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說博覽 > 名著佳作 > 龍紋身的女孩

正文 第二十章 七月一日星期二至七月二日星期三 文 / 史迪格·拉森

    布隆維斯特回到赫德史塔那天早上,第一件事就是到弗洛德家詢問范耶爾的狀況。他聽到了令人高興的消息:上個星期,老人的情況稍有好轉。雖然還是很虛弱、不堪一擊,但至少能坐起身來。目前已脫離危險期。

    「謝天謝地。」他說:「我發現我其實很喜歡他。」

    弗洛德說:「我知道,亨利也喜歡你。諾蘭之行如何?」

    「有收穫但不令人滿意,我晚一點再跟你解釋。現在我有個問題要問你。」

    「問吧。」

    「如果亨利死了,對《千禧年》會有什麼實質的影響?」

    「沒有影響。馬丁會接任他的董事職務。」

    「假設來說,如果我不放棄調查海莉的失蹤案,馬丁會不會找《千禧年》的麻煩?」

    弗洛德眼神鋒利地看他一眼。

    「發生什麼事了?」

    「其實也沒什麼。」麥可說出他和馬丁在仲夏節前夕的對話。「我在諾斯約時,愛莉卡跟我說馬丁打電話給她,說他覺得辦公室非常需要我回去。」

    「我明白,我猜是西西莉亞在逼他。不過我認為馬丁不會把自己的壓力轉嫁到你身上,他可精明得很。而且你別忘了,在我們入股《千禧年》時成立的小型子公司,我也是董事之一。」「但萬一情況變得棘手……到時你會怎麼做?」

    「既然簽約就要遵守。我替亨利工作,我們也是四十五年的老友,這類事情我們絕對有共識。萬一亨利死了,他在子公司的股份繼承人其實是我,不是馬丁。合約中聲明我們要協助《千禧年》三年,萬一馬丁想惹麻煩——我認為他應該不會——那麼理論上他可以擋住一小部分的新廣告商。」

    「這慰千禧年》存續的原動力。」

    「對,但不妨這麼想——擔心這種瑣事無異於浪費時間。馬丁現在正為他企業的生存奮鬥,每天要工作十四個小時,哪裡還有時間想其他事。」

    「我知道這不關我的事,但我能不能間一下公司大致的狀況?」弗洛德表情嚴肅地說:

    「有問題。」

    「是呀,就連我這一般的財經記者都看得出來。我是說有多嚴重?」「不會公開?」

    「私下聊聊。」

    「過去幾星期,電子產業已經丟了兩筆大訂單,很快就要被擠出俄國市場。九月,厄勒布魯和特普爾海坦兩地必須遣散一千六百名員工,這樣對待在公司工作多年的人,實在不太厚道。我們每關一間工廠,員工對公司就更沒信心了。」

    「馬丁壓力很大。」

    「他是扛著斧頭走在薄冰上啊!」

    布隆維斯特回到小屋後打電話給愛莉卡,她不在辦公室,因此他便和克裡斯特談。

    「是這樣的:我在諾斯約的時候接到愛莉卡的電話。馬丁找過她,而且——該怎麼說呢——強力建議她讓我開始負責編輯工作。」「我也覺得應該這樣。」克裡斯特說。

    「我知道。但問題是我和范耶爾簽了約,不能毀約,而馬丁之所以有這番舉動,是因為這裡有人希望我停止現在的任務,馬上離開。所以他的提議等於是想把我弄走。」

    「我明白了。」

    「替我跟愛莉卡問好,告訴她等我這裡結束就會回斯德哥爾摩。不會提早。」

    「我知道。你真是瘋了,不過我會轉告她的。」「克裡斯特,這裡出了點事,我不想縮手。」

    布隆維斯特敲了馬丁的門,是伊娃出來開門並熱情歡迎他。「你好,馬丁在嗎?」

    像是回答他的問題似的,馬丁正好提著手提箱走出來。他親親伊娃的臉頰,並向麥可打招呼。

    「我正要去辦公室。有話跟我說嗎?」

    「你要是趕時間,就改天吧。」

    「說說無妨。」

    「在我完成亨利給我的任務之前,我不會回《千禧年》編輯部。我現在先告訴你,以免你期望我在過年前回辦公室。」馬丁有些猶豫不決。

    「我明白,你以為我想把你弄走。」他頓了一下。「麥可,這事我們晚點再說吧。我實在沒有時間再去管《千禧年》董事會的事,真後悔當初接受亨利的提議。不過請相信我,我會盡力讓《千禧年》活下去。」

