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說博覽 > 名著佳作 > 冰與火之歌3:冰雨的風暴

正文 終 章 文 / 喬治·馬丁

    這條路通往荒石城,繞兩個彎才上山頂。雜草叢生、多石崎嶇,好的時節尚且難走,經過昨晚那場雪,泥濘勁兒就別提了。真反常,河間地居然秋天降雪,梅裡陰沉地想。當然,雪下得不大,過夜之後,太陽出來,便盡數融化。但不管怎麼說,梅裡仍覺得是個壞兆頭。前段時間的大雨、漲水、劫掠和戰爭,已讓人們接連失去兩次收割的機會,現今連第三次也幾乎就要錯過。對河間地而言,若是冬天迅速到來,幾乎肯定會發生饑荒。許許多多的居民將填不飽肚皮,甚至活活餓死。梅裡只希望自己不要成為其中一員。就我這身運氣,這不是沒可能的,我從來就沒有運氣。

    在遠古要塞的遺址下面,斜坡底部有一片濃密的森林,幾十個土匪或許就藏在裡面。他們該不會正瞅著我吧?梅裡仔細觀察,但除了松樹和灰綠色的哨兵樹,以及它們之間的金雀花、蕨類、大薊、莎草和黑莓叢以外,什麼也沒見著。山下則佈滿細瘦的榆樹、樗樹和胭脂櫟。沒發現土匪,不代表沒有危險,土匪總是躲起來偷襲正派人。

    說真的,梅裡痛恨森林,更痛恨土匪。「土匪毀了我一生。」每每醉酒後,他如此抱怨。父親常責備他貪杯,喝高了又吵。父親說得沒錯,他可憐兮兮地想,生在孿河城,總得有點特徵,不然很容易被人遺忘,可是呢,成為城中最大的酒鬼對前途實在無甚助益。我夢想當上天下無雙的騎士,諸神卻無情地摧毀了我的神經。算了,難道喝酒都不行嗎?至少喝酒可以抑制頭痛。我的老婆刁鑽潑辣,我的父親鄙視我,我的孩子又淨是些無能之輩,除了喝酒,我還能做什麼呢?

    我現在就頭痛。早餐時灌下兩大角杯麥酒,出發前喝了一小杯紅酒,但對他而言,這遠遠不夠。梅裡覺得眼內鼓脹,耳朵裡似乎有雷霆轟鳴。很多時候,頭痛發作得如此劇烈,使他忍不住涕淚齊流,唯一能做的就是回到黑暗的房間,躺上床用濕毛巾蓋住眼睛,同時在心底狠狠詛咒自己的運氣和那造成這一切的無名土匪。

    他越想越焦慮,頭也似乎越來越痛。假如我把培提爾平安帶回,或許就會轉運。他帶了錢,只需爬上山頂的荒石城,在遺跡中會見那幫該死的土匪,做好交換就成。付付贖金,很簡單,千萬別搞砸了……可他的頭真的好痛,連馬也騎不穩。不行,日落時必須到達山頂,那是說好的時間,可不能蜷在路邊哭泣。梅裡伸出兩根手指揉揉太陽穴。再繞一個彎,山頂就到了。前幾天,當消息傳來時,他二話不說,自告奮勇請求擔下付贖金的任務,父親先瞇眼瞥他,「你?梅裡?」接下來從鼻孔裡哼出一串嘲笑,「嘿,嘿,嘿。」那是父親招牌式的笑。到頭來梅裡居然得多次懇求,才得到這袋該死的金子。

    路邊樹叢裡有東西在動。梅裡慌忙用力勒馬,伸手拔劍,卻發現不過是松鼠。

    「傻瓜,」他責怪自己,一邊把未出鞘的長劍推回去。「土匪沒長尾巴,七層地獄啊,梅裡,你冷靜點。」他的心砰砰狂跳,活像個初上戰場的小子。我面對的只是閃電大王麾下那幫烏合之眾,不是御林中的老兄弟會。可在心底,他只想飛奔下山,找到最近的酒館。一袋黃金可以買到好多好多酒啊,足以讓他忘記疙瘩臉培提爾。就讓他們吊死他吧,都是他自作自受,荒唐地帶著營妓四處晃蕩,這是個沒見過世面的毛頭。

