵士,隸屬於萊佛德大人的分遣隊,負責保護輜重。「管吃的人吃得最好」,這是羅裡默爵士的口頭禪,最後他被發現從泰溫公爵的私人物資中偷了一塊醃火腿。泰溫·蘭尼斯特決定吊死他,作為給偷盜者的教訓。波德瑞克曾跟他共享那塊火腿,也差點共享繩子,但他的名字救了他。凱馮·蘭尼斯特爵士救下他來,稍後便將他送給侄子提利昂做侍從。

    塞德裡克爵士教會了波德瑞克如何照顧馬匹,如何檢查鞋子裡的石頭,羅裡默爵士則教他偷東西,但他們都沒空陪他練劍。小惡魔至少曾送他去紅堡的教頭那裡受訓,可惜艾倫·桑塔加爵士死於君臨暴動,波德瑞克的訓練也到此為止。

    布蕾妮砍下兩根斷枝當劍,試了試波德瑞克的身手。她高興地發現,男孩嘴笨手不笨。然而,儘管他勇敢又專注,但營養不良,骨瘦如柴,不夠強壯。假如他真像自己聲稱的那樣,在黑水河戰役中存活了下來,只可能是因為沒人拿他當目標。「你可以自稱為侍從,」她告訴他,「但年齡只及你一半的侍酒都能把你打得很慘。你若留在我身邊,以後每晚睡覺時,手上將全是水泡,胳膊佈滿淤青,渾身僵硬酸痛,難以入眠。你不會喜歡的。」

    「我喜歡,」男孩堅持,「我喜歡那樣。淤青和水泡。我是說,不,但我喜歡。爵士。小姐。」

    迄今為止,他和布蕾妮都信守承諾。波德瑞克從不抱怨。每次拿劍的手上冒出一個新水泡,他都忍不住驕傲地展示給她看。他照顧馬匹也很不賴。不,他不是侍從,她提醒自己,但我也不是騎士,不管他叫我多少聲「爵士」。她不能遣走他,因為他無處可去,另外,儘管波德瑞克一再聲稱不知道珊莎·史塔克的去向,但他有可能並未意識到自己所瞭解的情況。偶爾提及的一句話,模糊的記憶,或許就是布蕾妮達成目標的關鍵所在。

    「爵士?小姐?前面有輛車。」波德瑞克指出。

    布蕾妮看到了:那是一輛雙輪木牛車,高高的側板,一男一女正使勁拖曳繩索,順著車轍往女泉城方向前進。看模樣是農民。「慢點,」她告訴男孩,「別教人家把我們當土匪。不要亂講話,注意禮貌。」

    「好的,爵士。注意禮貌。小姐。」男孩似乎對可能被當成土匪還挺高興。

    他們一路小跑趕上來,農民警惕地注視著他們,但布蕾妮表明沒有惡意之後,他們便任由她走在旁邊。「我們本來有一頭牛,」他們在雜草遍地的田野間行進,到處是鬆軟的爛泥潭和燒得焦黑的樹木,老漢邊走邊傾訴,「但被狼仔搶走了。」他的臉因為使勁拉車而漲得通紅,「我們的女兒也被搶走了,唉,干了很多壞事,好在暮谷城的戰鬥結束後,她自己跑回來了。那頭牛卻沒有,我猜是準被狼仔吃了。」

    女人沒什麼補充的。她比男人年輕第二十歲,但一個字也沒說,只是用看待雙頭牛犢的眼神看著布蕾妮。這種眼神,「塔斯的處女」一生中見得太多太多了,史塔剋夫人固然待她寬厚仁慈,但大多數女人就跟男人一樣殘忍,臉長得漂亮,然而嘴巴刻薄,笑聲刺耳,眼神冷漠的夫人們更將輕蔑隱藏在禮貌的盔甲背後,很難說哪種令她更痛苦。也許正是平民女人們的眼神吧。「我上次路過女泉城時,那裡是一片廢墟,」她告訴對方,「城門砸開,泰半房屋遭到焚燒洗劫。」

    「哦,現在稍稍重建起來一些。那塔利,他是個嚴厲的人,卻比慕頓大人英勇得多。森林裡仍然有小股土匪,但比原先少得多了。塔利逮住了最壞的那些人,用他那把碩大的劍砍下他們的腦袋。」他扭頭啐了一口。「你在路上沒碰見土匪吧?」

