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同類;或救贖者 文 / 張小嫻
戀愛本來就不應該計較年齡的差距,最重要是心智的距離。他年紀比你大,但心智幼稚,那又有什麼意思?
女比男大,介意的往往不是男人,而是那個女主角。她在想,一天,當他三十五歲,風華正茂,而她已經四十三歲了,看上去不是像他姐姐嗎?當其他年輕的女孩子出現,她也會給比下去。
誰知道明天的事呢?等到她四十三歲,說不定有更年輕的男人喜歡她。
愛情,先是一種際遇,然後才是選擇。
我從沒愛上過比我年輕的男孩子。不知道為什麼,但凡比我年輕的,我也跟他談下來。我的男性好朋友和較投契的男同學,年輕都比我大。跟年紀比我大的男人一起,我毫無距離和代溝。與跟我同年齡的男孩子一起,我我覺得話不投機,他們大概也跟我合不來。
於是,在我身邊出現的男性,都比我大好幾年。我沒法想像有一天我會喜歡一個比我小的人。
或許,我太害怕照顧別人了。
又或者,我有一種偏見,覺得年輕的男孩子欠了一點風霜和人生歷煉,而這正正是男人迷人的地方。也有可能,無論我長得多麼大了,還是擺脫不了那一點點女孩的心態,渴望關愛,也渴望安全感。
每段愛情都是一個自我延伸的故事,你是什麼人,便會遇上同類;或救贖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