    頭顱裡開始敲打,現在還很輕微,但他明白情形隨時可能變糟。梅裡揉揉鼻樑,覺得不該如此責怪培提爾。我在他這個年紀時,不也一樣嗎?這孩子很不幸地生了張疙瘩臉,但這並非他的錯。對一個長得像培提爾那樣的人而言,妓女是個難以抵擋的誘惑。可憐的小子,雖然有老婆,但這女人反而是他的心病。她的年紀是他兩倍,據說還經常跟他哥哥瓦德睡覺。孿河城中每日都有無數閒言碎語,其中虛虛實實,但對培提爾這件事,梅裡並不懷疑。黑瓦德是個予取予奪的蠻夫,兄弟之妻對他而言根本不在話下,眾所周知,他佔有過艾德溫的老婆,時不時與美女瓦妲偷情,甚至和第七任佛雷夫人有染。難怪他不願結婚,既然所有的母牛都迫不及待地等著他擠奶,幹嗎還專門去買一頭呢?

    梅裡低聲咒罵,腳下用力,催馬上山。拿錢去買酒的誘惑如此之大,他明白若是回頭,今生就再也見不到疙瘩臉培提爾了。

    瓦德侯爵即將年滿九十二,耳朵開始發聾,眼睛則早成了近視,痛風鬧得他不管上哪兒都得用擔架抬。兒子們一致同意,父親命不久矣。當他一命歸天,形勢將發生天翻地覆的變化,是否往好的方面發展,則很難說。父親雖然脾氣暴躁,行事頑固,言語毒辣,但他實實在在地關心著所有子孫,即便是那些讓他失望或得罪他的人,即便是那些他連名字也記不清的人。假如他死了,那麼……

    史提夫倫爵士在世時,情況不一樣。可憐長兄當了六十年的繼承人,最終活不過父親,隨少狼主西征期間,死於軍中——「毫無疑問,等得累趴下了」。跛子羅索如此評論——他留下的兒孫性格與父親迥異。如今孿河城繼承人是史提夫倫的長子萊曼爵士,這是個頭腦簡單、固執又貪婪的傢伙。排在菜曼之後的是艾德溫與黑瓦德,此二人更為糟糕。「幸運的是,」跛子羅索曾言道,「他們仇恨彼此更甚於仇恨我們。」

    梅裡卻沒那麼確定,反而覺得羅索比他們還危險。不錯,在蘿絲琳的婚禮上屠殺史塔克是瓦德侯爵自己的主意,但串通盧斯·波頓,以歌曲為信號等樁樁安排,均由跛子羅索一手操辦。酒桌子上,羅索是個不錯的伴,除此之外,梅裡不敢對他放鬆警惕。孿河城內的法則是:只能相信自己的親兄弟姐妹,而且不能信任得太多。

    等老人一死,連自己的親兄弟姐妹也不能信任了。新任河渡口領主會留下一些叔叔、表弟、外甥等等,但只有那些值得信任或有用處的人才能得到機會。其他人會被統統趕出家門。

    思及未來,梅裡愁得不知怎麼辦才好。再過兩年多,他就是四十歲的人了,做僱傭騎士都嫌太老……況且他根本沒受封,連條件都達不到。他沒有土地,沒有錢財,只有背包裡這身衣服,連騎的馬都不屬於他。他的頭腦不足以成為學士,他的虔誠達不到修士的標準,而他的性格又決定了他當不成傭兵。諸神好吝嗇啊,除了出身以外,什麼也沒給我。即便生在這般富裕強大的家族,作第九個兒子,又有什麼用呢?把孫子,曾孫一起算上,梅裡當總主教的機會都比繼承孿河城的可能性大。

    我沒有運氣,他苦澀地想,他媽的,我永遠沒有運氣。他生得壯實,身高雖只是中等,肩膀和胸膛卻極為寬闊。過去十年裡,他變得肥胖,肌肉鬆弛,可從前精力不亞於霍斯丁爵士——對方是他同父同母的兄長,被公認為瓦德·佛雷侯爵最強壯的兒子。少年時代,他被送去母親的家族,到克雷赫伯爵身邊擔任侍酒,不久後,又被薩姆納老爵爺任命為侍從。當時所有人都確定他將很快成為梅裡爵土,但御林兄弟會的土匪毀了一切。在那次掃蕩中,他的侍從同伴詹姆·蘭尼斯特獲得了榮耀,而他先是與營妓上床得了疹子,隨後又被一位叫「白鹿」的女土匪捕獲。薩姆納伯爵雖把人贖了回來,可在接下來的戰鬥中,他挨了一記釘頭錘,砸爛頭盔不說,更有半月不省人事。後來聽說,當時大家都認定他必死無疑。

