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二十二章 誰是討伐我的女人 文 / 冷眼看客
披頭送小寶回家後,掉轉車一個人來到郊外。他在一個荒草邊停住車,然後坐在車裡點燃一支煙抽著。此時他特別心煩,不知道是為什麼,在他肋下那一小塊筋肉總讓他隱隱做疼,他感覺有什麼無法言表的情緒縈繞在他心頭。最近他經常做一個奇怪的夢,那些已經久遠的記憶,突然像火焰一樣跳動在他的眼前,那個很久不曾在他腦海中出現的影子又重新開始打攪他的睡眠。那個曾讓他遠離故土,四處漂泊流浪的人的影子像幽靈一樣突然出現在他的腦海裡。那個自從他離開後很少去想,去回憶的過去,一夜之間不知不覺地展現在他的面前。他那個壓抑在心底深處不願翻開的記憶,那個曾使他灰暗的生活一度充滿亮色,並曾一度改變他人生態度的女子又像是被海底的暗流翻捲到水面。那個很久以前讓他徹底放棄,並不再去想、去奢望、去追尋的人兒又讓他有了思念。他突然有個感覺,似乎那個他生命中佔據重要位置的女子就在離他不遠的地方,他不知道這意味著什麼,是幸福的降臨還是懲罰的開始。
姚蘭,他記憶中幾乎要忘卻的名字,那個對他來說曾經有過的深情一抱,那個動人心魄的眼睛和心靈渴望交融的淚水都開始越來越清晰。他非常奇怪自己最近如何有這種奇怪的行為,他一點都不知道這是上帝要給予他罪惡的懲罰而假借一雙天真純潔的女子之手的緣故。
披頭跨出車廂,站在曠野之中,晚風吹起他的襯衣,他索性把衣服拖掉,搭在肩膀上,他在山崗上走來走去。他心緒不寧,焦躁不安,感覺內心有無法發洩的痛苦,那種痛苦最近異常劇烈,他經常能感覺到自己心臟在突突跳動,似乎有什麼不可估量或預測的事情將在他的生活中發生。
他在郊外的荒野中躑躅到午夜,然後回到冰冷的寓所中。他一個人居住,丁伯喜歡安靜,不喜歡被人打攪,因為披頭朋友很多,經常深夜都有人來拜訪。所以丁伯沒有和披頭住在一起。
這天晚上,披頭一個人回到家中,感覺異常孤獨。這種孤獨感以前曾有過,在他父親死後的那段時間裡,他就痛苦過很久。直到後來,他開始習慣這種無拘無束的日子後,自由開始讓他像一隻小鳥一樣在少年的天空遊蕩,儘管貧窮,儘管不被人關懷,他依然度過他認為快樂的少年時代,那時他經常和小夥伴們鑽地洞、爬人防工事,從一個樓頂到另一個樓頂,結伙去爬山,下河,或者爬火車去周圍的郊縣偷農民地裡的西瓜、水果。他曾和夥伴們整整一個夏天在郊外的一處魚塘邊度過,釣了一夏天的魚。他和夥伴把魚釣了後去賣,剩餘的煎炸了自己吃。在他少年的生活中從來都是與男孩子交往,他不屑理會女孩子,那時候,如果同伴的妹妹之類要參加他們的活動的話,他就是最激烈的反對者,他討厭女孩子的軟弱和麻煩,這種對異性的反感,直到他成年後都存在。其實在他心中這種厭惡應該是他對母親對父親的拋棄的憤怒情緒的發洩。
最近,他不得不認為自己開始思念一個人,那個在他心目中佔有無可替代的人的影子。姚蘭,毫無疑問在一點點從他的心靈最深處爬出來,他壓抑在心底,不願提起,拚命想忘卻的影子毫無理由地跳了出來。沒有任何提示和觸動,就這樣跳了出來。在他心中,姚蘭一如過去的樣子,天真、稚嫩、純潔,毫無修飾的美,像一杯純水一樣毫無雜質。
