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胭脂 文 / 龍應台

    2009年09月24日15:02

    每次到屏東去看媽媽,還沒到時先給她電話:「你知道我是誰嗎?」

    她愉快的聲音傳來:「我不知道你是什麼人,可是我知道你是我喜歡的人。」

    「猜對了,」我說,「我是你的女兒,我是小晶。」

    「小晶啊,」她說,帶著很濃的浙江鄉音,「你在哪裡?」

    帶她去「鄧師傅」做腳底按摩,帶她去美容院洗頭,帶她到菜市場買菜,帶她到田野上去看鷺鷥,帶她到藥房去買老人營養品,帶她去買棉質內衣,寬大但是肩帶又不會滑下來的那一種,帶她去買鞋子買乳液買最大號的指甲刀。我牽著她的手在馬路上並肩共行的景象,在這黃狗當街懶睡的安靜小鎮上就成為人們記得的本村風景。不認識的人,看到我們又經過他的店舖,一邊切檳榔一邊用眼睛目送我們走過,有時候說一句,輕得幾乎聽不見:「伊查某仔轉來嘍!」

    見時容易別時難,離開她,是個複雜的工程。離開前二十四小時,就得先啟動心理輔導。我輕快地說:「媽,明天就要走啦。」

    她也許正用空濛蒙的眼睛看著窗外的天,這時馬上把臉轉過來,慌張地看著我,「要走了?怎麼要走呢?」

    我保持聲音的愉悅,「要上班,不然老闆不要我啦。」

    她垂下眼睛,是那種被打敗的神情,兩手交握,放在膝上,像個聽話的小學生。跟「上班」,是不能對抗的,她也知道。她低聲自言自語:「喔,要上班。」

    「來,」我拉起她的手,「坐下,我幫你擦指甲油。」

    買了很多不同顏色的指甲油,專門用來跟她消磨臥房裡的時光。她坐在床沿,順從地伸出手來,我開始給她的指甲上色,一片一片慢慢上,每一片指甲上兩層。她手背上的皮,抓起來一大把,是一層極薄的人皮,滿是皺紋,像蛇蛻掉棄置的干皮。我把新西蘭帶回來的綿羊油倒在手心上,輕輕揉搓這雙曾經勞碌不堪、青筋暴露而今燈盡油枯的手。

    塗完手指甲,開始塗腳指甲。腳指甲有點灰指甲症狀,硬厚得像岩石。把她的腳放進熱水盆裡──她縮起腳,說:「燙。」我說:「一點也不,慢慢來。」浸泡五分鐘後,腳指甲稍微鬆軟了,再塗色。選了艷麗的桃紅,小心翼翼地點在她石灰般的腳指甲上。效果,看起來確實有點恐怖,像給殭屍的臉頰上了腮紅。

    我認真而細緻地「擺佈」她,她靜靜地任我「擺佈」。我們沒法交談,但是,我已經認識到,誰說交談是唯一的相處方式呢?還有什麼,比這胭脂陣的「擺佈」更適合母女來玩?只要我在,她臉上就有一種安心的平靜。更何況,胭脂陣是有配樂的。我放上周璇的老歌,我們從《夜上海》一直聽到《鳳凰于飛》、《星心相印》和《永遠的微笑》。

    塗完她所有的手指甲和腳指甲,輪到我自己。黃昏了,淡淡的陽光把窗簾的輪廓投射在地板上。「你看,」我拿出十種顏色,每一隻指甲塗一個不同的顏色,從緋紅到紫黑。她不說話,就坐在那床沿,看著我塗自己的指甲,從一個指頭到另一個指頭。

    每次從屏東回到台北,朋友總是驚訝:「嗄?你塗指甲油?」

    指甲油玩完了,空氣裡全是指甲油的氣味。我說:「明天,明天我要走了。要上班。」

    她有點茫然,「要走了?怎麼要走了?那──我怎麼辦?我也要走啊。」

    把她拉到梳妝鏡前,拿出口紅,「你跟哥哥住啊,你走了他要傷心的。來,我幫你化妝。」她一瞬間就忘了我要走的事,對著鏡子做出矜持的姿態:「我啊,老太婆了,化什麼妝哩。」

    可是她開始看著鏡中的自己,拿起梳子,梳自己的頭髮。

    她曾經是個多麼耽溺於美的女人啊。六十五歲的時候,突然去紋了眉和眼線,七十歲的時候,還問我她該不該去隆鼻。多少次,她和我一起站在梳妝鏡前,她說:「女兒,你要化妝。女人,就是要漂亮。」

    現在,她的手臂佈滿了黑斑,黑斑在乾枯的衰老的皮膚上,像褪下的蛇皮。

    我幫她擦了口紅,說:「來,抿一抿。」她抿了抿唇。

    我幫她上了腮紅。

    在她紋過的眉上,又畫上一道彎彎淡眉。

    「你看,」我摟著她,面對著大鏡,「冬英多漂亮啊。」

    她驚訝,「咦,你怎麼知道我的名字?」

    「我是你的女兒嘛。」我環抱著她瘦弱的肩膀,對著鏡子裡的人,說,「媽,你看你多漂亮。我明天要走喔,要上班,不能不去的,但馬上會回來看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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