    梅裡雖然沒死,卻再也上不了戰場了。只要被輕敲一下腦袋,他就會頭痛得麻木,甚至流出淚來。如此一來,永遠做不了騎士,薩姆納伯爵向他友好攤牌後,將其送回孿河城,去面對父親的極度輕蔑。

    從此以後,梅裡用光了所有運氣。父親費盡心機,為他討回一個戴瑞家的姑娘,當時戴瑞家族在伊裡斯王駕前聲勢正隆,他的飛黃騰達似乎指日可待。可他剛開新娘的苞,伊裡斯就丟了王位。戴瑞家族對坦格利安王朝忠心耿耿,曾傾力助陣,因此被沒收一半領地、大半財富、淪為二流,他老婆呢,初見面便對他很是失望,隨後又淨給他生女娃——三個長成,一個死產,還有一個死於襁褓——直到幾年前才產下一個男生。他大女兒是個蕩婦,二女兒暴飲暴食。當他發現阿麗已跟不少於三個馬伕上床以後,只能強迫她嫁給該死的僱傭騎士。他以為情況不可能更糟……誰料佩特爵士這呆子竟想挑戰格雷果·克裡岡來贏取名聲!於是乎阿麗變成寡婦回到娘家,令梅裡失望,讓馬伕們開心。

    當盧斯·波頓選擇了他的瓦妲,而不是他那些更苗條、更標緻的侄女時,梅裡簡直不敢相信自己的運氣。與波頓的聯盟對佛雷家族而言至關重要,而盟約乃是由他女兒所確立,他以為這下自己也將得到重視,直到老人對他解釋清楚,「他選她全因為體重,」瓦德侯爵道,「你以為波頓會在乎她是你產的崽?你以為他會心裡想,『嘿,呆瓜梅裡,好一個岳父大人喲』?做夢!你的瓦妲是只會穿衣服的母豬,所以才合他的意——我卻不太滿意,你的小豬少吃點東西就好了,這樣我們聯盟的代價能減少一半。」

    最後的羞辱伴隨著微笑,跛子羅索招他來討論各自在蘿絲琳的婚禮中扮演的角色。「咱家弟兄各有所長,也各歸其位,」他的同父異母兄弟宣佈,「你,梅裡,你只有一個特長,簡單的活兒,肯定可以圓滿完成。媽的,你給我一杯又一杯地拼倒大瓊恩,教他站不住腳,別要他起來。」

    我連這也沒能完成。他和大個子北方人斗的酒足以醉死三個普通人,但當蘿絲琳進入洞房,事變發生後,大瓊恩仍舊扭斷了第一個撲上來的士兵的胳膊,奪過長劍。後來,合整整八人之力,方才將其擒住,代價是兩人受傷、一人死亡,可憐的老勒斯林·海伊爵土少了半個耳朵——當無法以手反擊時,安柏伯爵用上了牙齒。

    梅裡停步半晌,閉上眼睛。頭顱裡陣陣抽搐,猶如婚禮那天的鼓還在敲,咚、咚、咚,他幾乎從馬上摔下來。我必須去,他提醒自己,如果帶不回疙瘩臉培提爾,萊曼爵士肯定會耿耿於懷,再說,培提爾雖是個沒幾根鬍子的小毛頭,但不若艾德溫那麼冰冷,也沒有黑瓦德的壞脾氣。這小子將來會感激我,而他父親會讚賞我的忠誠,並把我留下。

    要做到這一切,就必須在日落時分帶著金子趕到荒石城。梅裡舉頭望天。是時候了,手可不能再抖。於是他從鞍上取下水袋,打開後深飲一口。諸神在上,這葡萄酒黑得跟泥潭似的,不過粗濁歸粗濁,我可離不了它。

