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二十一章 文 / 唐浚
一個人所能犯的所有錯的根源只有一個。
自以為是。
自以為她愛我,自以為她恨我,自以為在她的世界裡依然重要。
有一天,你發現,這一切都是自以為是,她已不再在乎過去。
只是過去在乎。
那是什麼感覺?
是什麼讓我們以為,愛過自己的人,會一直愛下去?
這樣的堅持,不是執著,而是自私。
我放了下來,回到自己的生活裡。
每天上午起床,去圖書館看書。
下午,走在路上,曬著陽光,慢慢地從草坪邊走過。
在市場裡買些菜,自己煮給自己吃。
我暫時還沒有工作的打算。
雖然有好幾家公司,不知通過什麼途徑,發一些高薪的邀請來,都被我婉拒了。
每個人都需要康復。
康復需要時間。
四月的那天早上,我醒來後,決定一切重新開始。
一切都可以重新開始。
中午,我簽了合約。
把女兒的那棟小屋終於賣了出去。
下午兩點多,我去了妻的墓地。
我在妻的墓地站了很久。
我對妻說對不起,我終於沒能狠下心,把他終結。
而我卻又要繼續我的生活。
我就在妻的墓地前,喃喃自語,近一個小時。
一個小時後,我轉身,不知何時,他已出現在我面前。
背對著我,坐在墓地的台階前,看著面前的山。
我一動不動地望著他。
兩個多月未見,他看上去很孱弱,面色蒼白,但以往的神氣卻沒有絲毫改變。
你現在看到我已經不奇怪了。
他笑笑,開口第一句話。
這個時候天上開始下起小雨。
我沒有理他,儘管我心裡激盪得很厲害,但我依然默默地站在妻的面前。
他坐在我背後,開始自言自語。
一句句從身後傳來。
那天晚上,我知道是你,在樓梯口。
他閉上眼睛。
那一瞬間,我像看到三年前的自己。
他深深吸了口氣,連那天的氣味都那麼清楚。
三年前,那天半夜我走上樓梯,看見她。
天亮前,我拍了一張她的照片。
她笑了笑,對我說,我可以住在你這裡嗎?
那些天,我常常可以聽到半夜廁所裡的哭聲。
她捂著嘴,但是我聽得見。
有時候我們一起去逛街,路過某個店的時候,她會突然發呆。
有一次我們看電視,在放一個電影。
看到一半,她會求我轉台。
我裝作一切都不知道。
但她不能。
她也很努力,但她裝不了,因為她開始嘔吐。
一天晚上,我站在廁所門外,閉著眼睛,再也忍受不住,跑到樓下的花園裡。
把胃裡的酸水和眼淚全吐出來。
抬起頭的時候,她站在邊上。
謝謝你,但我要走了。她笑著說。
我不讓她走,我知道她無處可去,她不肯,閉著眼搖頭。
我拉住她。
她回身衝我大叫,你為什麼要對我這麼好!我不愛你!肚子裡還有別人的孩子。
她摀住嘴。
為什麼求婚的是你?為什麼拉住我的人是你?
你想知道為什麼嗎?說到這裡,他轉過頭來,微笑看著我。
三年零九個月前,那個時候,我在一個醫院裡住院。
有天夜裡睡不著,去了急診的輸液室。
去那裡看書。
那天晚上人很少,很冷。
我邊上坐著一個女孩子,紮著馬尾辮,正在吊針。
一個男人在她邊上,微笑地看著她,握著她的手,不斷地和她說話。
我看了她一夜。
安靜而害羞。
她卻從頭到尾沒有看過我一眼。
後來,我搬到了你樓下,我看著你們一起進出。
我感覺我離她好近。
我從沒想到有一天,她會和我在一起。
這個時候,墓地裡安靜的只有雨點拍點石碑的聲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