我為什麼會思念起她來,披頭絕望地想,都這麼多年了。誓言都已經過去,眼淚也早干了,即便最深沉的愛也在時間的消融中退化乾淨。披頭這四、五年中沒有任何姚蘭的消息,他也沒有去打聽姚蘭的消息。自從他離開故鄉,遠離過去生活的一切後,他對故鄉的思念從最開始的強烈變得越來越淡漠,對姚蘭的愛也逐漸被他扔在腦後了。他認為那個曾讓他心動,並對他愛的瘋狂的女孩現在一定在家鄉結婚生子,變得成熟、世俗了。少女對情愛的狂熱此時也一定會被親情的溫馨甜蜜取代。披頭自從來到這個城市後,他沒有改變的是兩件事,一件是他的交友方式,另一件是他業已養成的讀書習慣。自從他被姚蘭引導並形成這樣的習慣後,他就沒再改變過。他涉獵文學、藝術、哲學、政治、經濟,包括管理,最令他喜愛的是歷史,他愛歷史人物傳記。另外他流浪的個性使他特別喜歡獨自駕車旅遊,於是他也迷於地理,他這幾年像海綿一樣吸食著他認為合理的知識,他認為自己所缺乏的知識,他瘋狂於閱讀,幾乎沒有選擇。但有一點他和很多人不同,就是他閱讀有強烈的興趣使然,他學他認為感興趣的知識,經常是通篇幾遍閱讀,如果他不喜歡什麼書籍,他就就會泛泛而看。他曾經一度迷戀宗教,後來有一天就把書扔了,不再去看,因為他不喜歡宗教中那些教人向善的說教。他整個人的性格注定他無法認同繁文縟節,尤其是對既定的規則和教義。所以他在商業經營中解決問題的方式更像是在蠻荒時代的角力而不是文明社會的鬥爭了。
這天晚上他整夜不得睡眠,心裡結總是不能打開,最後他做了決定。於是到了第二天早晨,他上班的第一件事是來到辦公室找丁伯。
「師傅,我不知道我最近怎麼了,煩得要命,我以前從來沒有這麼心緒不寧過。你幫我解一下,看我到底出了什麼問題。」披頭對丁伯說。
丁伯關切地上前仔細端詳了他,然後手指頭掐了半天,後來他停了下來,不再說話,神態非常凝重,在披頭看來這種樣子預示著不好的兆頭。
「要出什麼事?是我還是公司?」披頭問。
丁伯沒有說話,而是直直看著披頭,讓披頭發毛。
「說吧!師傅,是不是你以前給我說的那個危險要來了。」
丁伯點點頭,說:「志遠,你很快就會和她見面了。」
「她——,就是要我命的那個女人嗎?」
「是!她已經來了這裡,現在正在磨刀呢。你心緒不寧是因為你內心已經感受到她的殺氣了啊。」
「她到底是什麼人?為什麼非要抓住我不放?」
「還記得我告訴你的嗎?她是你認識的女人,長的很好。你好好想想,你認識的女人中有誰是這個樣子。」
「沒有啊!我不記得有這樣的的女人。也許是我以前跑場子認識的吧!要是那樣我認識的人就多了。」
「你有沒有辜負過或者得罪過什麼女子,也許你過去打打殺殺傷害過什麼人。」
「這個就不好說了。那時候說打就打,說砍就砍,誰知道傷害過誰,但我從來沒動過女人啊!」
「也許是哪個被你傷害的人的家屬。」
「那也真有可能。」
「師傅,這個人具體現在在什麼方位,她會用什麼方法對付我。」
「這個難說了!這個人不會離你太遠,否則你不會像現在這樣感受到她的殺氣,這個人因該是握有重權,是官場之人。」
「說實在的,」披頭說,「我一直聽師傅的教導避免與官場接觸,沒想到竟然還是避不開這個禍患。」
「該來的禍你躲也躲不過。這樣吧,你出去避一避吧,暫時離開這個是非之地,看能不能躲開這一劫。」
「好!師傅,我聽你的。我今天把公司事務處理一下,明天我就走,我現在感覺太累了不,真想休息一下。」
「志遠,你乾脆回家看看,你這次災禍的根就出在你的家鄉,你去瞭解一下,看看有誰在找你的麻煩。」
「好!我是該回去看看了。都五年了,是該回去看看了。」
「有一點你要記住!」丁伯叮囑道,「回去的時候一定要微服簡行,不要張揚,最好悄悄回去。雖然五年了,你的模樣也和從前大不一樣了,但熟悉你的人還是能認識你,希望你能把持現在的心態,不要去招惹過去那些混混。」
「知道了!師傅。」
「還有,」丁伯拿了張黃紙在上面塗畫了幾筆,交給披頭,「你回去後到你父親的墳上把這個黃紙燒了,也許能對你有用。」
披頭接過黃紙仔細地疊好,裝在口袋裡。他上前緊緊把師傅抱了抱,然後出門走了。這一天,披頭跑了七家分店,最後把跑分店的職責移交給了助手。晚上,他給小寶打了電話,告訴她他晚上要來看她。