    「這點我從未懷疑過。」布隆維斯特說。

    「下星期約個時間,我們討論一下財務狀況,我也跟你說說我的看法。不過基本上我認為《千禧年》並沒有本錢讓一個重要高層賴在海澤比島無所事事。我喜歡這份雜誌,我想我們可以合作讓它更茁壯,但你是關鍵人物。我現在可陷入情義兩難的局面了。要麼照亨利的期望做,要麼履行我身為《千禧年》董事的職務。」布隆維斯特換上運動服出去跑步,繞過要塞再到戈弗裡的小屋之後,才放慢腳步沿著海邊回家,到家時看見弗洛德坐在屋外的桌旁。他耐心等候麥可喝完一瓶水,擦去臉上的汗。

    「這麼熱還跑步好像不太健康。」

    「算了吧!」

    「我想錯了。逼馬丁的人不是西西莉亞,是伊莎貝拉。她正忙著動員范耶爾宗親們給你塗柏油、貓羽毛1可能的話再綁到柱子上用火燒,她後面有畢耶撐腰。」

    「伊莎貝拉?」

    「她是個惡毒又心胸狹窄的女人,大致上她沒喜歡過誰,現在似乎尤其討厭你。她到處散佈謠言說你是個編子,騙亨利僱用你,還害他過度辛勞而心臟病發。」

    「但願沒人相信吧?」

    「總有人樂意相信一些惡意的謠言。」

    「我正努力想查出她女兒的下落,而她卻恨我。如果海莉是我女兒,我的反應應該會跟她不太一樣。」

    下午兩點,他的手機響了。

    「你好,我叫康尼·托爾森,是《赫德史塔快報》的記者。不知道能不能請您回答幾個問題?我們得到消息說您現在住在海澤比這裡。」「托爾森先生,看來您的情報來得有點慢。我從元旦就住在這裡了。」

    「這我不知道。您在赫德史塔做什麼呢?」

    「寫作,順便休息一下。」

    「您在寫什麼?」

    「發表的時候您就知道了。」

    「您剛剛出獄……」

    「是呀,怎麼了?」

    「您對捏造事實的記者有何看法?」

    「捏造事實的記者是笨蛋。」

    「所以您自認為是笨蛋?」

    「我為什麼會這麼認為?我從未捏造事實。」

    「但您被判了祠儲罪。」

    「N卜又如何?」

    托爾森遲疑半天,布隆維斯特不得不推他一把。「我被判的是祠淤,不是捏造事實。」

    「可是您公佈了那份資料。」

    「如果您來電是想討論我的審判結果,我無可奉告。」「我希望能面對面跟您作個訪談。」

    「關於這個話題,我無話可說。」

    「這麼說您不想討論這次的審判?」

    「沒錯。」他說完掛上電話,坐著沉思良久才又回到電腦前面。

    莎蘭德依照指示,騎著川崎摩托車過橋來到海澤比島,在左手邊第一間小屋前停車。這回可真正來到偏遠鄉間了,不過只要僱主願意付錢,就算要她去北極也無所謂。何況她也很高興能讓自己的摩托車在E4公路上盡情奔馳一段長路。她將摩托車立好,鬆開固定行李袋的皮繩。

    這時布隆維斯特開了門向她招手。他走到外頭來,一臉驚訝地看著她的摩托車。

    他吹了聲口哨。「你騎摩托車呀!」

    莎蘭德沒有回應,但見他又摸手把又試油門,便兩眼緊緊盯著他。她不喜歡有人碰她的東西。接著她看見他大男孩般的天真笑容,心想這算是彌補了他的過失吧!喜歡摩托車的人通常都會嘲笑她這輛輕型機車。

    「我十九歲的時候也有一輛。」他轉頭對她說:「謝謝你來。進來把東西放下吧。」

    他向尼爾森夫妻借了一張行軍床。莎蘭德帶著懷疑的神色繞小屋走一圈,發現沒有立即可見的詭詐陷阱,似乎鬆了口氣。他帶她去看浴室。

    「如果你想沖個澡,涼爽一下的話。」

    「我得換衣服。總不能穿這身皮衣晃來晃去。」「好,你去換衣服,我來準備吃的。」

    他趁莎蘭德淋浴更衣之際,用紅酒煎羊排,並在午後陽光下的戶外餐桌上擺好餐具。她打著赤腳出來,身上穿了黑色無袖緊身上衣和有些破舊的丹寧牛仔短裙。羊排味道很香,她足足吃了兩大份,布隆維斯特忍不住好奇,偷偷瞄一眼她背上的刺青。