    「沒有。」這次沒有。離暮谷城越遠,道路越空曠,偶而瞥見的路人還沒等走到跟前就全隱入了樹林中——除了一個高大的大鬍子修士,帶著大約第四十十名跟隨者兼程南下,個個赤腳。路過的客棧不是洗劫後被廢棄,就是成了軍營。昨天他們遇到一支藍道大人的巡邏隊,騎兵們手執長槍和長弓,將他們團團圍住,隊長則百般盤問布蕾妮,好在最後還是放行了。「小心點,女人,你下次遇到的人也許不像我的小伙子們那樣正直。獵狗帶著百來個土匪越過了三叉戟河,據說女人被他們撞上就會遭到強暴,他們還把奶頭割下來當紀念。」

    布蕾妮感覺有必要將警告轉達給農夫和他的妻子。結果他只點點頭,等她說完後又啐了一口,「獵狗也好,狼仔也好,獅子也罷,但願異鬼把他們統統抓走。這幫土匪不敢靠近女泉城的,只要塔利大人在那裡管轄,他們就不敢。」

    布蕾妮在藍禮國王軍中認識了藍道·塔利伯爵,她不喜歡他,但無法忘記自己欠他的債。諸神保佑,經過女泉城時可不要驚動他。「等戰爭結束,鎮子會被交還給慕頓伯爵,」她告訴農夫,「國王寬恕了伯爵大人。」

    「寬恕?」老頭哈哈大笑,「為什麼?因為干坐在他那座該死的城堡裡?他派手下人去奔流城打仗,自己卻躲在後面。獅子洗劫他的城鎮,然後是狼仔,然後是傭兵,而伯爵大人只是安安全全地待在城牆之中。你知道,他哥哥決不會像他這樣懦弱,米斯爵士是個勇士,死在勞勃國王手下。」

    更多鬼魂,布蕾妮心想。「我在找我妹妹,一個十三歲的漂亮處女。你見過嗎?」

    「我沒見過處女,漂亮的也好,難看的也罷。」

    沒人見過。但她必須不停地問。

    「慕頓的女兒是個處女,」男人續道,「至少到洞房那天。這些雞蛋就是為婚禮準備的,她要和塔利的兒子結婚,廚子們需要雞蛋來做蛋糕。」

    「哦。」塔利大人的兒子……小狄肯要結婚了。她試著回憶,他好像只有八歲或者十歲。布蕾妮本人七歲時便訂過婚,跟一個年長三歲的男孩,卡倫伯爵的幼子。他很害羞,唇上有顆痣。他們只在訂婚時見過一面,兩年後他死於傷寒,那場傷寒也同時奪走了卡倫伯爵夫婦及其女兒們的性命。倘若他活下來,她初潮之後一年內就要和他結婚,整個人生便完全不同。她現在不會在這裡,穿戴男人的盔甲,帶著長劍,追尋故人之子了。她更有可能住在夜歌城,一邊照看一個孩子,一邊給另一個餵奶。布蕾妮經常想到這些,這讓她有些悲哀,但也有一絲欣慰。

    太陽半藏在浮雲背後,當他們從焦黑的樹叢裡鑽出來時,女泉城就在面前,稍遠處是海灣。城門已經重建,並得到加固,淡紅色石牆上又有了來回走動的十字弓手。托曼國王的旗幟在城門樓上高高飄揚,金紅對分的底色上,黑色的寶冠雄鹿與黃金獅子迎面對峙,王室旗幟旁邊是塔利的健步獵人旗,而慕頓家族的紅鮭魚旗只矗立在山丘頂的城堡上。

    鐵閘門下,他們遇到十來個手持長戟的衛兵。對方佩戴的徽章表明屬於塔利大人的軍團,但其中沒一個是塔利自己的人:兩個半人馬,一道閃電,一隻藍甲蟲和一根綠箭……但沒有角陵的獵人。對方頭目胸前裝飾著一隻孔雀,亮麗的尾巴被太陽曬得褪了色。農民將車拉過來,他吹聲口哨。「這是什麼?雞蛋?」他拋起一隻蛋,接住,咧嘴笑笑,「我們收下了。」

    老漢出聲抗議,「蛋是給慕頓大人的。為婚禮做蛋糕甩。」

    「讓你的母雞再多下點吧。我有半年沒吃過蛋了。給,別說我們不付錢。」他丟了一把銅板在老頭腳邊。

    農夫的妻子說話了。「不夠,」她說,「遠遠不夠。」

    「你還沒找錢呢,」頭目道,「這些雞蛋,還有你,都得過來。小伙子們,她對那老頭兒來說太年輕了點吧。」兩個衛兵將長戟倚在牆上,把掙扎的女人從車上拽下來。農夫臉色發灰,但不敢動。