    荒石城的外牆昔日環繞山頂,猶如國王頭上的王冠,迄今唯有地基殘存,幾堆及腰高的碎石上爬滿地衣。梅裡沿古城牆走了很長一段,來到城門樓所在之處,這裡的廢墟稍微高聳,他只得牽馬擇路而入。太陽在西方沉入一片烏雲下,金雀花和蕨類植物覆蓋斜坡,而牆內的野草長到胸膛那麼高。梅裡拔出長劍,警惕地掃視周圍,不見土匪們的蹤影。難道我把日子記錯了?他停下來,用拇指擦擦額頭,卻未能緩解不安的心緒。七層地獄啊,難道……

    城內某處,隔著樹叢,傳來微弱的音樂聲。

    梅裡儘管披著厚斗篷,聽見聲音卻抑制不住地顫抖,於是他又取出水袋,狠狠飲了一口。我可以爬上馬背,逃到天涯海角,逃到舊鎮,用金子買無數好酒。土匪是我的剋星。那可惡的小婊子瓦妲在我屁股上烙下一隻白鹿,所以我老婆才看不起我。不,不行,我不要想這些。艾德溫沒有兒子,而黑瓦德只會生私生子,疙瘩臉培提爾有朝一日可能當上河渡口領主,他會記得拯救他的英雄。他又灌下一大口,塞好袋子,引馬走過亂石、金雀花和風聲鶴唳的樹叢,跟隨音樂,來到城堡庭院。

    落葉在院子裡積得老高,猶如屠殺後的屍體堆。一位身穿打補丁的褪色綠衣服的男子盤腿坐在風化的墳墓上,撥弄著木豎琴。那音樂輕柔而又悲傷,卻是梅裡十分熟悉的:在那高高的眾王之殿裡,珍妮和逝去君主的幽魂共舞……

    「起來,」梅裡,「你不能坐在國王身上。」

    「老特裡斯蒂芬不會在乎我這張瘦骨伶仃的屁股,他可是『正義之錘』,他也有很久沒聽過歌謠了。」土匪說罷一躍而下,他個子小,面龐尖,模樣十分狡詐,但那張嘴笑得如此燦爛,幾乎觸到了耳朵。幾根稀疏的棕髮垂下額頭,他用不握琴的手掃開,「您還記得我嗎,大人?」

    「不記得,」梅裡皺緊眉頭,「你是何人?」

    「我在您女兒婚宴上表演過,那是我的得意之作。她嫁的佩特是我親戚,我們七泉地方的人代代相親——當然啦,付錢的時候,他仍舊那麼小氣。」綠衣人聳聳肩,「您父親大人幹嗎不讓我去孿河城表演呢?嫌我功夫不到家嗎?聽說他喜歡大聲的,噢,是的。」

    「錢在哪裡?」身後有個粗魯的聲音問。

    梅裡口乾舌燥。該死的土匪,一直躲在樹叢裡。御林那次也是這樣,你剛抓住五個傢伙,便有十個人衝出來營救。

    他小心翼翼地回頭,發現他們把他圍住了,其中既有面色陰沉、言語不善的老人,也有比疙瘩臉培提爾還小、不長鬍子的男生。他們有的穿粗布衣服,有的穿皮衣,少數幾個擁有從死人身上剝掉的盔甲。人群中有一位女子,裹在比她身材大三倍的兜帽斗篷裡。慌亂中,梅裡點不清確切人數,但對方少說有十幾個,甚至超過二十。

    「我在問問題。」發話者是個大鬍子巨漢,有彎曲的綠牙齒和破裂的鼻子,他比梅裡高,但腰沒那麼粗。一頂黑鐵半盔戴在他頭上,寬闊的肩膀則披了件打補丁的黃斗篷,「錢在哪裡?」

    「在鞍袋裡,一百金龍,」梅裡清清喉嚨,「把培提爾帶出來,咱們一手交——」

    話沒說完,一名矮個的獨眼土匪便跨步上前,大刺刺地抓下鞍袋。梅裡伸手去攔,卻又在半空生生停住,眼睜睜地看著土匪劃開繫繩,拿出硬幣來咬。「味道對的,」獨眼人掂掂袋子,「重量也對。」

    他們搶了錢,卻不會把培提爾給我,梅裡緊張起來。「這是說好的贖金,一分不少,」他掌心流汗,連忙在馬褲上擦拭,「你們誰是貝裡·唐德利恩?」唐德利恩落草前是個伯爵,好歹有點榮譽。