    「五加三。」莎蘭德說:「五件是你那個海莉列出來的,三件是我覺得應該也要列入的。」

    「說說看。」

    「我只查了十一天,還沒有機會挖出所有的報告。有些案子的警方調查報告存放在國家檔案局,有些仍存放在地方警局。我利用三天去了不同警局,但還來不及走訪全部。那五件確認出來了。」莎蘭德將厚厚一迭紙放在廚房餐桌上,約有五百頁,然後很快地將數據又分成幾迭。

    「依時間順序來看吧。」她遞給布隆維斯特一張清單。一九四九——營貝卡·推各布松,赫德史塔(三○一一二)一九五四——瑪麗·霍姆柏,卡爾馬(三二○一八)一九五七——拉奴兒·倫德,蘭斯克普納(三二○二七)一九六○——瑪格達·洛維薩·休柏,卡爾斯塔德(三二○一六)

    一九六○——莉芙·古斯塔夫森,斯德哥爾摩(三二○一六)一九六二——莉亞·培森,烏德瓦拉(三一二○八)一九六四——莎拉·魏特,瑞若比(三二一O九)

    一九六六——蓮娜·安德森,烏普薩拉(三○一一二)「這一系列中的第一個案子是一九四九年的蕾貝卡,案情細節你已經知道。我找到的第二個案子是瑪麗,卡爾馬的一名三十二歲妓女,一九五四年十月在自家公離遭殺害。她遇害的時間不確定,因為大概過了九天或者十天以後才發現屍體。」

    「你怎麼會把她和海莉的名單聯想在一起?」

    「她遭到捆綁與虐待,不過死因是窒息。喉嚨裡塞了一塊衛生棉。」布隆維斯特靜默片刻後,才查看《利未記》二○:一八這段章節。

    「婦人有月經,若與他同房,露了他的下體,就是露了婦人的血源,婦人也露了自己的血源,二人必從民中剪除。」莎蘭德點點頭。

    「海莉也有同樣的聯想。好,下一個呢?」

    「一九五七年五月,拉凱兒,四十五歲。她是清潔婦,在村民眼中個性有點怪。她會幫人算命,排塔羅牌、看手相等等都是她的興趣。她住在蘭斯克魯納郊外,屋子地點很偏僻,她是清晨在自己住處被殺。屍體被發現時是赤裸的,還綁在後院的晾衣架上,嘴巴也被封住。身上有無數挫傷與骨折。」

    「我的老天。莉絲,這也太噁心了!」

    「還有更慘的。她的名字縮寫R.L也符合——你看到《聖經》的節錄了?」

    「明明白白。無論男女,是交鬼的或行巫術的,總要治死他們。人必用石頭把他們打死,罪要歸到他們身上。」

    「接下來是卡爾斯塔德郊區蘭莫的洛維薩。海莉的名單上寫的是瑪格達,全名是瑪格達·洛維薩,不過大家都叫她洛維薩。」布隆維斯特聆聽著莎蘭德講述卡爾斯塔德命案的奇怪細節。當她點起香煙,他指了指那疊紙張,她側頂手推過去。「所以說兇手也向動物下手?」

    「I利未記》的章節中說了,女人若和動物交礡,兩者都得殺。」

    「說這女人和牛交礡肯定是……不可能。」

    「可以照字面解釋,只要她與動物『親近』就算,這無疑是農婦每天會做的事。」

    「懂了。」

    「海莉名單中的下一個案子是莎拉。我證實她名叫莎拉·魏特,三十七歲,住在瑞若比。一九六四年一月遇害,屍體被綁在床上,受到嚴重性侵害,但死因是窒息,被勒死的。兇手也放了火,很可能企圖燒燬整棟屋子,但有一部分自動滅了,剩下的部分也因為消防隊很快趕到,作了妥善處理。」

    「關聯呢?」

    「你聽這個。莎拉的父親和丈夫都是牧師,那個週末她丈夫不在家。」

    「祭司的女兒若行淫辱沒自己,就辱沒了父親,必用火將她焚燒。好,與名單吻合。你說你還找到更多案子?」

    「我發現有另外三名女子也是在同樣奇怪的情況下被殺害,應該也要列入海莉的名單才對。首先是個名叫莉芙的年輕女子,二十二歲,住在斯德哥爾摩法斯塔區。她非常愛馬,參加過多次賽馬,前途相當看好,還和姐姐合開一家小小的寵物店。她被發現陳屍於店內。當天她因為記賬,一個人待到很晚。她應該是自願讓兇手進去的。她被強暴然後勒斃。」