    布蕾妮策馬向前,「放開她。」

    她的聲音讓衛兵們遲疑了片刻,足夠讓農夫的妻子掙脫。「不關你的事,」一個人說,「管好嘴巴,妞兒。」

    布蕾妮拔出長劍。

    「好啊,」那頭目說,「亮傢伙啦。我嗅到了土匪的味道,你知道塔利大人是怎麼對付土匪的嗎?」他仍然拿著牛車裡的雞蛋,此刻手上使勁,蛋黃便從指縫間滲出來。

    「我不僅知道藍道大人如何對付土匪,」布蕾妮說,「而且知道他如何對付強姦犯。」

    她指望藍道的名號能鎮住他,結果那頭目只是將雞蛋甩掉,打個手勢,讓手下人擺好陣勢。「刷」地一聲,一圈武器包圍了布蕾妮。「喲,你說什麼,妞兒?塔利大人如何對付……」

    「……強姦犯,」一個低沉的聲音把話說完,「要麼閹割,要麼送去長城。有時兩樣同時執行。他還會砍掉小偷的手指頭。」一個懶洋洋的年輕人從城門樓裡踱出來,腰扣劍帶,罩在他鐵甲外的外套本是白色,現在沾滿了草痕和干血漬。他的紋章是一頭吊縛在橫桿之下的棕色死鹿。

    是他。聽到他的聲音,好像肚子上挨了一拳,看到他的臉,猶如一把尖刀刺入腹中。「海爾爵士。」她僵硬地說。

    「最好放她走,夥計們,」海爾·亨特爵士警告,「你面前這位是美人布蕾妮,塔斯的處女,就是她殺了藍禮國王和半數的彩虹護衛。她長得有多醜,就有多難對付,說實話,沒人比她更醜……也許你除外,尿壺,不過你是牛屁股裡生出來的,所以情有可原。她父親可是塔斯的『暮之星』。」

    衛兵們哈哈大笑,長戟散開了。「不能抓她嗎,爵士?」頭目問,「您不是說她殺了藍禮?」

    「何苦呢?藍禮是叛徒,我們也是,無一例外,好在現下大家改邪歸正,又都成了托曼陛下忠誠的順民嘍。」騎士揮手示意農民進城。「大人的管家看到這些蛋會高興的。你可以在集市裡找到他。」

    老漢用指關節叩了叩腦門。「非常感謝,大人。顯然,您是位真正的騎士。來吧,老婆。」他們再次將拖車的索具搭到肩頭,隆隆地穿過城門。

    布蕾妮跟他們騎進去,波德瑞克緊隨其後。他是真正的騎士?她一邊想,一邊皺眉頭。到了城裡,她勒住韁繩,左邊是馬廄的廢墟,面朝一條泥濘的小巷。馬廄對面,三個半裸的妓女在妓院陽台上竊竊私語,其中之一長得有點像她見過的營妓,那人曾跑來問她,她褲襠裡是洞洞還是蛋蛋。

    「這也是我見過的最醜的馬,」海爾爵士評論波德瑞克的坐騎,「我很驚訝你竟然不騎它,對了,小姐,你怎麼不感謝我的援手呢?」

    布蕾妮甩腿跳下母馬。她比海爾爵士高出一個頭。「有朝一日,我會在團體比武中感謝你,爵士先生。」

    「就像感謝紅羅蘭那樣?」亨特大笑。他的笑聲洪亮而飽滿,他的臉卻很普通——瞭解真相之前,她還以為那是一張誠實的臉:蓬鬆的棕髮,淡褐色眼睛,左耳邊有條細小的傷疤,下巴分叉,鼻子是歪的,但他笑起來委實爽朗,也經常笑。

    「你不留下來看守城門嗎?」

    他朝她扮個鬼臉,「我堂兄埃林去抓土匪了,搞不好會得意揚揚地提著獵狗的腦袋回來,享受榮耀。而我呢,拜你所賜,受令把守城門。但願這讓你滿意,我的美人,你在找什麼?」

    「馬廄。」

    「東門那兒有。這個被焚燬了。」

    我自己看得出來。「你跟那些人講的話……藍禮國王去世時,我的確在他身旁,但殺死他的是巫術,爵士,我憑我的寶劍起誓。」她將手搭到劍柄上,假如亨特當面稱她撒謊,她準備打上一架。

    「沒錯,是百花騎士宰了那幾位彩虹護衛。運氣好的話,你或許可以打敗埃蒙爵士,他魯莽又缺耐力。但羅伊斯?不,以劍士的標準而言,羅拔爵士的技藝高出你不止一倍……但你不能被稱為劍士,對吧?有沒有劍妞的說法呢?我在想,你來女泉城所謂何事?」