小寶自接到披頭的電話就開始在房間裡轉個不停,她一陣看看電視,一陣又翻翻漫畫書,總是心神不定,她不斷側耳傾聽樓下是否有汽車聲音,有時她爬到窗戶邊看遠處有沒有車輛經過,她反常的行為讓看報紙的父親很是納悶。最後她告訴父親她剛認的老爸要來了。
小寶等得不耐煩了,她乾脆下樓到樓門外坐在台階上等,後來小寶乾脆跑到院子門口,站在門衛的崗樓邊等。那神情最後讓門口的保安都被感動。
「等我多久了?小寶!」披頭把車在院子門口停住,把車門給小寶打開,等小寶坐到傍邊後問。
「都快一個小時了。」小寶嘟囔著。「我以為你很快就來呢。」
「哈哈!這麼辛苦,你真把自己當我女兒了。」披頭笑著說。
「我當然是了,我和你的血都是一樣的。」小寶轉過身不滿地說,「老爸以後不許這麼晚來,你會讓小寶等成石頭人的。」小寶發完火後,隨即又嬉笑著問:「老爸昨天才見我,今天又來,是不是想我了。」
「那是!我是想你了。還有我明天要去出差,以後可能不能來看你了。」披頭說。
「你出差?去哪裡?要多久?」
「去北方,大概要一個月吧。」
「啊!那我到走的時候都一直看不到你了。不幹!不讓老爸去。」
「傻丫頭,你說不讓去就不去了。你是那根蔥啊?還管你老爸。」
「那我就鬧你!你反正去不了,除非你帶我去。」
「這倒是個好主意哦!聰明!」披頭用手拍了拍小寶的腦袋。「那你回去給你父親說,看他同意不同意。」
「我老爸肯定同意,他聽我的。」
「是!我看你老爸是你的傀儡了。」披頭說著把車停在小寶家的門前。他下車,然後招呼小寶下來。
「不下!我要老爸抱我。」小寶嬌嗔地說。
「你多大了?還要耍賴!」
「不管!你抱我上樓。」小寶抱著胳膊端坐在座位上說。
披頭無奈地搖搖頭,然後伸手把小寶抱起,放在肩頭,順手把車門帶上。
小寶坐在披頭肩上,快樂得不行。她把披頭的腦袋抱住,一路叫著,手舞足蹈,到門口,她使勁用腳踹門,直到李媽把門打開。
李媽見到是這兩個寶貝,也樂開了花。披頭直直把小寶馱到張先生的書房門口。這才把小寶放下來。小寶拉披頭進了房間,小寶衝自己的父親大聲喊,「爸!你看我把我老爸帶來了。」
張先生看見他們兩個,臉上露出笑容。
「你終於把你老爸接來了。」張先生對小寶叫披頭老爸毫不驚訝。
「我老爸明天要出差,要帶我去。」小寶說。
「是嗎?」張先生用驚訝的目光看著披頭,「你要出差?去哪裡?」
「去北方!有點生意上的事情要處理一下。」
「哦!小寶跟你去不打攪你嗎?」
「應該沒有,小寶是個很乖的孩子。」
「去多久?很長嗎?」
「大概一個月。」
「這麼久!過一個月小寶要回去上學了。」
「我兩個星期後會讓人帶她回來,不會耽誤。」
「那就去吧!反正我也沒時間陪她,她喜歡你得不行,整天嘴裡都是你。她反而不把我當回事了。」
披頭笑笑,覺得挺不好意思。
「哎!我也忘了問了。你最近生意如何,需不需要我幫你什麼?」張先生問。
「應該不用,我目前還能做下去。」
「如果需要就給我張口!我現在感覺我們像一家人了。」張先生拍著披頭的肩膀說。
「好啊!如果需要我會。」
「我欠你情!」張先生說,「要不是你我還被那——唉!」
「沒什麼了。有些用法律解決不了的問題,的確需要來點邪的。聽小寶說你已經離婚了。」
「是啊!自從你去找了那女人之後,她就同意離婚了。我真沒想到你那次失蹤盡然是她搞的鬼。那幾個綁架你的人你找到了嗎?」
「找到了!其中兩個被我廢了腿。還有一個在我廢他之前就被抓了,現在關在監獄裡。」
「活該!」張先生恨恨地說。
「聽小寶說你又準備要結婚了?」披頭問。
「那有!我現在不想結婚這事了,像我這種身份的人很難找到對我真心的。很多女人認的是我的錢。」
「也是!真心實意的女人是比較難找。只不過你有小寶這麼個女兒真是你的福氣。」