    「聽起來和海莉的名單不太一樣,不是嗎?」

    「也許吧,但有一點例外,兇手施暴後在她的陰道塞入一隻鸚哥,然後將店裡所有動物都放出來。貓、烏龜、白老鼠、兔子、鳥,甚至魚缸裡的魚,所以第二天早上她姐姐看到的景象相當恐怖。」布隆維斯特作了記錄。

    「她遇害時間是州九六○匆明,也就是卡爾斯塔德的農婦瑪格達。洛維薩命案發生四個月後,這兩起案件中的女人都是工作上會與動物接觸,而且兩案都有動物犧牲。卡爾斯塔德的牛也許活下來了——但我能想像光憑一把刀子很難將牛刺死。鸚哥則比較明顯。另外還有一起動物犧牲的案子。」

    「是什麼?」

    莎蘭德說出莉亞的「鴿子命案」。布隆維斯特聽完後靜靜沉思許久,後來連莎蘭德都開始感到不耐。

    「我接受你的理論。」最後他終於說道:「那麼還有一個案子。」「這是我碰巧發現的。不知道還遺漏了多少。」「說說看吧。」

    「一九六六年二月在烏普薩拉。死者是十七歲的體操選手,名叫蓮娜。她在某次班級聚餐後失蹤,三天後屍體在烏普薩拉平原的一條壕溝中被發現,離城區相當遠。兇手是在他處行兇後棄屍於此。這起謀殺案引起媒體高度關注,但始終沒有報道關於她死亡的真正情形,我讀了屍體解剖報告,這女孩受到極殘忍的虐待。兇手用火燒她,她的雙手和胸口嚴重灼傷,全身也有多處被反覆燒灼。在她身上還發現石蠟的痕跡,顯示兇手用了蠟燭,但從雙手焦黑的程度看來,肯定是被放在更強的火上燒。最後,兇手鋸下她的頭,丟在身體旁邊。」布隆維斯特臉色發白,低呼一聲:「天哪!」

    「在《聖經理找不到吻合的內容,但有幾段提到播祭與贖罪祭,有些地方還建議將獻祭的牲畜——多半是牛——切成塊,讓頭和脂油分離。還有火也讓我想到第一起命案,就是發生在赫德史塔這裡的曹貝卡案。」

    傍晚時蚊子開始湧現,他們便將院子的桌子清一清,轉移陣地到廚房繼續討論。

    「你沒有找到確切的《聖經》出處並不重要,這不是出處的問題,而是變態地模仿《聖經》中的內容——應該說是斷章取義的聯想。」「我同意。其實根本說不通。舉例來說,《聖經》上說和有月事的女子發生性行為,兩人都必須從民中剪除,如果照字義解釋,兇手就應該自殺了。」

    「所以這些線索代表著什麼呢?」布隆維斯特大聲說出內心的質疑。「你那個海莉要不是有怪癖,就是肯定知道這些命案之間有關聯。」

    「從一九四九年到一九六六年,也許之前和之後都還有。一個極度病態殘酷的連續殺人狂,至少在十七年間不斷屠殺女性,卻沒有人發現其中的關聯,聽起來實在不可思議。」

    莎蘭德將椅子往後一推,又從爐上的壺中倒一些咖啡,接著點了根煙。麥可暗咒一聲,卻仍從她那兒偷一根來抽。「不,沒有那麼不可思議。」她說著豎起一根指頭。「二十世紀期間,瑞典有幾十件女性被殺的懸案。犯罪學教授裴森曾經在電視上說過,瑞典的連環殺人犯極少,但很可能有一些從未落網。」接著她又豎起另一根手指。

    「這些命案發生在一段很長的期間內,而且遍及全國。有兩件時間很接近,都在一九六○年,但情況卻截然不同——一個是卡爾斯塔德的農婦,一個是斯德哥爾摩的二十二歲少女。」

    第三根手指。

    「沒有明顯可見的模式。命案發生的地點不同,沒有明確的手法特徵,不過有一些情況確實重複出現。動物、火、嚴重性侵害,還有如你所說,以變態手法模仿《聖經》內容。但似乎沒有一個警探從《聖經》的角度來詮釋任何一件命案。」