    找我妹妹,一位十三歲的處女,她差點說出口,但海爾爵士知道她沒有妹妹。「我要找個男人,在一個叫臭鵝酒館的地方。」

    「我還以為美人布蕾妮不需要男人呢。」他的微笑裡帶著一絲殘酷,「臭鵝酒館,這家館子有個恰當的名字……至少是那個『臭』字。好吧,它在碼頭邊,但你首先得跟我去見伯爵大人。」

    布蕾妮不怕海爾爵士,但他是藍道·塔利的軍官,吹聲口哨,百來個人就會奔過來保護他。「我被捕了麼?」

    「為什麼,為了藍禮?他算什麼?我們後來都換過國王,有些人還換了兩次。沒人在乎,沒人記得。」他輕輕地將一隻手搭在她胳膊上。「小姐,請這邊來。」

    她抽身躲開,「別碰我,謝謝。」

    「你終於謝我了。」他面帶苦笑。

    上次來女泉城,鎮子是一片死氣沉沉的廢墟,空蕩蕩的街道,焚燬的房屋。現在街上到處是豬和兒童,大多數焚燬的建築已被推倒,空地有的種上蔬菜,有的被商人和騎士們的帳篷佔據。房屋也在興建,石頭客棧代替了被燒的木客棧,聖堂新添了石板屋頂,秋日涼爽的空氣中充斥著鋸子和錘子的聲響。人們肩扛木材穿過街道,採石工的馬車沿泥濘的小巷前進,許多人胸口佩戴著健步獵人標記。「士兵們在重建城鎮。」她驚訝地說。

    「他們寧願擲骰子、喝酒、干女人,但藍道大人不讓閒人們輕鬆。」

    她以為自己會被帶進城堡,亨特卻將她領向繁忙的碼頭。在那裡,布蕾妮高興地發現,商船又回到了女泉城,包括一艘划槳船、一艘三桅帆船和一艘巨大的雙桅平底船,還有大約第二十條小漁船。海灣裡還有很多漁夫。假如在臭鵝酒館兩手空空,我可以搭船,她暗下決心。去海鷗鎮的航程很短,而從那裡上鷹巢城相當容易。

    當他們在漁市裡找到塔利大人時,他正在主持審判。

    水邊搭起一座高台,伯爵大人坐在上面俯視嫌犯們。他左邊矗立著一具長絞架,上面的繩子夠吊第二十個人。此刻,架上懸著四具屍體,其中一具比較新鮮,其餘三具顯然有段日子了。某只大膽的烏鴉正從爛透的死屍上叼出一絲絲肉來,其他烏鴉因為聚集的人群而散開。鎮民們正期望看到有人被吊死。

    慕頓伯爵跟藍道大人一起坐在高台上,他膚色蒼白,一身軟弱的肥肉,身穿白上衣和紅馬褲,肩頭用鮭魚形狀的赤金別針扣住貂皮披風;塔利則全然不同,他身著鎖甲和熟皮甲,外罩灰鋼胸甲,巨劍柄從左肩後面突出來,劍名「碎心」,乃是他家族的驕傲。

    一個披粗布斗篷,穿骯髒上衣的年輕人正在受審,「我沒害人,大人,」布蕾妮聽見他說,「只不過拿了修士們逃走時留下的東西。假如您要為此砍我的手指,那就砍吧。」

    「按照慣例,竊賊都要砍斷一根手指,」塔利大人嚴厲地回答,「但從聖堂裡偷,就是偷諸神的東西,罪上加罪。」他轉向侍衛隊長。「七根手指。注意留下兩根拇指。」

    「七根?」小偷臉色慘白。衛兵們抓住他,他虛弱無力地反抗,彷彿已然殘廢了一般。看著他,布蕾妮不禁想到詹姆爵士,想到佐羅的亞拉克彎刀劈下那一刻,想到他的尖叫。

    接下來是位麵包師,他被指控將木屑混入麵粉中。藍道大人罰他第五十十枚銀鹿幣。麵包師指天發誓,說自己沒那麼多錢,於是伯爵大人宣佈,一枚銀幣可以用一記鞭刑代替。在他後面是一個形容枯槁、神色暗淡的妓女,她被控傳染毒瘡給四個塔利家的士兵。「先用鹼水清洗私處,然後扔進地牢。」塔利命令。當妓女抽泣著被拖走時,伯爵大人看到了人群邊緣的布蕾妮,她就站在波德瑞克與海爾爵士之間。他朝她皺了皺眉,但沒流露出一丁點兒認出來的表情。