    「還用問嗎?當然是我啦。」獨眼人說。

    「你他媽騙子一個,傑克,」穿黃斗篷的大鬍子喝道,「這回輪到我當貝裡伯爵了。」

    「照這麼說,我就是索羅斯噦?」歌手微笑,「大人,很遺憾,人人都想見貝裡伯爵。時局艱難哪,戰火紛飛,無法滿足每個人的要求。但別害怕,我們將秉承大人的標準來處理您。」

    他越說「別害怕」,梅裡就越怕。頭顱裡又開始敲打起來,再這樣下去,他就得流淚了。「你拿了錢,」他宣稱,「把我外甥還來,我這就離開。」其實培提爾並非他親外甥,但這當口無心解釋。

    「他在神木林裡,」黃斗篷說,「我們會帶你去找他。諾奇,牽馬。」

    梅裡勉強送出韁繩,似乎沒別的選擇。「我的水袋,」他聽見自己說,「來,大家喝一口,以——」

    「我們才不和你這路貨色喝酒,」黃斗篷簡短地聲明,「這邊,跟我走。」

    落葉在腳下嘎吱作響,每走一步,梅裡的太陽穴就好似又挨了一錘。風聲呼嘯,人群沉默,最後一縷陽光徘徊之際,他們爬上當年主堡所在的古老圓丘,看到後面的神木林。

    疙瘩臉培提爾掛在一棵老橡樹的枝幹上,細長的脖子周圍勒了一圈繩索。他的眼睛從烏黑的臉頰中突出,控訴地瞅著梅裡。你來晚了,它們似乎在說,可我沒有來晚,我沒有來晚!我是準時到達的!「你們殺了他。」他嘶聲道。

    「瞧,這傢伙倒是心直口快呢。」獨眼人笑道。

    這下梅裡的頭顱裡猶如有只野牛在橫衝直撞。聖母慈悲,他想。「我把說好的贖金帶來了。」

    「你幹得利索,」歌手和藹地說,「我們會把錢好好利用的。」

    梅裡不敢再看培提爾,他感覺到喉頭膽汁的苦味,「你……你們沒有權力……」

    「我們有繩子,」黃斗篷說,「這就是我們的權力。」

    兩名土匪捉住梅裡的胳膊,緊緊捆在背後。他太震驚,竟然無力反抗。「不,」他只說出這句,「我是來贖培提爾的,你們說日落之前拿到金子,就不會傷害他……」

    「唉,」歌手道,「您也見到我們了,大人。很不幸,那是句謊話。」

    獨眼土匪拿著一圈麻繩走上來,將一端繫上梅裡的頸項,拉緊之後,在耳朵下打個死結。另一端被他扔過橡樹樹幹,黃斗篷的大漢在對面接住。

    「你們要幹什麼?」梅裡知道這問題很蠢,但就是不能相信眼前發生的一切,「居然敢吊死佛雷家的人!」

    黃斗篷哈哈大笑,「說得好,那滿臉疙瘩的小子也講了同樣的話。」

    不,不,不可能!怎麼會這樣!「我父親會贖我,我值很多錢,至少是培提爾的兩倍。」

    歌手歎道:「瓦德大人雖然眼睛不好,又染了痛風,可他不是傻子,同樣的把戲,絕不會上當兩次。恐怕下次送出的,就不是一百金龍,而是一百精兵了。」

    「他會的!」梅裡試圖顯得剛硬,但他的聲音出賣了他,「他會派來一千精銳,把你們一網打盡。」

    「他先找到我們再說,」歌手瞥了瞥可憐的培提爾,「而且我們也只有一條命給他,對吧?」他用木豎琴彈出一個憂鬱的音符,「好啦,別尿褲子了。您只需回答我一個問題,我就叫他們放您走。」

    為了性命,梅裡說什麼都可以,「你想知道什麼?我發誓,只要清楚的,我都會講。」

    土匪給他一個鼓勵的微笑,「好啊,實際上,我們在找一條亡命的狗。」

    「狗?」梅裡迷惑不已,「什麼狗?」

    「這條狗名叫桑鋒·克裡岡。索羅斯說他去過孿河城。我們找到了為他撐船的船夫,也找到了他在國王大道上搶劫的農民。您在婚禮上見過他嗎?」

    「你指紅色婚禮?」梅裡的頭顱幾乎要裂開了,但他竭力回憶,當晚十分混亂,然而確實有人報告喬佛裡的狗兒在孿河城出沒。「他沒進城堡。至少沒到主宴會場……或許去過雜種宴會,或許在營地,可……不,有人說……」