「我就這麼個寶貝了。」張先生撫摸著愛女的頭髮說,「血濃於水啊!那次因為找不到你,看到小寶快不行了的時候,我才意識到我離不開小寶。所以我這輩子就守著這麼女兒就夠了。」
「看你這麼心疼小寶,那我帶小寶出去你放心嗎?」披頭笑著問。
「這個世界如果還有個人真正疼她,我想那就是你了。自從你給我講了你那次的經歷,我就知道你不是一般的人。我從來沒有和你這種人打過交道,說實在的,你是我認識的唯一一個在道上黑混的人。我以前把你們這些人看的很糟糕,沒想到道上也有好人。」
「哪裡都一樣!良心哪裡都有,關鍵是對什麼人什麼事了。」
「小寶昨天回來後告訴我你認她做女兒,我很高興。我現在孤身一人,很難講哪天我出什麼事,有你來保護她我就很放心了。」
披頭和張先生這天晚上喝酒、抽煙,像兩個老朋友一樣聊到半夜。期間小寶一會爬在自己父親的懷裡,一會到披頭的膝頭上。她也試圖要喝一口,但被酒嗆得直吐舌頭,發誓再不碰酒。
第二天中午,披頭就帶小寶驅車出發了。
整個旅途中,披頭和小寶都是在悠閒愉快中度過。披頭因為沒有什麼著急的事情牽掛,所以他選定了一條穿越數了旅遊區域的路線。小寶也樂得這樣,她整個過程中像自由的小鳥一樣唧唧喳喳叫個不停,她累了就在後座睡覺,醒了就說個不停。披頭有時候被她吵得煩,於是給她買了一大堆卡通、漫畫圖書,讓她看個夠。
有時候,尤其是在野外,當披頭帶小寶漫步山巒、穿越幽禁的森林草地的時候,小寶就會變得乖乖,像小鳥依人,對披頭有萬分依賴。在很多遊人的眼中,披頭和小寶就是一對父女。有時候披頭背著、馱著小寶,那親熱勁讓很多被父母領著的孩子嫉妒。
在路上,披頭有一次因為誤闖了禁地而招致旅遊區管理員的咒罵。當披頭連連道歉的時候,小寶衝上前來,狠狠踢了管理員兩腳,然後就跑了。披頭看小寶闖了禍,急忙也狼狽逃竄,跟著小寶跑了。
「你幹嘛踢他?」披頭氣憤地問。
「他罵我老爸我就踢他。」小寶理直氣壯地說。
「你這個小姑娘怎麼一點都不像人樣?」
「我和老爸學的。」
「你老爸可從來沒像你這樣。」
「老爸小時候經常打架,我知道!」
披頭被小寶說的沒詞了,他無奈地歎了口氣。
這對父女像兩個小孩一樣,在小寶面前,披頭感覺自己不再是個大人,而更像個小孩。他感覺自己的思維有時候甚至也和小寶一樣幼稚了。
在快到家鄉的時候,披頭對小寶說:「小寶!這次帶你去的是你老爸小時候生活過的地方。知道嗎?」
「老爸小時候的地方,好玩嗎?」
「你老爸像你這麼大的時候很窮,但日子卻很快樂,有很多小夥伴。都是你老爸的好朋友。」
「那我們去能見到老爸以前的小夥伴嗎?」
「也許能見到吧!很多年了。不知道他們怎麼樣了。」
「老爸,你真沒有爸爸媽媽了嗎?」
「沒有了,你老爸是個孤兒。」
「哦!那那裡有你特別想的人嗎?比如說像我小寶這樣的。」
「你老爸又沒結婚,怎麼會有像你這樣的。」
「老爸!我不明白你為什麼不結婚?」
「這個,」披頭想了想,他也不知道如何回答這個問題。「可能是沒有找到愛你老爸的人吧。」
「怎麼會,老爸長的這麼漂亮,因該有很多女孩子喜歡老爸。」
「要說呢,以前也有一個喜歡你老爸的女孩。可你老爸辜負了她,把她扔在家鄉裡跑了。」
「她是誰?你們戀愛了嗎?」
「小女孩!你怎麼會知道這個名詞?」
「這有什麼?電視上多了去了。」
「怎麼說了,你老爸和那個女孩不算是戀愛吧。」
「那你愛她嗎?」
「愛吧!」披頭滿懷深情地說,「就像愛你一樣。」
「那我們回去能看到她嗎?」
「不知道,她說不定已經和別人好了。」
「那你就應該把她搶回來。」小寶握著小拳頭狠狠地說。
「搶?你以為你老爸是強盜啊?」
「搶自己喜歡的人不算強盜。」
「那也不行!如果她和別人好了,說明她已經不喜歡你老爸了。」
