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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十七章 文 / 東野圭吾

    高顯先生第一次提到遺囑,是在他住院之後兩個月。他把我叫到醫院,交代了我一項意料之外的任務。

    他要我幫忙尋找他的小孩。

    我一時無法理解他的意思,還以為他在開玩笑。

    「抱歉,我不是在開玩笑,我是認真的。」說完後,高顯先生還有點難為情地咬著下唇。他很少露出這樣的表情,這反而讓我感到困惑。

    「請問,是過世夫人的……」

    我還沒說完,高顯先生便開始搖頭說:「當然不是和她生的,那已經是二十幾年前的事了。當時我太太還在,我跟外面的女人發生一段很深的關係,當時那個女人好像替我生了個孩子。」

    根據高顯先生的說詞,對方叫作克子,是某劇團的舞台劇演員。當時他很喜歡看舞台劇,常接觸那個劇團,兩人進而認識。

    兩人關係中斷是因為克子後來準備結婚。向她求婚的,是當時小有名氣的樂團團員,靠巡迴各地演奏維生。當時的她其實相當猶豫,那男人在演藝圈裡沒有走紅的希望,但繼續和高顯先生維持這種關係,也不見得是好事。她最後還是跟那男人走。高顯先生最後一次與她見面時,以踐行為由拿出一筆錢,可是她並未接受。

    「她說我們不是那種金錢關係,不應該有分手費。她還說,何況提分手的是她,要拿出分手費的人也應該是她才對。說來慚愧,當時我在不得已之下,只好把錢收了回來。那個女人,就是在這方面有潔癖。」回想著那時的情景,高顯先生有些靦腆地瞇著眼說道。

    此後,他沒再見過克子,最後連她先生樂團的名字,也逐漸銷聲匿跡。

    過了二十年,高顯先生收到一封信,寄信人是個不知名的人物。讀了裡面的信後他大吃一驚,信裡除了說明克子已經病死之外,還提及她的遺物當中,有一封「致一原高顯先生」的信,希望他本人來領取。

    這時我應該已經當他的秘書了,但完全不知道這封信,也不知道他是哪一天獨自悄悄地出門的。

    昔日耀眼的舞台劇演員,在附有廚房的簡陋小套房裡,孤獨地撒手人寰。寄件人是公寓的女管理員,是克子生前較親密的友人。她低調地把遺體火葬後,整理遺物時發現了這封信。

    信封上寫著地址,本來她可以直接寄出,但信封很厚,裡面可能有些重要東西,所以她還是先寫信通知。當然,女管理員看到一原這種奇怪的姓氏,並不知道他就是當時某一流企業的創辦人。

    高顯回到家後打開信封,裡面有二十幾張信紙,密密麻麻地寫著自從與高顯先生分開後,克子過著怎樣的生活。信裡的內容讓高顯先生相當震驚,尤其讓他感到痛苦的是提到小孩的事。

    和樂手結婚之後,她馬上就懷孕了。這時她毫不懷疑,認為這就是自己先生的小孩。但從手札內容看來,這股自信其實毫無根據,自己懷的可能是高顯先生的孩子,她只是單純地將這份疑慮埋進心底深處。

    幾個月後,快臨盆時卻發生了意想不到的事——她的丈夫和別的女人跑了。克子那時才得知,先生的樂團因為虧順而解散。他拿走了所有值錢的東西,把簽好字的離婚協議書丟在信箱裡。

    大概是因為受到太大的刺激,她比預產期早了二十天生產,剩下了一個男孩。雖然周圍的人都祝賀她,她的心情卻抑鬱哀戚。她不敢告訴別人先生已經離家出走,只說丈夫不玩樂團,外出賺錢去了。

    不久,她和孩子一起出院,卻感覺未來毫無希望。就算想上當鋪,也沒有值得典當的東西。不得已,她只好到酒家上班。

    大約過了半年,她認識了店裡一位經營印刷工廠的客人。儘管男人知道克子離過婚,他還是向她求婚。她也希望有個人能依靠,便一口答應下來。只不過,對方不知道她有小孩,她也怕對方因此取消婚約,才刻意隱瞞。

