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五章 文 / 唐浚
我講故事有一個很大的缺點,我從來不喜歡給人物編名字,這是一件非常頭痛的事情,相比之下,我更喜歡稱呼這樣東西。
一個人只有一個名字,但是可以有無數個稱呼。
每一個稱呼是一個故事。
所以這是一個沒有名字,只有稱呼的故事。
但是我不知道這種只靠他和她的稱謂能堅持多久。
要報復一個人有多少辦法?
其實要懲罰她最好的辦法就是接受。
於是我接受了「女兒」和她的男生。讓他們自由進出我的房間,為他們所欲為的任何事。
那段時間是我記憶中最為詭異的時光,每天下班回到家,就可以看到她和那個男生坐在桌子前,要麼在看電視,要麼湊在一起做作業,那個場面極其溫馨,甚至在好幾次,剎那間我產生異樣的幻覺,對面坐著的長髮女孩確然便是我的女兒,而她心之所繫的並非是我,而是邊上那個男生。
她亦變得溫馴起來,看到我回來抬頭望我,乖乖道,爸爸,你回來了。
男生道,叔叔。
我帶回披薩給他們吃,問他們的功課,陪他們一起看幼稚無聊的韓國片,每當邊上的男生笑得渾身抽搐時,我都感到邊上一雙冷冷的眼神,注視著。
她越來越頻繁地住在我隔壁房間,而他的男朋友則大多回宿舍。每次我們都站在門口,朝他揮手告別。
路上小心。她叫。
有空來玩。我說。
有一次,我私下問那個男生要張照片,他很奇怪,但還是給了我一張報名照。
後來一天晚上我和她一起晚飯,吃完我不動聲色地起身收拾碗筷,她無限幽怨地看著我。
我把剛學的新歌唱得興高采烈。
我洗碗,她從背後抱住我,從額頭抵住我背脊,我轉身,從口袋裡掏出放大N倍的那張報名照,樂呵呵地展示。
她的「男友」在相片裡無限肅穆地望著她,彷彿象遺容。
她無限怨毒地望著我。
豬。
不孝!
一個星期後發生了一件事。
那夜從女友家走出來時,我抱住她喃喃自語,如果你改變了主意,一定要告訴我。
一個星期後的一天,她改變了主意,可我再也沒有機會得到她。
那天我在家,臨時下樓買包煙,上來的時候發現女兒在哭,我沒有理她,回到房間,上網,突然發現MSN裡女友已經消失,我心生不詳,馬上打開聊天記錄。
我衝到她房間,拚命砸門,她死也不開。
女友試圖與我重新開始。
而她則冒充我嚴厲地拒絕了她。
女友覺得不對勁,打電話到我家,她接了電話,甜蜜溫柔。
裝瘋賣傻。
開門!你他媽給我開門!
不開!死也不開!
你給我等著!
那天晚上,我去了一個酒吧,叫了一個雞,把她帶回家。
她在客廳呆呆地看著我帶著一個艷俗女人回家,開門進了房間。
妓女脫了衣服,站在我面前,展示身材。
我一眼沒看她,從皮夾點出一千塊錢。
叫。
叫什麼?
床。
我湊近她,低聲說,我什麼也不跟你幹,你只要使勁叫。
所以說有些東西是需要專業素養的,那隻雞在我房間叫,我皺著眉頭在邊上翻雜誌。
她困惑地望我,怕是從來沒碰到如此瘋的客人。
十分鐘後,我嘴笑泛起微笑。
她終於來了。
她在門外砸,使勁砸。
開門!開門!
不開!死也不開!我衝著門外叫。
讓她滾!
我置若罔聞,看著站在我面前的雞,不要停!
屋外開始號啕大哭,她已經瘋了。
我寧願和隻雞做愛也不想抱她。
開門!你給我開門,她開始門外使勁踹門。
她整整哭鬧了十分鐘,我懶散地去開了門。
她已癱軟在地上,哭著朝我喊,讓她滾。
這是我家,要滾你滾。
她走了。
什麼也沒說,默默走了。
我閉上眼睛,但願從未認識她。睜開眼,我已痛得躬下身去。
事情本來就這樣結束的。
幾天後,我接到那個男生的電話,他問我女兒為什麼好幾天沒去學校。
我默不作聲。
她失蹤了?
電話那裡沉默了很久。
她懷孕了你不知道?男生在電話那頭問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