    「他身邊有個小女孩,」歌手提示,「一個很瘦的女孩,大約十歲。也可能被說成是男孩。」

    「不,」梅裡道,「這我沒聽說。」

    「沒有嗎?噢,真可惜。好啦,上去吧,上路吧。」

    「不,」梅裡大聲尖叫,「不,你不能這麼做,我給了答案,你說會放我走。」

    「我說的是『叫他們放您走』,」歌手望向黃斗篷,「檸檬,放他走。」

    「去你媽的鬼。」大個子土匪粗聲喝道。

    歌手回身朝梅裡無助地聳聳肩,開始演奏《吊死黑羅賓的日子》。

    「求求你們,」梅裡最後的勇氣也隨著雙腿的抖動而消失,「我沒有傷害過你們,我照你們的吩咐,把錢帶來了。我還回答了你們的問題。我是有孩子的人。」

    「而少狼主連孩子都不可能有。」獨眼人說。

    頭顱嗡嗡作響,梅裡無法思考。「他侮辱了我們,全國上下都在笑話我們,我們必須挽回榮譽。」父親是這樣說的。

    「也許吧,咱們下賤的老百姓不懂什麼領主的榮譽,」黃斗篷將繩子在手上繞了三圈,「謀殺倒是懂的。」

    「那不是謀殺,」他的聲音尖得發啞,「是復仇,我們有權復仇。那是一場戰爭!伊耿,伊耿,可憐的癡呆,外號『鈴鐺響』,他什麼也沒做,卻被史塔剋夫人割了喉嚨。我們在營地還陣亡了五十多人,凱拉的丈夫高斯·古柏克爵士死了,傑瑞的長子泰陀斯爵士也死了……他被人用斧頭砸中後腦……史塔克的冰原狼咬死四條狼犬,還把獸捨掌管的胳膊咬斷了,之後才教亂箭射穿……」

    「所以你們為了洩憤,就把狼的腦袋縫在羅柏·史塔克身上。」黃斗篷說。

    「那是我父親干的,我父親干的。我只有喝酒而已,你們不能因為喝酒就殺人。」梅裡突然想起一件事,一根救命稻草,「傳說貝裡伯爵總是先審判再定罪,不會殺無辜之人。你們沒有證據!紅色婚禮是我父親干的,萊曼和波頓公爵動手殺人,羅索在大帳上做了手腳,還把十字弓手佈置在樓台,黑瓦德率軍踏平營地……他們才是該負責的人,不是我,我只有喝酒而已……你們沒有證據!」

    「不幸的是,您又錯了,」歌手轉向戴兜帽的女子,「夫人?」

    女子上前時,土匪們默默地讓道。她揭開兜帽,梅裡的心臟頓時停止了跳動。不,不,我明明看見她死了。她死了一天一夜,我們才把屍體剝個精光,赤條條地扔進河裡。雷蒙德將她的喉嚨從左耳切到右耳。她死了!

    斗篷和衣領遮住了弟弟的刀刃留下的醜陋傷痕,但她的面容比當初更可怕。血肉在河水中泡軟後,成為凝固牛奶的顏色,一半的頭髮沒了,剩下的花白脆弱,猶如百歲老嫗。創痍遍佈的頭皮下,臉龐碎成一塊一塊,中間是當初她用指甲挖出的黑血。最恐怖的是她的眼睛,其中唯有赤裸裸的恨意。

    「她不能說話——」黃斗篷的大個子解釋,「——你們這幫可恨的雜種切得太深。但她記得所有事情。」他轉向死去的女人。「您怎麼說,夫人?他有份嗎?」

    凱特琳夫人的目光從未離開梅裡。她點點頭。

    梅裡·佛雷剛想張嘴懇求,繩套便堵住了一切言語。他的腳離開地面,麻繩深深陷進下巴下的軟肉裡。上升,他不停地痙攣、踢打、掙扎,上升、上升、上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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