    接下來是個雙桅船上的水手,指控他的則是慕頓大人手下一名弓箭手,此人手纏繃帶,胸口有條鮭魚。「大人,這雜種用匕首刺穿我的手。他說我玩擲骰子時作弊。」

    塔利大人將視線從布蕾妮身上移開,打量著面前的人。「你作弊了嗎?」

    「不,大人。我絕對沒有。」

    「偷竊,一根手指;撒謊,上絞刑架。給我看看骰子。」

    「骰子?」弓箭手望嚮慕頓,但大人凝視著漁船。弓箭手咽口口水。「也許我……那些是我的幸運骰子,是的,我……」

    塔利聽夠了。「割下他的小指頭。他可以選擇哪只手。用釘子刺穿另一隻手的掌心。」他站起身。「到此為止,其餘人押回地牢,明天我再處理。」他轉身揮手招呼海爾爵士,布蕾妮跟在後面。「大人。」站到他跟前,她感覺又成了八歲女孩。

    「小姐。緣何……大駕光臨?」

    「我受人差遣,出來尋找……尋找……」她猶豫該不該說。

    「不知道名字怎麼找?你有沒有殺害藍禮大人?」

    「沒有。」

    塔利掂量著她的話。他在審判我,就像審判其他人那樣。「沒有,」他最後說,「你只不過聽任他死去。」

    他死在我懷裡,他的生命之血浸透了我的衣衫。布蕾妮怔了一怔。「是巫術。我決不……」

    「你決不?」他的聲音像鞭打。「對,你決不應該穿上盔甲,決不應該佩帶長劍,決不應該離開父親的廳堂。這是戰爭,不是豐收節的舞會。諸神在上,我應該把你送回塔斯。」

    「你敢這麼做,就準備好面對國王的質詢。」每當她想要顯得勇敢無畏時,嗓音就會變成尖細的小女孩聲音。「波德瑞克,我包裡有張羊皮紙,把它拿給大人。」

    塔利接過信,皺著眉頭展開。他邊讀邊蠕動嘴唇。「為國王辦事。什麼事?」

    撒謊,上絞刑架。「珊——珊莎·史塔克。」

    「假如史塔克的女孩在這裡,早被我發現了。我敢打賭,她逃回北境了,去她父親的某個臣屬那裡避難。嗯,她最好選對人。」

    「她或許會去谷地,」布蕾妮聽到自己衝口而出,「投奔姨母。」

    藍道大人輕蔑地掃了她一眼。「萊莎夫人死了,被某個歌手推下山去,現在小指頭控制了鷹巢城……但不會太久。谷地諸侯不可能向一個只會數銅板的跳樑小丑屈膝。」他將信交還給她。「你愛去哪裡就去哪裡,愛幹什麼就幹什麼……但要是被強暴了,別來找我主持正義。那都是由於你自己的愚蠢。」他瞥瞥海爾爵士。「而你呢,爵士,你應該守著城門。我讓你負責那裡,是不是?」

    「是,大人,」海爾·亨特說,「但我想——」

    「你想太多了。」塔利大人大步離開。

    萊莎·徒利死了。布蕾妮站在絞架底下,手裡拿著那張珍貴的羊皮紙。人群散了·烏鴉回來繼續享用盛宴。被某個歌手推下山去。烏鴉是否也拿凱特琳夫人的妹妹當大餐呢?

    「你提到臭鵝酒館,小姐,」海爾爵士說,「如果你要我帶你——」

    「回你的城門去。」

    他臉上掠過一絲惱怒。一張普通的臉,並非誠實的臉。「假如你真這麼想的話——」

    「我就是這麼想的。」

    「那只不過是打發時間的遊戲。我們沒有惡意。」他猶猶豫豫地說,「你瞧,本恩死了,在黑水河上被砍死的。法洛和『鸛鳥』威爾也死了。馬克·穆倫道爾的傷讓他丟了半條胳膊。」

    很好,布蕾妮想說,很好,他應有此報。她記得穆倫道爾坐在帳篷外,肩上是他的猴子,猴子穿一件小鎖甲,跟他互相扮鬼臉。當晚在苦橋,凱特琳·史塔克叫他們什麼來著?夏天的騎士。如今秋天到了,他們像樹葉一樣凋零……