    煩惱再三的結果,克子決定放棄孩子。比起母子兩人相依為命、走投無路,不如讓他在一家正規的孤兒院裡長大,也許對孩子來說還比較好——她隨便替自己找了個借口,內心雖然掙扎,但還是自以為是地說服了自己。當時的她早已身心俱疲了。

    搭了一小時的電車,克子來到當地一家很有名的孤兒院——就是現在所謂的幼育院。克子坐第一班電車前往,把嬰兒放在門口。寶寶睡得很香,她輕聲地說了聲「原諒媽媽」,幫寶寶戴上她親手編織的白色毛線帽,便匆匆離開了現場。原本想躲起來看看孩子是否安全地被人撿去,她卻沒停下腳步,因為她怕停下來後就再也不忍離去。

    「看來,」高顯先生說:「克子好像從來沒想到要來找我幫忙,她大概一直相信那孩子是那個樂手的吧!有的女人很厲害,遇到這種事一定會跑來要男方負責,不過克子就不會耍這種心機。」

    輝煌的時期,雖不出名,卻擁有舞台劇演員特有的耀眼光芒。她想要維持在高顯先生心目中的形象,因此無論如何都不願以落魄姿態在他面前現身。

    根據手札內容,克子以後再也沒見過小孩。她曾經去孤兒院偷看,但也只是去確定孩子是否安然無恙、被人撿去收養罷了。

    之後的二十年,她並未詳加記載,看來她應該和經營印刷工廠的男人離了婚,過著孤苦無依的生活。

    在一連串的苦日子中,她碰巧遇見二十年前的那個樂手,他當時是長途貨車的司機。克子情緒激動地罵了他一頓,對方也不甘示弱地說:「你懷了別人的孩子,還敢在我面前耀武揚威?」她不承認,男人繼續說,其實他當時也不知道,後來去醫院才知道自己不能生育,所以那個男孩根本不會是他的兒子。

    克子一時不敢相信,但男人好像並未說謊。而事實也證明了這個說法,那個男人當時有太太,但卻沒有小孩。

    這時候,她才知道孩子的父親是誰。

    想起那個被拋棄的小孩,克子後悔不已。早知道當時就去找高顯,至少能讓小孩過幸福的生活。

    她在手札裡寫下懊悔之情,從字裡行間看得出來,她確實打算將這些手札寄給高顯。這封手札記載了一切。但說是手札,倒不如說這是封長信,她為自己拋棄了兩人之間的小孩而向他道歉。

    「然而克子最後並未寄出這封長信,或許她認為事到如今已無法挽回,也可能怕會給我添麻煩吧!」高顯先生一臉苦澀地說。

    「或者,」我說:「她希望自己死前,都一直保有這個秘密。」

    高顯似乎並未想到這種說法,他愣了一下後點點頭說:「或許吧!她就是這種人。」

    「可憐的女人。」

    「嗯。」

    「沒錯,坦白說,我有好幾次想要找她。光想到這個世界上有個繼承自己血脈的人,我的心情就激動得久久無法平靜,我多麼想盡各種辦法讓他過得更好,但我最後還是忍了下來。不管怎麼說,這都是我自己單方面一廂情願的想法。我想與孩子見面、向他道歉,但不可否認的,我一方面也只是自私地想得到身為人父的喜悅。如果要真心懺悔,就應該放棄這種為人之父的幸福。」