「我不信,老爸人這麼好,沒有人不喜歡你。」
「傻丫頭!你還小,長大就懂了。」
「反正我要是你就搶她回來,我才不管她喜歡誰。」小寶霸道地說。
披頭愛撫地拍拍小寶的腦袋,說:「你現在越來越像過去的我了,女孩子不能這麼霸道。」
「我是老爸的女兒嘛,當然像了。誰讓你把血給我呢?」
披頭和小寶用了十天時間才到了目的地。到的那天,披頭把車停在山上公路邊,然後指著山下的城市說:「小寶!那就是你老爸的城市。」
「啊!」小寶驚訝道,「這麼多煙啊!怎麼一點都不漂亮啊。」
「是啊!一個充滿暴力和愛的城市。你老爸就是在這樣一個堆積血腥和歡樂的環境中長大的,這裡是一個大熔爐,只要有足夠的煤和礦石,就能煉出鐵來。這是一個男人的城市,是野蠻、蒙昧和粗獷的土地。你老爸就是這塊土地上培養出的一個野蠻人。」
「老爸!在你身邊我感覺什麼都不怕。」小寶拉著披頭的手同樣用灼灼的目光看著下面的土地,那白色、黃色和鉛灰色交織起來的街道和建築。
「是!我的女兒是應該有這種性格。」披頭喃喃地說,「小寶,我們下去吧!」
披頭驅車進入市區的時候已經是黃昏了。在他的眼前,一切依然是那麼熟悉,儘管五年的時間已經改變了很多地方,很多建築都已經不在是過去的樣子。但街道,人們臉上的表情和姿態,嗓音依然如過去一樣熟悉。披頭把車窗打開,從街道上飄來熟悉的味道,那北方特有的烹煮牛羊肉的味道,都讓披頭陶醉不已。
「我回來了!」披頭感歎道。「五年了,我終於又看到熟悉的城市,見到熟悉的臉孔。真是浮世滄桑,一切都如過往雲煙。」
小寶爬在車窗上起勁地看著窗外,對一切都是那麼新鮮。
「老爸!這裡的人都穿的老土啊!」
「是啊!不好嗎?你不服氣嗎?」
「是不是這裡人都比較窮啊。」
「是啊!」
「那你小時候一定和他們一樣嘍!」
「比他們還不如。」
「啊!那你小時候一定很難看了。」
「是啊!你老爸小時候鼻涕拖的老長呢。」
「這樣,原來老爸就這樣。我看我得想想是不是該繼續喜歡老爸了。」
「哈哈哈,你這小丫頭,就你怪話多。」
「老爸,你想請我吃什麼?」
「帶你去老爸小時候經常吃的地方去,怎麼樣?」
「好!我喜歡。」
披頭把車停在距離鋼廠不遠的一處酒店,他帶小寶在酒店辦了手續,然後把行李放在酒店房間裡就領小寶出門上了小食街。
小食街已經不是過去的樣子了,現在比以前擴大了許多,很多以前的小飯館現在都變成大餐廳。披頭領小寶在小食街走的時候他幾乎認不出過去小食街的樣子。
「這裡有很多可以吃飯的地方,你想吃什麼?你點哪個我們就去哪個。」
小寶左看右看不知道選哪個好,最後她終於拿定了主意。
「就這家吧!」她指著門口有漂亮門樓的餐廳說。
披頭笑了起來,「小寶,你怎麼是看誰漂亮就選擇誰。」
「那當然!」小寶拉著披頭的手進了餐廳,這是一家回民餐廳。
當披頭把菜單點完,菜全上齊後,小寶才發傻起來,她發現沒有一件她喜歡吃的。
披頭故意不理會小寶發傻的樣子,一個勁鼓動小寶吃,小寶最後吃了幾口羊排,然後對披頭說:「我以後再不吃羊肉了。」
小寶的話讓披頭笑得前仰後合。
吃完飯回到酒店後,披頭照顧小寶洗澡,然後把她抱在床上。小寶坐了一天車,累得不行了,她躺在床上倒頭就睡。
披頭把路上穿髒的衣服都收集起來,交給服務小姐,讓去清洗。然後他換了身灰色寬大顏色陳舊的衣服,他把自己裝扮了一番,把自己的臉塗抹成黑褐色,帶了個寬寬的眼鏡,他在鏡子前審視了一下自己,看有沒什麼漏洞後就出了門。
他徑直向鋼廠家屬院走去。走在熟悉的道路上,一切都讓他感覺興奮,尤其是他跨過院子大鐵門,走在院子的道路上時,他心就砰砰跳個不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