    她轉身背對海爾·亨特,「波德瑞克,過來。」

    男孩牽著他們的馬,一路小跑跟在後面,「我們要去找那地方嗎?臭鵝酒館?」

    「我去找。你去東門邊的馬廄,並問問馬伕,有沒有可以讓我們過夜的客棧。」

    「好的,爵士。小姐。」波德瑞克邊走邊盯著地面,時不時踢一腳石頭。「你知道它在哪兒嗎?鵝酒館?我是說,臭鵝酒館。」

    「不知道。」

    「他說要帶我們去。那個騎士。凱爾爵士。」

    「海爾。」

    「海爾。他對你幹過什麼,爵士?哦不,小姐。」

    這孩子或許笨嘴拙舌,但他不傻。「藍禮國王在高庭召集臣屬時,有些人跟我開了個玩笑。海爾爵士也在其列。那是個殘酷的遊戲,很傷人,毫無騎士風度。」她停下來。「東門在那邊。在那兒等我。」

    「遵命,小姐。爵士。」

    臭鵝酒館沒招牌,她花了將近一個小時才找到。它在一間屠宰老馬的倉棚底下,要沿著一段木階梯走下去。地窖光線昏暗,天花板很矮,布蕾妮進去時腦袋還撞到一根橫樑。裡面沒有鵝,只有若干張散佈的凳子,還有一條長板凳擱靠在土牆邊。桌子都是灰色的舊酒桶,被蟲蛀出許多洞。不出所料,到處瀰漫著臭氣,她的鼻子告訴她,這味道是紅酒、潮氣和黴菌的混合,也有一點點茅房和墓地的氣息。

    全場只在角落裡有三個喝酒的泰洛西水手,個個留著綠色和紅色的分叉鬍子,用低沉的嗓音互相交談。他們略略打量了她幾眼,其中一人說了些什麼,其餘人哈哈大笑。一塊木板橫架在兩個桶上,店主人就站在後面。她是女的,身材圓胖,皮膚蒼白,禿了頂,大乳房軟軟地垂在一件骯髒的寬鬆外套底下。這人看上去彷彿是諸神用生麵粉捏出來的。

    在這裡布蕾妮不敢要水,她買了一杯紅酒,「我在找一個叫機靈狄克的人。」

    「是狄克·克萊勃吧。他幾乎每晚都來。」女人瞅了瞅布蕾妮的劍與盔甲。「你要殺他,去別處殺。我們不想招惹塔利大人。」

    「我想跟他談談。你怎麼認定我要殺他?」

    女人聳聳肩。

    「如果他進來時,你點下頭,我會很感激。」

    「怎麼感激?」

    布蕾妮將一枚銅星幣放在面前的木板上,然後找了個可以清楚看到樓梯的陰暗角落坐下。

    她嘗了嘗酒,油膩膩的,裡面還漂著一根頭髮。找到珊莎的希望就跟這髮絲一樣細微,她邊想邊將它挑出來。循唐托斯爵士這條線被證明徒勞無功。你到底在哪裡,珊莎小姐?你是跑回臨冬城了,還是跟丈夫在一起?波德瑞克似乎認為她跟丈夫在一起,但布蕾妮不打算去狹海對岸尋找,因為連語言都不通。在那兒,我得咕咕噥噥打手勢好讓別人瞭解我的意思,更顯得自己像個怪物。他們會嘲笑我,就像在高庭時那樣。回想往事,一陣紅暈悄悄爬上她的臉頰。

    藍禮加冕後,塔斯的處女騎馬千里迢迢穿越邊疆地加入大軍。國王親自迎接,禮節周全,歡迎她前來效力,他麾下的領主和騎士們則不然。布蕾妮本不曾期望熱忱的歡迎,她準備好面對冷漠、嘲弄和敵意,這些滋味她嘗夠了。但這回令她困惑的並非大多數人的蔑視,而是少數人的善意。塔斯的處女曾經三次訂婚,但從沒有人追求過她,直到來到高庭。

    大個子本恩·布希是第十位,他是藍禮營中少數幾個比她高的人之一。他不僅派自己的侍從來給她擦盔甲,還送她一隻銀角杯。艾德蒙·安布羅斯爵士更進一步,他帶給她鮮花,還邀請她一起騎馬。海爾·亨特爵士比前兩位還要熱情,他送她一本附有精美插畫的書,其中收錄了上百個英勇俠義的騎士故事,他餵她的馬吃蘋果和胡蘿蔔,還送來一支裝飾頭盔的藍絲綢羽飾。他給她講營中的閒話,巧嘴利舌地逗她微笑。有一天,他甚至跟她一起訓練,而這在她心目中比其他所有的都重要。