    這就是高顯先生慣有的嚴峻。

    「也可以不說明關係,暗地裡幫助他呀!」

    「如此他還是會把我當長輩看待,這跟享受父子之情沒有什麼不同。這種做法也是投機取巧,到時候我還是會想讓他認祖歸宗的。」

    「那找到他以後,您打算怎麼做呢?」我問。

    高顯先生爽快地回答說:「不怎麼做。」

    「咦?」

    「對,什麼都不做。我只會在遺囑裡,承認他是我兒子,至於我那些還算令人稱羨的財產,就交給法律處理。」

    意思是說,法律上只要承認彼此的親子關係,在遺產繼承上就能視同一般情況處理。因此,沒有其他妻兒的高顯先生,他的遺產將全數歸哪個孩子所有。

    「這麼說……那個人要知道自己父親的名字,還要很長一段時間。」

    大概是聽膩了我的客套話,高顯先生搖搖手說:「我知道自己大限不遠了,才跟你說這些。每次談到我的死期,你都這樣避重就輕,根本談不了正經事。」

    快別這麼說啊!這句話到了嘴邊,又被我吞了回去。他說得沒錯,他最不喜歡那些表面的東西,感覺只是在浪費他的時間而已。

    「不過有個問題。現在,那個孩子應該也成年了吧?」

    「應該快二十三歲了。我知道你要說什麼,要承認已成年的孩子,須經由他本人同意。」

    「是啊!」

    「這一點我也會註明在遺囑裡。唉,他也許不會承認我這個父親。」

    「哦,應該不至於不承認吧……」

    他察覺到我的欲言又止。「我所謂,一般來說為了財產也會承認吧?但是,假使他不承認我也沒辦法,我也沒權利埋怨。反正,到時我已不在人世了。」

    他的自嘲之中帶點悲涼,然後很認真地望著我說:「你願意幫忙嗎?」

    「我試試看,應該不太容易。」

    「交給你了。我好像說過很多次,但我的時間真的不多了。」

    「我會努力找的。不過有一件事要拜託您。」

    「什麼事?」

    「請您一定要讓這段時間拉長,越長越好。」

    高顯先生反覆地眨了眨眼說:「我盡量。」

    *

    唯一的線索是孤兒院。克子的手札上沒寫正式的名稱,但可以找到她當時住的地方。根據手札內容,那是一間坐電車大約一小時就可到達的孤兒院。

    坐電車要一小時,距離不算短。我挑選出幾個可能的孤兒院,先去電詢問。從前把嬰兒丟在孤兒院門前的案例好像不少,我問出了幾個與克子手札內容相符的案例,接著再根據詳細的判斷消去幾個,很快地,就找出最有可能的四個人。

    很幸運地,我很順利就找到了他們現在各自的居所。我先寫信給這四個人,內容大概提及我受人之托尋找二十幾年前的棄嬰,調查發現可能是他們,希望能安排見面。

    之後,我主動聯絡其中兩個查到電話號碼的人,並安排面談。我與他們見面時完全沒提到一原高顯先生的姓名,因為我怕有不肖分子會以財產為目的,堅稱自己是他的兒子。對方要是編造謊言,詳加調查也查得出來,只是我們現在沒空浪費時間。

    最初的兩位,他們的身上不但沒有東西證明自己是克子的小孩,反而有很多否定的材料。

    雖然他們都有高度的意願想瞭解自己的身世,不過這時候就只能靠我客觀地判斷了。

    剩下來的兩位,因為不知道電話號碼,所以我打算直接見面。我心裡祈禱著,希望他們其中一個就是一原高顯先生的小孩,因為如果兩個都不上,我的調查就等於走到死胡同。

    然而,我卻收到其中一位的來信。我有種不祥的預感,把信打開一看,果真是讓我失望的內容。信裡寫著他已知道自己的父親是誰,因此沒必要見面。

    剩下那一位,就是裡中二郎。

    當我懷抱最後一絲希望,準備和他取得聯絡時,就接到對方的來電。我又有不祥的預感,但這次的不准。原來他懷疑我的信是惡作劇,所以打電話來問問看。我才發現,原來也有人會這麼想。

    就這樣,我與他見了面。他的長相端正、五官細緻,感覺頗有氣質。乍看之下,他給人感覺出身高貴,似乎與貧窮、辛苦絕緣。然而,他的眼光偶爾又透著憤世嫉俗的味道。

    我看到他的第一眼,就有種危險的預感。我感到自己內心的震動非同小可。

    ——莫非,我愛上了這個年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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