    布隆維斯特目不轉睛地看著她。那纖瘦的身軀、黑色無袖緊身上衣、刺青和穿在臉上的環,讓莎蘭德看起來很突兀,至少在海澤比的賓館小屋裡很突兀。晚餐時他試著和她閒聊,她卻沉默得近乎無禮。然而一旦工作起來,她又像個不折不扣的專業人士。她位於斯德哥爾摩的公寓也許亂得像被轟炸過,她的思緒卻是有條不紊。「一名烏德瓦拉的妓女在工廠外被殺,和一名牧師的妻子在瑞若比被勒斃,房子又被縱火,這兩個案子實在很難聯想在一起。我是說如果沒有海莉給我們的線索的話。」

    「所以下一個問題來了。」莎蘭德說。

    「海莉到底是怎麼捲入這一切的?她,一個受到周密保護的十六歲女孩。」

    「答案只有一個。」莎蘭德說道:「一定和范耶爾家族有關。」當晚十一點,他們已經探究完這一系列謀殺案,並反覆討論其中可能的關聯性以及相似處與差異處的小細節,弄得布隆維斯特頭暈目眩。他揉揉眼睛、伸伸徽腰,問莎蘭德想不想出去走走。她的表情顯示她覺得散步是浪費時間,不過口頭上還是答應了。布隆維斯特建議她去換上長褲,因為蚊子很多。

    他們逛過遊艇碼頭後,經由橋下走上馬丁住的娜角。布隆維斯特指著各棟屋宅,向她介紹裡頭住的人。來到西西莉亞家門前時,他有點吞吞吐吐。莎蘭德好奇地瞅他一眼。

    他們經過馬丁的汽艇,到達娜角,然後坐在石頭上共抽一根煙。「其實還有一個關聯。」布隆維斯特沒頭沒腦地蹦出一句。「也許你已經想到了。」

    「什麼?」

    「她們的名字。」

    莎蘭德想了一下,搖搖頭。

    「都是《聖經》中的名字。」

    「不對,」她反駁。「《聖經》裡哪有莉芙和蓮娜?」「有啊。莉芙象徵『生存』,也就是夏娃。來,猜猜看——蓮娜是什麼的縮寫?」

    莎蘭德氣惱地皺起臉來。他反應比她快。她不喜歡。

    「瑪德蓮娜2」她說。

    「妓女、第一個女人、聖母瑪利亞……全都有了。實在太怪異了,恐怕連心理學家聽了都要頭暈。不過關於名字,我還想到另一件事。」莎蘭德耐著性子等他繼續說。

    「這些顯然都是傳統的猶太名字。范耶爾家族裡有太多反猶太、納粹與陰謀論的狂熱分子。我唯一見到哈洛德那次,他就站在大馬路上咒罵自己的女兒是妓女。他和女人之間肯定有問題。」回到小屋後,他們準備了消夜並煮了點咖啡。麥可翻閱著阿曼斯基最欣賞的調查員為他所作的將近五百頁的報告。「你能在這麼短的時間內挖出這些事證,確實很了不起。」他說道:「謝謝,也謝謝你願意到這裡來向我報告。」

    「現在怎麼辦?」莎蘭德想知道。

    「明天我會去和弗洛德談,讓他準備付你錢。」「我指的不是這個。」

    布隆維斯特看著她。

    「我想……我請你做的工作已經完成了。」他說。「我還沒完。」

    布隆維斯特背靠在廚房牆上,與她四目交接,從她眼中卻看不出所以然。半年來,他一直是獨自調查海莉的失蹤案,如今出現另一個人——一個經驗豐富的調查員——領略了其中的牽連。他一時衝動作出決定。

    「我明白,這整件事也讓我很焦躁。我會找弗洛德商量一下,再請你當一兩個星期的……研究助理。我不知道他願不願意付他給阿曼斯基的酬勞,不過讓你有足夠的生活費應該辦得到。」莎蘭德忽然對他微微一笑。她不想被摒除在外,即使拿不到錢她也願意做。

    「我要去睡了。」她沒有再多說什麼便走進房間關上房門,兩分鐘後,她打開門探出頭來。

    「我覺得你想錯了。那不是一個誤解《聖經》的病態連環殺人犯,只是一個痛恨女人的普通混蛋。」——

    註釋:

    1英國古代一種酷刑。

    2《聖經》中譯為抹大拉。
上一章    本書目錄    下一章