    她以為是他的緣故,其他人才變得有禮貌。不僅僅是有禮貌。飯桌上,人們爭相坐到她身邊,替她倒酒,遞甜麵包。瑞卡德·法洛爵士拿著六絃琴在她的帳篷外彈唱情歌;修夫·畢斯柏裡爵士獻給她一罐蜂蜜,標籤上寫道「甜蜜如塔斯之女」,馬克·慕倫道爾靠他古靈精怪的猴子來逗笑她,那隻猴子黑白相間,來自盛夏群島;一個叫做「鸛鳥」威爾的僱傭騎士則提出要給她按摩肩膀。

    布蕾妮拒絕了他,拒絕了所有人。某天晚上,歐文·因契費爵士抓住她強吻,被她一屁股踢進了火堆裡。事後,她看著鏡子裡的自己。那張臉跟往常一樣又寬又大,佈滿雀斑,突出的牙齒,厚厚的嘴唇,粗壯的下巴,醜陋無比。她只想成為騎士,為藍禮國王效勞,然而現在……

    她並非營中唯一的女人,連最卑微的營妓都比她漂亮,而提利爾大人每晚都會在城堡裡宴請藍禮國王,美麗的貴族處女和可愛的女士們隨著笛子、豎琴與號角翩翩起舞。為什麼你們對我這麼好?每當有陌生騎士向她獻慇勤,她就想尖叫,你們想幹什麼?

    藍道·塔利解開了謎團,他專門派兩個親信去召她來自己的帳篷。先前,他的小兒子狄肯聽到四個騎士邊裝馬鞍邊大笑,便把他們說的話報告了父親大人。

    他們設了個賭局。

    賭局由三位年輕騎士首先發起:安布羅斯、布希和海爾·亨特,他們都是塔利的直屬騎士。隨著消息在營地傳開,又有其他人加入。每人必須先交一枚金龍才能參與競爭,無論是誰獲得她的貞操,所有的錢都將歸此人所有。

    「我終止了他們的遊戲,」塔利告訴她,「有些……挑戰者……不像其他人那麼有榮譽感,隨著賭注日益增加,有人動用武力只是時間問題。」

    「他們都是騎士,」她驚呆了,「塗抹聖油的騎士。」

    「而且都值得尊敬。錯在於你。」

    他的指控讓她不禁一縮。「我從未……大人,我從未慫恿過他們。」

    「你待在這裡就是慫恿他們。一個女人,行為像個營妓,就不能責怪別人把她當營妓看待。軍營不是黃花閨女待的地方,假如你還為自己的德行或者家族榮譽考慮,就該立即脫下盔甲,回家請求你父親給你找個丈夫。」

    「我是來戰鬥的,」她堅持,「我要當騎士。」

    「諸神讓男人戰鬥,讓女人生小孩。」藍道·塔利說,「女人的戰場在產床。」

    有人沿地窖樓梯走下來。布蕾妮將酒杯推到一邊,看見一個衣著襤褸、瘦骨嶙岣的人踱進臭鵝酒館,他長著尖瘦的臉,骯髒的棕色頭髮。他迅速掃了一眼泰洛西水手們,又盯著布蕾妮看了很久,最後走到木板跟前。「紅酒,」他說,「別在裡面加馬尿,謝謝。」

    女人看看布蕾妮,點點頭。

    「我請你喝酒,」她喊道,「換一個消息。」

    對方警惕地望向她。「一個消息?我知道許多消息。」他坐到她對面的凳子上。「告訴我啊,小姐,你想聽哪一個,機靈狄克就講給你聽。」

    「我聽說你哄騙了一個小丑。」

    衣衫襤褸的人若有所思地呷了口酒。「或許是。或許不是。」他那件破舊褪色的緊身外套上原有的紋章已被扯掉。「誰叫你來的?」

    「勞勃國王。」她將一枚銀鹿放在他們之間的桶上。銀幣一面是勞勃的頭像,另一面是寶冠雄鹿。

    「是嗎?」那人微笑著拿起銀幣一撥,銀幣旋轉起來。「我喜歡看國王跳舞,嘿哪——嘿哪——嘿哪——呵。是的,或許我見過你說的小丑。」

    「有沒有一個女孩跟他在一起?」

    「兩個女孩。」他立刻回答。

    「兩個女孩?」另一個是艾莉亞?

    「嗯,」那人說,「說實話,我沒親眼見過兩位小甜心,只知道他想讓三個人搭船。」

    「搭船去哪裡?」

    「海的另一邊,如果我記得沒錯。」

    「你記得他長什麼樣嗎?」

    「一個小丑。」銀幣旋轉的速度開始減慢,他一把抓起,銀幣消失在他手中。「一個擔驚受怕的小丑。」

    「為什麼擔驚受怕?」

    他聳聳肩,「他沒講過,但老夥計機靈狄克嗅得出恐懼的味道。他差不多每晚都來,請水手們喝酒,講笑話,唱小曲。只有某天晚上,一些胸口有獵人圖案的人闖進來,你那小丑的臉色變得像牛奶一樣蒼白,他趕緊住嘴,一聲不吭,直到他們離開。」他將凳子挪近。「塔利派士兵沿碼頭巡邏,監視每一艘來往船隻。要找鹿,去樹林;要坐船,上碼頭。你那小丑不敢上碼頭,因此我才提議幫忙。」

    「幫忙?」

    「幫這個忙的價錢可不止一枚銀鹿。」

    「告訴我,我就再給你一枚。」

    「先讓我看看,」他說。於是她把另一枚銀幣放到桶上。他先讓銀幣旋轉起來,然後微笑著抓住。「一個不能去找船的人需要讓船來找他。我告訴他,我知道這種情況會在哪裡發生。一個隱秘的地方。」

    布蕾妮起了雞皮疙瘩。「走私者的山洞?你讓小丑去找走私者?」

    「他和那兩個女孩,」他嘻嘻竊笑,「嗯,只不過,我讓他們去的地方有一陣子沒船了。大概第三十十年吧。」他撓撓鼻子。「你跟這小丑啥關係?」

    「那兩個女孩是我妹妹。」

    「哦,是嗎?可憐的小東西。我也有過一個妹妹,她原本骨瘦如柴,膝蓋骨都突出來了,但後來她長出一對奶子,然後某位騎士之子忽然發現她兩腿之間頗具吸引力。上次我見到她時,她正要去君臨謀生。」

    「你讓他們去了哪裡?」

    他又聳聳肩。「這個嘛,我不記得了。」

    「哪裡?」布蕾妮在木板上又拍下一枚銀鹿。

    他用食指將銀幣彈回給她,「一個鹿找不到的地方……龍或許可以。」

    銀子買不到消息,她意識到,金龍或許行,或許不行。鋼鐵更可靠。布蕾妮摸摸匕首,最後還是把手伸進錢袋,找出一枚金幣,放到桶上。「哪裡?」

    衣衫襤褸的人抓起金幣咬了咬。「太棒了。這下我想起來了,蟹爪半島,從這兒往北去是一大片荒涼的山丘和沼澤,碰巧我是在那裡出生,在那裡長大的。我本名狄克·克萊勃,雖然大多數人管我叫機靈狄克。」

    她沒把自己的名字告訴他,「蟹爪半島上的什麼地方?」

    「輕語堡。你一定聽說過克萊倫斯·克萊勃吧。」

    「沒有。」

    這似乎讓他很驚訝,「我說的可是克萊倫斯·克萊勃爵士!知道嗎?我有他的血統。他身高八尺,強壯得能單手拔起一棵松樹,扔出半里地。沒有一匹馬承受得了他的重量,因此他騎野牛。」

    「他跟走私者的山洞有什麼關係?」

    「他老婆是個森林女巫。克萊倫斯爵士每殺一個人,就會把腦袋提回家,叫他老婆親吻人頭的嘴唇,好讓其復活。這些人都是領主、巫師、著名的騎士跟海盜,其中一個還是暮谷城的國王呢。他們統統作了老克萊勃的謀士,既然只有腦袋,說話聲音便不可能太大,但也從不閉嘴。想想吧,假如你是顆腦袋,就只能靠說話打發時間,因此克萊勃的城堡被稱為輕語堡——至今仍然如此,儘管它成為廢墟已有一千年了。那是個孤獨的地方,輕語堡。」機靈狄克將金幣靈巧地在指關節之間翻滾。「一條孤零零的龍,如果有十條……」

    「十枚金龍是一大筆錢。你當我是傻瓜?」

    「不,但我可以帶你去找小丑。」金幣來來回回地翻滾。「帶你去輕語堡,小姐。」

    布蕾妮不喜歡他擺弄金幣的方式。然而……「假如找到我妹妹,六枚金龍。找到小丑,兩枚。什麼也沒找到,就什麼也沒有。」

    克萊勃聳聳肩。「六枚不錯。六枚可以。」

    太快了。在他將金幣藏起來之前,她扣住他,「別耍花招。我可不是好惹的。」

    她鬆手之後,克萊勃揉著手腕。「媽的,該死,」他喃喃道,「你弄疼我了。」

    「我很抱歉。我妹妹是個十三歲的處女。我必須找到她,以免——」

    「——以免哪位騎士把那活兒插進她的洞裡。好,我明白了,她一定會沒事,因為機靈狄克跟你是一夥。

    明天天亮時分在東門邊碰頭,給我弄匹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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